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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用户李先生向本刊记者反映:2008年5月22日他在天津市四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部雪佛兰SGM7141MTA汽车。不久李先生发现汽车的车门每逢下雨就漏雨,之前购车的喜悦之情也被这雨水冲刷的一干二净。
8月26日,李先生去天津四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车子进行首保时向维修人员反映此问题,对方检测后称:未发现漏雨。在李先生的一再坚持及一上午的等待下,当日下午对方称修好了,可两周后下雨时车子再次漏雨。李先生只得再次打电话给天津四联反映问题,对方让他去维修。9月底李先生的车子再次送修,经检查还是未发现漏雨,李先生一急之下便坚持把车子留到维修站。第二天正好下雨,维修站给李先生去电说发现了漏雨部位,李先生便说,只要修好不漏雨即可,修好后通知他把车取回。可是李先生把车开回后却发现车内灯和天窗的开关装反了,与车顶有明显的缝隙。10月5日下雨时,汽车原漏雨部位仍然漏雨,李先生反映到天津四联,对方只说让他再次去维修,可问题一直解决不了。
李先生称,天津四联在每次检测时均说不漏雨,可每次下雨时车子照漏不误,不知是天津四联和他开玩笑还是老天和他开玩笑;他每次和上海通用总部联系,对方只会说“我们会听取天津四联的意见并指导维修”,可对问题的解决没有丝毫的促进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李先生反映:他每次去维修,天津四联均不出具维修单,只说他们电脑里有记录。
最近一次,上海通用总部来电称:既然每次都检查不出问题所在,但下雨就漏,那就等到下雨再说吧。面对这样的说辞,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律师: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表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相关链接:
上海通用汽车屡遭用户投诉
记者调查发现,仅“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就有很多关于上海通用的投诉:
1.2008年10月15日,用户许先生投诉:“我的车是07年7月18日购买,使用至今一年有余,其间因为君越的种种问题,跑了厦门的4S店几十次,也打了上海通用的800电话,所反映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我对上海通用的质量问题非常愤怒,具体病状如下:一、发动机噪音越来越大,无论是低转速还是高转速都是如此,而且伴随着共振音。二、发动机转速在1700转左右,变速箱会发出异响。三、方向盘打方向时出现异响。四、方向盘下方温度传感器发出很大的噪音。五、车悬挂系统有问题,在柏油路面上胎噪巨大,且有共振。六、车内饰质量太差,多处内饰以及车门异响。七、刹车盘有缺陷,高速刹车方向盘抖动,已经更换过刹车盘,问题依旧。八、车辆怠速抖动,尤其挂在D档以及R档尤其明显。以上问题都已经去4S店做过检查,但是4S店的推诿态度让用户寒心,上海通用在君越的广告上写道:‘动静不凡’,现在看来果真是动静不小。”
2.2008年10月1日,用户沈先生投诉:“06年的凯越1.6,在保修期内保养的时候去4S没注意检查,过保修后这次保养维修工提示排气管烂通了,看了一下惨不忍睹,因已过保修期4S店要收费维修,我认为:1.这锈蚀是刚烂通的,在保修期内已经发生,4S店故意隐瞒。2.两年多一点排气管就烂通,通用的车子本身质量有问题。所以我要求免费更换质量好的排气管。”
3.2008年9月9日,用户胡先生投诉:“我是08年8月1号在别克长沙4S店星沙店提的别克林荫大道2.8L手自一体的汽车,买回家的第二天就出现了时速40以上踩刹车停车方向盘抖动现象,时速越快越抖。GPS完全不准确接收不到GPS信号,我也曾经问过几个修车的师傅,人家说车子绝对有问题,我同样也开过和我同款型号的车,他们的车就没有这种现象!8月5号去该店更换同样型号车一台,开回家大概一个星期后出现了右后面车关闭指示灯亮,内饰和车门合不上,该店修理厂接待人说一个星期后来电通知我。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电话,每次都是我打电话去问,我去了4S店反映过,致电长沙店公司售后他们推给上海通用,致电上海通用公司售后他们推给4S店,现在他们不闻不问,一直没有得到反馈!”
4.2008年9月7日,用户程先生投诉:“我的凯越1.8车是06年3月购买的,至今刚过26000公里,一直按规定期限在4S店保养维护。06年10月,发现车行进途中有异常振动声,经多次检查确定是仪表板内固定卡数个断裂,进行了更换。刚过保修就出现下列问题:1.08年6月,发现车消音器严重锈蚀,9月保养时出现穿孔,更换仅材料费需1200元。在修理厂临时进行修补时发现,消音器箱体除底部外,另有侧面及侧顶部共三处大面积锈蚀。2.08年9月,自动变速箱出现异常,汽车行驶存在巨大隐患,经检查系驻车/空档位置开关故障。更换费用900多元。我认为凯越作为家用车,在正常保养持续开展的情况下,不应该出现上述问题。此车存在着设计质量问题,我请求上海通用有一个解释。”
5.2008年9月1日,用户殷先生投诉:“我在06年10月购买了君越2.4精英版,买来以后就发现刹车严重抖动,经过几次修理,凑合着用到了35000公里,更换了刹车总成,现在到了70000公里,无锡4S店又说刹车片要更换,而且说这个是附件易耗品,没有质量标准(也就是说用了多少时间没有关系,磨掉了就要更换,跟他们的刹车片的质量没有关系的)。另外我的前大灯(远近灯)已经更换了大概有6、7次了,他们也是这个说法。”
6.2008年8月8日,用户许女士投诉:“我是06年7月买的别克君越,在07年8月的时候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汽车熄火,方向盘失灵,然后打电话给4S店,说是空调泵卡住了,维修,好了,当时想着可能是自己运气不好只能自认倒霉,但是08年8月我的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打电话过去又是空调泵出现了问题,一查自去年换空调泵到现在才一年4天,打他们的800电话就是维修,问他这个问题能不能彻底解决,他也不能肯定答复,同样的问题出现了两次,我不得不怀疑是别克车的质量问题。”
7.2008年5月15日,用户殷先生投诉:“我于2006年7月6日在扬州购买了上海通用生产的新赛欧SRV-SE轿车,当车辆行驶到350公里时空调就坏了。由于扬州当时没有4S店我就到最近的泰州雪佛兰4S店做了检查,发现是空调中央控制面板坏了需要更换。在拆卸过程中工作人员弄断了空调出风口气流方向调节钮,并弄脏了中央控制面板……由于当时不影响使用我就没有再要求更换,到今年5月13日(7月6日出保)我到泰州4S店要求更换这两样东西他们拒赔,说时间太长了(但是4S店经理也承认在当时的更换中有失误,因为当时她也在场)。在交涉未果情况下我就及时把情况反映到了上海通用雪佛兰客户服务部,服务部人员说这种情况是人为造成的不是质量问题(请问要是空调不坏需要拆这些东西吗),他们只有让泰州4S店和我协商这个问题。让人遗憾的是直到今天我也没有接到任何电话。”
据悉,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2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2005、2006、2007年连续三年销量在国内乘用车市场排名第一。上海通用汽车也是唯一一家连续6年当选“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的汽车企业。那么,作为全国知名的汽车企业,上海通用将如何面对用户的投诉呢?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
8月26日,李先生去天津四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车子进行首保时向维修人员反映此问题,对方检测后称:未发现漏雨。在李先生的一再坚持及一上午的等待下,当日下午对方称修好了,可两周后下雨时车子再次漏雨。李先生只得再次打电话给天津四联反映问题,对方让他去维修。9月底李先生的车子再次送修,经检查还是未发现漏雨,李先生一急之下便坚持把车子留到维修站。第二天正好下雨,维修站给李先生去电说发现了漏雨部位,李先生便说,只要修好不漏雨即可,修好后通知他把车取回。可是李先生把车开回后却发现车内灯和天窗的开关装反了,与车顶有明显的缝隙。10月5日下雨时,汽车原漏雨部位仍然漏雨,李先生反映到天津四联,对方只说让他再次去维修,可问题一直解决不了。
李先生称,天津四联在每次检测时均说不漏雨,可每次下雨时车子照漏不误,不知是天津四联和他开玩笑还是老天和他开玩笑;他每次和上海通用总部联系,对方只会说“我们会听取天津四联的意见并指导维修”,可对问题的解决没有丝毫的促进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李先生反映:他每次去维修,天津四联均不出具维修单,只说他们电脑里有记录。
最近一次,上海通用总部来电称:既然每次都检查不出问题所在,但下雨就漏,那就等到下雨再说吧。面对这样的说辞,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律师: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表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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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用汽车屡遭用户投诉
记者调查发现,仅“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就有很多关于上海通用的投诉:
1.2008年10月15日,用户许先生投诉:“我的车是07年7月18日购买,使用至今一年有余,其间因为君越的种种问题,跑了厦门的4S店几十次,也打了上海通用的800电话,所反映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我对上海通用的质量问题非常愤怒,具体病状如下:一、发动机噪音越来越大,无论是低转速还是高转速都是如此,而且伴随着共振音。二、发动机转速在1700转左右,变速箱会发出异响。三、方向盘打方向时出现异响。四、方向盘下方温度传感器发出很大的噪音。五、车悬挂系统有问题,在柏油路面上胎噪巨大,且有共振。六、车内饰质量太差,多处内饰以及车门异响。七、刹车盘有缺陷,高速刹车方向盘抖动,已经更换过刹车盘,问题依旧。八、车辆怠速抖动,尤其挂在D档以及R档尤其明显。以上问题都已经去4S店做过检查,但是4S店的推诿态度让用户寒心,上海通用在君越的广告上写道:‘动静不凡’,现在看来果真是动静不小。”
2.2008年10月1日,用户沈先生投诉:“06年的凯越1.6,在保修期内保养的时候去4S没注意检查,过保修后这次保养维修工提示排气管烂通了,看了一下惨不忍睹,因已过保修期4S店要收费维修,我认为:1.这锈蚀是刚烂通的,在保修期内已经发生,4S店故意隐瞒。2.两年多一点排气管就烂通,通用的车子本身质量有问题。所以我要求免费更换质量好的排气管。”
3.2008年9月9日,用户胡先生投诉:“我是08年8月1号在别克长沙4S店星沙店提的别克林荫大道2.8L手自一体的汽车,买回家的第二天就出现了时速40以上踩刹车停车方向盘抖动现象,时速越快越抖。GPS完全不准确接收不到GPS信号,我也曾经问过几个修车的师傅,人家说车子绝对有问题,我同样也开过和我同款型号的车,他们的车就没有这种现象!8月5号去该店更换同样型号车一台,开回家大概一个星期后出现了右后面车关闭指示灯亮,内饰和车门合不上,该店修理厂接待人说一个星期后来电通知我。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电话,每次都是我打电话去问,我去了4S店反映过,致电长沙店公司售后他们推给上海通用,致电上海通用公司售后他们推给4S店,现在他们不闻不问,一直没有得到反馈!”
4.2008年9月7日,用户程先生投诉:“我的凯越1.8车是06年3月购买的,至今刚过26000公里,一直按规定期限在4S店保养维护。06年10月,发现车行进途中有异常振动声,经多次检查确定是仪表板内固定卡数个断裂,进行了更换。刚过保修就出现下列问题:1.08年6月,发现车消音器严重锈蚀,9月保养时出现穿孔,更换仅材料费需1200元。在修理厂临时进行修补时发现,消音器箱体除底部外,另有侧面及侧顶部共三处大面积锈蚀。2.08年9月,自动变速箱出现异常,汽车行驶存在巨大隐患,经检查系驻车/空档位置开关故障。更换费用900多元。我认为凯越作为家用车,在正常保养持续开展的情况下,不应该出现上述问题。此车存在着设计质量问题,我请求上海通用有一个解释。”
5.2008年9月1日,用户殷先生投诉:“我在06年10月购买了君越2.4精英版,买来以后就发现刹车严重抖动,经过几次修理,凑合着用到了35000公里,更换了刹车总成,现在到了70000公里,无锡4S店又说刹车片要更换,而且说这个是附件易耗品,没有质量标准(也就是说用了多少时间没有关系,磨掉了就要更换,跟他们的刹车片的质量没有关系的)。另外我的前大灯(远近灯)已经更换了大概有6、7次了,他们也是这个说法。”
6.2008年8月8日,用户许女士投诉:“我是06年7月买的别克君越,在07年8月的时候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汽车熄火,方向盘失灵,然后打电话给4S店,说是空调泵卡住了,维修,好了,当时想着可能是自己运气不好只能自认倒霉,但是08年8月我的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打电话过去又是空调泵出现了问题,一查自去年换空调泵到现在才一年4天,打他们的800电话就是维修,问他这个问题能不能彻底解决,他也不能肯定答复,同样的问题出现了两次,我不得不怀疑是别克车的质量问题。”
7.2008年5月15日,用户殷先生投诉:“我于2006年7月6日在扬州购买了上海通用生产的新赛欧SRV-SE轿车,当车辆行驶到350公里时空调就坏了。由于扬州当时没有4S店我就到最近的泰州雪佛兰4S店做了检查,发现是空调中央控制面板坏了需要更换。在拆卸过程中工作人员弄断了空调出风口气流方向调节钮,并弄脏了中央控制面板……由于当时不影响使用我就没有再要求更换,到今年5月13日(7月6日出保)我到泰州4S店要求更换这两样东西他们拒赔,说时间太长了(但是4S店经理也承认在当时的更换中有失误,因为当时她也在场)。在交涉未果情况下我就及时把情况反映到了上海通用雪佛兰客户服务部,服务部人员说这种情况是人为造成的不是质量问题(请问要是空调不坏需要拆这些东西吗),他们只有让泰州4S店和我协商这个问题。让人遗憾的是直到今天我也没有接到任何电话。”
据悉,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2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2005、2006、2007年连续三年销量在国内乘用车市场排名第一。上海通用汽车也是唯一一家连续6年当选“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的汽车企业。那么,作为全国知名的汽车企业,上海通用将如何面对用户的投诉呢?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