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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的选择
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教学中,进行案例选择要根据案例教学的内涵和学生的学习特点、实际需求以及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做好案例的选择从生活中精选案例。正如胡兴松所说“案例教学的案例应贴近社会,来源于社会现实生活”。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涉及 到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但他们又有时间段上的先后顺序的不同,导致法律后果不同。为了达到教学目的,可分别选择使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案例各一个,然后用一个综合性案例,即:一案中不同的当事人可分别适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以此加强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辨能力,从而增强学员学生的实践性 。
二、教学方法的设计
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教学中,教学方法的设计要根据案例教学的内涵和学生的学习特点、实际需求以及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做好教学设计。根据教材对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这个知识重、难点内容的规定、考核的要求,运用案例教学法使学生明确掌握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概念,能够区分两者并运用法学原理解决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讲解代位继承与转继承这两个法定继承中的教学重、难点时,主要选取了案例例证法和案例讨论法。
第一,如何使学生对代位继承的概念(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转继承的概念(即: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分别有一个明确清楚的认识,把抽象的法学原理通过用案例做佐证,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实践证明:案例例证法是最佳的案例教学方法。案例例证法即:是指教师在讲授教学内容的过程中,为了释义、解疑、说理,引用有关案例进行分析、论证,以求获得正确认识的一种方法。在教学实践中,选取了实际案例。代位继承的案例,即:案例①离异女子张伟带一6岁女孩张平与某市居民陈江结婚,婚后张伟将女儿的名字张平改为陈平,陈平喊陈江爸爸。4年后陈江病故,妻子张伟改嫁,但女儿留在陈江的弟弟陈川家,与陈川生活在一起。陈江的父亲陈克在新加坡经商,退休后回国定居,在陈江死后5年病故,留有30万元遗产。陈克有三子两女,大儿子与其他三兄妹商量,4人平分爸爸留下的遗产,其他三人一致同意。这时,陈平的舅舅知道此事,就对陈江兄妹说,陈平还是个孩子,需要有人抚养才能长大,现在她爷爷死了也应分一点遗产给陈平,但是,这个意见遭到了陈家四兄妹的拒绝。他们说,陈平和陈家不仅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她的继父5年前早就去世了,陈平和陈家没有任何关系。此案陈平有代替继父陈江继承其爷爷陈克的遗产的权利属典型的代位继承权案例。转继承的案例,即:案例②魏某早年丧偶,有一个女儿魏红与其丈夫杨某已结婚,在办理完父亲的后事,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父亲留有房屋4间,存款2万元,是典型的转继承案例。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明确了法学原理,明白一个道理即:合乎情理的事情不一定合法,而合法的事情不一定合乎情理;从而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第二,如何让学生分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这两个继承的区别(即继承人是否死于被继承人之前,如果死于被继承人之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死于被继承人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发生转继承)和掌握不同法律后果(即:代位继承是由其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转继承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让学生能够对这个教学难点有所突破,并运用于实际。实践证明:案例讨论法是最佳案例教学法。案例讨论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教师针对教学难点和学生的疑点提出恰当的案例,通过同学之间及师生之间的共同讨论,取长补短,以获得正确认识的一种方法。在教学实践中选取了改编上述转继承的案例,使一案同时涉及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具体案例为:魏某(男)早年丧偶,有两子一女。长子魏平因患肝癌,于1992年医治无效病故,留下妻子王某和女儿魏华。次子魏涛和女儿魏红,均已婚。1996年,魏某病故,留下房屋3间,存款3万元。魏涛和魏红办理完父亲的后事,不料一天,魏红不幸遭遇车祸身亡。魏涛认为其兄妹均已死亡,父亲的遗产只能由自己一人继承。但王某提出自己的女儿有代位继承权,魏红没有子女,她应继承遗产份额,可均分给魏涛和魏华。可魏红的丈夫杨某则认为,自己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认为王某与魏涛的分配方法不合法,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法的继承份额。此案是典型的代位继承与转继承融合的案例,给学生介绍完毕后,找部分学生分别扮演不同角色,启发学生用通过案例例证所掌握的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法学原理,进行讨论,得出两者的区别和不同的法律后果,然后带入本案即:魏华发生的是代位继承、杨某发生是转继承。
三、操作程序与实施策略
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教学中,操作的程序与实施策略是能够顺利地实施案例教学的重要保证,它可以包括为:呈现案例,提出问题;学生思考、分析案例;集体交流,讨论案例;教师总结,深化案例。
(一)呈现案例,提出问题
教师可以将事先印制好的案例发给学生或运用投影仪、多媒体呈现案例;也可以当堂叙述案例;或让学生自己表演案例,进行课堂模拟。教师再提出案例教学的要求:请学生仔细阅读案例和相关的教材内容,找出问题,得出解决方法。
(二)学生思考、分析案例
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每一个学生独立阅读案例,深入思考案例;教师引导学生运用相关理论,分析问题,得出自己的解决方法。此时,教师要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
(三)集体交流,讨论案例
学生在课堂进行小组互助自主学习、分析案例,在此基础上,可先请完成较好的学生分析。接着请不同看法的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展开双方或多方的探讨。
(四)教师总结、深化案例
教师围绕案例,针对讨论学生的讨论进行归纳总结评价。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学原理、掌握法学的重、难点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教学中,进行案例选择要根据案例教学的内涵和学生的学习特点、实际需求以及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做好案例的选择从生活中精选案例。正如胡兴松所说“案例教学的案例应贴近社会,来源于社会现实生活”。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涉及 到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但他们又有时间段上的先后顺序的不同,导致法律后果不同。为了达到教学目的,可分别选择使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案例各一个,然后用一个综合性案例,即:一案中不同的当事人可分别适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以此加强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辨能力,从而增强学员学生的实践性 。
二、教学方法的设计
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教学中,教学方法的设计要根据案例教学的内涵和学生的学习特点、实际需求以及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做好教学设计。根据教材对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这个知识重、难点内容的规定、考核的要求,运用案例教学法使学生明确掌握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概念,能够区分两者并运用法学原理解决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讲解代位继承与转继承这两个法定继承中的教学重、难点时,主要选取了案例例证法和案例讨论法。
第一,如何使学生对代位继承的概念(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转继承的概念(即: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分别有一个明确清楚的认识,把抽象的法学原理通过用案例做佐证,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实践证明:案例例证法是最佳的案例教学方法。案例例证法即:是指教师在讲授教学内容的过程中,为了释义、解疑、说理,引用有关案例进行分析、论证,以求获得正确认识的一种方法。在教学实践中,选取了实际案例。代位继承的案例,即:案例①离异女子张伟带一6岁女孩张平与某市居民陈江结婚,婚后张伟将女儿的名字张平改为陈平,陈平喊陈江爸爸。4年后陈江病故,妻子张伟改嫁,但女儿留在陈江的弟弟陈川家,与陈川生活在一起。陈江的父亲陈克在新加坡经商,退休后回国定居,在陈江死后5年病故,留有30万元遗产。陈克有三子两女,大儿子与其他三兄妹商量,4人平分爸爸留下的遗产,其他三人一致同意。这时,陈平的舅舅知道此事,就对陈江兄妹说,陈平还是个孩子,需要有人抚养才能长大,现在她爷爷死了也应分一点遗产给陈平,但是,这个意见遭到了陈家四兄妹的拒绝。他们说,陈平和陈家不仅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她的继父5年前早就去世了,陈平和陈家没有任何关系。此案陈平有代替继父陈江继承其爷爷陈克的遗产的权利属典型的代位继承权案例。转继承的案例,即:案例②魏某早年丧偶,有一个女儿魏红与其丈夫杨某已结婚,在办理完父亲的后事,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父亲留有房屋4间,存款2万元,是典型的转继承案例。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明确了法学原理,明白一个道理即:合乎情理的事情不一定合法,而合法的事情不一定合乎情理;从而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第二,如何让学生分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这两个继承的区别(即继承人是否死于被继承人之前,如果死于被继承人之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死于被继承人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发生转继承)和掌握不同法律后果(即:代位继承是由其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转继承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让学生能够对这个教学难点有所突破,并运用于实际。实践证明:案例讨论法是最佳案例教学法。案例讨论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教师针对教学难点和学生的疑点提出恰当的案例,通过同学之间及师生之间的共同讨论,取长补短,以获得正确认识的一种方法。在教学实践中选取了改编上述转继承的案例,使一案同时涉及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具体案例为:魏某(男)早年丧偶,有两子一女。长子魏平因患肝癌,于1992年医治无效病故,留下妻子王某和女儿魏华。次子魏涛和女儿魏红,均已婚。1996年,魏某病故,留下房屋3间,存款3万元。魏涛和魏红办理完父亲的后事,不料一天,魏红不幸遭遇车祸身亡。魏涛认为其兄妹均已死亡,父亲的遗产只能由自己一人继承。但王某提出自己的女儿有代位继承权,魏红没有子女,她应继承遗产份额,可均分给魏涛和魏华。可魏红的丈夫杨某则认为,自己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认为王某与魏涛的分配方法不合法,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法的继承份额。此案是典型的代位继承与转继承融合的案例,给学生介绍完毕后,找部分学生分别扮演不同角色,启发学生用通过案例例证所掌握的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法学原理,进行讨论,得出两者的区别和不同的法律后果,然后带入本案即:魏华发生的是代位继承、杨某发生是转继承。
三、操作程序与实施策略
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教学中,操作的程序与实施策略是能够顺利地实施案例教学的重要保证,它可以包括为:呈现案例,提出问题;学生思考、分析案例;集体交流,讨论案例;教师总结,深化案例。
(一)呈现案例,提出问题
教师可以将事先印制好的案例发给学生或运用投影仪、多媒体呈现案例;也可以当堂叙述案例;或让学生自己表演案例,进行课堂模拟。教师再提出案例教学的要求:请学生仔细阅读案例和相关的教材内容,找出问题,得出解决方法。
(二)学生思考、分析案例
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每一个学生独立阅读案例,深入思考案例;教师引导学生运用相关理论,分析问题,得出自己的解决方法。此时,教师要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
(三)集体交流,讨论案例
学生在课堂进行小组互助自主学习、分析案例,在此基础上,可先请完成较好的学生分析。接着请不同看法的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展开双方或多方的探讨。
(四)教师总结、深化案例
教师围绕案例,针对讨论学生的讨论进行归纳总结评价。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学原理、掌握法学的重、难点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