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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气候变化给人类生存带來的严峻考验,低碳经济无疑已经成为世界和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不论内在需求还是外在压力,从长远的角度出发,都应该选择低碳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模式。这是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重大变革,促使整个社会经济向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模式转变,涉及到从消费、生成方式改革到产业、贸易结构的调整。在实现这种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银行、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等金融业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低碳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新型金融——碳金融也就应运而生,这是对于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业不可回避的挑战,但更多的将是机遇和美好的前景。
1.低碳经济下金融体系的涵义
1.1碳金融及相关金融服务体系的涵义
所谓的碳金融概括来说是为低碳经济相关活动进行投融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的新型金融体系。比较完整的定义是: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碳金融”服务体系是指由以下因素和条件构成的、高级化的金融市场交易与服务体系:以碳货币为代表的新金融管理模式与交易制度;基于各类碳排放指标与环境变化指标(比如天气等)而设计的一揽子、系列化的交易产品;碳期权期货等交易工具,包括低碳债券、低碳股票等资本市场直接筹资、投资与融资工具;低碳贷款与低碳保险等金融服务渠道。
1.2碳金融交易市场
两个国际法规的生效标志着碳金融的产生,分别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京都议定书》。前者是1994年3月生效的,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它的诞生标志着全世界180多个国家一致同意把气候变暖作为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之首要的环境问题。后者是1997年签署,2005年生效的。即在《公约》之后,缔约国提出了采用市场机制来解决环境问题,从而使市场化手段在提高“气候公共物品”的稀缺性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开始发挥作用。基于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的碳排放信用产生,随着碳排放交易规模的显著增长,碳排放交易和市场从此蓬勃发展。与碳交易相关的贷款、保险、投资等金融产品相应产生。
随着各国政府排放交易计划和其他监管措施的大量出台,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行业在各自的范围内涉足碳排放交易领域,全球初步形成了以碳排放权交易为基础产品、以欧元为主要交易货币、以各类金融机构为主要推动力量、以欧盟排放权交易制为核心交易平台的碳金融体系。
2.国际碳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及启示
目前世界上大型的碳交易中心分布在欧盟、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如欧盟二氧化碳排放量交易体系(EUETS)、欧洲气候交易所(ECX)、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参与交易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美国银行等。从2005年到2008年碳排放交易量和交易额年平均增长分别为89.2%和126.6%,根据世行预测,2008—2012年间,全球碳排放量交易的市场规模可达到600亿美元,2012年将达到1500亿美元,并将有望取代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随之带来的将是碳排放权相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的蓬勃发展。
在经济利益和贸易利益的驱动下,发达国家已经在碳金融市场上具有了一定的话语权和定价权。其中有很多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
2.1碳金融交易产业化
伴随着这种新型资产:碳排放配额(简单解释是一年时间内允许产生的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的产生,银行业可以为这种资产的交易提供融资、咨询、产品设计、定价和销售等多种服务。欧盟、美国等国家的银行业已经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并且正把这一新生市场从直接交易转变为跟其他大宗商品市场等量齐观的全球流动性市场,同时为这一平台制定相应的标准法规,强化市场的流动性、透明性和规范性。此外,证券交易所也开始行动起来,推出相关的现货和期货合同,如纽约——泛欧证券交易集团,纳斯达克——OMX集团等,随着交易量的不断增大,一些证券交易所已经开始盈利。一些新型的经济业务也开始蓬勃兴起。
2.2适应低碳经济产业特征,推出新型金融产品
低碳经济的产业体系比较庞大、复杂,生产周期也比较长,这些特点决定相应资本规模起点高,金融工具创新技术要求高,而且与企业要有更加深入、密集的合作。这些特点引发了金融部门创新活动的热潮。许多银行到发展中国家寻找更加廉价的碳信用资源,一些保险公司也推出与气候相关的新型产品来帮助客户,如苏黎世保险公司推出的“碳捕集与封存责任险”,覆盖了从污染事件及与此相关的企业停产到碳运输与存储的各种责任。
2.3金融企业积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战略
由于气候变化的复杂性,以及政治和监管环境的不确定,要想抓住低碳经济这一巨大的商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时需要制定特点鲜明、思路清晰的战略规划,从而占领市场份额。如汇丰银行的“气候变化卓越中心”机构。在面对新兴市场时,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管理层及时达成共识,抓住机遇。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家才能发现潜在的商机,从而获得垄断利润。在面对气候变化有关的业务中,金融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能力预先制定策略,从而在时机成熟时有备无患。
3.对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低碳经济的建议
发展低碳经济,高度依赖于金融支持,甚至有专家把金融服务的发展视为低碳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同时,低碳产业经济的增长也给银行等金融业提供巨大的创新空间和源源不断的商机,从而带来经济利润。
发展低碳经济必须金融服务先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未雨绸缪,做好战略规划,迎接新经济模式下的机遇和挑战。正如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9中国金融论坛”上指出的,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我国经济结构由“高碳”向“低碳”的转型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成为低碳理念推广的“践行者”和低碳金融服务的“创新者”。结合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制度环境的特点,金融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从而在国际市场占得一席之地。 3.1建立一整套与低碳经济金融市场相关的法律保障体系,积极参与构建全球性碳交易市场平台。制定金融体系涉及低碳经济的法律,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系统正常、健康运行,为交易提供保障。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利用区域优势,合理布局我国的碳金融交易市场。我国的碳排放交易所设置比较分散,规模和金融产品都比较简单,需要集中资源打造统一、标准化的大型交易市场。目前,可在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成立并发展的基础上,着手推进交易所制度的完善,促进参与主体范围的不断扩大。
3.2创新、拓展低碳经济相关金融产品和业务,推广“绿色信贷”同时配合国家能源经济金融宏观调控基调。碳排放量作为新的资产在交易特点、工具设计及定价、风险评级等方面都不同于以往传统的金融资产标的,因此金融机构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开发、创新金融工具及衍生产品,在市场极具潜力的初期获得可观的垄断利润。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还主要以高能耗为主,因此在从高碳信贷为主的信用结构转变为低碳信贷需要长时间的认知和调整,政府的导向至关重要。为此,相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绿色信贷”指引、项目环保标准、环境风险评级等专业标准,同时切实防范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信贷风险。
3.3加强低碳金融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培养人才,转变传统观念,大力培育咨询等中介机构。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应从战略上高度重视低碳金融业务开展,培养专业人才,建立健全相关机构部门,制定明确、有特色的战略规划。只有决策层在对发展方向上有统一认识,才能激励部门员工投入大量精力。同时加强硬件研发和软件的培训,全面构建发展低碳金融的基础设施。此外,低碳金融涉及的产业链长、相关经济实体复杂,需要咨询、担保等专业的中介机构介入,从而有效降低风险,活跃市场。
3.4重视风险管理和控制,确保低碳金融业务的稳健开展。低碳金融对于监管层提出了更加精细的要求。交易这种全新的资产,不仅要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还可能出现不曾预料的潜在风险。這需要监管机构拓宽视野,探索和创新思路,加强专业知识,密切掌握宏观环境和微观主体的动态变化,从而更好地适应低碳经济时代金融监管的要求。
3.5共享区域信息,借鉴先进经验的同时,开展有效的对外合作。在国内,应主动、积极地推动碳交易信息的公开,力求建立国家级的碳交易信息及信用数据库。同时加大与国际大型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与其企业高层和技术工作层面的合作体系,寻求新型金融产品与交易方式的合作研发。
参考文献:
[1]阎庆民,《构建以碳金融为标志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2]Nick Hoffman and James Twining,《麦肯锡季刊:从低碳经济中盈利》,2009年9月.
[3]任卫峰,《低碳经济与环境金融创新》,上海经济研究,2008年3月.
[4]王仕军,《低碳经济研究综述》,开放导报,2009年10月.
[5]李建建、马晓飞,《中国步入低碳经济时代》,广东社会科学,2009年6月.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1.低碳经济下金融体系的涵义
1.1碳金融及相关金融服务体系的涵义
所谓的碳金融概括来说是为低碳经济相关活动进行投融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的新型金融体系。比较完整的定义是: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碳金融”服务体系是指由以下因素和条件构成的、高级化的金融市场交易与服务体系:以碳货币为代表的新金融管理模式与交易制度;基于各类碳排放指标与环境变化指标(比如天气等)而设计的一揽子、系列化的交易产品;碳期权期货等交易工具,包括低碳债券、低碳股票等资本市场直接筹资、投资与融资工具;低碳贷款与低碳保险等金融服务渠道。
1.2碳金融交易市场
两个国际法规的生效标志着碳金融的产生,分别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京都议定书》。前者是1994年3月生效的,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它的诞生标志着全世界180多个国家一致同意把气候变暖作为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之首要的环境问题。后者是1997年签署,2005年生效的。即在《公约》之后,缔约国提出了采用市场机制来解决环境问题,从而使市场化手段在提高“气候公共物品”的稀缺性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开始发挥作用。基于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的碳排放信用产生,随着碳排放交易规模的显著增长,碳排放交易和市场从此蓬勃发展。与碳交易相关的贷款、保险、投资等金融产品相应产生。
随着各国政府排放交易计划和其他监管措施的大量出台,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行业在各自的范围内涉足碳排放交易领域,全球初步形成了以碳排放权交易为基础产品、以欧元为主要交易货币、以各类金融机构为主要推动力量、以欧盟排放权交易制为核心交易平台的碳金融体系。
2.国际碳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及启示
目前世界上大型的碳交易中心分布在欧盟、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如欧盟二氧化碳排放量交易体系(EUETS)、欧洲气候交易所(ECX)、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参与交易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美国银行等。从2005年到2008年碳排放交易量和交易额年平均增长分别为89.2%和126.6%,根据世行预测,2008—2012年间,全球碳排放量交易的市场规模可达到600亿美元,2012年将达到1500亿美元,并将有望取代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随之带来的将是碳排放权相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的蓬勃发展。
在经济利益和贸易利益的驱动下,发达国家已经在碳金融市场上具有了一定的话语权和定价权。其中有很多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
2.1碳金融交易产业化
伴随着这种新型资产:碳排放配额(简单解释是一年时间内允许产生的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的产生,银行业可以为这种资产的交易提供融资、咨询、产品设计、定价和销售等多种服务。欧盟、美国等国家的银行业已经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并且正把这一新生市场从直接交易转变为跟其他大宗商品市场等量齐观的全球流动性市场,同时为这一平台制定相应的标准法规,强化市场的流动性、透明性和规范性。此外,证券交易所也开始行动起来,推出相关的现货和期货合同,如纽约——泛欧证券交易集团,纳斯达克——OMX集团等,随着交易量的不断增大,一些证券交易所已经开始盈利。一些新型的经济业务也开始蓬勃兴起。
2.2适应低碳经济产业特征,推出新型金融产品
低碳经济的产业体系比较庞大、复杂,生产周期也比较长,这些特点决定相应资本规模起点高,金融工具创新技术要求高,而且与企业要有更加深入、密集的合作。这些特点引发了金融部门创新活动的热潮。许多银行到发展中国家寻找更加廉价的碳信用资源,一些保险公司也推出与气候相关的新型产品来帮助客户,如苏黎世保险公司推出的“碳捕集与封存责任险”,覆盖了从污染事件及与此相关的企业停产到碳运输与存储的各种责任。
2.3金融企业积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战略
由于气候变化的复杂性,以及政治和监管环境的不确定,要想抓住低碳经济这一巨大的商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时需要制定特点鲜明、思路清晰的战略规划,从而占领市场份额。如汇丰银行的“气候变化卓越中心”机构。在面对新兴市场时,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管理层及时达成共识,抓住机遇。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家才能发现潜在的商机,从而获得垄断利润。在面对气候变化有关的业务中,金融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能力预先制定策略,从而在时机成熟时有备无患。
3.对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低碳经济的建议
发展低碳经济,高度依赖于金融支持,甚至有专家把金融服务的发展视为低碳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同时,低碳产业经济的增长也给银行等金融业提供巨大的创新空间和源源不断的商机,从而带来经济利润。
发展低碳经济必须金融服务先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未雨绸缪,做好战略规划,迎接新经济模式下的机遇和挑战。正如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9中国金融论坛”上指出的,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我国经济结构由“高碳”向“低碳”的转型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成为低碳理念推广的“践行者”和低碳金融服务的“创新者”。结合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制度环境的特点,金融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从而在国际市场占得一席之地。 3.1建立一整套与低碳经济金融市场相关的法律保障体系,积极参与构建全球性碳交易市场平台。制定金融体系涉及低碳经济的法律,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系统正常、健康运行,为交易提供保障。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利用区域优势,合理布局我国的碳金融交易市场。我国的碳排放交易所设置比较分散,规模和金融产品都比较简单,需要集中资源打造统一、标准化的大型交易市场。目前,可在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成立并发展的基础上,着手推进交易所制度的完善,促进参与主体范围的不断扩大。
3.2创新、拓展低碳经济相关金融产品和业务,推广“绿色信贷”同时配合国家能源经济金融宏观调控基调。碳排放量作为新的资产在交易特点、工具设计及定价、风险评级等方面都不同于以往传统的金融资产标的,因此金融机构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开发、创新金融工具及衍生产品,在市场极具潜力的初期获得可观的垄断利润。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还主要以高能耗为主,因此在从高碳信贷为主的信用结构转变为低碳信贷需要长时间的认知和调整,政府的导向至关重要。为此,相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绿色信贷”指引、项目环保标准、环境风险评级等专业标准,同时切实防范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信贷风险。
3.3加强低碳金融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培养人才,转变传统观念,大力培育咨询等中介机构。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应从战略上高度重视低碳金融业务开展,培养专业人才,建立健全相关机构部门,制定明确、有特色的战略规划。只有决策层在对发展方向上有统一认识,才能激励部门员工投入大量精力。同时加强硬件研发和软件的培训,全面构建发展低碳金融的基础设施。此外,低碳金融涉及的产业链长、相关经济实体复杂,需要咨询、担保等专业的中介机构介入,从而有效降低风险,活跃市场。
3.4重视风险管理和控制,确保低碳金融业务的稳健开展。低碳金融对于监管层提出了更加精细的要求。交易这种全新的资产,不仅要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还可能出现不曾预料的潜在风险。這需要监管机构拓宽视野,探索和创新思路,加强专业知识,密切掌握宏观环境和微观主体的动态变化,从而更好地适应低碳经济时代金融监管的要求。
3.5共享区域信息,借鉴先进经验的同时,开展有效的对外合作。在国内,应主动、积极地推动碳交易信息的公开,力求建立国家级的碳交易信息及信用数据库。同时加大与国际大型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与其企业高层和技术工作层面的合作体系,寻求新型金融产品与交易方式的合作研发。
参考文献:
[1]阎庆民,《构建以碳金融为标志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2]Nick Hoffman and James Twining,《麦肯锡季刊:从低碳经济中盈利》,2009年9月.
[3]任卫峰,《低碳经济与环境金融创新》,上海经济研究,2008年3月.
[4]王仕军,《低碳经济研究综述》,开放导报,2009年10月.
[5]李建建、马晓飞,《中国步入低碳经济时代》,广东社会科学,2009年6月.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