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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7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公告。其中,“沈阳阿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雷”哈尔滨风味红肠(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10/06/04;规格:180克/袋)菌落总数实测值高达9400000cfu/g(标准值为:≤50000cfu/g),超标188倍,被判定不合格。
专家:
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危害人体健康
那么,菌落总数不合格,会对人体产生哪些危害呢?为此,记者咨询了相关专家。据介绍,菌落总数是用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反映食品的新鲜程度和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律师:
消费者如购买或食用抽检不合格产品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可依法向厂商要求退赔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认为,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生产者及经营者应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的措施通知消费者,以防止影响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者因购买或食用抽检不合格产品致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向厂商要求退赔。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据了解,沈阳阿雷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专业化从事酱卤类、肉罐类系列食品设计、开发、生产、包装和销售一体化的民营企业。公司占地面积5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3500万元。公司以通过国家质量标准检验的猪、鸡、等农副产品为原料,利用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科学的生产配方经过精深加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系列产品,主导产品有:酱卤类猪肉、鸡肉、蛋,肉灌制品和调味品等系列。其中享有盛名的酱卤猪蹄和鸡爪、鸡翅等更是众多消费者的最爱,被沈阳市食品协会评为“沈阳市特产”。自2005年至今被授予“沈阳市名牌产品”称号;2008年至今被授予“辽宁省名牌产品”及“沈阳特产食品”称号。2006年公司被省中小企业厅授予“辽宁省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被沈阳市政府授予“沈阳市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沈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产品已全部覆盖东北三省各地级市,并远销河北、山东、内蒙古及全国铁路专线。销售量在省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生产和投资规模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
2009年6月12日沈阳日报刊登文章《阿雷食品:严守质量“六亲不认”——风味独特成首批“沈阳特产”参与抽查质量全部合格》,文中采访了沈阳阿雷食品有限公司的“品控”卜英楠,卜英楠表示,在食品安全上,各环节没有感情可以通融,“六亲不认”。有如此把控质量的信心,当然会赢得消费者的信任!然而时隔一年半后,阿雷食品却出现了超标188倍的严重质量问题,这个结果不禁让人不寒而栗!那么到底是哪一环节出现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记者真诚希望,沈阳阿雷食品有限公司能够查出问题所在,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真正严把“六亲不认”的质量关!
专家:
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危害人体健康
那么,菌落总数不合格,会对人体产生哪些危害呢?为此,记者咨询了相关专家。据介绍,菌落总数是用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反映食品的新鲜程度和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律师:
消费者如购买或食用抽检不合格产品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可依法向厂商要求退赔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认为,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生产者及经营者应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的措施通知消费者,以防止影响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者因购买或食用抽检不合格产品致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向厂商要求退赔。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据了解,沈阳阿雷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专业化从事酱卤类、肉罐类系列食品设计、开发、生产、包装和销售一体化的民营企业。公司占地面积5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3500万元。公司以通过国家质量标准检验的猪、鸡、等农副产品为原料,利用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科学的生产配方经过精深加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系列产品,主导产品有:酱卤类猪肉、鸡肉、蛋,肉灌制品和调味品等系列。其中享有盛名的酱卤猪蹄和鸡爪、鸡翅等更是众多消费者的最爱,被沈阳市食品协会评为“沈阳市特产”。自2005年至今被授予“沈阳市名牌产品”称号;2008年至今被授予“辽宁省名牌产品”及“沈阳特产食品”称号。2006年公司被省中小企业厅授予“辽宁省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被沈阳市政府授予“沈阳市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沈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产品已全部覆盖东北三省各地级市,并远销河北、山东、内蒙古及全国铁路专线。销售量在省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生产和投资规模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
2009年6月12日沈阳日报刊登文章《阿雷食品:严守质量“六亲不认”——风味独特成首批“沈阳特产”参与抽查质量全部合格》,文中采访了沈阳阿雷食品有限公司的“品控”卜英楠,卜英楠表示,在食品安全上,各环节没有感情可以通融,“六亲不认”。有如此把控质量的信心,当然会赢得消费者的信任!然而时隔一年半后,阿雷食品却出现了超标188倍的严重质量问题,这个结果不禁让人不寒而栗!那么到底是哪一环节出现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记者真诚希望,沈阳阿雷食品有限公司能够查出问题所在,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真正严把“六亲不认”的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