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8年10月,山东用户刘女士向本刊记者投诉:2008年5月3日她在山东威海文登市华利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排量1.0的夏利N3+轿车。5月12日中午天降大雨,汽车左前门上方往下滴水落在驾驶座的左侧,但在下午及晚上的降雨过程中,没再漏雨。刘女士随后把这一情况告诉了维修站,维修人员认为,刘女士的车是新车,既然不再漏雨了,就应该没有问题了,所以没有进行检修。雨季来临后,刘女士总觉得车里有一股怪味,在上下坡时偶尔能听到车体里有水的晃荡声。8月19日下午,刘女士发现右侧两个脚垫下面有严重积水,第二天便把车送到维修站再次检修。
从8月20日到9月7日,维修站针对这辆汽车漏雨问题一共维修了8次(其中两次刘女士认为是因为修漏而涉及到的问题),但车一直没有修好。9月10日,刘女士提出退车。9月17日,厂家派工程师来为刘女士修车,直到9月19日下午3点试水时,左前门上方依然漏水,右侧前方(8月19日发现积水的地方)也依然漏水。为此,刘女士坚持退车或者换车。9月20日,厂方代表称该车现在已经修复,拒绝退车或者换车。
刘女士认为,既然厂家的技术人员说车已修好,就做出让步,希望厂家能与自己签署一个协议,承诺该车在一年之内不再漏水,但厂家却让刘女士找经销商签字。而经销商表示,既然当时厂方代表在现场,就应该找厂方代表。最后,厂家和经销商都拒绝和刘女士签署这个协议。对此,刘女士感到很失望:难道这就是夏利厂家与经销商对客户质量投诉做出的姿态?9月28日,刘女士迫于无奈,取回了自己那辆被维修了多次的夏利N3+轿车。
取回车子的第二天,刘女士在开驾驶座位车门时,开了3次都没有打开。10月17日,刘女士开车经过一个拐角时,副驾驶位的车门突然打开。而维修站的工作人员却认定是刘女士没有关好车门,才导致车门被甩开的。刘女士感到非常气愤。由于这两次故障都是在取回汽车之后发生的,刘女士认为这可能是汽车修漏过程中落下的“后遗症”。刘女士称,从买车到现在还不到半年,车子大大小小的问题已维修近20次。她目前最担心的就是车门再出毛病。现在刘女士已经不奢望厂家和商家能为自己换车或退车了,只要能把车的外壳换一个,尤其是将车门和漏雨问题彻底修好,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就可以。
律师: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天坛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董律师表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相关链接:
夏利汽车曾遭用户投诉
1.2008年8月21日,四川汽车网(来源:中国车友会)刊登用户投诉:今年3月在销售公司购买了天津一汽夏利A轿车,这期间虽然偶尔也出现过各种小毛病,如车门不好关,仪表盘坏等,但带给我的更多的是有车以后的便利和欢乐。但在十月初我的车开始出现在滑行中有异响。多次去检查,维修站检测为闸箱问题。叫我去天津市齿轮厂维修,去齿轮厂检测后,两个星期后齿轮厂告知不是闸箱的事。之后开车去天津市天津一汽骆驼站维修,骆驼站检测为闸箱(问题)。开始修理先后劈闸箱四次,到现在问题依旧(在四次维修过程中,闸箱开始很严重的漏油)。现在车不能长时间开,到晚上的时候或开远道的时候,声音近似于拖拉机。
2.2008年6月11日,湖南在线报道(来源:315投诉网):山东烟台一位车主于2007年9月在烟台购买了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夏利N31.1排量,目前车辆行驶7000公里,该车出现的问题如下:1.车行驶1200公里时仪表盘失灵,去4S店更换了一个,但不是原厂的,问4S要原厂的对方说没有,就这个爱换不换。2.后挡风玻璃脱落,4S店已给维修(重新粘合),先后粘合3次;3.自车辆行驶至6000公里时,车辆怠速出现故障,空挡停车怠速2000转,往返4S店维修一个月时间,几乎每隔3天就要去一次,至今仍未修好。
3.2007年12月28日,用户赵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投诉:自从06年11月12日买车以来,分别更换过右前门门锁、左前门升降器、上储物盖、雨刮、喷壶、空调风扇。更为严重的是前挡漏雨,副驾驶室地面浸泡严重,有的地方已经生锈。维修过两次,结果驾驶室处也漏雨了。与4S店联系或者打4006518000,得不到实质解决。经投诉以后,9月份,潍坊4S店主动与本人协商赔偿,与4S店负责人达成协议。由于损失较重,4S店愿意再送5次免费保养,并报天津夏利一汽负责人审批。但到今天也没有结果。
据了解,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控股的经济型轿车制造企业,是一家集整车制造,发动机和变速器生产、销售以及科研开发于一体的上市公司。那么,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用户的投诉呢?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
从8月20日到9月7日,维修站针对这辆汽车漏雨问题一共维修了8次(其中两次刘女士认为是因为修漏而涉及到的问题),但车一直没有修好。9月10日,刘女士提出退车。9月17日,厂家派工程师来为刘女士修车,直到9月19日下午3点试水时,左前门上方依然漏水,右侧前方(8月19日发现积水的地方)也依然漏水。为此,刘女士坚持退车或者换车。9月20日,厂方代表称该车现在已经修复,拒绝退车或者换车。
刘女士认为,既然厂家的技术人员说车已修好,就做出让步,希望厂家能与自己签署一个协议,承诺该车在一年之内不再漏水,但厂家却让刘女士找经销商签字。而经销商表示,既然当时厂方代表在现场,就应该找厂方代表。最后,厂家和经销商都拒绝和刘女士签署这个协议。对此,刘女士感到很失望:难道这就是夏利厂家与经销商对客户质量投诉做出的姿态?9月28日,刘女士迫于无奈,取回了自己那辆被维修了多次的夏利N3+轿车。
取回车子的第二天,刘女士在开驾驶座位车门时,开了3次都没有打开。10月17日,刘女士开车经过一个拐角时,副驾驶位的车门突然打开。而维修站的工作人员却认定是刘女士没有关好车门,才导致车门被甩开的。刘女士感到非常气愤。由于这两次故障都是在取回汽车之后发生的,刘女士认为这可能是汽车修漏过程中落下的“后遗症”。刘女士称,从买车到现在还不到半年,车子大大小小的问题已维修近20次。她目前最担心的就是车门再出毛病。现在刘女士已经不奢望厂家和商家能为自己换车或退车了,只要能把车的外壳换一个,尤其是将车门和漏雨问题彻底修好,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就可以。
律师: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天坛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董律师表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相关链接:
夏利汽车曾遭用户投诉
1.2008年8月21日,四川汽车网(来源:中国车友会)刊登用户投诉:今年3月在销售公司购买了天津一汽夏利A轿车,这期间虽然偶尔也出现过各种小毛病,如车门不好关,仪表盘坏等,但带给我的更多的是有车以后的便利和欢乐。但在十月初我的车开始出现在滑行中有异响。多次去检查,维修站检测为闸箱问题。叫我去天津市齿轮厂维修,去齿轮厂检测后,两个星期后齿轮厂告知不是闸箱的事。之后开车去天津市天津一汽骆驼站维修,骆驼站检测为闸箱(问题)。开始修理先后劈闸箱四次,到现在问题依旧(在四次维修过程中,闸箱开始很严重的漏油)。现在车不能长时间开,到晚上的时候或开远道的时候,声音近似于拖拉机。
2.2008年6月11日,湖南在线报道(来源:315投诉网):山东烟台一位车主于2007年9月在烟台购买了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夏利N31.1排量,目前车辆行驶7000公里,该车出现的问题如下:1.车行驶1200公里时仪表盘失灵,去4S店更换了一个,但不是原厂的,问4S要原厂的对方说没有,就这个爱换不换。2.后挡风玻璃脱落,4S店已给维修(重新粘合),先后粘合3次;3.自车辆行驶至6000公里时,车辆怠速出现故障,空挡停车怠速2000转,往返4S店维修一个月时间,几乎每隔3天就要去一次,至今仍未修好。
3.2007年12月28日,用户赵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投诉:自从06年11月12日买车以来,分别更换过右前门门锁、左前门升降器、上储物盖、雨刮、喷壶、空调风扇。更为严重的是前挡漏雨,副驾驶室地面浸泡严重,有的地方已经生锈。维修过两次,结果驾驶室处也漏雨了。与4S店联系或者打4006518000,得不到实质解决。经投诉以后,9月份,潍坊4S店主动与本人协商赔偿,与4S店负责人达成协议。由于损失较重,4S店愿意再送5次免费保养,并报天津夏利一汽负责人审批。但到今天也没有结果。
据了解,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控股的经济型轿车制造企业,是一家集整车制造,发动机和变速器生产、销售以及科研开发于一体的上市公司。那么,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用户的投诉呢?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