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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虚拟社会快速发展、全球互联互通的网络世界加速形成的今天,网络群体的数量正以迅猛的势头逐年递增,网络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影响和作用更加直接,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网络的踪影。利用网络表达民意,畅通民情、汇聚民智已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思想文化信息也在虚拟网络社会上汇集,并产生放大效应。网络舆论在社会舆论的比重日益增大,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并且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的趋势也更加明显。
因为网络舆情的受众网民群体根植于现实社会中,网络舆情即便仅仅在互联网上传播,但仍然能够与现实中的传统舆情发酵作用,交替影响,固然会对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对公共决策、民主政治产生了正负影响。
一、对公共决策的影响
积极影响方面。一是揭示了舆情基础的实际情况,为辅助决策提供依据。民众大多害怕嘲讽和关注,保持沉默,违背本意赞同主流观点是常态,因而传统的民意搜集渠道不能搜集到民众的真实想法。二是广开言路,提高行政效率。通过网络舆情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决策者形成启发,以便对有瑕疵的公共决策进行修改,逐步提供办事效率。三是强化外部监督,提高了政府公信力。作为一个网民,因为网络对于身份的隐匿性故而天然地可对某一公共事件提出个人看法或意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督促政府履职。
负面影响方面。舆情的本质是基于利益得失的立场表达。网民由于所处的阶层不同、占有的资源不同、形成的价值观不同,因而对公众事务的看法也千差万别,也并非完全合理正确。诺埃勒·诺依曼提出的“沉默的螺旋”理论指出:占支配地位的或日益得到支持的意见会愈加得势,另一方则越来越失去支持的声音。故而会有这样一个现象,强势表达意见的一方与沉默的一方形成一个螺旋,在这个过程中,强势表达的一方被逐步加强,最终确立为主要意见。而在网络上,传播舆情传播的速度更快,也使得这个过程加速。也形成了网民为争夺话语权对异见者采取谩骂侮辱等手段,形成了网络暴民现象。
二、对民主政治的影响
积极影响方面。一是夯实了民主政治的基础。民主政治的基础在于公民思想的独立表达,相较现实社会,虚拟社会中网民对于公共事件的思考更频繁,民主诉求的表达更自由,也能产生与其他网民的互动,更能培养网民的民主意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了群众监督。网络草根阶层可通过网络自由点评事实产生舆情,对决策者进行制约,弥补了党内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的不足,网络上群众监督的力量相较现实社会更强大,也更有效。三是提高了民主话语权。传统媒体受政府管控监督力度较强,民众无法通过传统媒体自由的表达自我意识,而虚拟社会众,网民与媒体、网民与网民之间的互动就能产生舆情,终结了传统媒体对话语权的制霸。
消极影响方面。一是网络意见质量参差不齐,网民群体庞大驳杂,网民素质参差不齐,也就导致了网络意见质量参差不齐,难免影响民主政治的快速发展。二是偏激观点容易放大扩散。受沉默的螺旋原理影响,偏激的观点言论更容易在网络上传播扩散,裹挟民意,对政府的正常决策造成干扰。
三、网络舆情危机的成因
负面网络舆情经过媒体、网络意见领袖及其他势力的运作发酵,爆发出来,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形成网络舆情危机。网络舆情危机的产生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社会矛盾积聚,民众情绪宣泄。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社会阶层矛盾凸显,利益冲突逐步加剧,同时,不少网民虽然不是网络舆情的当事人,但在长期的利益分配中感到不公和委屈,成为非直接利益冲突者,这种情况在网络中并不少见。当网络舆情危机发生时,网民找到了情绪的宣泄口。因此,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及其公职人员,极容易成为舆论的关注热点。
二是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不惜歪曲事实恶意炒作。网络媒体要生存发展,必须通过扩大影响力带来经济效益。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一些网络媒体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便凭道听途说,或是一知半解,开展负面报道;一些媒体虽然进行了调查但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而断章取义,混淆视听;更有一些媒体凭空捏造事实,造谣中伤,置法律和道德而不顾。
三是外力推波助澜,别有用心者借机渗透。境外敌对势力和境内别用用心者通过互联网勾结,炒作司法个案、突发事件,扶植棋手和枪手,起到扰乱意识形态,激化社会矛盾的目的。“庆安枪案事件”网络舆情危机中就存在别有用心者恶意炒作的情形。
四、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手段
一是强化立法。利用法律法规对网络舆情的内容进行规范。在管控传统舆论的基础上,结合虚拟空间的特点,对网络舆情的内容实行限制,确定涉及国家安全等内容的网络舆情发布主体必须是国家认证网络媒体,进一步规范网络服务提供商及自媒体内容提供者的法律职责,净化互联网环境,强化舆情危机管控。
二是强化自律。依托互联网行业组织建立自律规范,补充法律空白,以应对互联网虚拟世界的特殊性和復杂性,使得不能靠法律解决的某些问题有新的救济手段,同时也利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三是技术控制。尝试制定互联网舆论分级制度,通过浏览器对网民访问权限进行区分,设置不同的浏览级别,对应不同的浏览内容,同时也可利用设置好的过滤词,通过过滤词的设置阻挡有关内容的进入,实现内容分级。
四是实名认证。在技术手段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上网人员实名认证,在保护互联网虚拟隐蔽特征的基础上,保有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行政法律的能力。
作者简介:王艺迪(1988—),男,上海杨浦人,学校: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因为网络舆情的受众网民群体根植于现实社会中,网络舆情即便仅仅在互联网上传播,但仍然能够与现实中的传统舆情发酵作用,交替影响,固然会对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对公共决策、民主政治产生了正负影响。
一、对公共决策的影响
积极影响方面。一是揭示了舆情基础的实际情况,为辅助决策提供依据。民众大多害怕嘲讽和关注,保持沉默,违背本意赞同主流观点是常态,因而传统的民意搜集渠道不能搜集到民众的真实想法。二是广开言路,提高行政效率。通过网络舆情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决策者形成启发,以便对有瑕疵的公共决策进行修改,逐步提供办事效率。三是强化外部监督,提高了政府公信力。作为一个网民,因为网络对于身份的隐匿性故而天然地可对某一公共事件提出个人看法或意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督促政府履职。
负面影响方面。舆情的本质是基于利益得失的立场表达。网民由于所处的阶层不同、占有的资源不同、形成的价值观不同,因而对公众事务的看法也千差万别,也并非完全合理正确。诺埃勒·诺依曼提出的“沉默的螺旋”理论指出:占支配地位的或日益得到支持的意见会愈加得势,另一方则越来越失去支持的声音。故而会有这样一个现象,强势表达意见的一方与沉默的一方形成一个螺旋,在这个过程中,强势表达的一方被逐步加强,最终确立为主要意见。而在网络上,传播舆情传播的速度更快,也使得这个过程加速。也形成了网民为争夺话语权对异见者采取谩骂侮辱等手段,形成了网络暴民现象。
二、对民主政治的影响
积极影响方面。一是夯实了民主政治的基础。民主政治的基础在于公民思想的独立表达,相较现实社会,虚拟社会中网民对于公共事件的思考更频繁,民主诉求的表达更自由,也能产生与其他网民的互动,更能培养网民的民主意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了群众监督。网络草根阶层可通过网络自由点评事实产生舆情,对决策者进行制约,弥补了党内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的不足,网络上群众监督的力量相较现实社会更强大,也更有效。三是提高了民主话语权。传统媒体受政府管控监督力度较强,民众无法通过传统媒体自由的表达自我意识,而虚拟社会众,网民与媒体、网民与网民之间的互动就能产生舆情,终结了传统媒体对话语权的制霸。
消极影响方面。一是网络意见质量参差不齐,网民群体庞大驳杂,网民素质参差不齐,也就导致了网络意见质量参差不齐,难免影响民主政治的快速发展。二是偏激观点容易放大扩散。受沉默的螺旋原理影响,偏激的观点言论更容易在网络上传播扩散,裹挟民意,对政府的正常决策造成干扰。
三、网络舆情危机的成因
负面网络舆情经过媒体、网络意见领袖及其他势力的运作发酵,爆发出来,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形成网络舆情危机。网络舆情危机的产生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社会矛盾积聚,民众情绪宣泄。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社会阶层矛盾凸显,利益冲突逐步加剧,同时,不少网民虽然不是网络舆情的当事人,但在长期的利益分配中感到不公和委屈,成为非直接利益冲突者,这种情况在网络中并不少见。当网络舆情危机发生时,网民找到了情绪的宣泄口。因此,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及其公职人员,极容易成为舆论的关注热点。
二是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不惜歪曲事实恶意炒作。网络媒体要生存发展,必须通过扩大影响力带来经济效益。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一些网络媒体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便凭道听途说,或是一知半解,开展负面报道;一些媒体虽然进行了调查但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而断章取义,混淆视听;更有一些媒体凭空捏造事实,造谣中伤,置法律和道德而不顾。
三是外力推波助澜,别有用心者借机渗透。境外敌对势力和境内别用用心者通过互联网勾结,炒作司法个案、突发事件,扶植棋手和枪手,起到扰乱意识形态,激化社会矛盾的目的。“庆安枪案事件”网络舆情危机中就存在别有用心者恶意炒作的情形。
四、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手段
一是强化立法。利用法律法规对网络舆情的内容进行规范。在管控传统舆论的基础上,结合虚拟空间的特点,对网络舆情的内容实行限制,确定涉及国家安全等内容的网络舆情发布主体必须是国家认证网络媒体,进一步规范网络服务提供商及自媒体内容提供者的法律职责,净化互联网环境,强化舆情危机管控。
二是强化自律。依托互联网行业组织建立自律规范,补充法律空白,以应对互联网虚拟世界的特殊性和復杂性,使得不能靠法律解决的某些问题有新的救济手段,同时也利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三是技术控制。尝试制定互联网舆论分级制度,通过浏览器对网民访问权限进行区分,设置不同的浏览级别,对应不同的浏览内容,同时也可利用设置好的过滤词,通过过滤词的设置阻挡有关内容的进入,实现内容分级。
四是实名认证。在技术手段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上网人员实名认证,在保护互联网虚拟隐蔽特征的基础上,保有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行政法律的能力。
作者简介:王艺迪(1988—),男,上海杨浦人,学校: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