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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雷州市消费者林先生向本刊记者反映,2009年3月18日,他在湛江深绿电脑经销商处购买了一台AOC冠捷液晶显示器,产品型号:AOC 715S,购买价格:960 元。但是刚使用5个月左右,液晶显示器就出现了故障,表现为屏幕不显示,电源灯也不亮。8月份林先生将此液晶显示器发到经销商处进行保修,厂家检查后说是由于南方天气回潮导致显示屏内有液体烧坏电路(显示器漏液),并说完全是消费者使用的问题。林先生说当时那个季节南方天气非常热,哪来的回潮天气,再说南方买显示器的消费者也很多,没有听说由于天气原因导致显示器漏液的现象。对于这样的回复,林先生很气愤,认为生产厂家福建冠捷电子有限公司应该严肃对待问题,不应把责任都推到消费者身上,希望厂家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冠捷电子有限公司:
已免费将用户的液晶显示器修好
据悉,福建冠捷电子有限公司是1990年12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桥经济开发区创立的一家大型高科技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从事各种电脑显示器的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业务。公司本着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客户第一、全员品管的品质观念,确保产品素质超卓,客户称心满意是冠捷产量和产值迅速增长的强有力保障。在品质保证的前提下,不断挖掘内部潜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致力改善生产技术,采取严谨的成本控制措施,确保价格具竞争力,利润稳定增长,使公司系列产品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环境中,冠捷将会持续加强研发能力,发挥管理团队的专业才能与经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取得更多商机,并充满信心迎接更高的目标。那么,作为一家知名企业,福建冠捷电子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呢?
2009年12月21日10时21分,就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记者以书面形式对“福建冠捷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采访。同日11时39分,记者接到该公司的回复函,函中称:
“此客户反馈的情况,我司在15号已经收到并作了处理。调查及结果:湛江维修站在收到客户的机器时,拆机检测判定为客户使用中引起,但并未对客户说是天气原因造成。考虑到客户使用不长时间,经协调业务特例申请给予免费维修;经确认,20号我司湛江维修站已将客户的机器修好并寄回。
我司严格执行国家三包政策及相关法规,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保障,感谢贵部的监督与反馈。”
针对企业的回函,2009年12月23日14时9分,记者与消费者林先生进行了核实,林先生说投诉至315热线后,福建冠捷电子有限公司积极地与自己联系,已经于12月21日给予更换了一台新的冠捷液晶显示器,且服务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非常感谢315热线的关注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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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冠捷电子有限公司:
已免费将用户的液晶显示器修好
据悉,福建冠捷电子有限公司是1990年12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桥经济开发区创立的一家大型高科技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从事各种电脑显示器的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业务。公司本着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客户第一、全员品管的品质观念,确保产品素质超卓,客户称心满意是冠捷产量和产值迅速增长的强有力保障。在品质保证的前提下,不断挖掘内部潜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致力改善生产技术,采取严谨的成本控制措施,确保价格具竞争力,利润稳定增长,使公司系列产品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环境中,冠捷将会持续加强研发能力,发挥管理团队的专业才能与经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取得更多商机,并充满信心迎接更高的目标。那么,作为一家知名企业,福建冠捷电子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呢?
2009年12月21日10时21分,就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记者以书面形式对“福建冠捷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采访。同日11时39分,记者接到该公司的回复函,函中称:
“此客户反馈的情况,我司在15号已经收到并作了处理。调查及结果:湛江维修站在收到客户的机器时,拆机检测判定为客户使用中引起,但并未对客户说是天气原因造成。考虑到客户使用不长时间,经协调业务特例申请给予免费维修;经确认,20号我司湛江维修站已将客户的机器修好并寄回。
我司严格执行国家三包政策及相关法规,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保障,感谢贵部的监督与反馈。”
针对企业的回函,2009年12月23日14时9分,记者与消费者林先生进行了核实,林先生说投诉至315热线后,福建冠捷电子有限公司积极地与自己联系,已经于12月21日给予更换了一台新的冠捷液晶显示器,且服务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非常感谢315热线的关注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