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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彭宇案可以说是全国首例推理判决案件,对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舆论哗然。本文以对彭宇案的解读为出发点,分析此案件中折射出来的社会失范现象,梳理社会失范的相关理论并提出对道德伦理进行重新定位,如: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措施。
关键词彭宇案 社会失范 转型期 控制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1-201-01
一、社会失范理论的提出
社会失范这一理论最早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提出的,在他看来,“社会分工的发展快于这种分工所要求的道德基础,这样,社会的某些方面便受到不适应的控制,从而导致失范。”①我们所讲的社会失范是指处于解组时期的社会,旧的社会规范缺失,而新的社会规范又处于孕育和形成过程中,没有一个现有的社会规则和规范来指导人们应该如何行动所表现出来的混乱和无序状态。
二、社会失范在彭宇案中的具体体现
(一)爱心被人利用,道德的理念被蹂躏——道德失范的表现
彭宇出于好心将摔倒的徐老太扶起,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二春先生也来帮忙。据证人回忆,徐老太当时对二位好心人十分感激并表示自己不会连累他们,陈二春随即打电话通知徐老太的家属,见其家人赶来便离开了现场。彭宇却陪同徐老太及其家人来到了医院,在医院里,当得知是胫骨骨折要花费几万元换人造骨头时,徐老太对彭宇说:“小伙子是你撞了我啊!”当时彭宇就懵了,后来徐老太还将其告上法庭,当陈二春出面为彭宇作证时却被徐老太拒认。这件事存在很多质疑之处,好事难做的感慨在网友中得到了共鸣。法院最终的判决更是让人失望,难道做好事也要犯法?“人性本恶”的判断令人害怕,难怪网上流传“做好事有风险,学雷锋要谨慎”。这件事难道不是对我们正全力宣传和倡导的德育教育的严重消解吗?
(二)事件所涉及到的警察的行为——政治领域里的失范
第一次开庭时,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调取当时派出所的原始询问记录,派出所却以正在搞装修不予提供。而到了第三次庭审,原告代理人却又拿出了一份证据说是原始询问笔录的电子文件和民警的回忆资料,以此作为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证据。当时有电视台记者追问城中派出所卢所长电子版笔录是用谁手机拍的,卢所长坚持说是自己的,而在调出信息证明该照片并非卢所长手机拍摄时,卢所长承认了是徐老太的儿子拍的。徐老太的儿子也是公安,笔录是否失踪值得大家思考,从调查笔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卢所长的所为,也不能否认徐老太的警察儿子无所为,这里面折射出警察权力私有化的信号,即权力型腐败,这可以说是政治领域里失范的主要内容。
(三)法律规则的实效——社会失范的又一表现
失范是对规范的违反,规范作为价值观念的具体化,包括约定俗成的风俗、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群体组织的规章制度等。在本案例中,法院认为,“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到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避,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②法院的判案依据让我们惊讶,按照法院的判决,以后我们看到需要帮助的人最好敬而远之,人性本恶啊。这可是法律界的悲哀,有损法律在公众心目中的权威,这也是法律规则失范的一大表现。
三、社会失范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经济因素
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较快,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容乐观,社会生产仍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局部地方仍存在“物质贫困”与“文化贫困”的综合贫困症状,同时商品经济发展有其固有的弊端也影响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待业人口的不断增长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压力,另外,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完善,建立起来的规则不相匹配,出现了不协调性,导致了社会冲突。
(二)制度不完善
制度缺失反映出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化程度低,制度不完善不科学体现了人们对制度的认同度低,彭宇案体现了社会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制度化程度低必然导致社会成员和组织对外部环境反映不灵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新环境,并容易被外界环境和势力所左右,出现非制度化的行为,即失范行为。
(三)道德的内化功能弱化
在社会转型期,社会急剧变革与转型招致多元价值观念的相互冲突与撞击,导致社会以往规范内化的重要手段—道德内化功能弱化,取而代之的内化形式是利益取向,在彭宇案中,徐老太一家的做法正是道德功能弱化的表现,为了高额的医疗费用而违背了自己的道德良知,作出恩将仇报的令人不齿的行为。
四、社会失范的控制
(一)重新进行道德伦理和价值取向定位
道德规范控制是社会控制的重要形式,转型时期道德对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影响作用日益弱化,出现了价值“疲软”的状况,如:道德教育、思想教育、习俗制约、舆论评价等功能弱化,这才出现了徐老太一家指控彭宇这一事件,这种恩将仇报的行为正是道德缺失所致,所以目前加大对人们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宣传十分必要。
(二)积极推进法制建设
彭宇案中,法官以常理为依据进行判案,让公众很难臣服,这一方面体现了社会法制的不健全,同时也体现了法官专业素质的缺失和低下,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要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加强法制建设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同时我们的法律机构应加强律师和法官的选聘制度。加强对其进行智能培训和道德教育。提升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避免这类判案的再度发生,有损法律的权威。
(三)完善防止社会失范的控制手段
转型期对社会规范和道德的遵守需要借助一定的外力来对其加以保证,由于社会规范的神圣性和严肃性需要控制手段来保证,所以一旦控制手段软化,规范的权威性会因此丧失,同时像彭宇这样的社会失范现象就会因此而产生,所以除了营造理想的经济制约环境和理想的民主监督环境以外,还应注重完善规范的控制手段和社会监督系统的建设。
注释:
①[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三联书店.2000.
②张艳娜.当道德与法发生碰撞—由“彭宇”案所引发的思考.法制与社会.2007(9).
参考文献:
[1]曲阿弄.彭宇遭遇道德门.农村工作通讯.2008(1).
[2]彭宇事件是我们选择不做好人的理由吗.意林.2007(2).
[3]夏玉珍.转型期中国社会失范与控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2(9).
[4]任亮.社会转型期社会失范行为—基于社会共享价值观的分析.理论学刊.2007(1).
关键词彭宇案 社会失范 转型期 控制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1-201-01
一、社会失范理论的提出
社会失范这一理论最早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提出的,在他看来,“社会分工的发展快于这种分工所要求的道德基础,这样,社会的某些方面便受到不适应的控制,从而导致失范。”①我们所讲的社会失范是指处于解组时期的社会,旧的社会规范缺失,而新的社会规范又处于孕育和形成过程中,没有一个现有的社会规则和规范来指导人们应该如何行动所表现出来的混乱和无序状态。
二、社会失范在彭宇案中的具体体现
(一)爱心被人利用,道德的理念被蹂躏——道德失范的表现
彭宇出于好心将摔倒的徐老太扶起,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二春先生也来帮忙。据证人回忆,徐老太当时对二位好心人十分感激并表示自己不会连累他们,陈二春随即打电话通知徐老太的家属,见其家人赶来便离开了现场。彭宇却陪同徐老太及其家人来到了医院,在医院里,当得知是胫骨骨折要花费几万元换人造骨头时,徐老太对彭宇说:“小伙子是你撞了我啊!”当时彭宇就懵了,后来徐老太还将其告上法庭,当陈二春出面为彭宇作证时却被徐老太拒认。这件事存在很多质疑之处,好事难做的感慨在网友中得到了共鸣。法院最终的判决更是让人失望,难道做好事也要犯法?“人性本恶”的判断令人害怕,难怪网上流传“做好事有风险,学雷锋要谨慎”。这件事难道不是对我们正全力宣传和倡导的德育教育的严重消解吗?
(二)事件所涉及到的警察的行为——政治领域里的失范
第一次开庭时,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调取当时派出所的原始询问记录,派出所却以正在搞装修不予提供。而到了第三次庭审,原告代理人却又拿出了一份证据说是原始询问笔录的电子文件和民警的回忆资料,以此作为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证据。当时有电视台记者追问城中派出所卢所长电子版笔录是用谁手机拍的,卢所长坚持说是自己的,而在调出信息证明该照片并非卢所长手机拍摄时,卢所长承认了是徐老太的儿子拍的。徐老太的儿子也是公安,笔录是否失踪值得大家思考,从调查笔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卢所长的所为,也不能否认徐老太的警察儿子无所为,这里面折射出警察权力私有化的信号,即权力型腐败,这可以说是政治领域里失范的主要内容。
(三)法律规则的实效——社会失范的又一表现
失范是对规范的违反,规范作为价值观念的具体化,包括约定俗成的风俗、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群体组织的规章制度等。在本案例中,法院认为,“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到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避,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②法院的判案依据让我们惊讶,按照法院的判决,以后我们看到需要帮助的人最好敬而远之,人性本恶啊。这可是法律界的悲哀,有损法律在公众心目中的权威,这也是法律规则失范的一大表现。
三、社会失范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经济因素
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较快,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容乐观,社会生产仍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局部地方仍存在“物质贫困”与“文化贫困”的综合贫困症状,同时商品经济发展有其固有的弊端也影响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待业人口的不断增长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压力,另外,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完善,建立起来的规则不相匹配,出现了不协调性,导致了社会冲突。
(二)制度不完善
制度缺失反映出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化程度低,制度不完善不科学体现了人们对制度的认同度低,彭宇案体现了社会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制度化程度低必然导致社会成员和组织对外部环境反映不灵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新环境,并容易被外界环境和势力所左右,出现非制度化的行为,即失范行为。
(三)道德的内化功能弱化
在社会转型期,社会急剧变革与转型招致多元价值观念的相互冲突与撞击,导致社会以往规范内化的重要手段—道德内化功能弱化,取而代之的内化形式是利益取向,在彭宇案中,徐老太一家的做法正是道德功能弱化的表现,为了高额的医疗费用而违背了自己的道德良知,作出恩将仇报的令人不齿的行为。
四、社会失范的控制
(一)重新进行道德伦理和价值取向定位
道德规范控制是社会控制的重要形式,转型时期道德对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影响作用日益弱化,出现了价值“疲软”的状况,如:道德教育、思想教育、习俗制约、舆论评价等功能弱化,这才出现了徐老太一家指控彭宇这一事件,这种恩将仇报的行为正是道德缺失所致,所以目前加大对人们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宣传十分必要。
(二)积极推进法制建设
彭宇案中,法官以常理为依据进行判案,让公众很难臣服,这一方面体现了社会法制的不健全,同时也体现了法官专业素质的缺失和低下,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要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加强法制建设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同时我们的法律机构应加强律师和法官的选聘制度。加强对其进行智能培训和道德教育。提升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避免这类判案的再度发生,有损法律的权威。
(三)完善防止社会失范的控制手段
转型期对社会规范和道德的遵守需要借助一定的外力来对其加以保证,由于社会规范的神圣性和严肃性需要控制手段来保证,所以一旦控制手段软化,规范的权威性会因此丧失,同时像彭宇这样的社会失范现象就会因此而产生,所以除了营造理想的经济制约环境和理想的民主监督环境以外,还应注重完善规范的控制手段和社会监督系统的建设。
注释:
①[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三联书店.2000.
②张艳娜.当道德与法发生碰撞—由“彭宇”案所引发的思考.法制与社会.2007(9).
参考文献:
[1]曲阿弄.彭宇遭遇道德门.农村工作通讯.2008(1).
[2]彭宇事件是我们选择不做好人的理由吗.意林.2007(2).
[3]夏玉珍.转型期中国社会失范与控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2(9).
[4]任亮.社会转型期社会失范行为—基于社会共享价值观的分析.理论学刊.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