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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持续审计在我国正逐步展开,本文从目前持续审计开展的现状出发,分别站在法律法规、实施条件、审计人员素质三个角度探讨了我国持续审计有效运行的保障措施。
关键词:持续审计;开展现状;保障措施
1999年,AICPA/ CIC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发布的"持续审计报告"中,对持续审计作了如下阐述:"持续审计是指一种由独立的审计师使用的,在一系列审计报告的基础上为一个由企业的管理当局承担责任的项目提供书面保证的技术。这些审计报告是由审计师发布的一系列与这个项目有关的事件的审计报告,并且其发布时间与事件发生的时间是同步或者紧随其后的。" 随着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21世纪初期,安然、世通等大量财务欺诈舞弊事件发生的普遍性和严重性使人们意识到传统的舞弊预防存在着缺陷,必须采用新的方法;此外,IT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组织被置于电子商务环境下,并逐步实现了商业过程的自动化及对大量数据的持续收集、加工和报告。在这种环境下,传统的审计方式已经不再适应市场的需求,较短审计周期、较高控制安全系数以及实时审计报告的持续审计应运而生。
IIA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2005 年7 月的一项调查显示,47%的被调查者认为在SOX(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后内部审计应该实施持续审计,23%的企业已经建立了持续审计机制。普华永道2006年6月对392家企业进行了调查, 并发布了《2006年内部审计行业调查报告》,报告中指出,已经81%的企业拥有或正在计划建立持续审计(监控) 流程,2005-2006年间,表示已拥有持续审计(监控)流程的调查反馈者的比例从35%上升到50%,增幅顯著。但持续审计在我国运行情况并不乐观,主要原因在于审计准则不完善,技术障碍、成本障碍、管理者支持障碍、组织协调性障碍及审计人员素质障碍(稳定性障碍、技能障碍、心理障碍)。对此,本文从法律法规、实施条件、人员素质等方面探讨如何使持续审计在我国有效运行。
一、法律法规保障
我国尚未建立持续审计的法律法规,目前仅对于计算机审计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计算机审计具有实时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为持续审计的开展也提供了依据。1993年9月1日,审计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九号《审计署关于计算机审计的暂行规定》,对建立电算化系统审计标准做了初步尝试;1996年底,审计署颁布的《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明确了计算机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计算机辅助审计人员的资格、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注意事项等,对审计机关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进行了规范,便于提高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工作质量;2001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利用计算机系统开展审计工作的通知》指出,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部门对信息系统进行检查。
政府部门应尽快健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立持续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完善我国审计准则体系。新审计准则体系中与连续审计最为相关的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目前鉴于无审计的规程可循,在制定标准和准则时,要在考虑我国国情的前提下积极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可从下列角度作出规范:第一,审计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供的审计信息必须是实施审计信息,因此在审计准则中要求明确定义实时信息,对发生可能影响企业经营状况的重大事件要及时予以披露、确保信息使用者的利益;第二,在审计报告形式的分类中,审计准则应将网络报告加入其中,并对网络报告如何发布、发布的形式、网络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网络报告如何保存等做出相应规定;第三,在制定具体准则时,应侧重于对计算机系统内部控制的评价、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资格、连续审计过程和相关的审计技术以及证据收集等方面。
二、实施条件保障
持续审计源于审计环境的变化,科技环境是持续审计产生的平台;经济环境的变化是持续审计产生的原动力;法律环境是持续审计产生的助推器;社会环境是持续审计产生的催化剂。为使企业采用持续审计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企业应做到:⑴构建学习型审计机构,优化审计人员组合;⑵修改审计章程,列入采用持续审计手段;⑶界定审计职能,完善权、责、利的安排。
持续审计的实施至少应具备两方面技术条件:第一,被审计系统完全自动化, 即会计信息能够以电子格式记录和存储。这就要求,被审计单位必须建立信息技术平台,并且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必须是可靠的;第二,审计人员能够及时提取相关事件或结果。包括:⑴为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并且迅速生成可靠的报告信息,审计程序必须能够高度自动化地截取和处理数据,因此要求对反映审计对象的数据以及数据之间的定量和定性关系精确定义; ⑵针对异常现象,建立自动的报警触发程序并及时生成例外报告; ⑶引入先进的技术工具、与现代信息技术有机结合、使用专家系统和神经网络技术、利用最新审计软件。
三、人员素质保障
持续审计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⑴持续审计人员要求较高的计算机水平,审计人员必须具备有关信息技术的各方面知识,就像他们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和财务流程一样。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充足的审计理论知识、财务会计知识,同时也要懂信息技术,许多会计从业者认为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 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 Auditor) 变得越来越有价值;⑵建立有效的持续审计,审计师必须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要求审计人员适应性强、效率性高、思想超前。
对此,从审计机构角度,应积极引进同时具有丰富会计知识、审计知识和深层次计算机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同时积极开展计算机方面的后续教育,使现有的审计人员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内部控制的特点有所了解,并对审计软件的使用、维护等技能有所掌握,从而利用计算机技术完成审计任务;从社会角度,要加快发展审计后备力量,包括在高校中对注册会计师专业的规模扩大,在课程设置中将审计类与计算机类课程作为两大专业核心课,增设连续审计专业,并对该类专业的师资力量增强,培养出一大批年轻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CICA/ AICPA. Continuous auditing research report [R]. The Canadian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T or on to, On tario, 1999.
[2]何芹.谈持续审计的技术支持问题[J].财会月刊(理论).2007(10).
[3]何芹.持续审计定义及其应用条件分析[J].商业会计.2006(10).
[4]张娟.持续审计评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2).
[5]王玉华.持续审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障碍以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1(3).
[6]陈小燕,陈良华.持续审计在中国应用的前景和建议[J].价值工程.2008(4).
作者简介:于晓静,山东财经大学[筹]2009级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审计;孙婧,山东财经大学[筹]2009级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成本与管理会计。
关键词:持续审计;开展现状;保障措施
1999年,AICPA/ CIC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发布的"持续审计报告"中,对持续审计作了如下阐述:"持续审计是指一种由独立的审计师使用的,在一系列审计报告的基础上为一个由企业的管理当局承担责任的项目提供书面保证的技术。这些审计报告是由审计师发布的一系列与这个项目有关的事件的审计报告,并且其发布时间与事件发生的时间是同步或者紧随其后的。" 随着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21世纪初期,安然、世通等大量财务欺诈舞弊事件发生的普遍性和严重性使人们意识到传统的舞弊预防存在着缺陷,必须采用新的方法;此外,IT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组织被置于电子商务环境下,并逐步实现了商业过程的自动化及对大量数据的持续收集、加工和报告。在这种环境下,传统的审计方式已经不再适应市场的需求,较短审计周期、较高控制安全系数以及实时审计报告的持续审计应运而生。
IIA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2005 年7 月的一项调查显示,47%的被调查者认为在SOX(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后内部审计应该实施持续审计,23%的企业已经建立了持续审计机制。普华永道2006年6月对392家企业进行了调查, 并发布了《2006年内部审计行业调查报告》,报告中指出,已经81%的企业拥有或正在计划建立持续审计(监控) 流程,2005-2006年间,表示已拥有持续审计(监控)流程的调查反馈者的比例从35%上升到50%,增幅顯著。但持续审计在我国运行情况并不乐观,主要原因在于审计准则不完善,技术障碍、成本障碍、管理者支持障碍、组织协调性障碍及审计人员素质障碍(稳定性障碍、技能障碍、心理障碍)。对此,本文从法律法规、实施条件、人员素质等方面探讨如何使持续审计在我国有效运行。
一、法律法规保障
我国尚未建立持续审计的法律法规,目前仅对于计算机审计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计算机审计具有实时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为持续审计的开展也提供了依据。1993年9月1日,审计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九号《审计署关于计算机审计的暂行规定》,对建立电算化系统审计标准做了初步尝试;1996年底,审计署颁布的《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明确了计算机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计算机辅助审计人员的资格、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注意事项等,对审计机关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进行了规范,便于提高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工作质量;2001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利用计算机系统开展审计工作的通知》指出,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部门对信息系统进行检查。
政府部门应尽快健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立持续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完善我国审计准则体系。新审计准则体系中与连续审计最为相关的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目前鉴于无审计的规程可循,在制定标准和准则时,要在考虑我国国情的前提下积极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可从下列角度作出规范:第一,审计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供的审计信息必须是实施审计信息,因此在审计准则中要求明确定义实时信息,对发生可能影响企业经营状况的重大事件要及时予以披露、确保信息使用者的利益;第二,在审计报告形式的分类中,审计准则应将网络报告加入其中,并对网络报告如何发布、发布的形式、网络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网络报告如何保存等做出相应规定;第三,在制定具体准则时,应侧重于对计算机系统内部控制的评价、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资格、连续审计过程和相关的审计技术以及证据收集等方面。
二、实施条件保障
持续审计源于审计环境的变化,科技环境是持续审计产生的平台;经济环境的变化是持续审计产生的原动力;法律环境是持续审计产生的助推器;社会环境是持续审计产生的催化剂。为使企业采用持续审计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企业应做到:⑴构建学习型审计机构,优化审计人员组合;⑵修改审计章程,列入采用持续审计手段;⑶界定审计职能,完善权、责、利的安排。
持续审计的实施至少应具备两方面技术条件:第一,被审计系统完全自动化, 即会计信息能够以电子格式记录和存储。这就要求,被审计单位必须建立信息技术平台,并且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必须是可靠的;第二,审计人员能够及时提取相关事件或结果。包括:⑴为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并且迅速生成可靠的报告信息,审计程序必须能够高度自动化地截取和处理数据,因此要求对反映审计对象的数据以及数据之间的定量和定性关系精确定义; ⑵针对异常现象,建立自动的报警触发程序并及时生成例外报告; ⑶引入先进的技术工具、与现代信息技术有机结合、使用专家系统和神经网络技术、利用最新审计软件。
三、人员素质保障
持续审计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⑴持续审计人员要求较高的计算机水平,审计人员必须具备有关信息技术的各方面知识,就像他们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和财务流程一样。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充足的审计理论知识、财务会计知识,同时也要懂信息技术,许多会计从业者认为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 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 Auditor) 变得越来越有价值;⑵建立有效的持续审计,审计师必须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要求审计人员适应性强、效率性高、思想超前。
对此,从审计机构角度,应积极引进同时具有丰富会计知识、审计知识和深层次计算机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同时积极开展计算机方面的后续教育,使现有的审计人员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内部控制的特点有所了解,并对审计软件的使用、维护等技能有所掌握,从而利用计算机技术完成审计任务;从社会角度,要加快发展审计后备力量,包括在高校中对注册会计师专业的规模扩大,在课程设置中将审计类与计算机类课程作为两大专业核心课,增设连续审计专业,并对该类专业的师资力量增强,培养出一大批年轻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CICA/ AICPA. Continuous auditing research report [R]. The Canadian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T or on to, On tario, 1999.
[2]何芹.谈持续审计的技术支持问题[J].财会月刊(理论).2007(10).
[3]何芹.持续审计定义及其应用条件分析[J].商业会计.2006(10).
[4]张娟.持续审计评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2).
[5]王玉华.持续审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障碍以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1(3).
[6]陈小燕,陈良华.持续审计在中国应用的前景和建议[J].价值工程.2008(4).
作者简介:于晓静,山东财经大学[筹]2009级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审计;孙婧,山东财经大学[筹]2009级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成本与管理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