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教育职业化改革研究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enming121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法学教育职业化是法学教育的主要发展趋势,也是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途径。推动法学教育职业化是各类高校和法律专业院校的重要任务。实施法学教育职业化创新要采取问题导向,充分结合社会发展需要。
  关键词:法学教育;职业化;创新
  中图分类号:D90-4;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053-01
  作者简介:李宁,法学硕士,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文法系,法学教师,副教授。
  我国高校具有开展法学专业教育的传统。高校在长期的法学教育过程中集中存在着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着高校法学专业教育水平的提高,也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
  当前,我国正在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推动法学教育职业化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已经势在必行。笔者认为,现阶段推动国内法学教育职业化教育模式创新和改革具有下列重要的意义:
  一、推动法学教育职业化的重要意义
  (一)推动法学教育职业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提出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我国已经进入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快车道”。高校法学教育是建设法治化国家的重要基础,一方面可以通过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则可以扩大法学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和带动全体社会公民知法、懂法和守法。此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高素质的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因此推动法学教育职业化创新已经势在必行。
  (二)法学教育职业化符合国际发展趋势
  在许多西方国家,法学教育职业化已经成为惯例。很多高校和法律专业学校都采取了职业化的教育模式,虽然培养的毕业生没有全部从事法律专业工作,但是社会上所有从事专业法律工作的法律工作者却都接受过职业化的法学专业教育。因此,推动法学教育的职业化符合国际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
  (三)法学教育职业化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正在大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需要大量的职业法律人才,通过大力推动法学教育职业化创新,法学教育将从理论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变成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为司法体制改革培养大量职业法律人才,从而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人才基础。
  二、现阶段国内法学教育职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认为,现阶段国内推动法学教育职业化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一)高校法学专业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我国高校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增设专业,其中法律专业一时成为热门。很多高校在没有专业师资、教学基础的前提下盲目开设法律专业,造成了严重的重复性建设和资源浪费,教学质量长期难以得到有效提高,推动法学教育职业化进程缓慢。
  (二)教育理念严重滞后
  当前,还有很多高校及法律专业院校在实施法学专业教育的过程中存在教育理念严重滞后的问题,过分注重对学生法学专业理论知识的培养,多采取课堂理论教学的模式,缺乏创新化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对于学生法学职业能力的培养尤为欠缺。
  (三)缺乏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和人文意识的培养
  在法学教育职业化创新的过程中,法律职业道德和人文意识的培养非常重要。以往很多高校并不重视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人文意识培养,很多法律专业毕业生存在着重视利益忽视法律职业道德的现象,这显然是与法学职业教育改革的目标和要求背道而驰的。
  (四)法学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严重不足
  当前,还有很多高校的法律专业教师存在着教学能力和水平严重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推动法学教育职业化方面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参与法学教育实践改革的能力十分有限。
  三、推动法学教育职业化创新的建议和思考
  笔者认为,为了有效推动法学职业教育职业化进程,应当采取如下对策和措施:
  (一)有效整合教育资源
  国内高校要有效整合法学教育资源,优化课程设置,避免重复建设。要根据专业发展及人才培养的实际合理确定招生规模,避免因单纯追求专业发展速度而盲目投入。要做好对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效果评估工作,确保法学教育职业化顺利开展。
  (二)更新教育理念
  高校要全面更新法学专业教育理念,树立职业化思维,在此基础上合理改革法学专业教学模式,在培养学生掌握扎实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增加实践教学环节,严格按照职业化的方式培养专业人才。
  (三)加强职业意识和法律道德培养
  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的培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增加人文情怀,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法律工作,成为合格的职业法律人。
  (四)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学专业教师的培养,让更多的教师掌握现代化的法学教育思维和专业教育能力,特别是要提高教师的法学专业职业化教育能力。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和学者进行专题辅导和讲座,介绍国内外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另一方面则要鼓励教师参与法律实务,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提高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并将实践成果带入到法学专业职业教育创新的过程之中,实现教学能力的显著提高。
  [ 参 考 文 献 ]
  [1]汪华亮.我国法学教育职业化的成因与路径选择[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4(1).
其他文献
摘 要:现代社会中个人人格与社会团结的关系问题是涂尔干社会学研究的起点,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从劳动分工条件下的社会团结转型过程着眼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究。他认为,劳动分工产生了社会团结,这种社会团结的社会整合功能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因为分工不仅是社会团结的主要源泉,也是道德秩序的基础。他将社会团结划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集体意识和社会分工分别是两种社会存在状态下个人与社会得以维系的纽带。与马
期刊
摘 要: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文化建设的日益重视和加强,有关葛兰西霸权思想的研究成为国内学界关注的新热点。本文通过对葛兰西霸权思想构建过程中对语言的隐喻使用进行了剖析和阐释,认为语言的隐喻使用在葛兰西阐明其霸权思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以术语“运动战”和“阵地战”为例,从语言的视角对葛兰西霸权的政治思想进行了考察,透视了葛兰西霸权思想的语言学背景。  关键词:霸权;政治隐喻;阵地战;运动战  中图分类
期刊
摘要:行贿受贿犯罪现象自古有之,本文以犯罪学为视角,运用实证的方法对行贿犯罪的案例、数据、因素等进行分析,认为如果司法实践中一味的加大对行贿罪刑罚,扩大行贿罪构成要件范围其实并不能很好的起到打击行贿犯罪的目的,同时也与一些刑事司法理念相违背。  关键词:关系犯罪学;行贿罪;受贿罪  中图分类号:D924.39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9-0120-03  行贿罪与
期刊
摘 要:我们开展了一系列追寻红色文化足迹的社会实践活动,走访参观了南京雨花臺烈士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这让每个人的心灵都受到了洗礼和极大的震撼。在和纪念馆参观的大学生和市民交流过程中,我们发现当下人们缺乏对红色文化精神的了解。为此,我们针对大学生这一特定群体进行了关于红色文化的问卷调查,阐释了红色精神内涵。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深化思考,对红色教育、旅游等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红色文化精神;
期刊
摘 要:市场交易互联网化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网络零售交易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行为。其中大学生这一特定群体的消费能力更是不可忽视,但与此同时也面临大量的交易风险与权益保障缺失。本文着眼于西安高校,通过调研考察、现状分析等环节,提出对网络交易规制的法律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网络零售交易;法律规制;理论方案  中图分类号:D9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
期刊
摘 要: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的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未依法合规经营是风险的最大来源。为实现商业银行的合规经营,本文立足藏区,以甘孜州商业银行为例,采用实地调研、网络调查和深入访谈等方式,共发放调查问卷201份,回收调查问卷201份,有效问卷176份,有效率达87.6%。通过对数据的深入分析,本文阐述了甘孜州商业银行合规文化建设与优化的现状,提出针对性
期刊
摘 要:随着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河北省的经济高速发展,与此相伴,环境犯罪案件也由此增多,其中显著增加的就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然而,河北省各市的司法机关在打击此类犯罪的过程中暴露了很多问题,致使治理效果不佳。为此,应该分析问题原因,寻找治理措施,在治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上应当树立及早、从严的理念。监管预防、调查侦办和司法处理都应当秉承这一理念,设计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实现农业环境保护的早期化
期刊
摘 要:《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对构成危险驾驶罪情形作出了明文规定,这对司法机关打击酒驾和超载超速行为有着深远意义,但在具体司法实践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拟从笔者所在基层检察院为例,探讨如何规避这些问题,促进立法的完善。  关键词:危险驾驶罪;酒驾;超载超速驾驶;问题;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9-0101-
期刊
摘 要:关于偶然防卫,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论者在这一问题上的学术立场存在差异,根据结果无价值论者的无罪论而分析出其价值根源在于坚持了功利主义;行为无价值论其价值根源在于道义论立场,但是在得出未遂结论时稍有偏离这一立场。本文认为对于一个偶然防卫者的刑法规范上的评价要符合最基本的人伦,偶然随机的救下他人不是免责的理由,一个人如果违反绝对命令而去犯罪,他所遭遇的必然是道义上的非难和谴责,因而偶然防卫者
期刊
摘要:我国目前适用录音录像规定的适用现状主要表现为,对录音录像规定的适用缺乏监督机制,存在补录或者重复录音录像的现状,将犯罪嫌疑人带出看守所外未规定要进行录音录像。就产生这些现状的原因而言,有很多方面的因素,在新刑诉法为增加该条规定之前,侦查人员主要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为定案依据,以传统的方式进行对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攻破。因此在出台该规定后,侦查人员不愿使用,其次,在立法本身存在不够明确和科学地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