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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十年的"外延式"快速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达到相当的规模。高职院校数、年招生数、在校生数均已占整个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这种"外延式发展"对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快速过渡、构建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量的一线技能型人才、满足人民群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及优化我国高等教育结构等方面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其所带来的一些弊端也不断地显现出来,如投入不足、师资不足、效益不高、结构不合理等。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正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这种转变对学校的办学定位及办学思路、专业设置与改革、课程的设置与改革、教学质量的保障及师资队伍的建设都提出了革命性的要求。
一、高职院校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
当前,世界各国都把目光投向教育改革,投向教育质量的提高。同时都认为,教师是教育改革的实现者,没有师资的质量就没有教育质量。因此,各国都从不同侧面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提高教师的素质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其中,各国又尤其重视教师的思想道德和职业品格素质(师德)要求,普遍要求教师必须具有热情、坚定、同情、关爱、耐心、自制等品质和献身未来的职业理想。如英国在《把学校办的更好》白皮书中就提出教师要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法国强调增强教师的职业责任;美国要求具有良好的品德等。有的国家还规定教师就职宣誓制度,以表明忠于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责。
我国自古以来的许多教育者都十分重视教师的道德素质建设。唐代著名文学家、哲学家韩愈在《师说》中早就指出:"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里的传道就是向学生传授做人的道理,韩愈将其作为教师的首要任务,凸显出师德的重要地位。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也说明了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教育部周济部长在全国师德论坛上强调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根本;教育发展,教师是关键;教师素质,师德最重要。总之,师德建设的好坏决定着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败。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的深入,传统的教师队伍及能力结构都明显不能适应新的要求,成为制约高职教育持续发展的最根本的障碍之一。同时,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师资队伍也了长足发展,其中青年教师的增长速度最快,不少高职院校的青年教师人数已达到教师总量的50%甚至更大。然而青年教师中又普遍存在教龄短、非师范生比例高、接触社会和参加生产实践少、独生子女多等现实情况,导致在教师中出现职业荣誉感、使命感不强、实践能力较差、职业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不足等师德问题,对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乃至整个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高职院校师德规范构建
(一)教师职业道德与师德
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的产生是教师职业活动的内在要求。教师职业如果没有道德要求,就无法完成它的职业使命和实现它的职业职能。
师德与职业道德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相联系就是师德与职业道德具有一般共通性,相区别就是师德具有特殊性,它超越一般职业道德、从而具有全局性、超前性、导向性、示范性。
(二)师德规范现状
我国《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都特别强调了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原国家教委于1997年颁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在2008年又再次进行了修订,对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评价标准。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高职院校师德规范》。尽管我国许多高校都制定了有关的师德规范、条例、制度,但在师德规范建设上,普遍存在着空泛、笼统、弹性大、操作难的问题,往往只有道德理想的制约引导而没有可遵循的具体规则的约束。例如以师德作为重要内容的校训,很多高校根本没有,有的也雷同,用到哪个高校都一样,没有反映出不同高校的特色。
三、高职院校师德规范构建设想
(一)构建高职院校师德规范的原则
1、基于法律原则
构建高职院校师德规范首先要符合《教师法》、《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和文件的要求,进而细化为高职院校师德要求。制定基于法律法规精神的高职院校师德规范,可使高职院校教师充分认识到,违背师德规范,不仅涉及到道德问题,而且涉及到法律问题,进而养成在法律意义上强化自己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道德行为的习惯。
2、设立底线原则
构建高职院校师德规范要强调设立师德底线。设立师德底线,有利于更具体地构建师德规范;有利于减轻教师承受非同一般的道德压力;有利于解决职教师资队伍中的问题。从而使师德规范更具操作性。
3、"以人为本"原则
师德规范应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統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现实性原则
师德规范既要认真吸取丰富的历史遗产,也要以时代为背景,以发展的观点和变化的视角加以分析,使新型师德规范源于现实,贴近时代。另一方面,师德规范需要崇高的理想作为目标,但还应该看到,教师工作本身也是一个职业,教师本人也是一个公民,在物质和精神上也应有一定的要求,因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应该现实一些,让教师首先从一个人、一个公民、一个公职人员的角度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和道德义务。让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高尚"走向"朴素",更加符合人性,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
5、高职特性原则
构建高职院校师德规范既要基于教师这个职业群体的共性特点,也要体现高职教育及高职教育教师的特性。按照高职教育的职业性、人民性、社会性特征,倡导教师培养优秀技能人才、发展先进文化、钻研业务、拼搏奉献、忠于职守、热爱高职教育的师德师风。
6、可操作性原则
师德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在文字的表述上应具有言简意赅的特点。作为行为规范就应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导作用,就应便于操作,便于考核和检查。故此,在文字表述上,应少用形容词,多用实意动词、少用夸张的手法,多用写实的做法。
(二)高职院校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设想)
构建《高职院校师德规范》应充分考虑到教师与国家、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社会、教师与高职教育等的相互关系。《规范》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而是教师行业性的纪律,是倡导性的要求,但同时也应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和现实性。
1、献身教育、爱国守法。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是教师师德的灵魂,教师只有站在科教兴国和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认识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立足岗位,恪尽职守,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全面履行教师职责,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才能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感染和引导学生,努力将党的教育方针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严格遵守《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2、关爱学生、教做合一。对学生要言传身教、以身立教,用先进的思想、高尚的道德情操、渊博的知识、精湛的教艺对学生实施教育和陶冶,把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统一起来。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生活,注意学生心理变化,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要树立基于职业工作过程,以培养职业能力和素质为本位的课程观,提高职业教育课程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训练水平,做到"教学做"一体化。
3、爱岗敬业、锐意创新。要集中精力、兢兢业业搞好教学和科学研究,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和科研攻关;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不断地有所创新,在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实践中,履行自己的职责。
4、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在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中,教师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给学生树立榜样,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求实的科学精神和文明规范的言行教育和影响学生。坚决反对在课堂教学中自由散漫、仪表不整、举止不雅、信口开河、言论偏激行为;坚决反对在授课、阅批作业、考试阅卷、答辩等教学环节中,敷衍马虎、徇私舞弊等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学术舞弊行为。
5、双师素质、团结协作。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具备双师素质。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弘扬集体主义精神,热爱集体,关心同事,团结协作,追求学校、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
总之,在高职教育迅猛发展并强调内涵发展的今天,制定科学合理的《高职院校师德规范》,对进一步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显得既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
参考文献:
[1]于明章.对职业技术教育师德规范底线的探讨[J].四川农业教育,2005,(4).
[2]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N].2008.
[3]苗耀华.论师德建设的核心作用与考核体系的构建[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4).
[4]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N].教高[2006]16号.
一、高职院校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
当前,世界各国都把目光投向教育改革,投向教育质量的提高。同时都认为,教师是教育改革的实现者,没有师资的质量就没有教育质量。因此,各国都从不同侧面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提高教师的素质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其中,各国又尤其重视教师的思想道德和职业品格素质(师德)要求,普遍要求教师必须具有热情、坚定、同情、关爱、耐心、自制等品质和献身未来的职业理想。如英国在《把学校办的更好》白皮书中就提出教师要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法国强调增强教师的职业责任;美国要求具有良好的品德等。有的国家还规定教师就职宣誓制度,以表明忠于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责。
我国自古以来的许多教育者都十分重视教师的道德素质建设。唐代著名文学家、哲学家韩愈在《师说》中早就指出:"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里的传道就是向学生传授做人的道理,韩愈将其作为教师的首要任务,凸显出师德的重要地位。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也说明了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教育部周济部长在全国师德论坛上强调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根本;教育发展,教师是关键;教师素质,师德最重要。总之,师德建设的好坏决定着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败。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的深入,传统的教师队伍及能力结构都明显不能适应新的要求,成为制约高职教育持续发展的最根本的障碍之一。同时,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师资队伍也了长足发展,其中青年教师的增长速度最快,不少高职院校的青年教师人数已达到教师总量的50%甚至更大。然而青年教师中又普遍存在教龄短、非师范生比例高、接触社会和参加生产实践少、独生子女多等现实情况,导致在教师中出现职业荣誉感、使命感不强、实践能力较差、职业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不足等师德问题,对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乃至整个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高职院校师德规范构建
(一)教师职业道德与师德
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的产生是教师职业活动的内在要求。教师职业如果没有道德要求,就无法完成它的职业使命和实现它的职业职能。
师德与职业道德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相联系就是师德与职业道德具有一般共通性,相区别就是师德具有特殊性,它超越一般职业道德、从而具有全局性、超前性、导向性、示范性。
(二)师德规范现状
我国《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都特别强调了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原国家教委于1997年颁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在2008年又再次进行了修订,对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评价标准。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高职院校师德规范》。尽管我国许多高校都制定了有关的师德规范、条例、制度,但在师德规范建设上,普遍存在着空泛、笼统、弹性大、操作难的问题,往往只有道德理想的制约引导而没有可遵循的具体规则的约束。例如以师德作为重要内容的校训,很多高校根本没有,有的也雷同,用到哪个高校都一样,没有反映出不同高校的特色。
三、高职院校师德规范构建设想
(一)构建高职院校师德规范的原则
1、基于法律原则
构建高职院校师德规范首先要符合《教师法》、《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和文件的要求,进而细化为高职院校师德要求。制定基于法律法规精神的高职院校师德规范,可使高职院校教师充分认识到,违背师德规范,不仅涉及到道德问题,而且涉及到法律问题,进而养成在法律意义上强化自己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道德行为的习惯。
2、设立底线原则
构建高职院校师德规范要强调设立师德底线。设立师德底线,有利于更具体地构建师德规范;有利于减轻教师承受非同一般的道德压力;有利于解决职教师资队伍中的问题。从而使师德规范更具操作性。
3、"以人为本"原则
师德规范应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統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现实性原则
师德规范既要认真吸取丰富的历史遗产,也要以时代为背景,以发展的观点和变化的视角加以分析,使新型师德规范源于现实,贴近时代。另一方面,师德规范需要崇高的理想作为目标,但还应该看到,教师工作本身也是一个职业,教师本人也是一个公民,在物质和精神上也应有一定的要求,因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应该现实一些,让教师首先从一个人、一个公民、一个公职人员的角度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和道德义务。让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高尚"走向"朴素",更加符合人性,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
5、高职特性原则
构建高职院校师德规范既要基于教师这个职业群体的共性特点,也要体现高职教育及高职教育教师的特性。按照高职教育的职业性、人民性、社会性特征,倡导教师培养优秀技能人才、发展先进文化、钻研业务、拼搏奉献、忠于职守、热爱高职教育的师德师风。
6、可操作性原则
师德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在文字的表述上应具有言简意赅的特点。作为行为规范就应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导作用,就应便于操作,便于考核和检查。故此,在文字表述上,应少用形容词,多用实意动词、少用夸张的手法,多用写实的做法。
(二)高职院校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设想)
构建《高职院校师德规范》应充分考虑到教师与国家、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社会、教师与高职教育等的相互关系。《规范》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而是教师行业性的纪律,是倡导性的要求,但同时也应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和现实性。
1、献身教育、爱国守法。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是教师师德的灵魂,教师只有站在科教兴国和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认识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立足岗位,恪尽职守,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全面履行教师职责,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才能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感染和引导学生,努力将党的教育方针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严格遵守《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2、关爱学生、教做合一。对学生要言传身教、以身立教,用先进的思想、高尚的道德情操、渊博的知识、精湛的教艺对学生实施教育和陶冶,把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统一起来。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生活,注意学生心理变化,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要树立基于职业工作过程,以培养职业能力和素质为本位的课程观,提高职业教育课程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训练水平,做到"教学做"一体化。
3、爱岗敬业、锐意创新。要集中精力、兢兢业业搞好教学和科学研究,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和科研攻关;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不断地有所创新,在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实践中,履行自己的职责。
4、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在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中,教师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给学生树立榜样,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求实的科学精神和文明规范的言行教育和影响学生。坚决反对在课堂教学中自由散漫、仪表不整、举止不雅、信口开河、言论偏激行为;坚决反对在授课、阅批作业、考试阅卷、答辩等教学环节中,敷衍马虎、徇私舞弊等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学术舞弊行为。
5、双师素质、团结协作。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具备双师素质。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弘扬集体主义精神,热爱集体,关心同事,团结协作,追求学校、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
总之,在高职教育迅猛发展并强调内涵发展的今天,制定科学合理的《高职院校师德规范》,对进一步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显得既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
参考文献:
[1]于明章.对职业技术教育师德规范底线的探讨[J].四川农业教育,2005,(4).
[2]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N].2008.
[3]苗耀华.论师德建设的核心作用与考核体系的构建[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4).
[4]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N].教高[200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