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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美国媒介素养教育的领军人物,瑞妮·霍布斯与詹姆斯·波特在去年发生的关于“媒介素养的状况”的论战,为我们了解媒介素养的现状、新动向,以及目前存在的重要学术争端等等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这次论战以2010年12月,波特被邀请在《广播与电子媒体杂志》发表《媒介素养现状》一文为导火索。2011年9月,瑞妮在同一份刊物上发表《媒介素养现状:对波特的回应》作为对反驳。此后,波特和瑞妮又分别与2011年12月相继发表一篇文章表示反驳。
论战的两个焦点
归纳起来,他们争论的焦点主要有以下两个:(1)作为一种“干预”的媒介素养是否应该被认为是抵抗大众媒介和流行文化消极效果的设计?由此引申出赋权与防御视角的关系问题;(2)是否正视媒介素养在数字媒介政策中增加的支持以及教育改革者如何将其定位为一种批判思维的形式(2010)中?
(一)
在第一个问题上,瑞妮首先认为波特看起来像是要描绘媒介素养教育领域的现状,但是他遗漏了过去10年来自传播、教育和公共健康领域学者的创新和重要的工作,并没有提及由正式和非正式教育领域中的实践者所做的许多媒介素养教育行动发展状况。然后,她指出波特在回顾媒介素养干预的各种特点时,将其界定为人们用来帮助其他人避免潜在的、有害的媒介暴露的技巧。他总结现有的学术论文,指出几乎所有的大型媒介效果文献研究都可能限定为媒介素养干预的试验。瑞妮认为,在将媒介素养首先概念化为一种对抵抗大众媒介和流行文化消极效果的回应时,波特的媒介素养视野没有描绘出这个领域的深度和复杂性,这讲无视媒介素养教育目标的广泛性,因此将失去对美国和世界数字与媒介素养发展做出贡献的重要证据和信息。她还认为波特整篇文章提供的媒介素养的逻辑依据不是以发展批判思维或沟通技巧为基础,而是一种预防接种和劝服。
波特对此的回应时,瑞妮指责他的文章缺乏细节和深度是正确的,但是他认为,这主要是受到版面的限制,只能给读者一个大照片地图式的描绘。而且,他试图描述最广泛的趋势和主导的成分而不是只强调他所认同的观点。但是,这在瑞妮看来,却更像是他个人的“处方”,而不是他尝试描述。他并没有认为媒介素养是对抵抗大众媒介和流行文化消极效果的回应,而是说明许多学者中有一种共识,认为这是媒介素养的目的之一。另外,他认为瑞妮误读他所写的,所以她可以将其关于赋权的观点凌驾在防御至上。在他阅读媒介效果文献的30年时间里,几乎没有遇见一个学者认为媒介只有消极效果的例子,媒介效果文献之所以被试验消极效果的焦点占据主导地位,不是因为这些研究者相信试验积极效果没有用,而是他们看到提出消极效果的紧迫问题越早越好。总的来说,波特认为媒介有潜在的积极效果和消极效果,所以赋权和保护两种方法都是需要的。但是这两种方法不是互相排斥的,相反,应该是像头与尾一样互补,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瑞妮在目前的最后回应中,认为当媒介素养被认为首先是对消极媒介效果的回应时,一些教师就可以采用不可抗拒的说服性信息使学生成为旁观者。位于赋权—防御争论核心的强有力和具有意义的张力正式从这些关心中产生威力的。可能,教育学方法如何影响和塑造教学目标的差别对于波特来说,是无关紧要的。
(二)
对于第二个问题,瑞妮认为波特没有告诉读者,媒介素养在数字媒介政策中增加的支持以及“共同核心标准”(2010)中,媒介素养的出现证明教育改革者如何将其定位为一种批判思维的形式。她认为数字与媒介素养正在成为当代课程的一个基础部分。然后,她列举了在欧洲、美国、土耳其、新加坡,媒介素养在教育改革和技术改变背景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在美国,教育部制定的2010国家教育科技计划和奈特委员会2009年度报告都将数字与媒介素养提升到了非常重要的高度。更为重要的是,凯瑟琳·麦克阿瑟基金会引入了超过8亿美元的数字媒介与学习的研究经费,支持各种研究与实践项目。
波特认为,瑞妮的批评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是否一篇研究领域现状的问题是否只需要聚焦于近来的研究。他没有专门聚焦近来的发展,而是用更基础的观点交代最近的学术发展背景。解释了他写作文章的方式后,他更详细地分析了瑞妮的回应,证明他发现的一种与媒介素养精神相违背的狭隘思维的危险信号。他认为瑞妮的文章更多告诉我们她认为媒介素养学术研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而不是提供给读者一个广泛的视角。
瑞妮再次反驳认为,数字与媒介素养教育是一种社区教育运动,因为从广泛领域而来的教育者,现在意识到了传统教学模式和我们生活的世界之间是不相关的。新的利益相关方正在发现探索发展各种“工具”素养和“再现”素养之间关系的教育后果。并不惊讶于波特从用广播和电子媒介学科定义的六个研究领域:工业、技术、政策、媒介内容、受众和效果。他认为波特从过度传统的大众传播视角出发对媒介素养的回顾,根植于媒介效果传统。他将媒介素养直接定位在效果传统的视角是合法的,但是,是不恰当和边缘的。因此,忽视了近来,来自日益全球化和跨学科的学者和实践者的社区的,重要得多的工作。希望波特对领域内新近的工作采用一种广泛的评论。
综上所述,瑞妮与波特都通过文章试图表现自己采用的是一种更广泛、包容的视角,只是,他们所谓的广泛和包容,都是他们自己认为的。瑞妮认为提供这个领域内许多重要的新发展是广泛,波特认为用更基础的观点交代新近的学术发展背景是广泛。瑞妮认为波特忽视媒介素养的赋权功能是不包容,波特认为他客观描述占主流的媒介消极效果试验是包容。当然,他们在媒介素养既需要赋权,也有防御的方法上,实质上取得了共识,只是,双方希望强调的侧重点是赋权还是防御,有所不同。
不可否认,瑞妮所强调的,关注和描述新近的媒介素养教育者的创新性和重要性的工作,对于一个以“媒介素养状况”为题的文章,是需要的。因为不是历史回顾,作为读者有权,而且有兴趣知道这个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因为,媒介素养教育研究对象是日新月异的媒介,与时俱进应是其非常重要的特点。
论战揭示的媒介素养教育两个新动向
这次论战,也揭示了媒介素养教育的两个新动向,即从“媒介素养”向“数字与媒介素养”的变化和从运动向干预的转变。
第一,从“媒介素养”向“数字与媒介素养”的变化。从瑞妮近年发表的多篇文章可以看出,数字素养是其研究和倡导的一个重要概念和领域,并将媒介素养的名称扩展为“数字与媒介素养”。在《数字与媒介素养:一个行动计划》一文中,她对数字与媒介素养的定义、包含的5种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界定。并且指出实施数字与媒介素养项目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提出使其走向行动的10个要素,以及需要行动的利益相关方。
第二,从运动向干预的转变。“从运动向干预的转变”成为近来文献中常出现的论点。波特提出了媒介教育干预的三个假设和四个特点。还有一类教育干预,实施者是父母,依据并不是某些理论,而是他们的日常经验。包括自然干预和限制性干预等。此外,笔者还发现关于媒介素养教育干预的文章为数不少,这些文章多集中于对其进行效果研究,《检验媒介素养干预效果:一个元分析》一文对媒介素养的文献进行一种元分析的回顾。它对涉及6307名参与者的32个媒介素养干预项目的回顾发现,媒介素养干预的效果是显著和积极的。亨利·凯撒(2003)总结了媒介素养在媒介暴力、侵犯、反社会活动、身体形象、营养和健康等方面的效果研究。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
这次论战以2010年12月,波特被邀请在《广播与电子媒体杂志》发表《媒介素养现状》一文为导火索。2011年9月,瑞妮在同一份刊物上发表《媒介素养现状:对波特的回应》作为对反驳。此后,波特和瑞妮又分别与2011年12月相继发表一篇文章表示反驳。
论战的两个焦点
归纳起来,他们争论的焦点主要有以下两个:(1)作为一种“干预”的媒介素养是否应该被认为是抵抗大众媒介和流行文化消极效果的设计?由此引申出赋权与防御视角的关系问题;(2)是否正视媒介素养在数字媒介政策中增加的支持以及教育改革者如何将其定位为一种批判思维的形式(2010)中?
(一)
在第一个问题上,瑞妮首先认为波特看起来像是要描绘媒介素养教育领域的现状,但是他遗漏了过去10年来自传播、教育和公共健康领域学者的创新和重要的工作,并没有提及由正式和非正式教育领域中的实践者所做的许多媒介素养教育行动发展状况。然后,她指出波特在回顾媒介素养干预的各种特点时,将其界定为人们用来帮助其他人避免潜在的、有害的媒介暴露的技巧。他总结现有的学术论文,指出几乎所有的大型媒介效果文献研究都可能限定为媒介素养干预的试验。瑞妮认为,在将媒介素养首先概念化为一种对抵抗大众媒介和流行文化消极效果的回应时,波特的媒介素养视野没有描绘出这个领域的深度和复杂性,这讲无视媒介素养教育目标的广泛性,因此将失去对美国和世界数字与媒介素养发展做出贡献的重要证据和信息。她还认为波特整篇文章提供的媒介素养的逻辑依据不是以发展批判思维或沟通技巧为基础,而是一种预防接种和劝服。
波特对此的回应时,瑞妮指责他的文章缺乏细节和深度是正确的,但是他认为,这主要是受到版面的限制,只能给读者一个大照片地图式的描绘。而且,他试图描述最广泛的趋势和主导的成分而不是只强调他所认同的观点。但是,这在瑞妮看来,却更像是他个人的“处方”,而不是他尝试描述。他并没有认为媒介素养是对抵抗大众媒介和流行文化消极效果的回应,而是说明许多学者中有一种共识,认为这是媒介素养的目的之一。另外,他认为瑞妮误读他所写的,所以她可以将其关于赋权的观点凌驾在防御至上。在他阅读媒介效果文献的30年时间里,几乎没有遇见一个学者认为媒介只有消极效果的例子,媒介效果文献之所以被试验消极效果的焦点占据主导地位,不是因为这些研究者相信试验积极效果没有用,而是他们看到提出消极效果的紧迫问题越早越好。总的来说,波特认为媒介有潜在的积极效果和消极效果,所以赋权和保护两种方法都是需要的。但是这两种方法不是互相排斥的,相反,应该是像头与尾一样互补,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瑞妮在目前的最后回应中,认为当媒介素养被认为首先是对消极媒介效果的回应时,一些教师就可以采用不可抗拒的说服性信息使学生成为旁观者。位于赋权—防御争论核心的强有力和具有意义的张力正式从这些关心中产生威力的。可能,教育学方法如何影响和塑造教学目标的差别对于波特来说,是无关紧要的。
(二)
对于第二个问题,瑞妮认为波特没有告诉读者,媒介素养在数字媒介政策中增加的支持以及“共同核心标准”(2010)中,媒介素养的出现证明教育改革者如何将其定位为一种批判思维的形式。她认为数字与媒介素养正在成为当代课程的一个基础部分。然后,她列举了在欧洲、美国、土耳其、新加坡,媒介素养在教育改革和技术改变背景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在美国,教育部制定的2010国家教育科技计划和奈特委员会2009年度报告都将数字与媒介素养提升到了非常重要的高度。更为重要的是,凯瑟琳·麦克阿瑟基金会引入了超过8亿美元的数字媒介与学习的研究经费,支持各种研究与实践项目。
波特认为,瑞妮的批评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是否一篇研究领域现状的问题是否只需要聚焦于近来的研究。他没有专门聚焦近来的发展,而是用更基础的观点交代最近的学术发展背景。解释了他写作文章的方式后,他更详细地分析了瑞妮的回应,证明他发现的一种与媒介素养精神相违背的狭隘思维的危险信号。他认为瑞妮的文章更多告诉我们她认为媒介素养学术研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而不是提供给读者一个广泛的视角。
瑞妮再次反驳认为,数字与媒介素养教育是一种社区教育运动,因为从广泛领域而来的教育者,现在意识到了传统教学模式和我们生活的世界之间是不相关的。新的利益相关方正在发现探索发展各种“工具”素养和“再现”素养之间关系的教育后果。并不惊讶于波特从用广播和电子媒介学科定义的六个研究领域:工业、技术、政策、媒介内容、受众和效果。他认为波特从过度传统的大众传播视角出发对媒介素养的回顾,根植于媒介效果传统。他将媒介素养直接定位在效果传统的视角是合法的,但是,是不恰当和边缘的。因此,忽视了近来,来自日益全球化和跨学科的学者和实践者的社区的,重要得多的工作。希望波特对领域内新近的工作采用一种广泛的评论。
综上所述,瑞妮与波特都通过文章试图表现自己采用的是一种更广泛、包容的视角,只是,他们所谓的广泛和包容,都是他们自己认为的。瑞妮认为提供这个领域内许多重要的新发展是广泛,波特认为用更基础的观点交代新近的学术发展背景是广泛。瑞妮认为波特忽视媒介素养的赋权功能是不包容,波特认为他客观描述占主流的媒介消极效果试验是包容。当然,他们在媒介素养既需要赋权,也有防御的方法上,实质上取得了共识,只是,双方希望强调的侧重点是赋权还是防御,有所不同。
不可否认,瑞妮所强调的,关注和描述新近的媒介素养教育者的创新性和重要性的工作,对于一个以“媒介素养状况”为题的文章,是需要的。因为不是历史回顾,作为读者有权,而且有兴趣知道这个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因为,媒介素养教育研究对象是日新月异的媒介,与时俱进应是其非常重要的特点。
论战揭示的媒介素养教育两个新动向
这次论战,也揭示了媒介素养教育的两个新动向,即从“媒介素养”向“数字与媒介素养”的变化和从运动向干预的转变。
第一,从“媒介素养”向“数字与媒介素养”的变化。从瑞妮近年发表的多篇文章可以看出,数字素养是其研究和倡导的一个重要概念和领域,并将媒介素养的名称扩展为“数字与媒介素养”。在《数字与媒介素养:一个行动计划》一文中,她对数字与媒介素养的定义、包含的5种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界定。并且指出实施数字与媒介素养项目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提出使其走向行动的10个要素,以及需要行动的利益相关方。
第二,从运动向干预的转变。“从运动向干预的转变”成为近来文献中常出现的论点。波特提出了媒介教育干预的三个假设和四个特点。还有一类教育干预,实施者是父母,依据并不是某些理论,而是他们的日常经验。包括自然干预和限制性干预等。此外,笔者还发现关于媒介素养教育干预的文章为数不少,这些文章多集中于对其进行效果研究,《检验媒介素养干预效果:一个元分析》一文对媒介素养的文献进行一种元分析的回顾。它对涉及6307名参与者的32个媒介素养干预项目的回顾发现,媒介素养干预的效果是显著和积极的。亨利·凯撒(2003)总结了媒介素养在媒介暴力、侵犯、反社会活动、身体形象、营养和健康等方面的效果研究。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