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目的:探讨心理干预对围绝经期女性情绪障碍的影响。
方法:选择我院妇科门诊及住院围绝经期妇女103例,经症状自评量表(SCL-90)初评后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干预组,两组均给予药物治疗和相关知识宣教等常规护理,干预组在此基础上给予个性化心理干预。采用SCL-90、焦虑自评量表(SAS)和抑郁自评量表(SDS)分别于干预前、干预4周后评定患者情绪变化。
结果:常规护理后两组SAS、SDS分值均出现显著下降(P<0.01)。与对照组相比,心理干预后,干预组SCL-90、SDS、SAS得分降低更显著(P<0.05)。
结论:在药物治疗基础上辅以个性化心理干预,能明显改善围绝经期妇女的抑郁和焦虑等心理行为问题。
关键词:围绝经期 心理干预 围绝经期综合征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0-0025-02
2010年10月以来,我院对伴有焦虑、抑郁症状的围绝经期妇女,在给予药物治疗的同时,辅以个体化的综合护理干预,收到良好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我院妇科门诊及住院的围绝经期情绪障碍患者103例,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有关抑郁症的诊断标准[1],均自愿接受调查。采用心理行为问题评估量表进行初步筛查,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49例,45-60(49.5±7.4)岁,平均病程(3.4±1.8)年。干预组54例,44-60(47.9±6.6)岁,平均病程(3.6±2.1)年。两组均伴有不同程度的焦虑、抑郁症状,如焦躁不安、失眠、健忘、性情怪癖、多疑、敏感、情绪低落和恐惧等。两组年龄、病程等基线资料比较无显着性差异(P>0.05)。排除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应激性情感障碍以及偏执性、分裂样情感障碍;排除精神分裂症以及酒精药物滥用史。
1.2 方法。
1.2.1 评估工具及标准。采用心理与行为问题评估量表,包括:①症状自评量表(SCL-90)[2]。包括10个因子,各因子评分之和为综合分,分值越高,表示心理健康状况越差。②Zung’s焦虑自评量表(SAS)[3]。本表含20个反映焦虑主观感受的项目,15个正向评分,5个反向评分。将得到的粗分乘以系数后取整数部分,得到标准分。③抑郁自评量表(SDS)[5]。含有20个反映抑郁主观感受的项目。正向评分题依次评为粗分1、2、3、4分;反向评分题则评为4、3、2、1分。
1.2.2 实施方法。两组均采用常规药物治疗,并给予围绝经期常规知识宣教。在此基础上,干预组依据SCL-90、SAS、SDS初步评定结果针对每位围绝经期妇女进行为期4周的个性化心理干预。
1.2.3 评估内容。包括量表自评和主观评估。量表自评内容包括妇女一般资料、心理状态及主要原因。问卷当场收回,逐项检查,对漏选及多选项目予以纠正,排除干扰。主观评估由医师通过观察、访谈判断围绝经期妇女行为、表情及主诉内容是否与其自评结果相符。
1.2.4 评估时段。干预前采用SCL-90、SAS、SDS进行初步评估,干预4周后再次评定。
1.3 心理干预措施。
1.3.1 心理干预模式。以原因调节和反应调节模式为依据,针对患者心理问题的原因和状态分别进行干预,以期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提高患者的应对水平,减轻患者的负性情绪[4]。
1.3.2 心理干预方法。采用“一对一”个体干预形式。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显着。
2 结果
2.1 干预4周后两组围绝经期妇女SCL-90评分比较。
采用心理干预后,干预组SCL-90各因子得分明显低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干预前后两组围绝经期妇女SAS比较。
3 讨论
本研究中,对照组经药物治疗后,焦虑、抑郁症状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停药后有反复,这可能与患者心理、家庭、自我调控能力等因素有关。干预组在常规药物治疗基础上,采取个体化心理干预,结果发现,4周后干预组SCL-90、SAS、SDS评分均明显低于对照组,生活质量显着改善,且多数患者停药物症状无反弹,提示心理干预能有效提高患者的自我认知,增强患者的社会支持,减轻或消除其负性情绪,引导患者的积极态度,树立信心,帮助患者顺利渡过心理、生理危机。
对于围绝经期女性情绪障碍的患者在药物治疗的同时,辅以个体化的综合心理干预,应注重帮助矫正患者的不良认知和提供正确应对方式,促进患者学习有关知识,使患者重视调整自己的情绪及应对方式,树立治疗信心,提高疗效,促进早日康复。
参考文献
[1] 中国精神科学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M].3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4
[2] 汪向东.心理卫生量表评定手册[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7(增刊):3296
[3] Zung’ WWK. A self-rating depression sacle[M]. Arch Cen Psychiatry, 1965: 63-70
[4] 黄敏儿,郭德俊.原因调节与反应调节的情绪变化过程[J].心理学报,2002,34(4):371-380
方法:选择我院妇科门诊及住院围绝经期妇女103例,经症状自评量表(SCL-90)初评后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干预组,两组均给予药物治疗和相关知识宣教等常规护理,干预组在此基础上给予个性化心理干预。采用SCL-90、焦虑自评量表(SAS)和抑郁自评量表(SDS)分别于干预前、干预4周后评定患者情绪变化。
结果:常规护理后两组SAS、SDS分值均出现显著下降(P<0.01)。与对照组相比,心理干预后,干预组SCL-90、SDS、SAS得分降低更显著(P<0.05)。
结论:在药物治疗基础上辅以个性化心理干预,能明显改善围绝经期妇女的抑郁和焦虑等心理行为问题。
关键词:围绝经期 心理干预 围绝经期综合征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0-0025-02
2010年10月以来,我院对伴有焦虑、抑郁症状的围绝经期妇女,在给予药物治疗的同时,辅以个体化的综合护理干预,收到良好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我院妇科门诊及住院的围绝经期情绪障碍患者103例,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有关抑郁症的诊断标准[1],均自愿接受调查。采用心理行为问题评估量表进行初步筛查,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49例,45-60(49.5±7.4)岁,平均病程(3.4±1.8)年。干预组54例,44-60(47.9±6.6)岁,平均病程(3.6±2.1)年。两组均伴有不同程度的焦虑、抑郁症状,如焦躁不安、失眠、健忘、性情怪癖、多疑、敏感、情绪低落和恐惧等。两组年龄、病程等基线资料比较无显着性差异(P>0.05)。排除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应激性情感障碍以及偏执性、分裂样情感障碍;排除精神分裂症以及酒精药物滥用史。
1.2 方法。
1.2.1 评估工具及标准。采用心理与行为问题评估量表,包括:①症状自评量表(SCL-90)[2]。包括10个因子,各因子评分之和为综合分,分值越高,表示心理健康状况越差。②Zung’s焦虑自评量表(SAS)[3]。本表含20个反映焦虑主观感受的项目,15个正向评分,5个反向评分。将得到的粗分乘以系数后取整数部分,得到标准分。③抑郁自评量表(SDS)[5]。含有20个反映抑郁主观感受的项目。正向评分题依次评为粗分1、2、3、4分;反向评分题则评为4、3、2、1分。
1.2.2 实施方法。两组均采用常规药物治疗,并给予围绝经期常规知识宣教。在此基础上,干预组依据SCL-90、SAS、SDS初步评定结果针对每位围绝经期妇女进行为期4周的个性化心理干预。
1.2.3 评估内容。包括量表自评和主观评估。量表自评内容包括妇女一般资料、心理状态及主要原因。问卷当场收回,逐项检查,对漏选及多选项目予以纠正,排除干扰。主观评估由医师通过观察、访谈判断围绝经期妇女行为、表情及主诉内容是否与其自评结果相符。
1.2.4 评估时段。干预前采用SCL-90、SAS、SDS进行初步评估,干预4周后再次评定。
1.3 心理干预措施。
1.3.1 心理干预模式。以原因调节和反应调节模式为依据,针对患者心理问题的原因和状态分别进行干预,以期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提高患者的应对水平,减轻患者的负性情绪[4]。
1.3.2 心理干预方法。采用“一对一”个体干预形式。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显着。
2 结果
2.1 干预4周后两组围绝经期妇女SCL-90评分比较。
采用心理干预后,干预组SCL-90各因子得分明显低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干预前后两组围绝经期妇女SAS比较。
3 讨论
本研究中,对照组经药物治疗后,焦虑、抑郁症状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停药后有反复,这可能与患者心理、家庭、自我调控能力等因素有关。干预组在常规药物治疗基础上,采取个体化心理干预,结果发现,4周后干预组SCL-90、SAS、SDS评分均明显低于对照组,生活质量显着改善,且多数患者停药物症状无反弹,提示心理干预能有效提高患者的自我认知,增强患者的社会支持,减轻或消除其负性情绪,引导患者的积极态度,树立信心,帮助患者顺利渡过心理、生理危机。
对于围绝经期女性情绪障碍的患者在药物治疗的同时,辅以个体化的综合心理干预,应注重帮助矫正患者的不良认知和提供正确应对方式,促进患者学习有关知识,使患者重视调整自己的情绪及应对方式,树立治疗信心,提高疗效,促进早日康复。
参考文献
[1] 中国精神科学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M].3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4
[2] 汪向东.心理卫生量表评定手册[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7(增刊):3296
[3] Zung’ WWK. A self-rating depression sacle[M]. Arch Cen Psychiatry, 1965: 63-70
[4] 黄敏儿,郭德俊.原因调节与反应调节的情绪变化过程[J].心理学报,2002,34(4):37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