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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20世纪是一个关于影像的世纪,电影和电视艺术相继诞生,对人类的文化认知、生活娱乐等方面产生了不可取代的影响。电影是首次以活动影像的方式表现生活的艺术,在20世纪走过了一段辉煌的发展历程。后来电视的兴起极大的冲击了电影艺术的传播和发展,也不断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娱乐方式。进入新世纪,由于技术变革、美学观念的改变、观众审美趣味的变化等因素,中国的电影与电视这一对“姊妹艺术”不再是独立的平行发展,而是发生了复杂的聚合和错位。
一.聚合:电影与电视的亲缘关系
由于电影与电视在语言上的共同性,因此人们把他们看成是具有相似性的“屏幕艺术”,尤其是新世纪以来,电影与电视的某些边界渐趋模糊,它们间的聚合关系也日益明显。
电影和电视艺术在内部构制上有着明显的相似性。首先,电影和电视都是声画结合的视听综合艺术。它们都采用画面和声音的手段来完成和构筑艺术,又都采纳和借鉴诸如建筑、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文学、戏剧等其他传统艺术的创作手法和表现方式等,成为独具风采的综合艺术。而电视更是博采众长,把在它之前产生的多门艺术,包括电影,统统收罗在内,然后慢慢消化,独立发展自己的艺术特长。
其次,电影和电视(这里主要指故事片和电视剧)的创作者所遵循的艺术创作规律和引用的艺术表现手段是基本相同的。如对主题思想的体现、环境氛围的渲染、故事情节的叙述、人物性格的刻画、矛盾冲突的处理等等,都是按照相同的艺术创作规律进行的,而诸如画外音、镜头组接等表现手段和艺术技巧更可以互为借鉴。所以,人们通常将两者合称为影视艺术是颇有道理的。
当下,在媒介融合的趋势下,电影与电视的聚合还有更新的呈现形式。首先是电视电影的出现。电视电影是电影与电视衍生出来的一种亚类型,吸收、规避了电视与电影在创作与传播上的优势和劣势,成为一种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其次,如果说电视电影还没有完全打破电视与电影的边界,那么现在很多影视作品创作的边界已不在明晰,尤其是電视不断借用电影的影像手段、叙事方法。第三,电影与电视的互动关系日益加强,尤其是近年来出现的综艺大电影最具代表性。由《爸爸去哪儿》《中国好声音》等热播栏目衍生出来的综艺大电影,暂不谈其本质属性为何,但是电视与电影的聚合关系可见一斑。
二.错位:电视、电影中“窗”与“梦”的区别
电视是一种大众传播媒介,观众与电视的接触密度更大,观众从电视中获取信息与资讯,它更像是观众了解世界的窗户;电影是造梦的机器,观众可以沉浸在创作者营造的梦幻世界中。因此电视与电影被看做是“窗”与“梦”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二者的制播技术、艺术表达、社会功能、接受层面四个方面的不同。
首先,是电影与电视在技术上的区别。可以说,电影是人类科技史中机械与光学的宠儿,而电视是电子时代的骄子。虽然电影与电视同时通过摄制与编辑等一系列技术手段来进行工作的,但是,电视较之电影在摄制与编辑上却更简便易行,而且声画一体,录制材料还可以多次重复使用,由此形成了两者各自不同的创作特点;电影属于封闭性的大集体型的欣赏方式,而电视则属于开放性的家庭型的欣赏方式;大银幕的电影与小银幕的电视则会给观众带来不同的审美感受。
其次,电影与电视的艺术表达手法也有不同。电影可以说是在人类艺术发展史中审美功能体现得最完备的一门艺术形式。就其艺术表现手段而言,较之文字来得更直观生动,较之戏剧与美术来得更广阔丰富,较之音乐和舞蹈来得更具体真切。同时,电影又把上述艺术门类统统囊括在自己的艺术表现之中,使其成为电影艺术综合表现力的有机组成部分。而电视则后来居上,将包括电影在内的各种艺术门类统统包容到了自己的屏幕之中。只不过,目前电视剧及电视文学作品的艺术审美品位还远远不及电影。而属于电视本体的那些直接摄取于现实生活的节目形态,其实用性又大大高于审美性。
但是,电视技术手段的优越性,决定了电视艺术在表现创作主体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方面,迟早要超过电影。比如,三维动画的运用、数码特技的开发,将为摹拟与展示人的内心世界提供一个无限广阔的审美天地。电视摄像技术的发展,航摄、水下摄像、红外线摄像及微观摄像等电子高科技手段的应用,会拓展人类观察世界的角度,同样,也会拓展人类审美活动的视野,从而为人类社会带来审美观念和审美方式的变革。
第三,從社会功能角度来看,电影与电视也大相径庭。电影的社会功能主要在艺术审美,而电视则不同,电视不是要观众在欣赏时放弃自我,削弱自我,而是通过与社会全天候的信息与文化交流,更明晰自我,更丰富与充实自我。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了,人际交往的时间和频率相对缩短、加快了,于是,电视应运而生,弥补了社会成员个体与群体需要交往的精神需求。而且,这种人类共同的精神需求在电视里得到了更细微更强化的满足。试想,电视屏幕中的新闻、专题、服务、谈话、经济、综艺等专栏性节目和老年、青年、儿童、妇女、军事等对象性节目以及多种综合性杂志型、板块性节目,其目的不都是要尽力满足社会上方方面面、不同层次、不同口味的观众与社会其他人多方面精神交流的现实需求吗?这种交流的方式则是足不出户,便可真切地耳闻目睹全国乃至全世界发生的新闻事件;观众可以深入到不同家庭、不同行业,去了解远在异地或远在国外的人们是怎样思想、生活和工作的;他们是怎样看待社会热点问题,怎样处理家庭、邻里和供职单位中的人际关系的;他们是怎样安排自己的日常生活和节假日休闲时光等等。
总之,电视把社会成员之间交往的层面与密度加大了,人与人之间更容易了解与理解,每一个社会成员更容易同化于社会群体之中。当然,这种同化不是整齐划一,泯灭个性,而是囿于文化氛围的强化和个体之间的相互影响,从而产生社会亲和力和凝聚力,其结果只能是个体的更加充实与丰富。
第四,在艺术接受层面,电视与电影也有较大差别。在接受环境上,电影是在密闭的集体空间通过“银幕”进行观赏,观众在其中能够感受到集体观影的仪式感;电视是家庭艺术、客厅艺术,是在相对狭小的空间观赏,不需要影院观赏时关灯等氛围的营造,观影更轻松、随意。在接受主体上,电影与电视的观众有重合的部分,但是相较而言,电影观众相对比较年轻,电视则是适合全年龄段的观众观赏。在接受心理上,电视观众更侧重信息获取、生活消遣,电影观众更注重娱乐休闲与审美感受。近年来电影社交性的出现也使电影与但是之间出现了较大差别。
近年来,资本大潮纷纷涌入电影、电视行业,行业从业者的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导致电影、电视的角色错位。电视行业中抄袭、收视率造假、栏目低俗化、同质化、栏目文化品格降低等现象严重;电影行业,一些电影过度依赖IP、粗制滥造、影片的审美品格降低、不讲求市场规律导致制片风险增大,电影与电视行业都面临着诸多困境。然而,除了他们自身的困境外,互联网语境下的多屏传播时代,电影、电视都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目前,网络大电影、网络短视频、网络综艺栏目、自制剧风生水起,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电影、电视市场。目前网台互动、付费点播等新的传播形态缓解了电视、电影的生存困境,但是从业者必须正视自身的传播优势,积极探索多屏传播、跨屏传播的新思路,才能既保持每种艺术样式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又能在多元化的传播渠道中吸引更多观众。
一.聚合:电影与电视的亲缘关系
由于电影与电视在语言上的共同性,因此人们把他们看成是具有相似性的“屏幕艺术”,尤其是新世纪以来,电影与电视的某些边界渐趋模糊,它们间的聚合关系也日益明显。
电影和电视艺术在内部构制上有着明显的相似性。首先,电影和电视都是声画结合的视听综合艺术。它们都采用画面和声音的手段来完成和构筑艺术,又都采纳和借鉴诸如建筑、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文学、戏剧等其他传统艺术的创作手法和表现方式等,成为独具风采的综合艺术。而电视更是博采众长,把在它之前产生的多门艺术,包括电影,统统收罗在内,然后慢慢消化,独立发展自己的艺术特长。
其次,电影和电视(这里主要指故事片和电视剧)的创作者所遵循的艺术创作规律和引用的艺术表现手段是基本相同的。如对主题思想的体现、环境氛围的渲染、故事情节的叙述、人物性格的刻画、矛盾冲突的处理等等,都是按照相同的艺术创作规律进行的,而诸如画外音、镜头组接等表现手段和艺术技巧更可以互为借鉴。所以,人们通常将两者合称为影视艺术是颇有道理的。
当下,在媒介融合的趋势下,电影与电视的聚合还有更新的呈现形式。首先是电视电影的出现。电视电影是电影与电视衍生出来的一种亚类型,吸收、规避了电视与电影在创作与传播上的优势和劣势,成为一种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其次,如果说电视电影还没有完全打破电视与电影的边界,那么现在很多影视作品创作的边界已不在明晰,尤其是電视不断借用电影的影像手段、叙事方法。第三,电影与电视的互动关系日益加强,尤其是近年来出现的综艺大电影最具代表性。由《爸爸去哪儿》《中国好声音》等热播栏目衍生出来的综艺大电影,暂不谈其本质属性为何,但是电视与电影的聚合关系可见一斑。
二.错位:电视、电影中“窗”与“梦”的区别
电视是一种大众传播媒介,观众与电视的接触密度更大,观众从电视中获取信息与资讯,它更像是观众了解世界的窗户;电影是造梦的机器,观众可以沉浸在创作者营造的梦幻世界中。因此电视与电影被看做是“窗”与“梦”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二者的制播技术、艺术表达、社会功能、接受层面四个方面的不同。
首先,是电影与电视在技术上的区别。可以说,电影是人类科技史中机械与光学的宠儿,而电视是电子时代的骄子。虽然电影与电视同时通过摄制与编辑等一系列技术手段来进行工作的,但是,电视较之电影在摄制与编辑上却更简便易行,而且声画一体,录制材料还可以多次重复使用,由此形成了两者各自不同的创作特点;电影属于封闭性的大集体型的欣赏方式,而电视则属于开放性的家庭型的欣赏方式;大银幕的电影与小银幕的电视则会给观众带来不同的审美感受。
其次,电影与电视的艺术表达手法也有不同。电影可以说是在人类艺术发展史中审美功能体现得最完备的一门艺术形式。就其艺术表现手段而言,较之文字来得更直观生动,较之戏剧与美术来得更广阔丰富,较之音乐和舞蹈来得更具体真切。同时,电影又把上述艺术门类统统囊括在自己的艺术表现之中,使其成为电影艺术综合表现力的有机组成部分。而电视则后来居上,将包括电影在内的各种艺术门类统统包容到了自己的屏幕之中。只不过,目前电视剧及电视文学作品的艺术审美品位还远远不及电影。而属于电视本体的那些直接摄取于现实生活的节目形态,其实用性又大大高于审美性。
但是,电视技术手段的优越性,决定了电视艺术在表现创作主体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方面,迟早要超过电影。比如,三维动画的运用、数码特技的开发,将为摹拟与展示人的内心世界提供一个无限广阔的审美天地。电视摄像技术的发展,航摄、水下摄像、红外线摄像及微观摄像等电子高科技手段的应用,会拓展人类观察世界的角度,同样,也会拓展人类审美活动的视野,从而为人类社会带来审美观念和审美方式的变革。
第三,從社会功能角度来看,电影与电视也大相径庭。电影的社会功能主要在艺术审美,而电视则不同,电视不是要观众在欣赏时放弃自我,削弱自我,而是通过与社会全天候的信息与文化交流,更明晰自我,更丰富与充实自我。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了,人际交往的时间和频率相对缩短、加快了,于是,电视应运而生,弥补了社会成员个体与群体需要交往的精神需求。而且,这种人类共同的精神需求在电视里得到了更细微更强化的满足。试想,电视屏幕中的新闻、专题、服务、谈话、经济、综艺等专栏性节目和老年、青年、儿童、妇女、军事等对象性节目以及多种综合性杂志型、板块性节目,其目的不都是要尽力满足社会上方方面面、不同层次、不同口味的观众与社会其他人多方面精神交流的现实需求吗?这种交流的方式则是足不出户,便可真切地耳闻目睹全国乃至全世界发生的新闻事件;观众可以深入到不同家庭、不同行业,去了解远在异地或远在国外的人们是怎样思想、生活和工作的;他们是怎样看待社会热点问题,怎样处理家庭、邻里和供职单位中的人际关系的;他们是怎样安排自己的日常生活和节假日休闲时光等等。
总之,电视把社会成员之间交往的层面与密度加大了,人与人之间更容易了解与理解,每一个社会成员更容易同化于社会群体之中。当然,这种同化不是整齐划一,泯灭个性,而是囿于文化氛围的强化和个体之间的相互影响,从而产生社会亲和力和凝聚力,其结果只能是个体的更加充实与丰富。
第四,在艺术接受层面,电视与电影也有较大差别。在接受环境上,电影是在密闭的集体空间通过“银幕”进行观赏,观众在其中能够感受到集体观影的仪式感;电视是家庭艺术、客厅艺术,是在相对狭小的空间观赏,不需要影院观赏时关灯等氛围的营造,观影更轻松、随意。在接受主体上,电影与电视的观众有重合的部分,但是相较而言,电影观众相对比较年轻,电视则是适合全年龄段的观众观赏。在接受心理上,电视观众更侧重信息获取、生活消遣,电影观众更注重娱乐休闲与审美感受。近年来电影社交性的出现也使电影与但是之间出现了较大差别。
近年来,资本大潮纷纷涌入电影、电视行业,行业从业者的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导致电影、电视的角色错位。电视行业中抄袭、收视率造假、栏目低俗化、同质化、栏目文化品格降低等现象严重;电影行业,一些电影过度依赖IP、粗制滥造、影片的审美品格降低、不讲求市场规律导致制片风险增大,电影与电视行业都面临着诸多困境。然而,除了他们自身的困境外,互联网语境下的多屏传播时代,电影、电视都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目前,网络大电影、网络短视频、网络综艺栏目、自制剧风生水起,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电影、电视市场。目前网台互动、付费点播等新的传播形态缓解了电视、电影的生存困境,但是从业者必须正视自身的传播优势,积极探索多屏传播、跨屏传播的新思路,才能既保持每种艺术样式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又能在多元化的传播渠道中吸引更多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