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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上海著名创意产业基地“田子坊”的上海守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专注于传播上海本土文化,弘扬上海人文精神。公司的艺术总监李守白系现代著名重彩画家、海派剪纸艺术大师。多年来,李守白先生创作了大量以上海本土民俗风情为题材的重彩画及剪纸作品,其个人事迹及艺术作品被各类媒体广泛报道,并被冠以“石库门先生”之美名,荣获上海市“自主创新领军人才”,享有“德艺双馨剪纸艺术大师”及“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2010年12月,李守白发现和平饭店咖啡厅内装饰墙上张贴的四幅画抄袭了由他创作的《憩》和《百乐门》这两幅作品。其中《百乐门》大型重彩画画面被拆分成三幅油画的形式。四幅画无论是从人物构图还是色彩等方面,均同自己的作品完全相同。李守白先生感到其著作权受到侵犯,即向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李小华律师事务所接案后,十分重视,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蒋冰冰律师领衔律师团队提供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服务。
案情简介
(一)律师调查取证,出具法律文书
律师了解到,《百乐门》和《憩》两幅作品系李守白先生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创作完成,并收录在公开出版的创作文集《守白重彩》中。律师调查发现:和平饭店在公共大厅墙面上张贴的四幅油画,从内容、形式和色彩上均抄袭自李守白先生的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作者或出处。结合法律事实,律师认为和平饭店侵犯了李守白对于上述两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遂向和平饭店发出律师函,提出三项要求。第一,应立即撤换张贴于公共大厅墙面的侵权作品,停止侵权行为;第二,书面道歉;第三,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二)双方协商未果,律师代理诉讼
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蒋冰冰律师接受李守白先生的委托,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和平饭店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共计20万元并公开致歉。上海市二中院在受理后当即决定由两位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因为发现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法院又邀请了上海市文联的工作人员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与本案的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便于查明事实,妥善解决纠纷,法院根据律师申请,依法追加了4幅侵权画作的组织者石隆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律师代理意见认为,原告在艺术界内具有很高的声誉,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制作并在和平饭店内公然张贴侵犯原告著作权作品,甚至对原告的作品加以抄袭、篡改,不仅使原告遭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更给原告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精神损害,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达成和解协议,当庭握手言和
经过律师激烈的庭审质证、辩论,案件终于真相大白。原来,2010年6月,石隆先生组织学生完成四幅油画。该四幅油画未经许可,抄袭了李守白先生的美术作品《憩》、《百乐门》。嗣后,将该四幅油画销售给和平饭店,由和平饭店将该四幅油画在和平饭店底层咖啡厅内予以展示。
律师认为,被告石隆就其未对四幅油画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致使四幅油画抄袭了李守白先生的美术作品《憩》、《百乐门》,侵犯了李守白先生著作权,应向原告道歉,并赔偿损失。庭下,法院组织双方多轮斡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如下和解协议:
1.石隆先生侵犯了李守白先生著作权,向李守白先生致以歉意。和平饭店就该四幅油画在和平饭店底层咖啡厅内展示,向李守白先生致以歉意并表示慰问;
2.石先生自愿补偿李守白先生人民币5万元,用以弥补四幅油画所造成的李守白先生的经济损失;
3.四幅侵权画于2011年3月9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室予以销毁;
4.李守白先生同意撤回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起诉。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李守白先生如期收到了和解款,他兴奋地说:“律师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李守白先生还表示,经过此次诉讼,深刻感受到法律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作用,今后要更多地依靠律师防范法律风险。
律师点评
2010年11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部署,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大幅度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来说,知识产权保护也与企业的发展壮大息息相关。李守白先生的艺术作品依法应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之所以成为财产权,就是因为我们可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从司法实践看,有关著作权方面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著作权权属认定
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它是基于作者对作品的智力创作活动而产生的。在一般情况下,谁是作者谁就是著作权人,权属是明确清晰的,不易发生纠纷。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著作权主体的合并、变化,作品产生方式的不同,著作权客体的多样化,使著作权经常出现归属不清的现象。
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视为作者。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著作权侵权确认
按《著作权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著作权侵权,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性质严重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①未经著作权人或合作者许可发表作品的;或以非法形式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②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③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④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⑤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⑥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录制其表演的;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广播、电视节目的;⑧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行为。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3.著作权保护的限制性规定
著作权的保护不是完全没有限制的,根据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形下,使用别人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并不向其支付报酬:①个人学习;②适当引用;③传播新闻;④时事评论;⑤公开讲话;⑥教学研究;⑦执行公务;⑧资料保存;⑨免费表演或公开陈列;⑩汉语普及;⑩盲文普及。
4.著作权纠纷解决方式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主要通过双方当事人订立著作权使用合同和取得著作权使用许可进行。著作权法中规定了不少关于合同的条款。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著作权合同引起纠纷的,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机构,愿意为广大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而为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创新,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学硕士)
李小华律师事务所接案后,十分重视,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蒋冰冰律师领衔律师团队提供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服务。
案情简介
(一)律师调查取证,出具法律文书
律师了解到,《百乐门》和《憩》两幅作品系李守白先生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创作完成,并收录在公开出版的创作文集《守白重彩》中。律师调查发现:和平饭店在公共大厅墙面上张贴的四幅油画,从内容、形式和色彩上均抄袭自李守白先生的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作者或出处。结合法律事实,律师认为和平饭店侵犯了李守白对于上述两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遂向和平饭店发出律师函,提出三项要求。第一,应立即撤换张贴于公共大厅墙面的侵权作品,停止侵权行为;第二,书面道歉;第三,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二)双方协商未果,律师代理诉讼
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蒋冰冰律师接受李守白先生的委托,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和平饭店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共计20万元并公开致歉。上海市二中院在受理后当即决定由两位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因为发现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法院又邀请了上海市文联的工作人员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与本案的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便于查明事实,妥善解决纠纷,法院根据律师申请,依法追加了4幅侵权画作的组织者石隆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律师代理意见认为,原告在艺术界内具有很高的声誉,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制作并在和平饭店内公然张贴侵犯原告著作权作品,甚至对原告的作品加以抄袭、篡改,不仅使原告遭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更给原告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精神损害,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达成和解协议,当庭握手言和
经过律师激烈的庭审质证、辩论,案件终于真相大白。原来,2010年6月,石隆先生组织学生完成四幅油画。该四幅油画未经许可,抄袭了李守白先生的美术作品《憩》、《百乐门》。嗣后,将该四幅油画销售给和平饭店,由和平饭店将该四幅油画在和平饭店底层咖啡厅内予以展示。
律师认为,被告石隆就其未对四幅油画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致使四幅油画抄袭了李守白先生的美术作品《憩》、《百乐门》,侵犯了李守白先生著作权,应向原告道歉,并赔偿损失。庭下,法院组织双方多轮斡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如下和解协议:
1.石隆先生侵犯了李守白先生著作权,向李守白先生致以歉意。和平饭店就该四幅油画在和平饭店底层咖啡厅内展示,向李守白先生致以歉意并表示慰问;
2.石先生自愿补偿李守白先生人民币5万元,用以弥补四幅油画所造成的李守白先生的经济损失;
3.四幅侵权画于2011年3月9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室予以销毁;
4.李守白先生同意撤回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起诉。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李守白先生如期收到了和解款,他兴奋地说:“律师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李守白先生还表示,经过此次诉讼,深刻感受到法律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作用,今后要更多地依靠律师防范法律风险。
律师点评
2010年11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部署,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大幅度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来说,知识产权保护也与企业的发展壮大息息相关。李守白先生的艺术作品依法应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之所以成为财产权,就是因为我们可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从司法实践看,有关著作权方面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著作权权属认定
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它是基于作者对作品的智力创作活动而产生的。在一般情况下,谁是作者谁就是著作权人,权属是明确清晰的,不易发生纠纷。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著作权主体的合并、变化,作品产生方式的不同,著作权客体的多样化,使著作权经常出现归属不清的现象。
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视为作者。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著作权侵权确认
按《著作权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著作权侵权,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性质严重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①未经著作权人或合作者许可发表作品的;或以非法形式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②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③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④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⑤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⑥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录制其表演的;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广播、电视节目的;⑧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行为。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3.著作权保护的限制性规定
著作权的保护不是完全没有限制的,根据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形下,使用别人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并不向其支付报酬:①个人学习;②适当引用;③传播新闻;④时事评论;⑤公开讲话;⑥教学研究;⑦执行公务;⑧资料保存;⑨免费表演或公开陈列;⑩汉语普及;⑩盲文普及。
4.著作权纠纷解决方式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主要通过双方当事人订立著作权使用合同和取得著作权使用许可进行。著作权法中规定了不少关于合同的条款。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著作权合同引起纠纷的,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机构,愿意为广大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而为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创新,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