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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依赖房地产发展将影响长期的经济结构升级过程。各发达国家经验表明,房地产的大发展都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基本完完以后,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过度强调房地产的发展不仅容易发生房地产泡沫.投资过热,而且会阻碍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而这强者正是中国经济结构升级的核心。
王小广,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形势研究室主任,因其发表的一篇报告《宏观调控:重点调整过剩流动性的流向》被推上了风头浪尖。尽管王小广一再宣称报告仅为课题组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观点。然而,4月27日,网络上到处充斥着以“发改委:放弃房地产支柱产业地位”为标题来解读其报告的文章,足以佐证其影响之大。为了正确解读王小广博士的报告,同时,借以抛砖引玉,听取各方对此问题的意见,《楼市》独家专访了王小广博士。
《楼市》:在报告中您谈到要放弃房地产支柱产业地位,请问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须具备哪些条件,为什么认为房地产业不适合成为支柱性产业?
王小广:支柱性产业,就是在一个工业行业体系中可以起到支柱性作用的产业,也就是说,有了这一个或几个产业,就可以辐射周围一大片,可以拉动周边的相关产业的发展或进步。这样的产业,我们叫它支柱性产业。支柱性产业必须具有市场竞争力、发展的可持续性和技术的创新性及积极性。
纵观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目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从根本上说,都与政府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有关。房地产业的诸多缺陷使它难以扮演支柱产业的角色。最显而易见的一点,它缺乏独立性,需要依附或寄生于其他产业之上。
从支柱性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上看,房地产业也不具备这一特性。众所周知,日前中国经济是依靠能源消耗来发展的,中国是环保程度不高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节能与环保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房地产高投资带动的行业都是高耗能产业,因此,只要房地产投资继续保持过快增长态势,投资高增长将会反复,同时,节能降耗问题将不会得到明显缓解,能源资源压力会继续增大。放弃房地产业支柱产业地位目的在于让更多的资源转移到可持续性发展的产业,进一步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房地产业是一个低技术产业,缺乏技术的创新性和积极性,很准带动产业升级,促进整个产业链的技术革新和发展。中国的商品房建设已经进入“克隆阶段”,为追求产量,追求利润,简单的仿制、克隆制造而缺乏科技含量和技术革新,目前的房地产业技术更新缓慢甚至出现停滞状态,是房地产业同其他高科技产业相比最大的致命伤。大量资金投入中国房地产业,可能会给未来社会带来一堆时间集中、地点集中的垃圾。
放弃房地产业支柱性产业的地位是加大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也是能够产生调控作用的有力手段。
《楼市》:多年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产生了怎样的后果?
王小广:房地产业被当做支柱性产业之后,导致了过多的资金和资源流向房地产业并促使房地产业过度增长。
尽管近几年国家对房地产采取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但总体是温和的,而且目前的房地产政策仍然是相当宽松的。首先,利率水平一直偏低,目前明显低于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为5.25%)和欧盟(3.75%),更大大地低于过去我国的长期利率水平。其次,税收政策不合理及不完善,过度地刺激了购房的投资性或投机性需求,主要是持有环节不征税及对投资收益征税的税率偏低且执行不力(执行不力导致税负转嫁),并导致投机性住房需求的过度增长及房源释放的“短路”,形成虚假的供不应求的格局,从而不断推高房价。再有,就是在住房销售制度上采取期房销售的形式,刺激了房地产的投机活动。因此,要有效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度增长,必须加大力度调整房地产业的发展政策,遏制过剩资金继续向房地产业聚集。
《楼市》:加强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需要对房地产业进行大的调整吗?您倡导调整房地产产业结构的原因何在?
王小广:房地产业是一个强势行业,大量的资金会主动流向这一利润丰厚的行业。取消房地产业支柱性产业地位,就是要在抑制房地产投资(特别是住宅投资)过度增长的同时,调整过剩资金的宏观流向,将过剩的资金引向升级型的重化工业和社会发展事业,增强国家重化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减少资源环境压力。
过度依赖房地产发展将影响长期的经济结构升级过程。各发达国家经验表明,房地产的大发展都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基本完成以后,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过度强调房地产的发展不仅容易发生房地产泡沫、投资过热,而且会阻碍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而这两者正是中国经济结构升级的核心。
因为房地产的过度发展会阻碍经济结构升级过程,大量的资金和其他资源过度地追逐房地产,将使制造业升级缺乏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从而使重化工业竞争力提高面临巨大障碍。而未来十年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创造重化工业的国家竞争力。
《楼市》:加强楼市的宏观调控,除了放弃房地产业支柱性地位之外,还有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王小广:我认为征收物业税(不动产税)和对房地产商征收暴利税或空置税,促进住房供给的释放是一个行之有效的调控手段。物业税征收可考虑按面积分档确定税率,近阶段给予人均30平方米的免税额,人均住房30平方米至50平方米为第一档,税率1.5%,人均50平方米以上为第二档,税率可定得较高,如定在3%。房地产商牟取暴利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捂房不卖”,可考虑征收暴利税或特别收益金(或提高土地增值税税率),还可考虑征收房地产商的住房空置税。
除此之外,必须提高居民住房转让所得的税率,由目前的20%提高到50%。对仅拥有一套住房的住户出售房屋所得税可实行税收返还,即重新购买住房时全部返还。同时,税收征管部门应强化执行力,主要是防止税收的转嫁。其他一些行之有效的手段诸如取消期房销售制度,改为现房销售制度,对居民购买第二套以上的住房采取抑制性的金融政策,等等。
王小广,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形势研究室主任,因其发表的一篇报告《宏观调控:重点调整过剩流动性的流向》被推上了风头浪尖。尽管王小广一再宣称报告仅为课题组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观点。然而,4月27日,网络上到处充斥着以“发改委:放弃房地产支柱产业地位”为标题来解读其报告的文章,足以佐证其影响之大。为了正确解读王小广博士的报告,同时,借以抛砖引玉,听取各方对此问题的意见,《楼市》独家专访了王小广博士。
《楼市》:在报告中您谈到要放弃房地产支柱产业地位,请问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须具备哪些条件,为什么认为房地产业不适合成为支柱性产业?
王小广:支柱性产业,就是在一个工业行业体系中可以起到支柱性作用的产业,也就是说,有了这一个或几个产业,就可以辐射周围一大片,可以拉动周边的相关产业的发展或进步。这样的产业,我们叫它支柱性产业。支柱性产业必须具有市场竞争力、发展的可持续性和技术的创新性及积极性。
纵观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目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从根本上说,都与政府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有关。房地产业的诸多缺陷使它难以扮演支柱产业的角色。最显而易见的一点,它缺乏独立性,需要依附或寄生于其他产业之上。
从支柱性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上看,房地产业也不具备这一特性。众所周知,日前中国经济是依靠能源消耗来发展的,中国是环保程度不高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节能与环保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房地产高投资带动的行业都是高耗能产业,因此,只要房地产投资继续保持过快增长态势,投资高增长将会反复,同时,节能降耗问题将不会得到明显缓解,能源资源压力会继续增大。放弃房地产业支柱产业地位目的在于让更多的资源转移到可持续性发展的产业,进一步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房地产业是一个低技术产业,缺乏技术的创新性和积极性,很准带动产业升级,促进整个产业链的技术革新和发展。中国的商品房建设已经进入“克隆阶段”,为追求产量,追求利润,简单的仿制、克隆制造而缺乏科技含量和技术革新,目前的房地产业技术更新缓慢甚至出现停滞状态,是房地产业同其他高科技产业相比最大的致命伤。大量资金投入中国房地产业,可能会给未来社会带来一堆时间集中、地点集中的垃圾。
放弃房地产业支柱性产业的地位是加大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也是能够产生调控作用的有力手段。
《楼市》:多年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产生了怎样的后果?
王小广:房地产业被当做支柱性产业之后,导致了过多的资金和资源流向房地产业并促使房地产业过度增长。
尽管近几年国家对房地产采取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但总体是温和的,而且目前的房地产政策仍然是相当宽松的。首先,利率水平一直偏低,目前明显低于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为5.25%)和欧盟(3.75%),更大大地低于过去我国的长期利率水平。其次,税收政策不合理及不完善,过度地刺激了购房的投资性或投机性需求,主要是持有环节不征税及对投资收益征税的税率偏低且执行不力(执行不力导致税负转嫁),并导致投机性住房需求的过度增长及房源释放的“短路”,形成虚假的供不应求的格局,从而不断推高房价。再有,就是在住房销售制度上采取期房销售的形式,刺激了房地产的投机活动。因此,要有效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度增长,必须加大力度调整房地产业的发展政策,遏制过剩资金继续向房地产业聚集。
《楼市》:加强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需要对房地产业进行大的调整吗?您倡导调整房地产产业结构的原因何在?
王小广:房地产业是一个强势行业,大量的资金会主动流向这一利润丰厚的行业。取消房地产业支柱性产业地位,就是要在抑制房地产投资(特别是住宅投资)过度增长的同时,调整过剩资金的宏观流向,将过剩的资金引向升级型的重化工业和社会发展事业,增强国家重化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减少资源环境压力。
过度依赖房地产发展将影响长期的经济结构升级过程。各发达国家经验表明,房地产的大发展都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基本完成以后,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过度强调房地产的发展不仅容易发生房地产泡沫、投资过热,而且会阻碍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而这两者正是中国经济结构升级的核心。
因为房地产的过度发展会阻碍经济结构升级过程,大量的资金和其他资源过度地追逐房地产,将使制造业升级缺乏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从而使重化工业竞争力提高面临巨大障碍。而未来十年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创造重化工业的国家竞争力。
《楼市》:加强楼市的宏观调控,除了放弃房地产业支柱性地位之外,还有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王小广:我认为征收物业税(不动产税)和对房地产商征收暴利税或空置税,促进住房供给的释放是一个行之有效的调控手段。物业税征收可考虑按面积分档确定税率,近阶段给予人均30平方米的免税额,人均住房30平方米至50平方米为第一档,税率1.5%,人均50平方米以上为第二档,税率可定得较高,如定在3%。房地产商牟取暴利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捂房不卖”,可考虑征收暴利税或特别收益金(或提高土地增值税税率),还可考虑征收房地产商的住房空置税。
除此之外,必须提高居民住房转让所得的税率,由目前的20%提高到50%。对仅拥有一套住房的住户出售房屋所得税可实行税收返还,即重新购买住房时全部返还。同时,税收征管部门应强化执行力,主要是防止税收的转嫁。其他一些行之有效的手段诸如取消期房销售制度,改为现房销售制度,对居民购买第二套以上的住房采取抑制性的金融政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