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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农改居城市化建设体系逐步形成。然而,在中国的农改居进程中,社会保障问题接踵而至。尚未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牵绊着城市化的步伐,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大障碍。因此,理清城市化与社会保障的关系,知晓城市化进程中社会保障的理论依据,及时发现农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并加以分析,对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理性的思考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是推进新型城市化亟不可待的重要一步。
关键词:农改居 社会保障 城市化
农转居是指将农村原先存在的村民委员会撤销,改变为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以城市治理的方式来治理改制后的社区,是城市化的主要渠道和方式。毋庸置疑,社会保障问题必然是农改居进程中的重要内容。世界现代社会的保障制度的建立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种制度安排,也已经成为当今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但是,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面临者许多问题,如何建立并且完善农改居的社会保障系统以便更好地保障农改居居民的生存发展的愿望,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乃至于长治久安均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农转居对社会保障的客观需要
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城市化的必要措施,与此同时,城市化为社会保障提供了物质基础,两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农转居作为城市化的主要渠道和方式,对社会保障的需要不言而喻。
1.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城市化的必要措施。城市化是指伴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生产力的逐步发展、科学技术的卓越进步和社会产业结构的日益调整,其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步转变的历史进程。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手段,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或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维持生存,以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据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以此提升国民生活质量。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成一定阶段的自然现象,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通往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农转居是城市化的客观规律,世界各地的城市化进程无不遵循着这样的规律。农改居居民是现行户籍制度下的产物,是一个职业身份和社会身份相互分离的独特的社会群体,农改居居民在转化为城市居民的路上必然伴随着社会保障的需求,否则,农改居居民社会保障的缺失,必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二十一世纪是城市经济的一个世纪,更是中国社会城市化全面推进的新世纪。在城市化进程中确保农改居居的社会保障,是政府在实施城市化进程中不能退却的责任。惟其如此,城市化最终才能走上一条良性循环的路子。
2.城市化为社会保障提供了物质基础。城市化与工业化是彼此促进的关系,工业化促进了城市化,城市化带动了工业化,两者则共同促进了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和发展,不仅改变了产业结构、社会人口的结构,而且还影响着人民的消费需求结构以及文化心理意识,进而促进了生产方式以及产业结构变化规模得到一定的扩张,在一定范围内,城市效率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不断提升,因此城市化无疑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因为扩大承保面需要国家财政出钱,提审社会保障水平需要国家的投资,而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范围和社会保障水平,同时受许多因素制约,其中经济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故而城市化为社会保障提供了相当的物质基础。
二、农转居中的社会保障内容及具体功能
随着我国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由于适合农改居社会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够完善,很多耐人寻味的问题接踵而来,致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将城市化进程与社会保障体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将社会公平、社会权利贫困和公民权利理论与社会和谐作为城市化与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支点,将人口存量归入城市化与社会保障问题之内,在城市化日渐丰满的社会积极促进社会保障体制的深化改革,不但要体现公平、又要符合实际;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突出重点,将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核心,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必要的补充,建立一个由社会保险机构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互结合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一个与城市化进程相呼应的动态社会保障体系。
1.内容。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其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它指社会成员因老年、残疾、失业、生病、不可抗因素等原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生活遇到障碍时,可以从国家和社会得到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通常,国家依据法律制定相关规定以及制度以保证其生活。社会保障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为了改善和提高其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提供的社会服务及其措施,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一个显著标志。对社会保障来说,字面解释己远不能概括其范围,社会保障中隐含着重要的政治导向。只有明确了社会保障的主要涵义,才能进一步分析农转居社区所适用的保障范围和保障类型。
1.1农改居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改居社区通过建立居民章程和社区公约等规范,对集体收入进行再分配,为保障全体社区成员,尤其是生活有困难的特殊人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的社區安全制度。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
1.2农改居的社会保险。农改居社区为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者因为健康原因而造成损失或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农转非人员,提供补偿或收入的一种制度。其他社会保险一样,以政府为主导,将征地补偿费用及集体资金的资金纳入国家社会保险基金,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征地农改居人员可从基金账户中获得损失的补偿或固定的收入,它是一种社会和集体资源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农改居人员的基本生活。目前,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等。
1.3农改居的社会福利。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残疾人、慢性精神病人、老人、母子家庭等的社会服务和社会扶养。社会福利不但包括生活、医疗、教育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体育、文娱等方面的待遇。农改居社区社会福利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与城市不接轨的弊端,能较大提高社区弱势群体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获得更多的享受。 1.4农改居的社会救济。包括灾害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困难户救济和失业救济等。它是一种与社会和国家接轨,通过多种形式对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农改居人员提供的救助。
2.具体功能。就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建设的具体功能来说,主要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对保证社会公平和生产以及对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具体而言:
2.1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的农改居社会保障制度可减少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目前,因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愈来愈多的农改居居民面临着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的难题。这是因为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大量的失土人员因政府投入少、安置政策的不合理、地区发展之间的不平衡,出现的失业率高,收入低下,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加上农改居社区养老、医疗设施差,农改居居民得不到良好的社会保障服务,在很多的地方显现,使得许多农民在征地农改居后忧心忡忡。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妥善的解决,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健全农改居社区的社会保障是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2.2保证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最基本的条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义最根本的保证。建设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从社会保障制度其本身的性质来讲,它应是覆盖城乡居民的一种普惠性的社会制度,就是说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应该是保障对象。因此,完善的农改居社会保障制度,一方面保障了每一位农改居居民享有平等的待遇,使之都能获得最基本的生存权以及发展权;另一方面,社会保障通过筹集一定的资金,给予低收入农改居家庭生活所必需的帮助,在他们年老、失业、疾病等情况发生时提供一定的保障,缩小农改居居民在基本保障方面的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因此,健全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建设,可以充分地发挥它调节社会公平的功能。
2.3保证生产。积极的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政策是保障再生产的一大动力。通过对农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投入,为失土的劳动力的再就业、创业提供相当的物质保障,从而使得有意愿继续劳动的失土劳动者的能力得到更全面的开发。完善的农改居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承担着保障农改居居民基本生活的责任,同时还为农改居居民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和保障项目,从而使得被征地的失土农民们也能够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劳动成果,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质量,保障劳动力的再生产。可见,建设农改居社区的社会保障十分必要,并且其社会经济条件也己经具备,但若要实现这一个目标和任务,还需要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制度以及措施。
2.4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的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制度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通过建立起覆盖不同层次农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障,尤其是通过逐步提高农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和起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可以改善农改居居民的消费观念,刺激其消费需求,从而更好地拉动经济增长。农改居居民因长期以来的农村生活习惯,一时无法转变消费能力低下的弊端,征地以后,恐怕其基本生活不能得到保障,进一步制约了他们原有的消费能力。若提高社区的社会保障水平,以此消除他们的顾虑,势必将影响其对未来的预期,提高其消费的信心。因此,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的建立,有利于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从而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提振农改居居民对未来的预期以及消费信心,以此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农改居中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障碍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改居社会作为新兴群体应时而出。然而,由于社会经验的不足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性等等原因,使得农改居中的社会保障问题出现了一定的障碍。
1.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不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社会保障开支增长迅速,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不足,从而使得社会保障面临收不抵支的危险。随着我国开始进入老龄社会,导致养老保险的负担正日益沉重,以及老年人医疗卫生消费支出的压力越来越大。仔细研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难发现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的矛盾,其中尤其是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覆盖率极低。而社会保险覆盖率低的原因主要是几部分人群的覆盖面窄甚至是基本没有覆盖进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职工,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大部分没有覆盖进来,占我国人口相当部分的农村人口被排斥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外,他们的老年生活主要依靠土地和子女。
2.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严重的城市贫困问题,而造成城市贫困的的原因又是多方面的,包括贫困者综合素质较差、竞争能力弱、城市化、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竞争能力弱、政策的不合理等,其中城市化、社会保障制度缺失和不足是两个重要的原因。
四、社会保障问题的破解路径
针对以上提出的几点问题,提出了以下两种建议:
1.实现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从城市贫困的来源看,一种是输入性贫困,即是在城市化进程中由农村涌入城市的多数的农改居居民一部分成为城市贫困阶层。我国城乡之间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差别,而城市化的进程,无疑更进一步的使城乡之间的差异表现出来。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由于固有的农村生活背景、技能、受教育水平等的限制,虽然有一部分人的生活有一定的改善,但并没有完全真正意义上地摆脱贫困。另一种则是内发性的贫困,主要因为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和城市化带来的城市经济结构的变化。城市化引发和加重了城市贫困,社会保障缺失助长了城市贫困,而城市贫困反过来又会制约城市化的进程,并且从客观实际上提出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其中建立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毋庸置疑需要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打破按照社会群体分别设计社会保障制度的障碍,从而实现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2.设立适用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改居居民作为新时代新的社会群体,由于社会制度的滞后性和社会经验的不足使得农改居居民权益保障残缺。公共政策的主要功能在于制约社会排斥、促进社会的整合、寻求社会和谐。因此,政府应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政策服务,建立符合农改居居民自身的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 五、结语
农改居居民是我国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通过改建基层组织、变换村民身份、股份化运作原有村集体资产等一系列工作,将村委会转变为居民委员会,在向新社会转型时期形成的特殊群体。城市化进程呼唤着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就着手建立主要面向城市企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镇企业职工提供养老、医疗、公伤、生育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并且经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目前已经初步构建了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會安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城乡迥异、相互隔离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已经难以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要求。社会保障是所有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他对每一位公民都是公平的,不因公民的户籍或居住地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意味着有大量的农业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即“农转居”现象的大幅度产生,其中的一个充要条件就是为农业人口提供进入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通道。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基本法律与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是正义的,就必须加以改正并且废除。”。因此,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不仅仅是指经济的迅速发展,更是要保证社会各阶层成员的基本权利,保证他们享有大致同等的发展机会,都能够平等地参与竞争、社会生活,都能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形成合理、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参考文献:
[1]刘子操.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J].人民出版社出版,2006.114.
[2]沈利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转非社区社会保障建设研究[D].宁波大学,2013.
[3]樊晓燕. 农改居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困境与出路[J]. 现代经济探讨,2015,(02):58-62.
[4]李迎生,袁小平.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因应——以农改居居民为例[J]. 社会科学,2013,(11):76-85.
[5]王延中. 中国“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展望[J].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1):1-14.
[6] [美]约翰·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审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一页.
[7]林闽钢.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优化路径的选择[J]. 中国行政管理,2014,(07):11-15.
作者简介:陈佳燕(1995.12—)女。民族:汉。籍贯:江苏省宜兴市 江苏警官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关键词:农改居 社会保障 城市化
农转居是指将农村原先存在的村民委员会撤销,改变为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以城市治理的方式来治理改制后的社区,是城市化的主要渠道和方式。毋庸置疑,社会保障问题必然是农改居进程中的重要内容。世界现代社会的保障制度的建立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种制度安排,也已经成为当今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但是,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面临者许多问题,如何建立并且完善农改居的社会保障系统以便更好地保障农改居居民的生存发展的愿望,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乃至于长治久安均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农转居对社会保障的客观需要
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城市化的必要措施,与此同时,城市化为社会保障提供了物质基础,两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农转居作为城市化的主要渠道和方式,对社会保障的需要不言而喻。
1.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城市化的必要措施。城市化是指伴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生产力的逐步发展、科学技术的卓越进步和社会产业结构的日益调整,其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步转变的历史进程。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手段,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或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维持生存,以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据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以此提升国民生活质量。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成一定阶段的自然现象,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通往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农转居是城市化的客观规律,世界各地的城市化进程无不遵循着这样的规律。农改居居民是现行户籍制度下的产物,是一个职业身份和社会身份相互分离的独特的社会群体,农改居居民在转化为城市居民的路上必然伴随着社会保障的需求,否则,农改居居民社会保障的缺失,必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二十一世纪是城市经济的一个世纪,更是中国社会城市化全面推进的新世纪。在城市化进程中确保农改居居的社会保障,是政府在实施城市化进程中不能退却的责任。惟其如此,城市化最终才能走上一条良性循环的路子。
2.城市化为社会保障提供了物质基础。城市化与工业化是彼此促进的关系,工业化促进了城市化,城市化带动了工业化,两者则共同促进了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和发展,不仅改变了产业结构、社会人口的结构,而且还影响着人民的消费需求结构以及文化心理意识,进而促进了生产方式以及产业结构变化规模得到一定的扩张,在一定范围内,城市效率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不断提升,因此城市化无疑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因为扩大承保面需要国家财政出钱,提审社会保障水平需要国家的投资,而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范围和社会保障水平,同时受许多因素制约,其中经济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故而城市化为社会保障提供了相当的物质基础。
二、农转居中的社会保障内容及具体功能
随着我国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由于适合农改居社会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够完善,很多耐人寻味的问题接踵而来,致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将城市化进程与社会保障体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将社会公平、社会权利贫困和公民权利理论与社会和谐作为城市化与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支点,将人口存量归入城市化与社会保障问题之内,在城市化日渐丰满的社会积极促进社会保障体制的深化改革,不但要体现公平、又要符合实际;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突出重点,将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核心,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必要的补充,建立一个由社会保险机构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互结合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一个与城市化进程相呼应的动态社会保障体系。
1.内容。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其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它指社会成员因老年、残疾、失业、生病、不可抗因素等原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生活遇到障碍时,可以从国家和社会得到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通常,国家依据法律制定相关规定以及制度以保证其生活。社会保障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为了改善和提高其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提供的社会服务及其措施,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一个显著标志。对社会保障来说,字面解释己远不能概括其范围,社会保障中隐含着重要的政治导向。只有明确了社会保障的主要涵义,才能进一步分析农转居社区所适用的保障范围和保障类型。
1.1农改居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改居社区通过建立居民章程和社区公约等规范,对集体收入进行再分配,为保障全体社区成员,尤其是生活有困难的特殊人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的社區安全制度。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
1.2农改居的社会保险。农改居社区为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者因为健康原因而造成损失或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农转非人员,提供补偿或收入的一种制度。其他社会保险一样,以政府为主导,将征地补偿费用及集体资金的资金纳入国家社会保险基金,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征地农改居人员可从基金账户中获得损失的补偿或固定的收入,它是一种社会和集体资源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农改居人员的基本生活。目前,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等。
1.3农改居的社会福利。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残疾人、慢性精神病人、老人、母子家庭等的社会服务和社会扶养。社会福利不但包括生活、医疗、教育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体育、文娱等方面的待遇。农改居社区社会福利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与城市不接轨的弊端,能较大提高社区弱势群体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获得更多的享受。 1.4农改居的社会救济。包括灾害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困难户救济和失业救济等。它是一种与社会和国家接轨,通过多种形式对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农改居人员提供的救助。
2.具体功能。就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建设的具体功能来说,主要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对保证社会公平和生产以及对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具体而言:
2.1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的农改居社会保障制度可减少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目前,因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愈来愈多的农改居居民面临着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的难题。这是因为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大量的失土人员因政府投入少、安置政策的不合理、地区发展之间的不平衡,出现的失业率高,收入低下,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加上农改居社区养老、医疗设施差,农改居居民得不到良好的社会保障服务,在很多的地方显现,使得许多农民在征地农改居后忧心忡忡。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妥善的解决,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健全农改居社区的社会保障是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2.2保证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最基本的条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义最根本的保证。建设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从社会保障制度其本身的性质来讲,它应是覆盖城乡居民的一种普惠性的社会制度,就是说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应该是保障对象。因此,完善的农改居社会保障制度,一方面保障了每一位农改居居民享有平等的待遇,使之都能获得最基本的生存权以及发展权;另一方面,社会保障通过筹集一定的资金,给予低收入农改居家庭生活所必需的帮助,在他们年老、失业、疾病等情况发生时提供一定的保障,缩小农改居居民在基本保障方面的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因此,健全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建设,可以充分地发挥它调节社会公平的功能。
2.3保证生产。积极的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政策是保障再生产的一大动力。通过对农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投入,为失土的劳动力的再就业、创业提供相当的物质保障,从而使得有意愿继续劳动的失土劳动者的能力得到更全面的开发。完善的农改居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承担着保障农改居居民基本生活的责任,同时还为农改居居民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和保障项目,从而使得被征地的失土农民们也能够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劳动成果,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质量,保障劳动力的再生产。可见,建设农改居社区的社会保障十分必要,并且其社会经济条件也己经具备,但若要实现这一个目标和任务,还需要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制度以及措施。
2.4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的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制度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通过建立起覆盖不同层次农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障,尤其是通过逐步提高农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和起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可以改善农改居居民的消费观念,刺激其消费需求,从而更好地拉动经济增长。农改居居民因长期以来的农村生活习惯,一时无法转变消费能力低下的弊端,征地以后,恐怕其基本生活不能得到保障,进一步制约了他们原有的消费能力。若提高社区的社会保障水平,以此消除他们的顾虑,势必将影响其对未来的预期,提高其消费的信心。因此,农改居社区社会保障的建立,有利于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从而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提振农改居居民对未来的预期以及消费信心,以此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农改居中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障碍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改居社会作为新兴群体应时而出。然而,由于社会经验的不足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性等等原因,使得农改居中的社会保障问题出现了一定的障碍。
1.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不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社会保障开支增长迅速,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不足,从而使得社会保障面临收不抵支的危险。随着我国开始进入老龄社会,导致养老保险的负担正日益沉重,以及老年人医疗卫生消费支出的压力越来越大。仔细研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难发现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的矛盾,其中尤其是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覆盖率极低。而社会保险覆盖率低的原因主要是几部分人群的覆盖面窄甚至是基本没有覆盖进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职工,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大部分没有覆盖进来,占我国人口相当部分的农村人口被排斥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外,他们的老年生活主要依靠土地和子女。
2.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严重的城市贫困问题,而造成城市贫困的的原因又是多方面的,包括贫困者综合素质较差、竞争能力弱、城市化、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竞争能力弱、政策的不合理等,其中城市化、社会保障制度缺失和不足是两个重要的原因。
四、社会保障问题的破解路径
针对以上提出的几点问题,提出了以下两种建议:
1.实现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从城市贫困的来源看,一种是输入性贫困,即是在城市化进程中由农村涌入城市的多数的农改居居民一部分成为城市贫困阶层。我国城乡之间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差别,而城市化的进程,无疑更进一步的使城乡之间的差异表现出来。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由于固有的农村生活背景、技能、受教育水平等的限制,虽然有一部分人的生活有一定的改善,但并没有完全真正意义上地摆脱贫困。另一种则是内发性的贫困,主要因为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和城市化带来的城市经济结构的变化。城市化引发和加重了城市贫困,社会保障缺失助长了城市贫困,而城市贫困反过来又会制约城市化的进程,并且从客观实际上提出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其中建立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毋庸置疑需要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打破按照社会群体分别设计社会保障制度的障碍,从而实现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2.设立适用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改居居民作为新时代新的社会群体,由于社会制度的滞后性和社会经验的不足使得农改居居民权益保障残缺。公共政策的主要功能在于制约社会排斥、促进社会的整合、寻求社会和谐。因此,政府应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政策服务,建立符合农改居居民自身的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 五、结语
农改居居民是我国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通过改建基层组织、变换村民身份、股份化运作原有村集体资产等一系列工作,将村委会转变为居民委员会,在向新社会转型时期形成的特殊群体。城市化进程呼唤着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就着手建立主要面向城市企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镇企业职工提供养老、医疗、公伤、生育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并且经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目前已经初步构建了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會安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城乡迥异、相互隔离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已经难以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要求。社会保障是所有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他对每一位公民都是公平的,不因公民的户籍或居住地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意味着有大量的农业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即“农转居”现象的大幅度产生,其中的一个充要条件就是为农业人口提供进入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通道。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基本法律与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是正义的,就必须加以改正并且废除。”。因此,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不仅仅是指经济的迅速发展,更是要保证社会各阶层成员的基本权利,保证他们享有大致同等的发展机会,都能够平等地参与竞争、社会生活,都能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形成合理、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参考文献:
[1]刘子操.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J].人民出版社出版,2006.114.
[2]沈利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转非社区社会保障建设研究[D].宁波大学,2013.
[3]樊晓燕. 农改居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困境与出路[J]. 现代经济探讨,2015,(02):58-62.
[4]李迎生,袁小平.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因应——以农改居居民为例[J]. 社会科学,2013,(11):76-85.
[5]王延中. 中国“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展望[J].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1):1-14.
[6] [美]约翰·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审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一页.
[7]林闽钢.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优化路径的选择[J]. 中国行政管理,2014,(07):11-15.
作者简介:陈佳燕(1995.12—)女。民族:汉。籍贯:江苏省宜兴市 江苏警官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