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发明:专利创富新模式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r_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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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以高智发明为代表的国际专利投资公司迅速崛起,并将全球领先的发明投资模式引入中国,它创造了一个专门针对发明的市场,以及将发明成果商业化的有效途径。
  揭开高智的面纱
  高智发明(Intellectual Ventures)成立于2000年,其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州的Bellevue,是全球最大的专业从事发明与发明投资的公司,美国总部设有发明实验室(IV Lab),公司基金主要由微软、因特尔等大公司投资,据网上资料显示其共拥有50亿美元投资基金,主要用于在世界范围内购买新创意和新技术的知识产权。高智公司现有约600名雇员,包括信息、生物、材料、医疗等多领域的科学家、工程师,以及风险投资家、专利律师、金融和商务精英。公司主要着眼于未来5-10年的技术进步,意在全球范围内打造发明的产业链。高智发明目前主要投资的领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医疗、材料科学等,近期信息技术领域的发明课题主要集中在普适计算、增强现实、数据存储、搜索、多核计算、通讯、网络等方面。据美国媒体报导,高智发明持有3万项专利,当中1000项是自己研发的,其它则是购买的。
  高智发明的两位创始人同出于微软。高智发明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纳森•梅尔沃德(Nathan Myhrvold)博士被《商业周刊》誉为“发明教父”,从微软退休前,他是微软的首席技术官和战略师,也是微软研究院的创始人。他23岁时在普林斯顿大学获得理论物理学博士,其后又在剑桥大学师从Stephen Hawking(霍金)教授进行博士后研究。而被称作“发明狂人”的另一位创始人及首席技术官爱德华•荣格(Edward Jung),曾担任微软首席软件架构师,在微软的10年中与他人共同创建了包括Windows NT、微软研究院、移动与消费产品以及Web服务等多个团队。两位创始人“优质”的技术背景显然为高智发明增添了一道光环,自然也提升了人们对于这家公司专业能力的信任度。
  高智发明的投资来自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包括微软、苹果、谷歌、思科、亚马逊、诺基亚、索尼、雅虎、eBay等知名公司。
  在高智发明的官方网站上,这样描述其公司理念:“高智发明是一家发明公司。发明代表了商业价值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发明引领了产品设计,而后者又将引导产品开发、生产制造、营销和服务。全球的任何公司都从商业价值链中选择了自己所要专注的环节,绝少有公司能够从事价值链的全部环节并取得成功。而我们的专注点恰恰落在发明这一环节。我们坚信,如果我们只专注于发明,那么就发明这个环节,我们就能比价值链中较为接近的产品设计或开发公司做的更好。我们与公司内外的发明家一道工作,并为富有创造力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们所做的发明创新赋予了一个专业的商业化途径。”
  资料显示,高智公司的基金来源于私募股权基金。基金模式分为发明科研基金 (Invention Science Fund,ISF)、发明投资基金 (Invention Investment fund,IIF)和发明开发基金 (Invention Development Fund,IDF)。通过专利授权、创建新公司、建立合资企业以及建立行业合作伙伴关系等方式来使发明成果商业化。在专利商业化产生市场效益时按持股量进行分红、或者支持企业上市转让股权等。
  高智发明中国区总裁严圣认为,专利不仅是高科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更是一种优质资产,专利投资及运营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核心业务。严圣将高智发明的专利运营模式分为四类,即投资、许可、转让和诉讼。运营主体在进行投资时会综合考虑可专利性、技术创新性、从技术到市场的时间、相关文献及技术、被市场采纳的可行性等因素。通过专利授权、创建新公司、建立合资企业以及建立行业合作伙伴关系等方式来使发明成果商业化。
  高智的中国实践
  据报道,高智发明于2008年10月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正是基于科技成果转化难等现实原因,使得以“高智发明”为代表的国外专利投资公司看到了机会,纷纷登陆中国高校,它们大多并不是从研发人员手中直接购买专利,而是投资有市场前景的技术创意,再依靠自己的资金优势与专业的运营机制,辅助发明人开发专利,继而共享专利市场化后的利润。
  据严圣介绍,高智发明于2007年设立了发明开发基金(IDF)。通过该基金,高智发明将与优秀的发明者合作,寻找并筛选出拥有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帮助发明者将其发明创造开发成国际发明专利,继而通过专利授权等方式实现市场化,并与发明者分享利润。针对目前中国市场存在的国际专利申请资金短缺、申请经验缺乏、专利成果转化率低下等问题,该基金提供了一个专业的、国际的技术商业化平台,使发明单位可以拥有更多的国际专利,节省相关专利申请和转移成本的同时获得经济收益。该资金反过来还可为发明者从事进一步的研究和技术转移所用。同时,该平台还可通过正确引导发明者了解市场需要,不断激发新的发明创造的诞生。此外,发明者及单位还可获得高智发明在专业领域的专家库支持。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常务理事林耕教授长期致力于技术转移与专利商用化研究,他将高智发明在专利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作用概括为四重角色:1.发明引路人,即提供发明指南,引导发明人了解市场需要,激发发明创意;2.天使投资人,即前期向发明人支付发明投放资金,中期承担国际专利的撰写、申请与维护,后期专利授权、转移过程的全部风险和成本,最终进行利润分享;3.专利代理人,是一个高质量、不收费、不署名的国际专利代理机构;4.技术转移平台,是一个专业化、国际化、高规格、低风险的技术商业化平台。
  严圣表示,他非常看好中国专利市场。高智发明近年来在中国专利市场的活跃,正折射出了国内专利运营市场的无限潜力。
  据有关媒体报道,在进入中国的3年时间里,高智发明不断将触角伸向最有可能挖掘出优秀发明者的中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并普遍受到热情欢迎。在举办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和洽谈会等初步接触后,众多高校与高智发明的合作逐渐深化,纷纷设立“国际发明联合创新基金”、“国际发明合作计划”等特别项目。
  在双方的合作当中,每年会设定若干面向国际市场、围绕技术前沿的发明创新研究主题,从申报基金的高校教师中进行挑选,予以资助,而平均资助额度为一年3万到5万美元。签约后,受资助者须按合约完成发明创造,高智发明则为发明人申请国际专利。作为投资回报,高智发明要求取得该发明的全球独占的专利许可权。
  “双面”高智
  长期以来,对于那些属于专利“非实施主体”(NPE)的“专利蟑螂”(patent troll),一直广泛地遭到人们诟病。这一词汇一般用来指称那些本身并不制造专利产品或者提供专利服务,而是从其他公司(往往是破产公司)、研究机构或个人发明者手上购买专利,有目的地通过起诉某些公司产品侵犯其专利权,然后依靠专利诉讼赚取巨额利润的专业公司或团体。
  不幸的是,高智发明也被许多人划入了这一类公司行列。为此,米尔沃德曾在《哈佛商业评论》2010年4月号上发表专文为自己辩解,认为“公司长期以来一直被误解,我们只是在风险资本市场为发明创造等创建一个资本市场。我们从没有为了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而起诉任何人,当然我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只是我认为它不是一宗划算的买卖,因为诉讼昂贵,不可预知而且耗费时间”
  但纳森•梅尔沃德话音刚落,高智发明就于2010年12月向美国地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赛门铁克等9家科技企业侵犯其专利权,这是该公司成立10年来第一次提起诉讼。此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高智发明又向十余家企业发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据观察,高智发明最初进入中国时,一些相关部门对这类公司是持谨慎、甚至是抵制态度的。但很快这一状况就有所改变,许多业内专家开始接受并传播其经营理念,不少地方政府及院校也向其表达了积极的合作意向,其创始人之一荣格在访华时还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的接见。
  高智发明的商业模式也引发了国内各界的广泛讨论,在业内人士的观点中甚至出现了截然相反的理解与认识。有专家认为,这类公司在活跃技术交易市场、促进知识产权应用多元化的同时,也会给中国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支持者认为,这类公司就像一支“进口催化剂”,将全球领先的发明投资模式引入中国,不仅能够直接推动我国高校国际专利的开发以及专利技术转化、实施,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催发我国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内省,并为相关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模式上的借鉴。
  林耕认为,以高智发明为代表的国际专利经营公司的活动,属于知识产权革命的最前沿领域。在知识经济时代,谁能更好地适应这种科技进步模式,谁就更有可能把握未来。我们亟待提高专利运用的能力。高智发明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很好地研究和借鉴。
  客观地讲,对于一些国际型专利运营公司的多元运营模式,目前国内的研究尚不够深入。张平对此分析说,专利运营公司在不同的产业进行全方位的专利收购,他们并不需要有自己的巨大研发机构,而是通过博采世界范围内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人员的智力资源,以委托研究方式形成共有的专利权。一直以来,舆论对于这类职业专利投资公司褒贬不一的热议,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还不能准确把握他们复杂的运营模式。
  教育部前副部长吴启迪女士希望高智发明为中国在创新模式培育、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不断作出积极贡献。
  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徐.教授认为,不能简单地将高智发明等同于“专利海盗”,因为它不是通过盗版,而是在尊重每个发明人、每项专利,并在付费使用的基础上运营专利。高智发明是一种针对发明创造的智慧的商业经营模式,他们把目标集中在技术转移中最薄弱的环节——发明人最困难的发明期,提供资金支持,从而以最低价格获得该专利发明并控制它的潜在市场价值。
  反对者表示,这类公司背景复杂、动机不纯,甚至可以被视为“专利蟑螂”。对于这类专利运营公司,多年来被外界冠以多项恶名,如被称为啃食发明成果的“专利怪兽”,扮成投资天使的“专利巨魔”,张着血盆大口的“专利巨鳄”,持刀公然抢劫的“专利海盗”,向生产企业收取“保护费”的“专利流氓”,甚至是为全球专利大混战提供“致命武器”的“军火商”。
  曾有美国媒体将高智发明CEO梅尔沃德封为“硅谷最令人害怕的人(the most feared man in Silicon Valley)”,最近更有台湾媒体形容其为赚取巨额利润的“专利军火头子”。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表示,“高智模式”属于第四者插足。传统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中有三方:创新者、传播者、使用者,而高智这样的专利“非实施主体”(NPE)并不在其中。NPE实际上是在中间横插一脚,赚取高额差价,人为地增加了社会享用创新成果的成本。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评师黄贤涛认为,类似公司的“创意资本”活动可能使我国知识产权流失,这些公司不直接参与研发和生产,只是利用在我国购买的专利技术转而向我国企业索要专利使用费,如果不加强管理和规范,有可能影响我国技术和经济安全,引起产业界的不满。在我国,由于高校专利多以职务发明专利为主,不论是校方还是科研人员个人,在与这类公司接触时都会非常谨慎。
  “在这样的活动中会出现权利滥用的问题、垄断的问题,就要求制度上进行规制。可是我们发现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上,恰恰缺少了这样的环节。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非常强大,但在防止这个制度异化或者是权利滥用方面还很粗浅,需要在未来进行研究和思考。”张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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