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行键: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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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李白的剑,的酒,的书。是他的剑拂起的清风,是他的酒敬过的月,是他的书旁的青莲。我一生伴随他,追寻他的足迹,只为探求——他的本色。
  当年浮华事,挥手自兹去
  天宝元年,“辞亲远游”了十八年的他,终于获得了“一佐明主”的机会——好友元丹丘通过玉真公主的推荐,玄宗征召李白进京。收到这盼了数十年的紫泥诏,他抚了凌乱的发,擦了光亮的剑,喝了一口清酒,欣然前去,“谒帝称觞登御筵”。
  在那上有万年历史,下启千古辉煌的帝都——长安,他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荣耀:高高在上的天子对他“降辇步迎,如见绮皓。以七宝床赐食,御手调羹以饭之”。除此之外,更是“置于金銮殿,出入翰林中。问以国政,潜草诏诰,人无知者”。他手中拿着敕赐的珊瑚白玉鞭,胯下骑着飞龙厩里最好的马,口中饮着御窖里的浓酒,高兴得忘记了那沾上灰尘的伴了他十年的剑,不再品尝那村俗野酒。
  在那上元佳节,中秋良辰,新春美景中,他上有“君王垂拂拭”,下有“王公大人借颜色”,迷醉于那唐明皇遍悬珠玉的百尺灯楼下,流连于“解释春风无限恨”的沉香亭北。在不可一世的高力士为他脱靴之刻,低吟“云想衣裳花想容”,高呼“借问汉宫谁得似?”,貌似风流倜傥的身体中一颗迷茫的心正在挣扎。
  终于,那曾令他收起好酒束剑于高阁恭恭敬敬“一观国风”的张垍,在这时做了一件令他醉唱“君王虽爱蛾眉好,无奈宫中妒杀人”的事。他再也待不下去了。
  夕阳残照,背对着这雄伟大唐帝都城门,他不回头,影子被拉得很长。他又喝起了村俗野酒,背着那把老剑,踏上归途。
  原来,“那才是我的本色”,他低叹。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师父赵蕤口中正念着的《长短经》,是刚及弱冠的他在此后人生中的座右铭。青年時,他就“结发无所事,所交尽豪雄”,自谓“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最喜欢“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魏颢曾云其“少任侠手刃数人”,刘全白,范传正亦有此言。
  在他此后的几十年生命中,他脑中常现出一幅画面:在那桃花流水窅然去的天地中,少年独登高千尺的山,身舞长剑,口饮烈酒,在那别有天地非人间的南天门,振臂一呼,剑过处风起云涌,一声长啸引得万里清风来,看那四散的尘埃中藏着几许崛起迅征之气!
  那才是他真正的本色,“不要再迷失了……”
  众鸟高飞尽,拔剑纵狂歌
  他仍是这般模样,身背长剑,口含清酒,遍访名山。
  胯下的白鹿在青崖间足青草,他飞身一跃,幻想着“霓为衣兮风为马,虎鼓瑟兮鸾回车”。怀着那思飞的逸兴,意欲直捣青天手揽明月脚踏星辰!
  在那荡满紫烟的日照之处,目送那被万里长风送走的秋雁,细赏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的银河。独登那“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的“手可摘星辰”的高山,倾听那如鸣佩环的曲觞流水,“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饮三百杯”,酒酣之处就让那“有意抱琴来”的知心和尚弹琴弹他个三天三夜!直至他兴尽酒足,琴音盈耳之时,乃飞身一跃,拔剑而起,风过处,青丝散乱,白袂飘飘,口中高唱着一曲曲天造之歌,手中的剑白光四射,青锋及处,草木皆惊。须臾,仰天长啸!
  当借玉马鞭,一扫胡尘静
  然而,渐渐平静的生活还是被打破了。“胡骄马惊沙尘起,胡雏饮马天津水”,那曾卑躬屈膝匍匐在“父母”的脚下的“好儿子”,终于摘下了他那戴了数十年的面具,以致使“天维中摧”!那豺狼之兵如出巢之蚁,浩浩荡荡直扑中原。他高立于峰顶,“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中原板荡,夷狄交侵,兵安在?血成河。民安在?填沟壑!他痛哭“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直至永王李璘“总统荆楚”,率大军东下,三请他出山。他欣喜至极,剑上映出他那单纯的天真。正当他欣然前往,自比谢安,高唱着“试借君王玉马鞭”,意欲“为君谈笑净胡沙”之时,肃宗即位,召永王回蜀,永王不从,招致兵祸,属下作鸟兽散,他随即也被系浔阳狱中,后经营救才得出。
  他一心报效祖国,却落此下场,是天意还是人意?他不懂。但至少,赤子之心忠诚之胆,是他的本色。
  大鹏振八裔,中天力不济
  在生命的最后两个年头,他仍抱着赤子本色。在李光弼出镇临维之际,他又毅然从军,希望发挥铅刀一割之用。然而,天意如此,病痛还是击倒了他。在他用手握宝剑撑地意欲使自己不倒下之际,那把剑,断了。
  他倒下了。
  他唱起了人生最后一首歌——《临终歌》。
  这个名字被误记为《临路歌》,不过,我觉得这个名字似乎更好。他的离去,不过是走上另一条路,继续奋斗前进。因为,像他这样的人,永远是仗剑前行,脚下生风。这才是他的本色。
  抚完剑,喝完最后一口酒,“中天摧兮力不济”的那曾“飞天振八裔”的大鹏,倒下了。
  馀风激兮万世
  千年以后,那把剑,那些酒,那堆书,那阵风,那轮月,那朵莲,那足迹,仍同我一样,一起保留着,千年之前的他的本色。
  我相信,他与他的本色必将——
  “馀风激兮万世——”
  (指导老师:张慧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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