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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现行高校管理制度中,高校学术职业主体构成关系主要表现为学术发展和职业资格制度的关系、聘任制对学术自治与自由的关系、奖励制度和促进学术创新的关系、学术职业发展和高校教师发展制度的关系等。本文从学术职业角度,反思我国高校教师管理制度,探讨高校管理的优势和不足。
关键词:高校教师管理制度;学术职业;关系
高校教师从事的是学术教学职业。学术教学职业以学术为主,把对高深知识的整合、传播和应用作为专门职业,其特点是学术的、自由的、发展的。高校的学术职业主体地位表现:由各学科构成,各学科按松散结合为结构特征,管理特性为双重管理格局[1]。反思我国现行高校教师管理制度,探讨存在的问题和高校学术职业主体构成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学术发展和职业资格制度的关系
(1)学术发展和权限。目前,我国高校依附于政府的行政机构,并不具备学术独立的先天基因,所配备的组织资源是由国家统一调配,政府调控高校教师的编制、评职称等。教师资格的认定由行政部门高等院校来认定,而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力的高等院校,法律约束不清晰,使得授予权力的教育行政部门的权限空间较大,同时使得学校在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中的权限空间减小,学术权力在教师资格认定上的话语权微弱。
(2)学术发展和职业准入制度。从其他国家来看,成为高校教师的条件之一是需具备博士学位,然而我国高校还未能达到这个标准,高校准入条件偏低。教师职业准入资格标准简单,对不同学术职业梯次的教师之间任职的差异不明显,没有遵循学术差异性的特质,对不同岗位、不同学术职业用统一的标准,对符合学术发展的要求滞后。
(3)学术发展和教师资格证的时效性。高校教师作为传播知识、塑造人才的职业者,需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和技能。随着职业岗位的变更,职业资格证书的时效性却未发生变更,对学术职业的发展产生滞后效应。
2
聘任制对学术自治与自由的影响
(1)聘任制的准入和时效。高校聘任制对不同的学术职业梯次没有采取相应的评价标准和任职方式。职业的准入规定和时效性没有和高校教师的考核挂钩,学校和教师的责权不明晰,不利于学术发展。
(2)聘任制对学术发展的干扰。聘任制的实施程序还有待走向公正透明,高校对教师队伍的甄选机制还有待公平。行政部门掌控了高校教师的实际利益,比如教师岗位的定置、评职称、晋升职务等[2]。这使得高校教师的学术权力受到了削弱,学术自治和自由难以开展,不利于学术公平。而教师的解聘和聘用后的保障机制,都受到行政上的制约,对学术自治和自由产生了掣肘的作用。所以,建立多元化的高校教师聘任制,促进高校教师学术的异质性、多元化特色发展势在必行。
3
奖励制度和促进学术创新的关系
(1)奖励制度对高校教学、科研的导向。目前我国高校奖励机制主流还是以市场化作为导向,教师对学术研究的兴趣减弱,热衷于迅速获得物质上的利益。因此,高校奖励制度要建立在工作性质和学术职业上,坚持内在激励和外在的物化奖励相结合,最大限度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术创新。
(2)奖励制度对促进学术创新的利弊。有利的方面是:拉大了教师的收入差距,打破了平均主义,有实绩的重点岗位受到了追捧。弊端是长期的学术后备力量的培养被忽视,边缘学科的学术职业发展受到制约,价值的货币的走向决定了高校教学和科研的定位。
高校作为学术性团体,应以学术为特征。建立适合高校教师学术发展的氛围,使得学术能自主发展,尊重学术职业群体的异质性、多元化,为高校教师学术创新提供有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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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职业发展和高校教师发展制度的关系
进行教师岗前培训,以加强教师教育理论的提升。高校教师的培训制度,应使培训的内容符合个体需求,根据不同的专业给予不同梯次的高校教师培训。
高校管理只有以学术职业为内在核心价值,才能真正促进高校教育的发展,提升高校教育管理的主流价值取向。教师管理制度是高校管理制度中的核心部分,应注重高教评价体系的规范化,尊重学术职业的差异化,促进学术职业的创新发展,提高高校管理的透明度,以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杜学元,彭雪明我国高校教师管理制度创新的思考——基于学术职业视角.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06):9—13.
彭雪明学术职业与高校教师管理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3(07):111—115.
关键词:高校教师管理制度;学术职业;关系
高校教师从事的是学术教学职业。学术教学职业以学术为主,把对高深知识的整合、传播和应用作为专门职业,其特点是学术的、自由的、发展的。高校的学术职业主体地位表现:由各学科构成,各学科按松散结合为结构特征,管理特性为双重管理格局[1]。反思我国现行高校教师管理制度,探讨存在的问题和高校学术职业主体构成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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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发展和职业资格制度的关系
(1)学术发展和权限。目前,我国高校依附于政府的行政机构,并不具备学术独立的先天基因,所配备的组织资源是由国家统一调配,政府调控高校教师的编制、评职称等。教师资格的认定由行政部门高等院校来认定,而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力的高等院校,法律约束不清晰,使得授予权力的教育行政部门的权限空间较大,同时使得学校在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中的权限空间减小,学术权力在教师资格认定上的话语权微弱。
(2)学术发展和职业准入制度。从其他国家来看,成为高校教师的条件之一是需具备博士学位,然而我国高校还未能达到这个标准,高校准入条件偏低。教师职业准入资格标准简单,对不同学术职业梯次的教师之间任职的差异不明显,没有遵循学术差异性的特质,对不同岗位、不同学术职业用统一的标准,对符合学术发展的要求滞后。
(3)学术发展和教师资格证的时效性。高校教师作为传播知识、塑造人才的职业者,需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和技能。随着职业岗位的变更,职业资格证书的时效性却未发生变更,对学术职业的发展产生滞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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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对学术自治与自由的影响
(1)聘任制的准入和时效。高校聘任制对不同的学术职业梯次没有采取相应的评价标准和任职方式。职业的准入规定和时效性没有和高校教师的考核挂钩,学校和教师的责权不明晰,不利于学术发展。
(2)聘任制对学术发展的干扰。聘任制的实施程序还有待走向公正透明,高校对教师队伍的甄选机制还有待公平。行政部门掌控了高校教师的实际利益,比如教师岗位的定置、评职称、晋升职务等[2]。这使得高校教师的学术权力受到了削弱,学术自治和自由难以开展,不利于学术公平。而教师的解聘和聘用后的保障机制,都受到行政上的制约,对学术自治和自由产生了掣肘的作用。所以,建立多元化的高校教师聘任制,促进高校教师学术的异质性、多元化特色发展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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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制度和促进学术创新的关系
(1)奖励制度对高校教学、科研的导向。目前我国高校奖励机制主流还是以市场化作为导向,教师对学术研究的兴趣减弱,热衷于迅速获得物质上的利益。因此,高校奖励制度要建立在工作性质和学术职业上,坚持内在激励和外在的物化奖励相结合,最大限度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术创新。
(2)奖励制度对促进学术创新的利弊。有利的方面是:拉大了教师的收入差距,打破了平均主义,有实绩的重点岗位受到了追捧。弊端是长期的学术后备力量的培养被忽视,边缘学科的学术职业发展受到制约,价值的货币的走向决定了高校教学和科研的定位。
高校作为学术性团体,应以学术为特征。建立适合高校教师学术发展的氛围,使得学术能自主发展,尊重学术职业群体的异质性、多元化,为高校教师学术创新提供有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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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职业发展和高校教师发展制度的关系
进行教师岗前培训,以加强教师教育理论的提升。高校教师的培训制度,应使培训的内容符合个体需求,根据不同的专业给予不同梯次的高校教师培训。
高校管理只有以学术职业为内在核心价值,才能真正促进高校教育的发展,提升高校教育管理的主流价值取向。教师管理制度是高校管理制度中的核心部分,应注重高教评价体系的规范化,尊重学术职业的差异化,促进学术职业的创新发展,提高高校管理的透明度,以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杜学元,彭雪明我国高校教师管理制度创新的思考——基于学术职业视角.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06):9—13.
彭雪明学术职业与高校教师管理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3(07):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