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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2009年第四季--2015年第三季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季度财务报表的面板数据,检验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变量序列的平稳性及协整关系,并建立回归模型。对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之间关系进行研究,为企业投资规划提供科学依据。结果表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变量序列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协整关系),并且企业创新投入对企业盈余之间是负相关的
一、引言
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能力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是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也是提高国家综合实力的关键所在。近些年来,随着创新重要性的提高,国内许多企业纷纷树立了以创新求发展的长远目标,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企业进行创新投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通过掌握先进的技术抢占市场先机,提高企业绩效。那么企业进行的创新投入是否能持续提高企业的盈余?怎么投入可以提高盈余?本文就该问题,基于协整理论进行了实证研究。
二、国内外现有研究综述
目前我国国内关于创新投入与绩效关系的研究还不够成熟,大部分都是从近几年才开始,并且很多都是集中在宏观领域,实证研究基本上都集中在区域性政府科技创新投入绩效方面。在研究对象上,主要是针对一些科研机构、区域或从国家宏观层面来评价创新绩效,而关于企业创新投入绩效的研究明显不足。另外,纵观国内现有的研究,学者们在进行样本选取、创新投入指标、绩效指标的选择时,有较大的差异,从而导致现有的研究结果缺乏可比性。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发现,尽管学者们对创新投入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的研究比较多,但由于受所研究的时间段、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等影响,目前仍然没有一个确定性的结论。本文将应用协整理论,利用2009年第四季--2015年第三季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季度财务报表的数据资料,对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之间关系进行研究,为企业进行创新投资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三、数据来源及变量说明
本文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在实证分析中,选取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季度财务报表的数据资料,样本区间为2009年第四季--2015年第一季,本文基于面板数据协整检验理论,检验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变量序列的平稳性及协整关系,并建立回归模型。结果表明: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变量序列是平稳的,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协整关系);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间应建立混合效应回归模型。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创新投入。根据目前学术界的普遍用法,本文采用研发支出与销售额之比作为创新投入的代理变量,来衡量企业的创新投入。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盈余。宋建波,高升好,关馨姣(2012)利用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之比(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利润) 作为盈余持续性的替代变量 。本文也采取这一方法,以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利润数据二者之比作为企业盈余的衡量指标。
在实证分析过程中,本文把研发费用、营业收入之比记为cr序列,把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利润之比记为pr序列。组成面板数据序列,然后运用面板数据Hausman检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进行分析。所有检验均使用eviews6.0软件。
四、实证分析
(一)数据平稳性检验
本文所选数据属于面板数据,根据计量经济理论,很多经济变量尤其是面板数据大都是非平稳变量,用非平稳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很多时候会表现为伪回归。为避免伪回归现象出现,需要对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本文在此采用ADF单位根检验的方法,来检验面板数据cr、pr是否平稳。结果如表1所示。
由上可以得出,变量cr、pr的ADF检验值都小于0.05,故二者都为平稳时间序列0阶单整,因此,数据cr、pr平稳,可以进行协整分析。
(二)面板协整关系检验
由面板单位根检验可知,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均表现为0阶单整,说明两变量间有存在协整关系的可能,可以进一步检验两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
协整关系的检验主要由Pedroni(1999)提出的7个检验统计量和Kao(1999)提出的ADF统计量来进行判断。Pedroni指出,每一个标准化的统计量都趋于正态分布,但在小样本情况下,Panel ADF和Group ADF统计量的检验效果更好。Gutierrez(2003)指出当T变大时,Pedroni检验比Kao检验更有效 。因此基于稳健性的考虑,本文同时采用Pedroni和Kao的方法检验,以增强协整检验结果的可信度,结果见表2。
协整是经济变量间长期均衡关系的统计表示,协整变量之间存在维持均衡的内在机制,因此具有共同趋势 。表2中Pedroni检验和Kao检验的结果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因此可以拒绝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原假设,因此,可以认为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自2009年起,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表明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二者具有“一致变动”的趋势。如果受到短期干扰偏离其长期均衡点,则均衡机制将会进行调整,以使其重新回到均衡状态。同时,cr和pr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说明,对二者进行回归分析不会出现伪回归问题,因此,可以进行回归分析。
(三)估计选择面板模型
面板数据协整检验显示了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之间存在协整关系,接下来进行回归分析。对面板数据进行回归方程估计之前,首先判断样本个体影响属于混合效应模型、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一般F检验用来在混合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中做出选择,而Hausman检验用来在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中做出选择。
由表3—表5,计算F统计量结果为:
,而由于F0.05(74,1574)=1.39,因此,建立混合效应模型,相应表达式为:
由表3知,T值为-2.204662,P值为0.0276,所以企业创新投入对盈余的影响是显著的。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 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间应建立混合效应回归模型。由模型结果看,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之间是负相关的。
五、结果分析及政策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结果,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变量序列是平稳的,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协整关系);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间应建立混合效应回归模型。由模型结果看,企业创新投入对企业盈余之间是负相关的。
考虑到数据库所提供的数据实在有限,本文研究所用数据仅为2009年第四季--2015年第一季共22个季度的数据,因此,结合实际意义,可看出,企业在进行创新投入初期阶段,企業创新投入并不能使企业盈余增加,相反,会使企业盈余减少。
由此,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首先,不同的行业应采取不同的科技发展战略。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应重视这一结论,对创新投入先期阶段给企业盈余带来的损失做好足够准备,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应该对企业的创新方向有清晰的定位。对于属于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如果资金允许,可以自己创立研发部门来自主研发,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而对于那些属于非科技创新型企业,由于这类企业主营业务基本很少涉及创新项目,因此不建议这类企业进行自主创新。
其次,管理当局加大支持企业进行创新。一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如在银行信贷上给予优惠,或者进行政府财政补贴,帮助企业顺利度过创新初期阶段。另一方面,给企业提供必要的平台,加强政府对企业创新专用资金的投入力度。此外,管理当局对于企业的补贴和资助,应根据企业所在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提高扶持效率和效果。
最后,规范企业创新投入的披露。当前,虽然我国上市公司对创新投入有一定的披露,但本文在查阅年报时,发现企业对创新投入披露所涉科目并不统一,披露形式缺乏足够的规范性。因此,企业可以针对该问题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准则制定者也可以制定更加详细的准则来规范企业创新投入的披露。(作者单位为山西财经大学)
一、引言
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能力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是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也是提高国家综合实力的关键所在。近些年来,随着创新重要性的提高,国内许多企业纷纷树立了以创新求发展的长远目标,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企业进行创新投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通过掌握先进的技术抢占市场先机,提高企业绩效。那么企业进行的创新投入是否能持续提高企业的盈余?怎么投入可以提高盈余?本文就该问题,基于协整理论进行了实证研究。
二、国内外现有研究综述
目前我国国内关于创新投入与绩效关系的研究还不够成熟,大部分都是从近几年才开始,并且很多都是集中在宏观领域,实证研究基本上都集中在区域性政府科技创新投入绩效方面。在研究对象上,主要是针对一些科研机构、区域或从国家宏观层面来评价创新绩效,而关于企业创新投入绩效的研究明显不足。另外,纵观国内现有的研究,学者们在进行样本选取、创新投入指标、绩效指标的选择时,有较大的差异,从而导致现有的研究结果缺乏可比性。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发现,尽管学者们对创新投入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的研究比较多,但由于受所研究的时间段、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等影响,目前仍然没有一个确定性的结论。本文将应用协整理论,利用2009年第四季--2015年第三季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季度财务报表的数据资料,对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之间关系进行研究,为企业进行创新投资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三、数据来源及变量说明
本文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在实证分析中,选取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季度财务报表的数据资料,样本区间为2009年第四季--2015年第一季,本文基于面板数据协整检验理论,检验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变量序列的平稳性及协整关系,并建立回归模型。结果表明: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变量序列是平稳的,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协整关系);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间应建立混合效应回归模型。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创新投入。根据目前学术界的普遍用法,本文采用研发支出与销售额之比作为创新投入的代理变量,来衡量企业的创新投入。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盈余。宋建波,高升好,关馨姣(2012)利用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之比(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利润) 作为盈余持续性的替代变量 。本文也采取这一方法,以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利润数据二者之比作为企业盈余的衡量指标。
在实证分析过程中,本文把研发费用、营业收入之比记为cr序列,把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利润之比记为pr序列。组成面板数据序列,然后运用面板数据Hausman检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进行分析。所有检验均使用eviews6.0软件。
四、实证分析
(一)数据平稳性检验
本文所选数据属于面板数据,根据计量经济理论,很多经济变量尤其是面板数据大都是非平稳变量,用非平稳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很多时候会表现为伪回归。为避免伪回归现象出现,需要对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本文在此采用ADF单位根检验的方法,来检验面板数据cr、pr是否平稳。结果如表1所示。
由上可以得出,变量cr、pr的ADF检验值都小于0.05,故二者都为平稳时间序列0阶单整,因此,数据cr、pr平稳,可以进行协整分析。
(二)面板协整关系检验
由面板单位根检验可知,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均表现为0阶单整,说明两变量间有存在协整关系的可能,可以进一步检验两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
协整关系的检验主要由Pedroni(1999)提出的7个检验统计量和Kao(1999)提出的ADF统计量来进行判断。Pedroni指出,每一个标准化的统计量都趋于正态分布,但在小样本情况下,Panel ADF和Group ADF统计量的检验效果更好。Gutierrez(2003)指出当T变大时,Pedroni检验比Kao检验更有效 。因此基于稳健性的考虑,本文同时采用Pedroni和Kao的方法检验,以增强协整检验结果的可信度,结果见表2。
协整是经济变量间长期均衡关系的统计表示,协整变量之间存在维持均衡的内在机制,因此具有共同趋势 。表2中Pedroni检验和Kao检验的结果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因此可以拒绝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原假设,因此,可以认为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自2009年起,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表明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二者具有“一致变动”的趋势。如果受到短期干扰偏离其长期均衡点,则均衡机制将会进行调整,以使其重新回到均衡状态。同时,cr和pr之间存在协整关系说明,对二者进行回归分析不会出现伪回归问题,因此,可以进行回归分析。
(三)估计选择面板模型
面板数据协整检验显示了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之间存在协整关系,接下来进行回归分析。对面板数据进行回归方程估计之前,首先判断样本个体影响属于混合效应模型、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一般F检验用来在混合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中做出选择,而Hausman检验用来在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中做出选择。
由表3—表5,计算F统计量结果为:
,而由于F0.05(74,1574)=1.39,因此,建立混合效应模型,相应表达式为:
由表3知,T值为-2.204662,P值为0.0276,所以企业创新投入对盈余的影响是显著的。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 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间应建立混合效应回归模型。由模型结果看,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之间是负相关的。
五、结果分析及政策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结果,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变量序列是平稳的,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协整关系);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企业创新投入与企业盈余间应建立混合效应回归模型。由模型结果看,企业创新投入对企业盈余之间是负相关的。
考虑到数据库所提供的数据实在有限,本文研究所用数据仅为2009年第四季--2015年第一季共22个季度的数据,因此,结合实际意义,可看出,企业在进行创新投入初期阶段,企業创新投入并不能使企业盈余增加,相反,会使企业盈余减少。
由此,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首先,不同的行业应采取不同的科技发展战略。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应重视这一结论,对创新投入先期阶段给企业盈余带来的损失做好足够准备,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应该对企业的创新方向有清晰的定位。对于属于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如果资金允许,可以自己创立研发部门来自主研发,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而对于那些属于非科技创新型企业,由于这类企业主营业务基本很少涉及创新项目,因此不建议这类企业进行自主创新。
其次,管理当局加大支持企业进行创新。一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如在银行信贷上给予优惠,或者进行政府财政补贴,帮助企业顺利度过创新初期阶段。另一方面,给企业提供必要的平台,加强政府对企业创新专用资金的投入力度。此外,管理当局对于企业的补贴和资助,应根据企业所在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提高扶持效率和效果。
最后,规范企业创新投入的披露。当前,虽然我国上市公司对创新投入有一定的披露,但本文在查阅年报时,发现企业对创新投入披露所涉科目并不统一,披露形式缺乏足够的规范性。因此,企业可以针对该问题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准则制定者也可以制定更加详细的准则来规范企业创新投入的披露。(作者单位为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