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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起源于美国,随着全球金融市场发展,股权激励在世界众多企业被广泛实施,成为现在的全球化的激励机制。改革开放后,我国企业开始逐步借鉴学习西方公司股权激励的管理办法。随后,中国国有企业也在经营中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完成两权分离,深化股份制企业改革,在这一系列的变化中,国有企业也逐渐意识到对高管及核心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的意义。目前,虽然有些国有企业高管的职位还保持行政职级方面的划分,但他们的行政身份是在渐渐被模糊化的,关注的焦点转而围绕在他们“经理人”的身份和针对与股东委托代理关系之间如何更有效的激励、更有意义的考核等方面。自2005年起,相关监管部门,如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等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意见、工作指引及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乃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实施做出了制度和体制方便的保障,使股权激励机制得到逐步完善。然而,对于后者来说,由于其特殊的企业性质,在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和审批都会来自证监会和国资委的两个方面的审核和监管,相当于在符合国企约束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市场化的方法来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自2006年以来,国有控股公司正式实施股权激励的案例相比民营公司及普通上市公司,无论从实施的量来看,还是从发展速度来说都相差甚远,股权激励制度的建设还需要继续完善。本篇论文以讨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为出发点,通过阐述股权激励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对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几种激励中,选取常用的方式进行说明。还会针对我国的现有特殊国情,对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特征、开展股权激励的意义及股权激励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要具备以下几点特征:(1)国有控股公司在股权结构中国有大股东占有相当比重,因此股权结构相对集中(2)不仅要确保国有资产有保值增值,还要起到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的调节作用(3)在某些方面尚带有原国有企业特征,公司治理方面行政色彩较浓(4)激励及约束机制陈旧,不健全。而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的实施现状来说,主要有前提条件之严格、操作限制之繁多等特点。当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谨慎思维是可以理解的,这样是为了避免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和管理失控等问题。但是在严苛的管理办法下,就无法激起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实施积极性以及创新热情,在A股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中,仅有约15%的实施量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开展的,这相较于其在A股上市公司所占的比例很不相称。本文以A公司为例,以实际案例为研究对象,对A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进行阐述,并对最后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论述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障碍,譬如股票市场不成熟,缺乏合理的行权条件设计以及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等,找出存在的种种问题并分析原因。最后,文中结合A公司发展的现状和所有制的特殊性,为其在未来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对策,为类似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提供参考,完善股权激励的设计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