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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依然是政策性金融(农业发展银行)、合作金融(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商业性金融(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所构成的三元结构模式。在该模式下,各类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支持甚少。而新兴的村镇银行的设立并没有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得到完善,偏离了为“三农”服务的轨道,村镇银行并没有达到人们预期的理想效果。 农村金融体系是保证和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否健全、适宜、高效,直接决定了我国粮食安全是否有保障。笔者提出由农发行发起,以农村目前成功运行若干年之后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非盈利小额贷款机构以及像掌政农村资金物流调剂中心这样的创新性的农村金融机构升级改造设立农村社区银行。这一观点的提出对于我国农村现有的小额贷款机构等的升级和农发行职能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有效动员民间资本、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也有重要意义。 本文研究的主要目标是我国农村社区银行体系的设立。以村镇银行设立制度上的缺陷为出发点,结合国外社区银行组建、发展的成功经验,探讨如何设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并可切实有效促进农村实际金融体系发展的农村社区银行。从发起人的角度探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发起人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由农发行牵头,整合农村现存小型金融机构,通过产权、治理结构设计和外部条件配合保证顺利实施,最终设立一整套完善、成系统的农村社区银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