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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审美关系,是美学史上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我国美学教科书中常见的是根据审美对象自身性质进行分类,如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形式美等等。这种分类的最大缺陷是把“美”的分类变成对“美的事物”的机械归类,没有也无法揭示美自身的不同生成特征和规律,因而,也无助于对客观美的认识、分析与把握。这与传统美学对美的性质的机械理解相关。
从系统美学角度讲,美是不能脱离审美关系系统而独立存在的,美只是审美关系中客体的系统质。据此,笔者将美划分为前文化美、文化美与复合美三大类,认为这一新的分类方式既有助于美学学科的规范,也有助于对美学和艺术现象认识的深化。
一、前文化审美与文化审美
传统美学之所以没有划分前文化审美与文化审美,一个重要原因是两者在表面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都是一种主客体对应关系结构。一个人欣赏一朵花同另一个人欣赏一把石斧,很难看出有什么不同。但如果深入考察一下便会发现,这两种审美关系中的主、客体因素及其相互结构动因是有着显著差异的。
1.前文化审美
在前文化审美中,审美关系是通过客体,譬如“花”的形象形式,刺激主体生理心理机制,是满足主体潜能或本能需求而建立的。某个个体能否与某个客体建立前文化审美关系,完全取决于主体生理心理机制是否健全、客体形象形式能否吸引或激起主体好感。若主体生理心理机能残缺,比如色盲、耳聋,那么,任何绚丽的花朵、和谐的旋律对其都没有美的魅力;若客体形象丑陋、结构失衡,那么它对任何健全的主体也不会产生美的魅力。在这种纯粹前文化审美关系中,任何美的理性概念都是没有意义的。人类前文化审美能力并不需通过文化修养或审美教育获得,其相应的美感与动物性的快感生成机制也没有本质的区别。当然,一般说来,纯粹的前文化审美在实际审美中并不占优势。像艺术中所谓的“有意味的形式”,便内含丰富的文化因素,并不属于纯前文化审美。
2.文化审美
纯文化审美与前文化审美正相反,其审美关系是超越生理心理感官水平,与人的潜能本能需求无关,纯粹由主体文化意识理性觉悟体察到客体,譬如“石斧”内含的文化社会价值而建构的。某个主体能否与文化客体建立文化审美关系,完全取决于主体文化素养、社会觉悟,取决于客体内含文化因素对主体是否具有足够的价值引力。若主体缺少必要的文化科学修养,那么任何具有文化科学价值的文物,对其也没有美的引力。假古董、伪文物,即使具有华丽或古朴的外表,但一经验证是赝品,其文化美的引力也即刻消失。
这表明,在文化审美中,人类之所以对文化客体产生审美兴趣,其内在发生机制只能从人类本质和觉悟中去寻找;人類的文化审美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文化修养或审美文化教育获得的,其相应美感实质上是一种属于人的自豪感或充满类意识的愉悦感。相对说来,纯粹的文化审美在现实审美中是不多见的,即使锈痕斑斑的战国兵器、断壁残垣的秦代长城,也总是或多或少具有某种感性魅力,不能归属于纯文化审美。
二、审美发生的性质
基于审美发生的性质,区分文化审美与前文化审美,对于我们认识审美现象,尤其是某些所谓“自然美”和“形式美”的生成规律是非常重要的。
实际上,构成人类审美基础的诸多视觉或听觉形式美元素,也大都属于这类前文化审美发生现象,譬如“对称”。“对称”在形式美中的重要地位是难以动摇的。但人对“对称”美肯定的最根本原因还在于人自身结构的对称。我们不妨作这样的奇想,若人的身体,尤其是人的眼睛不是横向对称的话,那人类肯定不会对“对称”有如此执著的偏好了。
由于客体对主体感官结构的适应或同构,而生成了这种前文化审美规律。如果通俗地表达,可借用爱迪生的一句话:“也许并不是这块物质比另一块物质具有更多真正的美和丑,因为我们人如果构造成为另一个样子,那么现在使我们嫌恶的东西也许会使我们爱好。”狄德罗作为唯物主义美学家,同样发现并强调了这一看似简单却往往被忽略的真理。他明确指出,美的客体关系结构、安排,“这只是对可能存在的、其身心构造一如我们的生物而言。因为,对别的生物来说,它可能既不美也不丑,或者甚至是丑的。”尽管我们可以感知或发掘,由自身躯体的物理或生理结构制约所产生的生理本能、潜能需求,但这种结构关系本身却显然是我们自身所无法觉察或改变的,是不以我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这不正是为客观美论或唯物美论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石吗?
三、审美之密切关系
尽管不同艺术门类中的艺术媒体不同,符号系统不同,艺术文化审美特征也不相同,但各类艺术家都要借助特殊艺术媒体和艺术符号对前文化审美形式因素(色彩、音乐、对称、均衡等等)充分发掘运用,使作品既具有丰富的感性形式,同时又能塑造出丰富的艺术形象,传递丰富的文化社会信息。譬如中国现代国画家,不仅墨有七法,而且彩用七色,创作出一幅幅江山多娇、百花争妍的生动画卷。画卷中不仅有传统笔墨情趣,而且色墨交响,充满现代气息,寄寓着高逸情趣和哲理意味。显然,正是在这种艺术媒体操作、艺术语言运用和艺术表现形式中,才体现出创造者的智慧,才表现出艺术家的才气,才产生出艺术品的文化审美价值。
所谓内行看门道,对艺术品来说,“看”的就是艺术家在形象创造中,这种化难为易、举重若轻、灵活、自由、大胆、独创的技巧运用奥妙,就是如何做到“难能为美”。所谓外行看热闹,“看”的就是艺术形象或形式的构成是否新奇、是否好看、是否刺激、是否能引人入胜以及善恶报应的大团圆结局等等。对于形象背后的艺术家匠心独具的高难技巧、所寄寓的丰富内涵,则无法理解,或根本不感兴趣。因此,在艺术评价中之所以内行与外行尺度难以统一,就在于两者的着眼点和标准不同,所着重欣赏的艺术美的层次不同——一个侧重文化美,一个侧重前文化美。
又譬如建筑。建筑师们对新建筑的审美标准,当然也包括建筑的观赏功能与使用功能。但他们主要的着眼点是放在建筑的语言风格、内在结构与外部环境处理、建筑的新材料新技术运用,以及建筑的使用观赏功能与建筑语言风格的协调统一上。而对大众来说,对这些标准一律不了解,甚至永远也不想了解,他们只是从建筑是否好看、是否新颖、甚至体量是否大等等方面去评判,这又怎么能与专家的尺度趋同呢?
又如电影。电影是最大众化但又是最技术化的艺术。编剧、导演、表演、摄影、美工、服装、道具、特技、化装、灯光、音响、作曲、演奏、配音、录音、剪辑等等,哪一个部门没有自己的一整套技术要求?哪一个部门的技术水平不影响电影的整体艺术效果?如剪辑,不表不演只凭“剪刀”一把,却能“剪”出惊心动魄的画面效果来!但这诸多门类中的技术形式法则即其美学意义又有多少观众知道呢?由镜头景别、运动、角度、组接等电影语言所构成的电影独特的叙述规则,又有多少观众能看出门道呢?大众所重视的是电影的娱乐功能,即情节是否紧张、刺激、感人,明星是否漂亮、性感、年轻等等。有时,满足观众这种需求的影片几乎可以说不费什么事,往绝处编一个让人悲痛欲绝的故事再加几个著名影星即可——港台流行影视足可为证。当然,叫好又叫座的电影也有,但那要求编导必须兼顾两类对象,兼顾两种不同的审美规律,使作品具有丰富的复合美,这当然是很难做到的。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技师学院)
从系统美学角度讲,美是不能脱离审美关系系统而独立存在的,美只是审美关系中客体的系统质。据此,笔者将美划分为前文化美、文化美与复合美三大类,认为这一新的分类方式既有助于美学学科的规范,也有助于对美学和艺术现象认识的深化。
一、前文化审美与文化审美
传统美学之所以没有划分前文化审美与文化审美,一个重要原因是两者在表面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都是一种主客体对应关系结构。一个人欣赏一朵花同另一个人欣赏一把石斧,很难看出有什么不同。但如果深入考察一下便会发现,这两种审美关系中的主、客体因素及其相互结构动因是有着显著差异的。
1.前文化审美
在前文化审美中,审美关系是通过客体,譬如“花”的形象形式,刺激主体生理心理机制,是满足主体潜能或本能需求而建立的。某个个体能否与某个客体建立前文化审美关系,完全取决于主体生理心理机制是否健全、客体形象形式能否吸引或激起主体好感。若主体生理心理机能残缺,比如色盲、耳聋,那么,任何绚丽的花朵、和谐的旋律对其都没有美的魅力;若客体形象丑陋、结构失衡,那么它对任何健全的主体也不会产生美的魅力。在这种纯粹前文化审美关系中,任何美的理性概念都是没有意义的。人类前文化审美能力并不需通过文化修养或审美教育获得,其相应的美感与动物性的快感生成机制也没有本质的区别。当然,一般说来,纯粹的前文化审美在实际审美中并不占优势。像艺术中所谓的“有意味的形式”,便内含丰富的文化因素,并不属于纯前文化审美。
2.文化审美
纯文化审美与前文化审美正相反,其审美关系是超越生理心理感官水平,与人的潜能本能需求无关,纯粹由主体文化意识理性觉悟体察到客体,譬如“石斧”内含的文化社会价值而建构的。某个主体能否与文化客体建立文化审美关系,完全取决于主体文化素养、社会觉悟,取决于客体内含文化因素对主体是否具有足够的价值引力。若主体缺少必要的文化科学修养,那么任何具有文化科学价值的文物,对其也没有美的引力。假古董、伪文物,即使具有华丽或古朴的外表,但一经验证是赝品,其文化美的引力也即刻消失。
这表明,在文化审美中,人类之所以对文化客体产生审美兴趣,其内在发生机制只能从人类本质和觉悟中去寻找;人類的文化审美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文化修养或审美文化教育获得的,其相应美感实质上是一种属于人的自豪感或充满类意识的愉悦感。相对说来,纯粹的文化审美在现实审美中是不多见的,即使锈痕斑斑的战国兵器、断壁残垣的秦代长城,也总是或多或少具有某种感性魅力,不能归属于纯文化审美。
二、审美发生的性质
基于审美发生的性质,区分文化审美与前文化审美,对于我们认识审美现象,尤其是某些所谓“自然美”和“形式美”的生成规律是非常重要的。
实际上,构成人类审美基础的诸多视觉或听觉形式美元素,也大都属于这类前文化审美发生现象,譬如“对称”。“对称”在形式美中的重要地位是难以动摇的。但人对“对称”美肯定的最根本原因还在于人自身结构的对称。我们不妨作这样的奇想,若人的身体,尤其是人的眼睛不是横向对称的话,那人类肯定不会对“对称”有如此执著的偏好了。
由于客体对主体感官结构的适应或同构,而生成了这种前文化审美规律。如果通俗地表达,可借用爱迪生的一句话:“也许并不是这块物质比另一块物质具有更多真正的美和丑,因为我们人如果构造成为另一个样子,那么现在使我们嫌恶的东西也许会使我们爱好。”狄德罗作为唯物主义美学家,同样发现并强调了这一看似简单却往往被忽略的真理。他明确指出,美的客体关系结构、安排,“这只是对可能存在的、其身心构造一如我们的生物而言。因为,对别的生物来说,它可能既不美也不丑,或者甚至是丑的。”尽管我们可以感知或发掘,由自身躯体的物理或生理结构制约所产生的生理本能、潜能需求,但这种结构关系本身却显然是我们自身所无法觉察或改变的,是不以我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这不正是为客观美论或唯物美论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石吗?
三、审美之密切关系
尽管不同艺术门类中的艺术媒体不同,符号系统不同,艺术文化审美特征也不相同,但各类艺术家都要借助特殊艺术媒体和艺术符号对前文化审美形式因素(色彩、音乐、对称、均衡等等)充分发掘运用,使作品既具有丰富的感性形式,同时又能塑造出丰富的艺术形象,传递丰富的文化社会信息。譬如中国现代国画家,不仅墨有七法,而且彩用七色,创作出一幅幅江山多娇、百花争妍的生动画卷。画卷中不仅有传统笔墨情趣,而且色墨交响,充满现代气息,寄寓着高逸情趣和哲理意味。显然,正是在这种艺术媒体操作、艺术语言运用和艺术表现形式中,才体现出创造者的智慧,才表现出艺术家的才气,才产生出艺术品的文化审美价值。
所谓内行看门道,对艺术品来说,“看”的就是艺术家在形象创造中,这种化难为易、举重若轻、灵活、自由、大胆、独创的技巧运用奥妙,就是如何做到“难能为美”。所谓外行看热闹,“看”的就是艺术形象或形式的构成是否新奇、是否好看、是否刺激、是否能引人入胜以及善恶报应的大团圆结局等等。对于形象背后的艺术家匠心独具的高难技巧、所寄寓的丰富内涵,则无法理解,或根本不感兴趣。因此,在艺术评价中之所以内行与外行尺度难以统一,就在于两者的着眼点和标准不同,所着重欣赏的艺术美的层次不同——一个侧重文化美,一个侧重前文化美。
又譬如建筑。建筑师们对新建筑的审美标准,当然也包括建筑的观赏功能与使用功能。但他们主要的着眼点是放在建筑的语言风格、内在结构与外部环境处理、建筑的新材料新技术运用,以及建筑的使用观赏功能与建筑语言风格的协调统一上。而对大众来说,对这些标准一律不了解,甚至永远也不想了解,他们只是从建筑是否好看、是否新颖、甚至体量是否大等等方面去评判,这又怎么能与专家的尺度趋同呢?
又如电影。电影是最大众化但又是最技术化的艺术。编剧、导演、表演、摄影、美工、服装、道具、特技、化装、灯光、音响、作曲、演奏、配音、录音、剪辑等等,哪一个部门没有自己的一整套技术要求?哪一个部门的技术水平不影响电影的整体艺术效果?如剪辑,不表不演只凭“剪刀”一把,却能“剪”出惊心动魄的画面效果来!但这诸多门类中的技术形式法则即其美学意义又有多少观众知道呢?由镜头景别、运动、角度、组接等电影语言所构成的电影独特的叙述规则,又有多少观众能看出门道呢?大众所重视的是电影的娱乐功能,即情节是否紧张、刺激、感人,明星是否漂亮、性感、年轻等等。有时,满足观众这种需求的影片几乎可以说不费什么事,往绝处编一个让人悲痛欲绝的故事再加几个著名影星即可——港台流行影视足可为证。当然,叫好又叫座的电影也有,但那要求编导必须兼顾两类对象,兼顾两种不同的审美规律,使作品具有丰富的复合美,这当然是很难做到的。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