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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的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不仅关系着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关系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进行。搞好企业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公司稳定、发展,是公司的需要,也是职工群众的迫切愿望。如何做好公司内部的治安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落实工作责任是落实治安保卫、维稳综合治理工作的保证。企业内部治保工作(以下称“内保”)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集现场治安保卫、法制宣传、职工调解、案件查处诸工作于一体,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定需要党政领导的通盘协调和统揽全局,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要落实好维稳综合治理工作就必须落实好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加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建立综合治理维稳组织网络,把党政领导干部维稳政绩考核真正纳入提拔使用等方面,硬性强化领导重视强度。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书记、支部书记是综合治理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年终各项工作综合评比时,把维稳综合治理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切实把“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与主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开展宣传教育是治安保卫、维稳综合治理工作的前提。企业内保工作中的宣传教育十分重要。它能起到鼓舞斗志、倍添信心之功效。基层小队通过自办《工地小报》、开办员工论坛、运用黑板报、厂报厂刊、橱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报道当前社会的治安动态,传授各种自保防范知识,使广大员工明白维稳综合治理工作与自身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同时经常召集职工代表,就员工关心的企业治安、劳资纠纷、内部矛盾、福利待遇等问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员工代表的意见,摸查员工思想状况,以便更好地替员工排忧解难,使员工切身感受到维稳综合治理与己攸关,从而增强他们参与维稳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企业的制度、规章变为职工的自觉行动。
加强制度建设是提升企业综合治理保卫的有效措施。企业内保工作正常开展的关键在于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工作责任的具体落实。要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本单位自身特点,可制订更加细致的管理规章。同时,要不断修改和完善治安保卫管理细则,使之更有实际操作性,更有说服力和约束力。要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事关国防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单位,要加快建立应急机制相协调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适时组织演练,以应对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等各种危机,切实维护单位和社会的稳定。
加强技防设施建设是实现企业内部治安防范的有力手段。传统意义上的群防群治已明显地暴露出它的局限性,企业内部治安防范仅靠人海战术、拼体力,其效能不可能提高。所以企业要加强单位技防设施建设,弥补传统管理方式存在的不足,努力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结合。因此,我们应该向科技要稳定,要安全,尽可能地使用高新科技手段,形成内部治安防范网络化,提高治安防范能力。要结合单位承受能力、安全现状等因素,安装切实可行、覆盖面广的电视监控系统、电子红外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依靠科技强保、科技创安是实现企业内部治安根本好转的强有力的手段。
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促进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发展。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治安保卫力量是企业达到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企业要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保卫机构,选配纪律严明、熟悉业务的人员来担任专职保卫干部,配备相应兼职人员,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逐步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权划分明晰、机构设置科学的管理机制。必须加强保卫部门的政治思想教育及组织纪律作风、业务建设,通过岗位练兵、在职培训、外出学习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提高保卫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治安保卫人员的形象。
(作者单位:大庆油田井下作业分公司保卫大队)
(责任编辑:郝幸田)
落实工作责任是落实治安保卫、维稳综合治理工作的保证。企业内部治保工作(以下称“内保”)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集现场治安保卫、法制宣传、职工调解、案件查处诸工作于一体,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定需要党政领导的通盘协调和统揽全局,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要落实好维稳综合治理工作就必须落实好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加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建立综合治理维稳组织网络,把党政领导干部维稳政绩考核真正纳入提拔使用等方面,硬性强化领导重视强度。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书记、支部书记是综合治理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年终各项工作综合评比时,把维稳综合治理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切实把“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与主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开展宣传教育是治安保卫、维稳综合治理工作的前提。企业内保工作中的宣传教育十分重要。它能起到鼓舞斗志、倍添信心之功效。基层小队通过自办《工地小报》、开办员工论坛、运用黑板报、厂报厂刊、橱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报道当前社会的治安动态,传授各种自保防范知识,使广大员工明白维稳综合治理工作与自身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同时经常召集职工代表,就员工关心的企业治安、劳资纠纷、内部矛盾、福利待遇等问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员工代表的意见,摸查员工思想状况,以便更好地替员工排忧解难,使员工切身感受到维稳综合治理与己攸关,从而增强他们参与维稳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企业的制度、规章变为职工的自觉行动。
加强制度建设是提升企业综合治理保卫的有效措施。企业内保工作正常开展的关键在于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工作责任的具体落实。要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本单位自身特点,可制订更加细致的管理规章。同时,要不断修改和完善治安保卫管理细则,使之更有实际操作性,更有说服力和约束力。要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事关国防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单位,要加快建立应急机制相协调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适时组织演练,以应对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等各种危机,切实维护单位和社会的稳定。
加强技防设施建设是实现企业内部治安防范的有力手段。传统意义上的群防群治已明显地暴露出它的局限性,企业内部治安防范仅靠人海战术、拼体力,其效能不可能提高。所以企业要加强单位技防设施建设,弥补传统管理方式存在的不足,努力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结合。因此,我们应该向科技要稳定,要安全,尽可能地使用高新科技手段,形成内部治安防范网络化,提高治安防范能力。要结合单位承受能力、安全现状等因素,安装切实可行、覆盖面广的电视监控系统、电子红外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依靠科技强保、科技创安是实现企业内部治安根本好转的强有力的手段。
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促进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发展。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治安保卫力量是企业达到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企业要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保卫机构,选配纪律严明、熟悉业务的人员来担任专职保卫干部,配备相应兼职人员,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逐步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权划分明晰、机构设置科学的管理机制。必须加强保卫部门的政治思想教育及组织纪律作风、业务建设,通过岗位练兵、在职培训、外出学习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提高保卫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治安保卫人员的形象。
(作者单位:大庆油田井下作业分公司保卫大队)
(责任编辑:郝幸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