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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高等院校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高等院校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广大信息需求者的现实要求,其存在的弊端越来越明显。重新构建高等学校财务会计报告体系,以充分满足广大信息需求者的现实要求,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高等院校;财务会计报告体系;会计核算基础;构建
高等学校会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它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高等学校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高等学校财务收支计划的重要基础。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1998年由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修订的,它规定了高等学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收支情况说明书等内容。该规定对于促进高校改革与发展。规范高校会计核算,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等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高等学校的会计环境、经济结构均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存在的弊端愈加明显,已经不能适应现行经济活动的现实需求。
一、高校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存在的问题
1、无法满足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对高校财务信息的现实需求
在改革开放初期。高校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高校只需要按照规定,定期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报送会计报告即可。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发展,高校的投资主体日益多样化,高校教育经费来源也逐步由单一的政府投资转变为多元化投资。高校利益相关者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高校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包括教育主管部门和行政部门):二是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三是校内的管理者、教职员工和学生;四是捐赠者、校友、学术机构等关心和支持高校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因此,按照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所披露的高校财务信息,远远不能满足不同需求者的现实需要。必须对高校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必要的改革。
2、现行高校会计核算基础无法真实反映经济业务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高校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会计业务会导致会计报告中的一些项目无法得到真实反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高校的账面资金反映不实。比如:高校的应收款项中有很多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事业支出。却依然反映在高校的资金账户中。因此。现行高校会计核算基础不能真实反映高校财务状况,不利于防范和化解高校财务风险,有可能使管理层做出错误的决策。
(2)高校的财务收支不能真实反映。比如:高校存入银行资金的利息收入、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等,虽然实际权益已经发生,但是只能在实际支付时才能够予以确认。
(3)年终事业结余信息反映不全面。比如:对用途已作预算安排但尚未实际支付的资金。实际上属于一定项目的专用资金。不能作为其他的用途来使用。在收付实现制下。年终转入“事业结余”账户,没有对其特定的用途加以区分。这造成了结余信息反映不全。
3、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无法真实反映高校财务信息
现行高校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合理,无法真实反映高校财务信息和资产状况。不利于高校会计核算的规范及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比如:不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而是统一在“借入款项”归集。无法真实反映高校的偿债压力,不利于对资金的合理安排使用;不设“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固定资产自购入到处置,均按照购入时的价值记账。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信息严重失真:没有设置“在建工程”科目。致使未竣工结算的资产无法反映在报表中。
4、信息披露不全面。致使利益相关者无法真实了解到高校财务状况
长期以来。高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独立于学校财务会计核算之外,学校和基建各报一套报表。高校不同渠道取得的基建资金进入到基本建设领域后,在基本建设过程中使用。形成相应的投资支出,这些投资支出构成高校未完工基建产品,这也是高校资产的一部分。但是,由于两账分离,投资支出只在基建会计中有所反映,而不在财务会计中反映。只有当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财务会计才会将完工基建产品的成本,即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成本登记入账。因此,高校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全面、完整、充分地反映其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高校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设计方案
1、修正高校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方式,满足多方信息使用者的现实需要
由于建国初期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均是由国家投资设立的。因此当时所制定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主要是为了便于国家管理。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国家已经不再是高校唯一的投资主体。随着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以外的主体与高校发生财务关系,甚至成为高校的投资者、建立者,他们也需要了解高校的经营情况。而我国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显然没有考虑到其他主体对高校财务信息的需求问题。所以。在设计高校会计制度时,必须考虑到这些利益相关者的现实需求。
此外。在高校网站上,要定期公布高校财务会计报告,要对高校重大信息进行及时披露。不仅应满足各利益相关者对高校财务信息的现实需求。还要大大提高高校财务会计信息的公开性,以便于社会群体对高校进行监督。
2、修正会计核算基础,扩大权责发生制适用范围
鉴于现行高校会计核算基础的局限性。借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经验。结合高校资金来源多元化的现实,笔者建议在高校的会计核算中。以权责发生制为主,收付实现制为辅。修订、完善高校现有的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建立与高校会计环境发展变化相适应的核算体系和会计报告体系,确保向各方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即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对某些特定业务,如政府拨款、捐赠收入和奖励支出等偏向于采用收付实现制。其他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3、调增或增设有关会计科目、报表项目
高校的“借入款项”科目。应按归还期限分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以便于高校管理者合理安排债务偿还及分析偿债能力。设置“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对固定资产按照一定的折旧办法进行折旧,并在实际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准备。以准确反映高校的资产净值。设置“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核算年末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工程。以真实反映高校的净资产。
4、重新构建高校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建立外部审批制度
将基建财务会计信息纳入到高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将现行高校会计报表重新划分为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财务报表附注。增加基金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同时。高校在年度报告中。应当对自身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进行说明。此外,由于我国高校每年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不向外部公开,审批机制相对简单。但随着高校财务会计报告体系改革,其使用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外部审计成为必然。而现有的审计体系中,政府审计部门对高校的审计高校不作任何披露。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较低,不具备提供客观、公允的鉴证服务的能力。而由完全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高校提供的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则能保证审计报告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责任编辑:郭士琪)
参考文献:
[1]董西波,现行高校财务报告存在的缺陷及改进建议分析[J],教育财会研究,2009,(02).
[2]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Z],2009,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Z],1998.
关键词:高等院校;财务会计报告体系;会计核算基础;构建
高等学校会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它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高等学校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高等学校财务收支计划的重要基础。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1998年由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修订的,它规定了高等学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收支情况说明书等内容。该规定对于促进高校改革与发展。规范高校会计核算,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等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高等学校的会计环境、经济结构均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存在的弊端愈加明显,已经不能适应现行经济活动的现实需求。
一、高校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存在的问题
1、无法满足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对高校财务信息的现实需求
在改革开放初期。高校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高校只需要按照规定,定期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报送会计报告即可。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发展,高校的投资主体日益多样化,高校教育经费来源也逐步由单一的政府投资转变为多元化投资。高校利益相关者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高校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包括教育主管部门和行政部门):二是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三是校内的管理者、教职员工和学生;四是捐赠者、校友、学术机构等关心和支持高校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因此,按照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所披露的高校财务信息,远远不能满足不同需求者的现实需要。必须对高校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必要的改革。
2、现行高校会计核算基础无法真实反映经济业务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高校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会计业务会导致会计报告中的一些项目无法得到真实反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高校的账面资金反映不实。比如:高校的应收款项中有很多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事业支出。却依然反映在高校的资金账户中。因此。现行高校会计核算基础不能真实反映高校财务状况,不利于防范和化解高校财务风险,有可能使管理层做出错误的决策。
(2)高校的财务收支不能真实反映。比如:高校存入银行资金的利息收入、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等,虽然实际权益已经发生,但是只能在实际支付时才能够予以确认。
(3)年终事业结余信息反映不全面。比如:对用途已作预算安排但尚未实际支付的资金。实际上属于一定项目的专用资金。不能作为其他的用途来使用。在收付实现制下。年终转入“事业结余”账户,没有对其特定的用途加以区分。这造成了结余信息反映不全。
3、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无法真实反映高校财务信息
现行高校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合理,无法真实反映高校财务信息和资产状况。不利于高校会计核算的规范及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比如:不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而是统一在“借入款项”归集。无法真实反映高校的偿债压力,不利于对资金的合理安排使用;不设“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固定资产自购入到处置,均按照购入时的价值记账。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信息严重失真:没有设置“在建工程”科目。致使未竣工结算的资产无法反映在报表中。
4、信息披露不全面。致使利益相关者无法真实了解到高校财务状况
长期以来。高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独立于学校财务会计核算之外,学校和基建各报一套报表。高校不同渠道取得的基建资金进入到基本建设领域后,在基本建设过程中使用。形成相应的投资支出,这些投资支出构成高校未完工基建产品,这也是高校资产的一部分。但是,由于两账分离,投资支出只在基建会计中有所反映,而不在财务会计中反映。只有当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财务会计才会将完工基建产品的成本,即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成本登记入账。因此,高校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全面、完整、充分地反映其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高校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设计方案
1、修正高校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方式,满足多方信息使用者的现实需要
由于建国初期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均是由国家投资设立的。因此当时所制定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主要是为了便于国家管理。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国家已经不再是高校唯一的投资主体。随着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以外的主体与高校发生财务关系,甚至成为高校的投资者、建立者,他们也需要了解高校的经营情况。而我国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显然没有考虑到其他主体对高校财务信息的需求问题。所以。在设计高校会计制度时,必须考虑到这些利益相关者的现实需求。
此外。在高校网站上,要定期公布高校财务会计报告,要对高校重大信息进行及时披露。不仅应满足各利益相关者对高校财务信息的现实需求。还要大大提高高校财务会计信息的公开性,以便于社会群体对高校进行监督。
2、修正会计核算基础,扩大权责发生制适用范围
鉴于现行高校会计核算基础的局限性。借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经验。结合高校资金来源多元化的现实,笔者建议在高校的会计核算中。以权责发生制为主,收付实现制为辅。修订、完善高校现有的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建立与高校会计环境发展变化相适应的核算体系和会计报告体系,确保向各方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即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对某些特定业务,如政府拨款、捐赠收入和奖励支出等偏向于采用收付实现制。其他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3、调增或增设有关会计科目、报表项目
高校的“借入款项”科目。应按归还期限分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以便于高校管理者合理安排债务偿还及分析偿债能力。设置“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对固定资产按照一定的折旧办法进行折旧,并在实际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准备。以准确反映高校的资产净值。设置“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核算年末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工程。以真实反映高校的净资产。
4、重新构建高校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建立外部审批制度
将基建财务会计信息纳入到高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将现行高校会计报表重新划分为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财务报表附注。增加基金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同时。高校在年度报告中。应当对自身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进行说明。此外,由于我国高校每年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不向外部公开,审批机制相对简单。但随着高校财务会计报告体系改革,其使用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外部审计成为必然。而现有的审计体系中,政府审计部门对高校的审计高校不作任何披露。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较低,不具备提供客观、公允的鉴证服务的能力。而由完全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高校提供的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则能保证审计报告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责任编辑:郭士琪)
参考文献:
[1]董西波,现行高校财务报告存在的缺陷及改进建议分析[J],教育财会研究,2009,(02).
[2]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Z],2009,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Z],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