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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5月,全国共发生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事)件1545起月均发案300余起,共造成11名民警牺牲
7月24日,公安部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主持召开“公安部督察委员会2006年度第二次全体会议”,暴力袭警问题成为会议探讨的重点。
此前的6月27日,辽宁大连,派出所巡警在调查一起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的案件时,受到张某等人辱骂、撕扯、击打;
5月16日,上海,某培训学校女教师违法散发广告,当民警依法要求其前往警务站接受调查时,女教师却拒绝配合,并出手殴打执法民警;
4月4日,云南玉溪,交警杨某追击一辆违法超车并想逃避处罚的出租车时,被出租车车门挂住拖出10多米,摔倒并致轻伤;
3月17日,甘肃兰州,某餐饮公司一名员工乘出租车拒付车费并殴打司机,民警前往调查时,以该公司经理苏某为首的16人暴力袭警,甚至强迫民警下跪……
这些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事)件,仅仅是今年以来发生的1500多起同类案件中的一小部分。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1至5月,全国共发生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事)件1545起,月均发案300余起,共造成11名民警牺牲,164名民警被致重伤或轻伤,1733名民警被致轻微伤。
今年前六个月,仅北京市公安局就记录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事)件196起。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的案件发生呈上升趋势。”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
同时,而关于警察在紧急状况下是否应该开枪、何时开枪的争论,也成为近期舆论的热点。
动辄用警力“开路”等导致警民关系恶化
据介绍,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件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基层一线民警,伤亡数量较多的警种依次是派出所民警、交警、巡警、治安民警和刑警。
有分析称,此类案件多发生在民警处置突发事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治安案件和执行抓捕任务等执法执勤活动中。有使用械具、刀具、武器及爆炸装置袭击民警的,也有以撕扯殴打、侮辱谩骂、强行冲撞等形式阻碍民警现场处罚的,还有煽动群众集体围攻执法民警或冲击公安机关的。
醉酒者情绪亢奋、自制力差也是暴力袭警发生的原因之一。在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公安局发生的196起此类案件中,“酒后袭警”有98起占到一半。
公安部相关人士分析了袭警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少数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淡薄,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一些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不作为、乱作为,有的民警习惯于以“管理者”自居,执法态度冷漠,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有的基层公安机关受经费保障的制约,在执法中以罚代刑、以罚代处。这些问题直接造成群众与民警情绪对立,容易激化矛盾。
由于一些基层组织弱化,不会做群众工作,遇到政策和决定得不到贯彻落实的情况,往往把公安机关推到一线:一些地方领导依法行政意识不高,动辄动用警力“开路”,让公安机关冲锋陷阵的做法,成为公安机关招致冲击、造成警民关系恶化的原因。如果公安机关在参加党委政府指派的这类工作任务时,没有工作预案,使用武器或强制措施不当,就会使自己成为矛盾焦点。
比如,某县村民因征地补偿问题与某工厂发生对峙,影响工厂生产,当地政府调集公安机关前往处置,遭到村民围攻,致使31名民警受伤,杭州市警方配合政府开展整治“四小车”工作,短短10天内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32起。
当前,部分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对民警正当执法不理解、对法律权威的认识有偏差。民警在一线执法执勤,必然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这部分人就将对社会的不满转嫁到民警身上,使用暴力手段公然对抗执法。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局长王立峰认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对于武器警械的管理过于机械,执勤防护装备和非杀伤性武器配备不足,使民警往往是赤手空拳与违法犯罪分子较量,加之出警时警力投入少,部分民警又缺乏实战技能,从而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阻碍执法、暴力袭警的气焰。
“还敢还手?不想干了你就动手试试”
“连警察都没有安全感,这是一种怪现象。”北京市民赵先生说,“虽然我也看到个别警察形象不好,但实事求是地说,大部分警察还是好的。在老百姓眼里,警察就是我们的保护神,坏人敢打警察,这社会还不乱了?”
据了解,在一些发达国家,警察在执行公务时,任何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只要警察第一反应判断有人要袭警、危险一触即发,将毫不迟疑地使用枪械。之所以规定如此严格,目的就是保障警察执法的权威。保障警察执法的权威就是保障整个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在中国,根据《人民警察法》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暴力袭警、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直至将其击毙。
然而在现实当中,遭遇袭击的警察没人这样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民警无奈地说:“还敢还手?不想干了你就动手试试。”
这位练了十几年拳击的警察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一动手就说不清了,对方就会喊“警察打人了”,这会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解,还可能激化矛盾,造成更大面积的群体性事件。
推搡,辱骂,围攻,嘲讽,是接受采访的许多基层民警经常碰到的。有民警抱怨说,公安机关现在只强调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却没有跟上,良好的执法环境也没有跟上。别人欺负警察可以,警察连个硬气话都不敢说,市民对警察的要求太神化了。
今年3月8日,辽宁锦州一男子先是调戏、猥亵妇女,随后又暴力袭击执行公务的三名警察,现场警员在鸣枪示警无效后将其当场击毙。
6月21日,广东东莞警方在围捕杀死一人刺伤两人的歹徒徐某时,徐持刀、扔砖头袭击围捕民警,警方鸣枪示警无效,果断将其击毙。
这只是极个别的案例。更普遍的情况是在很多地方公安机关的枪支都被锁在枪柜里,枪械装备发下来,到不了民警手中,进入不到民警的执法执勤环节,只能算是个摆设。
“警察不使用武力最多只会给工作造成被动,而一旦动武,稍有差错便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一位民警说。
一线公安机关的领导对枪支负有管理责任,民警带枪时出了问题,领导也要受到相应的处分;而如果民警不带枪,一旦遇袭负伤或牺牲,则成了为单位增光的“英雄事迹”。
一位曾留学美国的公司职员告诉记者,在美国,警察用枪指住一个人说不许动,那就是不许动,否则就会开枪,而在我国好像不是这样,不法分子动就动了,跑就跑了。“甚至还有警察把枪扔了,怕被人抢走,这真可笑。”
“暴力袭警,破坏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妨害的是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 管理。”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
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杨忠民教授看来,暴力袭警破坏的是法治国家的执法环境,最终直接侵害的是百姓的安危、自由和利益。
杨忠民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他不止一次听到有出租车司机说,警察连自己都保不住,我们还指望什么呢?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世洲教授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人民警察所承受的职业风险会更大、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会更重,如果警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国家权威必将随着警察遇袭事件的增多而最终丧失殆尽,社会的安全、公正就会丧失最基本的保护。
怎么保护警察
7月12日凌晨零时18分,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东湖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称,望京西园有人打架。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到,东北籍男子季某和朋友在取车时与另一车主赵某发生冲突,并殴打了赵某。此后,季某打电话叫来三十多个东北老乡。
民警要求两名事主回派出所进行调查。赵某表示配合,季某不但不同意,反而对民警出言不逊。民警又依据程序对季某进行口头传唤和强制传唤,但季某仍旧无动于衷,民警只能采取强制措施。季某对民警又抓又咬,最后,两名民警和两名保安一起将季某制服带回车上。混在人群里的季某老乡则开始起哄,叫嚷着“民警打人!民警打人了!”
季某到派出所后,他的老乡也跟了过来。“当时所里只有不到八个民警,而他们三十多个人一直围在派出所门口。”值班民警王警官说。
派出所发出求助,朝阳警方迅速启动此前出台不久的袭警应急预案。分局刑警、督察、预审民警同时赶到现场,三十多人被迫离开。季某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这套预案,是2006年6月1日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针对近期民警在执法中接连遇到暴力抗法等现象设置并实施的。预案共分四级,其中特级处置预案要求,当民警在执行追逃、抓捕刑事犯罪嫌疑人、巡逻盘查嫌疑人等任务中发生枪击、暴力围攻等袭警案(事)件时,巡警支队机动巡逻队可携带武器赶赴现场先期控制事态,可先鸣枪示警起到震慑作用,在抓捕嫌疑人时可根据情况果断开枪。
这种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应对袭警案事件的做法,是公安部认可并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室主任唐国平认为,对一些重大复杂的公安保卫、行政管理活动,应采取督察部门提前介入、随警防范的方法,主动出击,预防侵权事件的发生。督察人员随警工作,既监督民警执法,又会有效防范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山东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副处长刘启武告诉记者,目前相当多的基层公安机关执法一线装备极为简单,防护装备匮乏。应该为一线民警配备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等装备,特别是要配备非杀伤性武器。同时要紧密结合治安形势和实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民警实战技能减少伤亡。
除去这些,“袭警罪”这个名词近期也屡屡被相关人士提及。近几届全国“两会”上,都有代表、委员提议在刑法里增设发达国家沿用多年的“袭警”罪名。据统计,美国百名警察遭袭击率高达10%,而伤亡率却低达10‰,这与美国关于袭警犯罪的规定是分不开的。
7月24日,公安部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主持召开“公安部督察委员会2006年度第二次全体会议”,暴力袭警问题成为会议探讨的重点。
此前的6月27日,辽宁大连,派出所巡警在调查一起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的案件时,受到张某等人辱骂、撕扯、击打;
5月16日,上海,某培训学校女教师违法散发广告,当民警依法要求其前往警务站接受调查时,女教师却拒绝配合,并出手殴打执法民警;

4月4日,云南玉溪,交警杨某追击一辆违法超车并想逃避处罚的出租车时,被出租车车门挂住拖出10多米,摔倒并致轻伤;
3月17日,甘肃兰州,某餐饮公司一名员工乘出租车拒付车费并殴打司机,民警前往调查时,以该公司经理苏某为首的16人暴力袭警,甚至强迫民警下跪……
这些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事)件,仅仅是今年以来发生的1500多起同类案件中的一小部分。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1至5月,全国共发生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事)件1545起,月均发案300余起,共造成11名民警牺牲,164名民警被致重伤或轻伤,1733名民警被致轻微伤。
今年前六个月,仅北京市公安局就记录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事)件196起。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的案件发生呈上升趋势。”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
同时,而关于警察在紧急状况下是否应该开枪、何时开枪的争论,也成为近期舆论的热点。
动辄用警力“开路”等导致警民关系恶化
据介绍,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件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基层一线民警,伤亡数量较多的警种依次是派出所民警、交警、巡警、治安民警和刑警。
有分析称,此类案件多发生在民警处置突发事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治安案件和执行抓捕任务等执法执勤活动中。有使用械具、刀具、武器及爆炸装置袭击民警的,也有以撕扯殴打、侮辱谩骂、强行冲撞等形式阻碍民警现场处罚的,还有煽动群众集体围攻执法民警或冲击公安机关的。
醉酒者情绪亢奋、自制力差也是暴力袭警发生的原因之一。在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公安局发生的196起此类案件中,“酒后袭警”有98起占到一半。
公安部相关人士分析了袭警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少数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淡薄,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一些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不作为、乱作为,有的民警习惯于以“管理者”自居,执法态度冷漠,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有的基层公安机关受经费保障的制约,在执法中以罚代刑、以罚代处。这些问题直接造成群众与民警情绪对立,容易激化矛盾。
由于一些基层组织弱化,不会做群众工作,遇到政策和决定得不到贯彻落实的情况,往往把公安机关推到一线:一些地方领导依法行政意识不高,动辄动用警力“开路”,让公安机关冲锋陷阵的做法,成为公安机关招致冲击、造成警民关系恶化的原因。如果公安机关在参加党委政府指派的这类工作任务时,没有工作预案,使用武器或强制措施不当,就会使自己成为矛盾焦点。
比如,某县村民因征地补偿问题与某工厂发生对峙,影响工厂生产,当地政府调集公安机关前往处置,遭到村民围攻,致使31名民警受伤,杭州市警方配合政府开展整治“四小车”工作,短短10天内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32起。
当前,部分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对民警正当执法不理解、对法律权威的认识有偏差。民警在一线执法执勤,必然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这部分人就将对社会的不满转嫁到民警身上,使用暴力手段公然对抗执法。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局长王立峰认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对于武器警械的管理过于机械,执勤防护装备和非杀伤性武器配备不足,使民警往往是赤手空拳与违法犯罪分子较量,加之出警时警力投入少,部分民警又缺乏实战技能,从而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阻碍执法、暴力袭警的气焰。
“还敢还手?不想干了你就动手试试”
“连警察都没有安全感,这是一种怪现象。”北京市民赵先生说,“虽然我也看到个别警察形象不好,但实事求是地说,大部分警察还是好的。在老百姓眼里,警察就是我们的保护神,坏人敢打警察,这社会还不乱了?”
据了解,在一些发达国家,警察在执行公务时,任何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只要警察第一反应判断有人要袭警、危险一触即发,将毫不迟疑地使用枪械。之所以规定如此严格,目的就是保障警察执法的权威。保障警察执法的权威就是保障整个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在中国,根据《人民警察法》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暴力袭警、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直至将其击毙。
然而在现实当中,遭遇袭击的警察没人这样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民警无奈地说:“还敢还手?不想干了你就动手试试。”
这位练了十几年拳击的警察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一动手就说不清了,对方就会喊“警察打人了”,这会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解,还可能激化矛盾,造成更大面积的群体性事件。
推搡,辱骂,围攻,嘲讽,是接受采访的许多基层民警经常碰到的。有民警抱怨说,公安机关现在只强调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却没有跟上,良好的执法环境也没有跟上。别人欺负警察可以,警察连个硬气话都不敢说,市民对警察的要求太神化了。
今年3月8日,辽宁锦州一男子先是调戏、猥亵妇女,随后又暴力袭击执行公务的三名警察,现场警员在鸣枪示警无效后将其当场击毙。
6月21日,广东东莞警方在围捕杀死一人刺伤两人的歹徒徐某时,徐持刀、扔砖头袭击围捕民警,警方鸣枪示警无效,果断将其击毙。
这只是极个别的案例。更普遍的情况是在很多地方公安机关的枪支都被锁在枪柜里,枪械装备发下来,到不了民警手中,进入不到民警的执法执勤环节,只能算是个摆设。
“警察不使用武力最多只会给工作造成被动,而一旦动武,稍有差错便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一位民警说。
一线公安机关的领导对枪支负有管理责任,民警带枪时出了问题,领导也要受到相应的处分;而如果民警不带枪,一旦遇袭负伤或牺牲,则成了为单位增光的“英雄事迹”。
一位曾留学美国的公司职员告诉记者,在美国,警察用枪指住一个人说不许动,那就是不许动,否则就会开枪,而在我国好像不是这样,不法分子动就动了,跑就跑了。“甚至还有警察把枪扔了,怕被人抢走,这真可笑。”
“暴力袭警,破坏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妨害的是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 管理。”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
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杨忠民教授看来,暴力袭警破坏的是法治国家的执法环境,最终直接侵害的是百姓的安危、自由和利益。
杨忠民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他不止一次听到有出租车司机说,警察连自己都保不住,我们还指望什么呢?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世洲教授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人民警察所承受的职业风险会更大、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会更重,如果警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国家权威必将随着警察遇袭事件的增多而最终丧失殆尽,社会的安全、公正就会丧失最基本的保护。
怎么保护警察
7月12日凌晨零时18分,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东湖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称,望京西园有人打架。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到,东北籍男子季某和朋友在取车时与另一车主赵某发生冲突,并殴打了赵某。此后,季某打电话叫来三十多个东北老乡。

民警要求两名事主回派出所进行调查。赵某表示配合,季某不但不同意,反而对民警出言不逊。民警又依据程序对季某进行口头传唤和强制传唤,但季某仍旧无动于衷,民警只能采取强制措施。季某对民警又抓又咬,最后,两名民警和两名保安一起将季某制服带回车上。混在人群里的季某老乡则开始起哄,叫嚷着“民警打人!民警打人了!”
季某到派出所后,他的老乡也跟了过来。“当时所里只有不到八个民警,而他们三十多个人一直围在派出所门口。”值班民警王警官说。
派出所发出求助,朝阳警方迅速启动此前出台不久的袭警应急预案。分局刑警、督察、预审民警同时赶到现场,三十多人被迫离开。季某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这套预案,是2006年6月1日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针对近期民警在执法中接连遇到暴力抗法等现象设置并实施的。预案共分四级,其中特级处置预案要求,当民警在执行追逃、抓捕刑事犯罪嫌疑人、巡逻盘查嫌疑人等任务中发生枪击、暴力围攻等袭警案(事)件时,巡警支队机动巡逻队可携带武器赶赴现场先期控制事态,可先鸣枪示警起到震慑作用,在抓捕嫌疑人时可根据情况果断开枪。
这种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应对袭警案事件的做法,是公安部认可并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室主任唐国平认为,对一些重大复杂的公安保卫、行政管理活动,应采取督察部门提前介入、随警防范的方法,主动出击,预防侵权事件的发生。督察人员随警工作,既监督民警执法,又会有效防范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山东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副处长刘启武告诉记者,目前相当多的基层公安机关执法一线装备极为简单,防护装备匮乏。应该为一线民警配备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等装备,特别是要配备非杀伤性武器。同时要紧密结合治安形势和实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民警实战技能减少伤亡。
除去这些,“袭警罪”这个名词近期也屡屡被相关人士提及。近几届全国“两会”上,都有代表、委员提议在刑法里增设发达国家沿用多年的“袭警”罪名。据统计,美国百名警察遭袭击率高达10%,而伤亡率却低达10‰,这与美国关于袭警犯罪的规定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