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学生正处于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遵纪守法的一代学生,是所有教师的共同使命。作为一名语文教师,应该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对学生渗透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其能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已成为我们教育教学中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因此,教师在语文学科教学中应凭借学科特点,挖掘教材内容,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和德育渗透,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如何在语文课堂中渗透法制教育,取得“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呢?
一、根据教学内容,适时渗透
语文教育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只要找准机会,随时都可进行法制教育的点拨。现在的中学生,多半都是独生子女,他们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在他们的思想中只知向别人索取,而不知向他人奉献。他们心里只装着自己,从不知关心别人,更谈不上去理解别人了,在教学中抓住机会适时点拨,对于语文课渗透德育教育来说是很适用的,例如我在教“赡养”一词时,就与“抚养”联系起来,指出“抚养”是指父母或长辈养育后代,而“赡养”则指成年子女对父母或长辈的养老行为。在学生理解词义后,进一步引导学生:在《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父母有扶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有要求父母教育扶养的权利,但也相应的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从而明白享受权利就要尽义务的道理。
再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意思是:“比喻用对方使用的手段还击对方。”讲完了字典中的意思,还要从更高层次的法制层面来解析这个词语的意思。如果别人挖了我们的眼睛,我们也一定要去挖掉别人的眼睛。这样看似合情合理的以暴制暴的做法,在古代法制不健全的社会情况下也许行得通,但是在法制相当完备的现在,却没有任何立足之地。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如果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就应该果敢地拿起法律这个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要求侵犯我们权利和利益的人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甚至是精神损失。
二、在阅读教学中插入“法”法制教育
今天,随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法制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依法办事,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一项治国策略。但社会上依然存在着违法的行为,因此,如果教师能够结合课堂教学中的具体案例加强教育,则会起到潜移默化的效果。例如我在教学关汉卿《窦娥冤》一文时,窦娥被无赖和贪官,满腔悲愤的作者不知该如何为她伸冤,于是只好在第四折中借助鬼魂和做了高官的窦天章替窦娥平反昭雪、报仇雪恨。现在请大家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时空能够转移,所谓“窦娥卖假药死了公公”这起案件发生在今天,由今天的人民法院来审理,你认为窦娥还会被处以死刑吗?为什么?让学生进行讨论,学生在讨论交流中认识到生活在那封建黑暗的旧社会,社会动荡,官府腐败,官官相护,权钱勾结,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导致了窦娥横遭冤枉、无辜受死,在今天却不可能。通过古今对比同学们认识到由于封建社会法制的反人性,由于吏治腐败,封建官僚草菅人命,善良的人民不可能得到保护,社会正义不可能伸张,,而今天的社会主义法制则保护人民,对人民的生命高度重视,并有详尽周密的法律条款确保人的生命权。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也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引导学生探讨韩愈《师说》的主题时,我捎带着讲了讲与教师息息相关的《教师法》。现在我们的社会已经不需要韩愈那样的英雄人物来向全社会呼吁尊师重师了,我国的《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已经明确地规定了教师的社会地位。这样学生不仅能更深地领会韩愈创作这篇文章的背景也懂得了尊敬师长是学生的职责。
三、在写作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
写作是学习语文的最高层次,它既是个体对生活现象的深切感受,也是个体对生活实践的独特体验。在习作教学中引入法制事件,诱发学生思考、分析、比较、反思、议论、总结,不仅可以深化学生的思想认识,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而且还可以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
1.例如学生写日记,我要求学生要说真话,说心里话,这便起到了教人求真的作用。因为这样,学生的日记能规劝自己上进、自省,劝别人改过。我就充分利用日记这种写作形式,让学生联系生活中不文明、不规范行为,乃至违法犯罪现象,通过日记这个载体进行内心的真实表露,接受深刻的教育。
2.在平时写作教学中引入法制事件,如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栏目深受观众的喜爱,原因不仅是由于它们在选题贴近百姓生活、讲述真实生动、弘扬道德风尚、普及法律常识,而且还得益于每一期都有一个好标题。利用这些媒体资源可以向学生传授作文拟题技巧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的习作水平,更重要的是能够以这些特殊的案例为切入点,引发学生的深入思考,整理自己的思想,对事件表达自己的看法,在写作中深化认识,对比自己或周围人的做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利用一些活生生的法制教材,引导学生关注时事,讨论分析,明辨是非,做到遵纪守法。
四、让学生在千古名句的诵读中学会做人,知法
语文课本中有许多格言警句,在诵读欣赏中,学生会受到启发和教育。不仅可以净化我们的思想和灵魂,而且可以成就我们美好的思想品质。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教育我们从小事情开始做好,严格要求自己,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将来可以干一番大事业。坏事再小,也会留下污点。“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告诉我们无论何时都要有自己做人的原则,切不可丧失做人的人格。“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启发我们遇事先他人,后自己,或者是学会换位思考问题。这样学生在名句的学习中吸取民族文化的精髓,将自己的思想道德植根于民族文化之源中,这样的人生将会永久地焕发出光彩,学会做人,这是知法守法的最高境界。
作为语文教师,我们有理由也应当在日常琐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渗透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渗透进日常琐碎的教学工作中,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制素质,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能力和法制观念,促进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学生的健康快速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根据教学内容,适时渗透
语文教育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只要找准机会,随时都可进行法制教育的点拨。现在的中学生,多半都是独生子女,他们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在他们的思想中只知向别人索取,而不知向他人奉献。他们心里只装着自己,从不知关心别人,更谈不上去理解别人了,在教学中抓住机会适时点拨,对于语文课渗透德育教育来说是很适用的,例如我在教“赡养”一词时,就与“抚养”联系起来,指出“抚养”是指父母或长辈养育后代,而“赡养”则指成年子女对父母或长辈的养老行为。在学生理解词义后,进一步引导学生:在《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父母有扶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有要求父母教育扶养的权利,但也相应的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从而明白享受权利就要尽义务的道理。
再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意思是:“比喻用对方使用的手段还击对方。”讲完了字典中的意思,还要从更高层次的法制层面来解析这个词语的意思。如果别人挖了我们的眼睛,我们也一定要去挖掉别人的眼睛。这样看似合情合理的以暴制暴的做法,在古代法制不健全的社会情况下也许行得通,但是在法制相当完备的现在,却没有任何立足之地。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如果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就应该果敢地拿起法律这个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要求侵犯我们权利和利益的人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甚至是精神损失。
二、在阅读教学中插入“法”法制教育
今天,随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法制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依法办事,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一项治国策略。但社会上依然存在着违法的行为,因此,如果教师能够结合课堂教学中的具体案例加强教育,则会起到潜移默化的效果。例如我在教学关汉卿《窦娥冤》一文时,窦娥被无赖和贪官,满腔悲愤的作者不知该如何为她伸冤,于是只好在第四折中借助鬼魂和做了高官的窦天章替窦娥平反昭雪、报仇雪恨。现在请大家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时空能够转移,所谓“窦娥卖假药死了公公”这起案件发生在今天,由今天的人民法院来审理,你认为窦娥还会被处以死刑吗?为什么?让学生进行讨论,学生在讨论交流中认识到生活在那封建黑暗的旧社会,社会动荡,官府腐败,官官相护,权钱勾结,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导致了窦娥横遭冤枉、无辜受死,在今天却不可能。通过古今对比同学们认识到由于封建社会法制的反人性,由于吏治腐败,封建官僚草菅人命,善良的人民不可能得到保护,社会正义不可能伸张,,而今天的社会主义法制则保护人民,对人民的生命高度重视,并有详尽周密的法律条款确保人的生命权。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也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引导学生探讨韩愈《师说》的主题时,我捎带着讲了讲与教师息息相关的《教师法》。现在我们的社会已经不需要韩愈那样的英雄人物来向全社会呼吁尊师重师了,我国的《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已经明确地规定了教师的社会地位。这样学生不仅能更深地领会韩愈创作这篇文章的背景也懂得了尊敬师长是学生的职责。
三、在写作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
写作是学习语文的最高层次,它既是个体对生活现象的深切感受,也是个体对生活实践的独特体验。在习作教学中引入法制事件,诱发学生思考、分析、比较、反思、议论、总结,不仅可以深化学生的思想认识,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而且还可以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
1.例如学生写日记,我要求学生要说真话,说心里话,这便起到了教人求真的作用。因为这样,学生的日记能规劝自己上进、自省,劝别人改过。我就充分利用日记这种写作形式,让学生联系生活中不文明、不规范行为,乃至违法犯罪现象,通过日记这个载体进行内心的真实表露,接受深刻的教育。
2.在平时写作教学中引入法制事件,如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栏目深受观众的喜爱,原因不仅是由于它们在选题贴近百姓生活、讲述真实生动、弘扬道德风尚、普及法律常识,而且还得益于每一期都有一个好标题。利用这些媒体资源可以向学生传授作文拟题技巧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的习作水平,更重要的是能够以这些特殊的案例为切入点,引发学生的深入思考,整理自己的思想,对事件表达自己的看法,在写作中深化认识,对比自己或周围人的做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利用一些活生生的法制教材,引导学生关注时事,讨论分析,明辨是非,做到遵纪守法。
四、让学生在千古名句的诵读中学会做人,知法
语文课本中有许多格言警句,在诵读欣赏中,学生会受到启发和教育。不仅可以净化我们的思想和灵魂,而且可以成就我们美好的思想品质。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教育我们从小事情开始做好,严格要求自己,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将来可以干一番大事业。坏事再小,也会留下污点。“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告诉我们无论何时都要有自己做人的原则,切不可丧失做人的人格。“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启发我们遇事先他人,后自己,或者是学会换位思考问题。这样学生在名句的学习中吸取民族文化的精髓,将自己的思想道德植根于民族文化之源中,这样的人生将会永久地焕发出光彩,学会做人,这是知法守法的最高境界。
作为语文教师,我们有理由也应当在日常琐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渗透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渗透进日常琐碎的教学工作中,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制素质,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能力和法制观念,促进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学生的健康快速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