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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民族工作提上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在优先发展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方面做了一些实践和探索,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协调发展。结合本人在双柏县独田乡工作的经验,针对如何做好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工作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落后。多数民族村社都处在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因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而引起的民族心理不平衡和不满情绪或村社之间、不同民族之间因土地、山林、水源等归属使用原因引起的纠纷较多,影响民族之间的团结和睦。
(2)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缓慢。少数民族群众基本生活还处于低水平状态,文化和教育条件落后,教育起步较晚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师资力量不足,难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缺乏,编制不足,“缺医少药”情况严重。
(3)经济收入单一,产业发展滞后。少数民族村组地处偏远,山多人少地少,土地贫瘠,三缺三难(缺土、缺粮、缺钱和饮水困难、行路难、用电难)问题突出,农田基本建设落后,农业综合开发难以形成规模,农民路子不广,发展后劲不足。
二、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民族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要通过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乡村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覺性,激发各部门乃至全社会都来关心少数民族,关心少数民族工作的氛围。要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和引导,采取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着力培养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自力、自强、艰苦创业的精神,使少数民族感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坚决改变“等、靠、要”的思想,真正使党和政府的扶贫方略变为广大少数民族贫困群体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思维共振、上下同心。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牢加快发展的基础
要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不断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扩展基础设施建设的社会参与度,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活力,进一步改善水利、交通、电力、人畜饮水、广播电视、民房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个别村组镇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落后状况,为少数民族群众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重点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学校、引灌沟渠、“行路难”、农村医疗卫生等问题,改善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3.加快各民族社会事业发展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要认真落实好加快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措施,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切实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使少数民族群众的孩子能完成义务教育,教育、科技、农技等部门积极开展科教扶贫、科技下乡、举办青年夜校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各项工作。同时,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4.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坚持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调整结构,深化改革,转变增长方式上,抢抓各种机遇,不断增强经济自主增长的能力。要号召和动员乡村干部深入村组,进村入户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保障措施等重要工作部署,立足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几件好事、办几件实事,促进我乡少数民族工作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群众经济发展。
5.认真落实少数民族政策、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关心少数民族生活,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的呼声,下大力气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财政、民政、民委、扶贫等部门及社会帮助等多渠道融资的办法,解决特困村、特困户、特困人口的经济发展问题,以缓解地方财政用于扶贫救济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特困群众的关注和重视。对于确实难以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的特困户可给与适应帮助和救济,必要时纳入农村低保对象。要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加大综合扶贫开发力度,继续抓好安居工程、易地扶贫开发、重点村扶贫建设等工作。
6.着力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要坚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在处理民族间群众的纠纷和突发事件时,坚持教育疏导的原则,讲求策略,注意方法,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群众,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发生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时,坚持依照法津规定和正常程序解决,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7.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发展少数民族文化
重视和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认真研究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水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解决了少数干部对民族工作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以挖掘整理民族文化资源为契机,不断丰富和发展民族文化的内涵。对于一些民族古籍、民族艺术、民族文物等,要进行抢救性整理。积极向外引进人才,采取走出去培训,请进来发展的办法,吸引各地优秀人才到少数民族乡镇来投资兴业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体育运动,提高民族群众的身体素质,在民族村建篮球场、图书室等硬件设施,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生活,激发斗志,让少数民族群众致力于发展民族经济,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总之,做好新形势下农村民族工作,要以加强各民族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改善群众生活水平为重点,加大综合扶贫开发力度,利用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优势,促进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继承、发展和创新,营造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一、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落后。多数民族村社都处在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因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而引起的民族心理不平衡和不满情绪或村社之间、不同民族之间因土地、山林、水源等归属使用原因引起的纠纷较多,影响民族之间的团结和睦。
(2)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缓慢。少数民族群众基本生活还处于低水平状态,文化和教育条件落后,教育起步较晚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师资力量不足,难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缺乏,编制不足,“缺医少药”情况严重。
(3)经济收入单一,产业发展滞后。少数民族村组地处偏远,山多人少地少,土地贫瘠,三缺三难(缺土、缺粮、缺钱和饮水困难、行路难、用电难)问题突出,农田基本建设落后,农业综合开发难以形成规模,农民路子不广,发展后劲不足。
二、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民族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要通过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乡村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覺性,激发各部门乃至全社会都来关心少数民族,关心少数民族工作的氛围。要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和引导,采取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着力培养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自力、自强、艰苦创业的精神,使少数民族感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坚决改变“等、靠、要”的思想,真正使党和政府的扶贫方略变为广大少数民族贫困群体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思维共振、上下同心。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牢加快发展的基础
要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不断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扩展基础设施建设的社会参与度,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活力,进一步改善水利、交通、电力、人畜饮水、广播电视、民房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个别村组镇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落后状况,为少数民族群众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重点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学校、引灌沟渠、“行路难”、农村医疗卫生等问题,改善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3.加快各民族社会事业发展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要认真落实好加快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措施,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切实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使少数民族群众的孩子能完成义务教育,教育、科技、农技等部门积极开展科教扶贫、科技下乡、举办青年夜校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各项工作。同时,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4.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坚持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调整结构,深化改革,转变增长方式上,抢抓各种机遇,不断增强经济自主增长的能力。要号召和动员乡村干部深入村组,进村入户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保障措施等重要工作部署,立足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几件好事、办几件实事,促进我乡少数民族工作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群众经济发展。
5.认真落实少数民族政策、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关心少数民族生活,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的呼声,下大力气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财政、民政、民委、扶贫等部门及社会帮助等多渠道融资的办法,解决特困村、特困户、特困人口的经济发展问题,以缓解地方财政用于扶贫救济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特困群众的关注和重视。对于确实难以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的特困户可给与适应帮助和救济,必要时纳入农村低保对象。要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加大综合扶贫开发力度,继续抓好安居工程、易地扶贫开发、重点村扶贫建设等工作。
6.着力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要坚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在处理民族间群众的纠纷和突发事件时,坚持教育疏导的原则,讲求策略,注意方法,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群众,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发生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时,坚持依照法津规定和正常程序解决,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7.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发展少数民族文化
重视和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认真研究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水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解决了少数干部对民族工作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以挖掘整理民族文化资源为契机,不断丰富和发展民族文化的内涵。对于一些民族古籍、民族艺术、民族文物等,要进行抢救性整理。积极向外引进人才,采取走出去培训,请进来发展的办法,吸引各地优秀人才到少数民族乡镇来投资兴业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体育运动,提高民族群众的身体素质,在民族村建篮球场、图书室等硬件设施,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生活,激发斗志,让少数民族群众致力于发展民族经济,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总之,做好新形势下农村民族工作,要以加强各民族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改善群众生活水平为重点,加大综合扶贫开发力度,利用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优势,促进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继承、发展和创新,营造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