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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运用弗洛伊德的三重人格结构理论,结合人物的生活环境,全面、深入剖析埃德加·爱伦·坡《厄舍古屋的倒塌》的主人公罗德里克·厄舍心理变态和人格扭曲的成因,揭示其悲剧的必然性及作品的社会启示。
關键词: 埃德加·爱伦·坡 小说《厄舍古屋的倒塌》 罗德里克·厄舍 人格系统
埃德加·艾伦·坡是十九世纪美国著名的作家、诗人和文学评论家。他的杰作《厄舍古屋的倒塌》体现了他个人在小说创作方面的理论。
小说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阴森凄凉的厄舍屋,住着末代贵族兄妹罗德里克·厄舍和玛德琳。厄舍因精神错乱而感到生活在恐惧之中。玛德琳小姐因患重病,其兄将她活埋于棺材。之后罗德里克变得更加不安和恐惧。在一个雨夜,厄舍手提着灯,敲开了他朋友的门,欲寻求安慰。朋友读给他听的书中所描绘的恐怖情节与现实融为一体。玛德琳小姐裹着尸衣从棺材里爬出来,猛地拖住了哥哥。随后兄妹两人同时倒地身亡,朋友仓皇逃出。那座阴森可怕的古屋在风雨中轰然倒塌。他们兄妹的结局是悲剧性的,这种悲剧的起因可以说是他们的本我没有得到发展。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系统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构成。在健康的人身上,这三个系统是和谐统一的整体,它们之间相互作用并和环境发生作用,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和愿望;反之,如果三个系统发生严重的冲突,不能协调,人就会处于失常状态。本我也称伊德,是最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无意识的结构组成部分。本我的唯一机能就是直接释放心理能量或降低紧张,并由此得到快乐和满足。本我的这种机能履行了生命的第一原则,弗洛伊德称之为快乐原则。自我从本我中发展起来,接收本我的本能的要求,把本我中的痛苦与快乐的感觉反映在知觉意识中,也力求满足来自本我的避苦趋乐的愿望。但自我是按照外界现实的影响对本我加以控制,把本我的能量约束和组织起来,或者通过一定的外部对象使本能达到切实的满足,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超我完全是社会的成员,遵从社会规范的约束与改造,一般是有意识的状态,因而超我是人格结构中最为道德的部分,是人的心理的高级的和超个体的部分。只有人格系统的三个方面协调一致,人才能健康地生活和发展。
小说《厄舍古屋的倒塌》中主人公罗德里克·厄舍的三重人格都偏离了健康发展的轨道,这是造成他精神毁灭的内因。他长期和孪生妹妹玛德琳朝夕相处于远离人群的古屋里,其本能的要求尤其是性本能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得以宣泄,这是造成他精神毁灭的外因。他越是压抑冲动的本我,这种渴望男女欢娱的欲望就愈发迫切。于是在一种变态的精神力量的支配下,罗德里克·厄舍的本我完全抛弃了人类社会正常的道德准则,单纯遵循着快乐原则,寻找直接的肉体欢乐。
此刻,本我的力量大大强于自我和超我。欲望的本我占据了上风,它要克服一切困难阻碍达到目的。他和妹妹玛德琳的乱伦行为最终把人格的失衡推到了极点。但是尽管罗德里克·厄舍的性本能需要得到了满足,随着短暂的快感的消失,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心理上自我反省的超负荷的罪责和磨难。对于精神已呈病态的厄舍来说,尽管他的自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和妹妹乱伦是荒唐的行为,但是他已经在毫无生气的环境里生活了太久,很难对外界现实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进行有效、合理地调解。他不得不用活埋妹妹这种极端的行为逃避来自内心深处模糊的理性思维的拷问,这表明他自我的是非判断能力已经出现严重的紊乱,与此同时,罗德里克·厄舍的自我又受到超我的道德限制或良心的压力,超我监视、指导并威胁着自我。超我规定了行为的常规模式,若自我不按照此常规模式行事,超我就要严厉地责备、惩罚自我。就情感行为而言,超我的常规模式规定兄妹间只能有亲情。罗德里克·厄舍的自我无视这一规定,从兄妹亲情的范畴跨越至扭曲的爱情领域,乱伦行为严重违反超我的伦理道德规范,是对超我高尚情操的藐视和贬损。
罗德里克·厄舍一方面发泄着本我的欲望,无视自我的约束力,一方面又遭到良心道义上的谴责,被恐惧感和罪恶感包围。当他看到妹妹远远地从房间那头走过时,“他早已把脸深深地埋进双手之中,我只能看见他瘦骨嶙峋的十指比平常更为苍白,指缝间正滚滚淌出热泪”。玛德琳的存在时刻提醒着罗德里克·厄舍犯下的深重罪孽,使他无法自抑地流下痛苦而悔恨之泪。他潜在的精神病症也愈发明显地发作。他动作时而生气勃勃,时而萎靡不振;声音时而嚅嗫,时而有力;他只能吃最淡而无味的饭菜,只穿特定质地的衣服,花香令他窒息,眼睛受不了亮光,耳朵只有听到弦乐声才能不感到恐怖。罪恶感引起的更为强烈的恐惧感和焦虑感也随之而来,他深陷变态的恐怖中,“我一想到任何会影响我这脆弱敏感的灵魂的事,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事,就会浑身发抖。其实我并不讨厌危险,除非在它绝对的影响之中——在恐怖之中。”罪恶感、恐惧感和焦虑感把罗德里克·厄舍折磨得生不如死。自我再也无法忍受现状,它力求改变,要毁灭这罪恶的根源,于是他活埋了妹妹玛德琳。但这一行为同样是冒犯了超我,超我对自我施行了致命的惩罚:他被从棺材中爬出的妹妹惊吓而死,完成了从灵魂到肉体的最终毁灭过程。就厄舍这个人物本身来说,他的存在就是一个悲剧。他既无法抵御内心的扭曲,又无力抗拒外界的干扰,只能以死亡结束这一切。作者旨在通过自己的描述向世人告诫这样一个道理:在一个充满恐怖、腐朽和畸形爱的世界里,一颗脆弱的心是无法独立跟外界抗衡的。外界环境不断地对其内心施加影响,最后使内心运作机制发生紊乱,从而导致心灵和肉体的瓦解、崩溃。
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其生活环境,环境的构成也离不开人,环境对人的性格、精神状态、思维方式、价值观等都产生潜在而又深远的影响。法国哲学家、史学家和批评家丹纳认为:“自然界环绕着他,人类环绕着他;偶然性的和第二性的倾向掩盖了他的原始的倾向,并且物质环境或社会环境在影响事物本质时,起了干扰或凝固的作用。”厄舍从出生之日起一直生活在恐怖、隔绝的环境中。伴随着厄舍的成长,环境逐步侵蚀并扭曲他的心灵;而其所思所想、一言一行也都时刻在彰显环境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迹。
厄舍实际已被其环境所吞没。他成为环境的“最佳代言人”;而环境最初赠予他的“礼物”仅是忧郁。“他那颗仿佛与生俱来就永无停息地散发着忧郁的心把整个精神和物质的世界变得一片阴暗”。忧郁始终与厄舍同在,他无须感知或接受这份忧郁,也无力摆脱,因为它永远都在;忧郁是他与生俱来的附属物,抹不去也甩不掉,如同他身上的胎记。但也正是这份环境带来的忧郁才使厄舍成其为厄舍,才能把厄舍与其他人区别开来。生活环境在厄舍身上打下的不可磨灭的烙印无疑成为他心理变态和人格扭曲的重要的外在因素。在这块与世隔绝并笼罩着恐怖和阴郁的土壤里,才会滋生出厄舍这株基因变异的幼苗。可以说,外在环境造成的潜在的精神变异要素作用到罗德里克·厄舍的内心则是本我、自我、超我三者出现潜在的不平衡,最终导致他从灵魂到肉体的彻底毁灭。
参考文献:
[1]朱刚.二十世纪西方文艺批评理论.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2]埃德加·爱伦·坡著.曹明伦译.爱伦·坡集:诗歌与故事[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
[3]弗洛伊德著.高觉敷译.精神分析引论新编[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4]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下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關键词: 埃德加·爱伦·坡 小说《厄舍古屋的倒塌》 罗德里克·厄舍 人格系统
埃德加·艾伦·坡是十九世纪美国著名的作家、诗人和文学评论家。他的杰作《厄舍古屋的倒塌》体现了他个人在小说创作方面的理论。
小说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阴森凄凉的厄舍屋,住着末代贵族兄妹罗德里克·厄舍和玛德琳。厄舍因精神错乱而感到生活在恐惧之中。玛德琳小姐因患重病,其兄将她活埋于棺材。之后罗德里克变得更加不安和恐惧。在一个雨夜,厄舍手提着灯,敲开了他朋友的门,欲寻求安慰。朋友读给他听的书中所描绘的恐怖情节与现实融为一体。玛德琳小姐裹着尸衣从棺材里爬出来,猛地拖住了哥哥。随后兄妹两人同时倒地身亡,朋友仓皇逃出。那座阴森可怕的古屋在风雨中轰然倒塌。他们兄妹的结局是悲剧性的,这种悲剧的起因可以说是他们的本我没有得到发展。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系统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构成。在健康的人身上,这三个系统是和谐统一的整体,它们之间相互作用并和环境发生作用,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和愿望;反之,如果三个系统发生严重的冲突,不能协调,人就会处于失常状态。本我也称伊德,是最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无意识的结构组成部分。本我的唯一机能就是直接释放心理能量或降低紧张,并由此得到快乐和满足。本我的这种机能履行了生命的第一原则,弗洛伊德称之为快乐原则。自我从本我中发展起来,接收本我的本能的要求,把本我中的痛苦与快乐的感觉反映在知觉意识中,也力求满足来自本我的避苦趋乐的愿望。但自我是按照外界现实的影响对本我加以控制,把本我的能量约束和组织起来,或者通过一定的外部对象使本能达到切实的满足,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超我完全是社会的成员,遵从社会规范的约束与改造,一般是有意识的状态,因而超我是人格结构中最为道德的部分,是人的心理的高级的和超个体的部分。只有人格系统的三个方面协调一致,人才能健康地生活和发展。
小说《厄舍古屋的倒塌》中主人公罗德里克·厄舍的三重人格都偏离了健康发展的轨道,这是造成他精神毁灭的内因。他长期和孪生妹妹玛德琳朝夕相处于远离人群的古屋里,其本能的要求尤其是性本能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得以宣泄,这是造成他精神毁灭的外因。他越是压抑冲动的本我,这种渴望男女欢娱的欲望就愈发迫切。于是在一种变态的精神力量的支配下,罗德里克·厄舍的本我完全抛弃了人类社会正常的道德准则,单纯遵循着快乐原则,寻找直接的肉体欢乐。
此刻,本我的力量大大强于自我和超我。欲望的本我占据了上风,它要克服一切困难阻碍达到目的。他和妹妹玛德琳的乱伦行为最终把人格的失衡推到了极点。但是尽管罗德里克·厄舍的性本能需要得到了满足,随着短暂的快感的消失,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心理上自我反省的超负荷的罪责和磨难。对于精神已呈病态的厄舍来说,尽管他的自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和妹妹乱伦是荒唐的行为,但是他已经在毫无生气的环境里生活了太久,很难对外界现实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进行有效、合理地调解。他不得不用活埋妹妹这种极端的行为逃避来自内心深处模糊的理性思维的拷问,这表明他自我的是非判断能力已经出现严重的紊乱,与此同时,罗德里克·厄舍的自我又受到超我的道德限制或良心的压力,超我监视、指导并威胁着自我。超我规定了行为的常规模式,若自我不按照此常规模式行事,超我就要严厉地责备、惩罚自我。就情感行为而言,超我的常规模式规定兄妹间只能有亲情。罗德里克·厄舍的自我无视这一规定,从兄妹亲情的范畴跨越至扭曲的爱情领域,乱伦行为严重违反超我的伦理道德规范,是对超我高尚情操的藐视和贬损。
罗德里克·厄舍一方面发泄着本我的欲望,无视自我的约束力,一方面又遭到良心道义上的谴责,被恐惧感和罪恶感包围。当他看到妹妹远远地从房间那头走过时,“他早已把脸深深地埋进双手之中,我只能看见他瘦骨嶙峋的十指比平常更为苍白,指缝间正滚滚淌出热泪”。玛德琳的存在时刻提醒着罗德里克·厄舍犯下的深重罪孽,使他无法自抑地流下痛苦而悔恨之泪。他潜在的精神病症也愈发明显地发作。他动作时而生气勃勃,时而萎靡不振;声音时而嚅嗫,时而有力;他只能吃最淡而无味的饭菜,只穿特定质地的衣服,花香令他窒息,眼睛受不了亮光,耳朵只有听到弦乐声才能不感到恐怖。罪恶感引起的更为强烈的恐惧感和焦虑感也随之而来,他深陷变态的恐怖中,“我一想到任何会影响我这脆弱敏感的灵魂的事,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事,就会浑身发抖。其实我并不讨厌危险,除非在它绝对的影响之中——在恐怖之中。”罪恶感、恐惧感和焦虑感把罗德里克·厄舍折磨得生不如死。自我再也无法忍受现状,它力求改变,要毁灭这罪恶的根源,于是他活埋了妹妹玛德琳。但这一行为同样是冒犯了超我,超我对自我施行了致命的惩罚:他被从棺材中爬出的妹妹惊吓而死,完成了从灵魂到肉体的最终毁灭过程。就厄舍这个人物本身来说,他的存在就是一个悲剧。他既无法抵御内心的扭曲,又无力抗拒外界的干扰,只能以死亡结束这一切。作者旨在通过自己的描述向世人告诫这样一个道理:在一个充满恐怖、腐朽和畸形爱的世界里,一颗脆弱的心是无法独立跟外界抗衡的。外界环境不断地对其内心施加影响,最后使内心运作机制发生紊乱,从而导致心灵和肉体的瓦解、崩溃。
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其生活环境,环境的构成也离不开人,环境对人的性格、精神状态、思维方式、价值观等都产生潜在而又深远的影响。法国哲学家、史学家和批评家丹纳认为:“自然界环绕着他,人类环绕着他;偶然性的和第二性的倾向掩盖了他的原始的倾向,并且物质环境或社会环境在影响事物本质时,起了干扰或凝固的作用。”厄舍从出生之日起一直生活在恐怖、隔绝的环境中。伴随着厄舍的成长,环境逐步侵蚀并扭曲他的心灵;而其所思所想、一言一行也都时刻在彰显环境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迹。
厄舍实际已被其环境所吞没。他成为环境的“最佳代言人”;而环境最初赠予他的“礼物”仅是忧郁。“他那颗仿佛与生俱来就永无停息地散发着忧郁的心把整个精神和物质的世界变得一片阴暗”。忧郁始终与厄舍同在,他无须感知或接受这份忧郁,也无力摆脱,因为它永远都在;忧郁是他与生俱来的附属物,抹不去也甩不掉,如同他身上的胎记。但也正是这份环境带来的忧郁才使厄舍成其为厄舍,才能把厄舍与其他人区别开来。生活环境在厄舍身上打下的不可磨灭的烙印无疑成为他心理变态和人格扭曲的重要的外在因素。在这块与世隔绝并笼罩着恐怖和阴郁的土壤里,才会滋生出厄舍这株基因变异的幼苗。可以说,外在环境造成的潜在的精神变异要素作用到罗德里克·厄舍的内心则是本我、自我、超我三者出现潜在的不平衡,最终导致他从灵魂到肉体的彻底毁灭。
参考文献:
[1]朱刚.二十世纪西方文艺批评理论.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2]埃德加·爱伦·坡著.曹明伦译.爱伦·坡集:诗歌与故事[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
[3]弗洛伊德著.高觉敷译.精神分析引论新编[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4]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下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