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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勖,字公曾,出生年月不详。289年去世。晋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市)人,荀爽曾孙。早慧好学。荀勖博学多才,入晋后曾和贾充一起修订法令。掌管乐事,又修正律吕。领秘书监事,曾和张华一起,按刘向《别录》整理典籍。他们用了大约6年时间,对10万余卷图书进行整理复校,以黄绢抄写,青白丝绸包裹,仿魏秘书郎郑默所编的宫廷藏书目录《中经》(又称《魏中经簿》)编成《中经新簿》(又称《晋中经簿》)。据阮孝绪《古今书最》所记载,该书共16卷,著录图书1885部,20935卷(《隋书·经籍志》记为29945卷)。荀勖的《中经新簿》现已失传。根据文献记载,《中经新簿》虽然只记书名、卷数,对撰写人略作释语,并无提要,著录方法也比较简单,但由于它根据《七略》以后300年中的学术变迁,各类图书数量的增减和庋藏的方便,因袭郑默的《中经》,将经、子、史、集四部按甲、乙、丙、丁排列,已突破了《七略》的文献分类格局,构画出四部分类法的雏形,对中国目录学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图书整理
公元265年司马炎取代曹魏,建立晋朝,除接管魏朝藏书外,又于咸宁五年得汲冢竹书十万余言。太康元年攻破建邺,搜集东吴图籍,皆藏于秘府,并先后两次在荀勖领导下进行了规模较大的整理工作。
荀勖领导的第一次图书整理工作从晋武帝泰始十年(274年)开始,是在中书令张华的协作下进行的。他们“依刘向《别录》,整理记籍”,就是将从各处搜集来的图书按《别录》所载加以校雠整理,登记编目。由于所得图书的混乱,加上《别录》以后新出之书众多,需要编写叙录,经过整理的图书,要“盛以缥囊,书用缃素”,要求甚高,所以工作量很大,他不得不辞去其他工作,专心于此。他在《让乐事表》中称:“臣掌著作,又知秘书,今复校错误十万余卷书,不可仓促,复兼他职,必有废顿。”这次图书整理,大约进行了五六年的时间,才大致结束,编成目录《中经新簿》。咸宁五年(279年),也就是在荀勖等校书编目将要结束之时,汲郡有个名叫不准的人,盗掘了魏王的墓冢(根据《晋书·武帝纪》、《律历志》、荀勖《穆天子传序》、卫恒《四体书势》,魏襄王是墓主。而王隐《晋书·束皙传》则认为墓主当是魏安厘王),结果发现古书共有10万余字。不准入墓时,“不以为意,往往散乱”,并烧竹简照取宝物。后来官府前往,又“收书不谨,多毁落残缺”。所以,这批竹简在自然残损之外又更增加了人为的破坏。这批竹简被称为汲冢书。汲冢出书之后,西晋政府极为重视,晋武帝命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和峤负责整理。这次校书编目与前次不同,其所整理的是地下出土的古书,由于当时盗墓人烧竹简照明以盗取宝物,许多已成为断简残篇了,又是小篆或蝌蚪古文,其困难是很大的,故非博古通今者不能为。王隐《晋书·荀勖传》早已亡佚,但根据类书《太平御览》所引该书,荀勖当时整理竹书,隶定古文之外,还曾亲自撰次注写。另外,《北堂书钞》也引了王隐《晋书·荀勖传》,根据这些资料,我们知道,荀勖及其手下整a理者还以自己的知识“注写”了简文。这种“注写”很可能是随文附注,但也有相当的可能是以当时的历史知识补足了某些阙简残文。荀勖及其手下整理者从这批古书中整理出《穆天子传》、《竹书纪年》等16种75篇,也皆一一著录编目,列于刚编定的《中经新簿》之后。即“以为中经,列在秘府”,成为国家藏书的一部分。
开创四部分类法
书目的分类方法是一代学术思想和图书类别体系化与序列化的代表,东汉以后学术思想和研究重点的变更,各类图书数量的消长,直接影响到书目的分类,四部法逐渐取代了七分法。荀勖等编撰的《中经新簿》已分四部。《隋书·经籍志》所述更详:“魏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秘书监荀勖以因《中经》更著《新簿》,分为四部,总括群书。”根据《隋志》的记载,其分类体系为:
一曰甲部:纪六艺及小学等书;
二曰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诸子家、兵书、兵家、术数;
三曰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
四曰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
如果对其类目内涵仔细研究,就会发现,甲部收录内容同《七略》的六艺略,相当于后世之经部;乙部收录内容同《七略》的诸子、兵书、数术、方技,相当于后世之子部;丙部包括《七略》春秋类目所附历史书籍,相当于后世之史部;丁部同《七略》的诗赋略,相当于后世之集部。简言之,甲、乙、丙、丁之次,即经、子、史、集之次。
丙部所记《皇览》一书,是我国最早的类书,依今日看自当别为一类,今日史部格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确立,史部共有如下十五个类目,即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抄、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总的来说,类目的设置比较合理。但在荀勖编纂《中经新簿》的时候,也只有这一部类书。类书在后世比较成熟的四部分类中,归属于子部,这着眼于它的工具性、技艺性功用。由于这种体裁的著述,在当时刚刚出现,人们对于其属性的认识,自然还需要一个过程。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类书是分类汇编旧言故事,与史传本有相通之处,所以,荀勖把它归入史部,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丁部所录“图赞”是诗歌的一种,依类相从,故入丁部。可以看出,虽然与后来的四分法有一定的差距,但是荀勖已将分为四部的大框架定了下来,为四部法在我国的确立,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不过,据阮孝绪《七录》称:“魏秘书郎郑默删定旧文,时之论者,谓朱紫有别。荀勖因魏《中经》,更著《新簿》。”也有文献表明荀勖其实是沿用了魏郑默的《中经》。这一点《隋书·经籍志》中也有记载,“魏氏代汉,采掇遗亡,藏在秘书中外三阁。魏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秘书监荀勖,又因《中经》,更著《新簿》,分为四部,总括全书。”大概荀勖汲取其优长,使四部法更为完善。晋元帝时,著作郎李充在《中经新簿》基础上编制《晋元帝四部书目》,正式确立了四分法的次序。《隋书·经籍志》总结前人经验,采用了经、史、子、集的专名,成为我国第二部综合性的图书目录。清乾隆时纪昀等奉诏编制《四库全书总目》,成为四分法的集大成者,把四分法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荀勖对目录学的创新
关于对题解的继承。汉刘向刘欲所著《别录》、《七略》为后世所称道的是其为每部书都做有题解,也即叙录用以考证作者生平,叙述学术源流,辨别书的真伪并对其内容进行分析评价。这对“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很有参考价值。但据《隋书·经籍志》记载,《中经新簿》“但录题及言,……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辩”。即是说,荀勖在《晋中经簿》中,并没有像《别录》、《七略》一样,为每书撰写详尽的叙录。而只列图书题名和简略的说明,只登记清册以备寻检,著录简约。正如余嘉锡先生说:“甲乙丙丁者,其藏书之处所用之标题符号耳。”其后的几部国家书目,如李充的《晋元帝四部书目》、刘宋谢灵运的《四部目录》、王俭的《四部书目录》、梁殷钩的《四部书目录》等,也是都只著录书名、卷数和著者没有叙录。每部之下也没有种类之分,即或有,也很粗略。但荀勖的这种“但录题及言,……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辩”的解题方法,对后人还是影响很大的。王俭著《七志》,“不述作者之意,但于书名之下,每立一传”的做法,就是对这种题解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可以认为荀勖开创了目录学史上传录体提要目录之先河,这一体例对当时和以后均有一定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说,其贡献是应该肯定的。
开创经、子、史、集四部分类法的体例。荀勖的主要成就在于对分类体系的变革,反映了《七略》以后的300多年间,由于学术的发展,所引起文化典籍变化的情况。如清代学者钱大昕在《补元史艺文志序》中说:“晋荀勖撰《中经新簿》,始分甲、乙、丙、丁四部,而子犹先于史。”姑且不说诸家之论,单就其所创造甲、乙、丙、丁为类号之标识,为后世编目录者多所采用,这是事实。尽管子犹先于史,可是,第一次确立史书的大类地位,是文献编目史上具有开创性的工作,也是学术史上的创举。虽然这个四分法还很粗陋,四个类目仅以甲乙丙丁为部次,既无类目名称,又无小类,各部内容也没有给予明确规定,概念很模糊,但它为后世的发展、创新奠定了基础。大约半个世纪后,中书侍郎李充在编《晋元帝四部书目》时,考虑到学术发展的情况和需要,将乙丙两部所容纳的著作,调换了位置,即乙部收录史部书,丙部收录子部书,使原来经、子、史、集之次,变为经、史、子、集之序。自此以降,经、史、子、集之次始定。甚有条贯,秘阁以为永制,成为历代宫修目录的楷模。就是今天整理古籍的时候,如顾廷龙主编的《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仍沿用其分类体系。
关于“汲冢书”的著录。据《晋书》记载,西晋武帝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汲郡人不准盗发战国时期魏安麓王(一说魏襄王)墓冢。在墓中发现大量竹书,当时盗墓人烧竹简照明以盗取宝物,后来官府搜集时,许多已成为断简残篇了,但仍得竹书数十车。这便是后世所称的“汲冢书”。荀勖、束哲等奉诏对竹书进行整理,并将其译成当时的文字,“以为中经,列在秘府”,成为国家藏书的一部分。“汲冢书”的内容十分丰富,既有六艺、诸子书,又有史书、文集,本应归入四部有关各类。但是,在《中经新簿》中,荀勖却将“汲冢书”归入丁部,列于诗赋、图赞之后,对此,后世目录学界存在不同看法,也为荀勖引来许多非议。从文献分类的规范性来说,“汲冢书”应归入四部各类,但《中经新簿》约成书于西晋武帝咸宁五年(公元279年),而“汲冢书”发现于两年之后。从时间上说,发现“汲冢书”时,国家藏书已基本整理完毕,《中经新簿》已大体完成,在当时的条件下,打乱原有分类体系,把两者重新组合成一体,应该是比较困难的。再者,“汲冢书”的载体为竹简,文字为蟒鲜文,作为一个整体庋藏和编辑,更有利于后人研究、保管,即类似现今图书馆的特种文献。整理国家藏书。编制藏书目录的基本目的之一,是方便查检和利用,荀勖将“汲冢书”置于丁部之后,既保证了《中经新簿》原有分类体系不乱,又使“汲冢书”单独成为一个整体,应该说是一个不错的创意。荀勖的四部分类中,汲冢书和诗赋图赞同属丁部,表明这是按照图书插架的方便而作的图书分类,新近入库的汲冢书和有图的图赞被放在最末,也是对图书分类的一种创新。
关于目录书著存亡。《中经新簿》收书丰富,不仅记录流传的图书,还记录亡佚的图书,如“汲冢书”。可以说,为后世目录书著存亡提供了先例,便于查考图书存佚流传及辨别图书真伪。
关于拂经著录。“拂经书簿”实为附录,不可将附录强入正文作为一个大类,以后的《七志》、《隋书》都是如此。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中经新簿》在著录之时,仅载书名、卷数、撰者,而未编提要,既不利于学术研究,又给后世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但荀勖在四分法、著录图书等方面有一定的贡献,不仅是西晋在目录学研究成果的反映,而且也为我国目录学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荀勖的《中经新簿》现已失传。根据文献记载,《中经新簿》虽然只记书名、卷数,对撰写人略作释语,并无提要,著录方法也比较简单,但由于它根据《七略》以后300年中的学术变迁,各类图书数量的增减和庋藏的方便,因袭郑默的《中经》,将经、子、史、集四部按甲、乙、丙、丁排列,已突破了《七略》的文献分类格局,构画出四部分类法的雏形。一方面,书籍四部分类的产生,表明史学无论从其实质内容还是史书的书籍形式上,都已经彻底摆脱了经学附庸的地位,成为完全独立的学术门类。另一方面,书籍四部分类的产生,也对中国目录学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房玄龄等:《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
2.申畅:《中国目录学家传略》,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3.朱华平:《试论荀勖对我国目录学的贡献》,《图书馆论坛》,2006(1)。
4.乔好勤:《中国目录学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作者单位: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
编校:杨彩霞
图书整理
公元265年司马炎取代曹魏,建立晋朝,除接管魏朝藏书外,又于咸宁五年得汲冢竹书十万余言。太康元年攻破建邺,搜集东吴图籍,皆藏于秘府,并先后两次在荀勖领导下进行了规模较大的整理工作。
荀勖领导的第一次图书整理工作从晋武帝泰始十年(274年)开始,是在中书令张华的协作下进行的。他们“依刘向《别录》,整理记籍”,就是将从各处搜集来的图书按《别录》所载加以校雠整理,登记编目。由于所得图书的混乱,加上《别录》以后新出之书众多,需要编写叙录,经过整理的图书,要“盛以缥囊,书用缃素”,要求甚高,所以工作量很大,他不得不辞去其他工作,专心于此。他在《让乐事表》中称:“臣掌著作,又知秘书,今复校错误十万余卷书,不可仓促,复兼他职,必有废顿。”这次图书整理,大约进行了五六年的时间,才大致结束,编成目录《中经新簿》。咸宁五年(279年),也就是在荀勖等校书编目将要结束之时,汲郡有个名叫不准的人,盗掘了魏王的墓冢(根据《晋书·武帝纪》、《律历志》、荀勖《穆天子传序》、卫恒《四体书势》,魏襄王是墓主。而王隐《晋书·束皙传》则认为墓主当是魏安厘王),结果发现古书共有10万余字。不准入墓时,“不以为意,往往散乱”,并烧竹简照取宝物。后来官府前往,又“收书不谨,多毁落残缺”。所以,这批竹简在自然残损之外又更增加了人为的破坏。这批竹简被称为汲冢书。汲冢出书之后,西晋政府极为重视,晋武帝命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和峤负责整理。这次校书编目与前次不同,其所整理的是地下出土的古书,由于当时盗墓人烧竹简照明以盗取宝物,许多已成为断简残篇了,又是小篆或蝌蚪古文,其困难是很大的,故非博古通今者不能为。王隐《晋书·荀勖传》早已亡佚,但根据类书《太平御览》所引该书,荀勖当时整理竹书,隶定古文之外,还曾亲自撰次注写。另外,《北堂书钞》也引了王隐《晋书·荀勖传》,根据这些资料,我们知道,荀勖及其手下整a理者还以自己的知识“注写”了简文。这种“注写”很可能是随文附注,但也有相当的可能是以当时的历史知识补足了某些阙简残文。荀勖及其手下整理者从这批古书中整理出《穆天子传》、《竹书纪年》等16种75篇,也皆一一著录编目,列于刚编定的《中经新簿》之后。即“以为中经,列在秘府”,成为国家藏书的一部分。
开创四部分类法
书目的分类方法是一代学术思想和图书类别体系化与序列化的代表,东汉以后学术思想和研究重点的变更,各类图书数量的消长,直接影响到书目的分类,四部法逐渐取代了七分法。荀勖等编撰的《中经新簿》已分四部。《隋书·经籍志》所述更详:“魏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秘书监荀勖以因《中经》更著《新簿》,分为四部,总括群书。”根据《隋志》的记载,其分类体系为:
一曰甲部:纪六艺及小学等书;
二曰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诸子家、兵书、兵家、术数;
三曰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
四曰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
如果对其类目内涵仔细研究,就会发现,甲部收录内容同《七略》的六艺略,相当于后世之经部;乙部收录内容同《七略》的诸子、兵书、数术、方技,相当于后世之子部;丙部包括《七略》春秋类目所附历史书籍,相当于后世之史部;丁部同《七略》的诗赋略,相当于后世之集部。简言之,甲、乙、丙、丁之次,即经、子、史、集之次。
丙部所记《皇览》一书,是我国最早的类书,依今日看自当别为一类,今日史部格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确立,史部共有如下十五个类目,即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抄、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总的来说,类目的设置比较合理。但在荀勖编纂《中经新簿》的时候,也只有这一部类书。类书在后世比较成熟的四部分类中,归属于子部,这着眼于它的工具性、技艺性功用。由于这种体裁的著述,在当时刚刚出现,人们对于其属性的认识,自然还需要一个过程。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类书是分类汇编旧言故事,与史传本有相通之处,所以,荀勖把它归入史部,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丁部所录“图赞”是诗歌的一种,依类相从,故入丁部。可以看出,虽然与后来的四分法有一定的差距,但是荀勖已将分为四部的大框架定了下来,为四部法在我国的确立,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不过,据阮孝绪《七录》称:“魏秘书郎郑默删定旧文,时之论者,谓朱紫有别。荀勖因魏《中经》,更著《新簿》。”也有文献表明荀勖其实是沿用了魏郑默的《中经》。这一点《隋书·经籍志》中也有记载,“魏氏代汉,采掇遗亡,藏在秘书中外三阁。魏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秘书监荀勖,又因《中经》,更著《新簿》,分为四部,总括全书。”大概荀勖汲取其优长,使四部法更为完善。晋元帝时,著作郎李充在《中经新簿》基础上编制《晋元帝四部书目》,正式确立了四分法的次序。《隋书·经籍志》总结前人经验,采用了经、史、子、集的专名,成为我国第二部综合性的图书目录。清乾隆时纪昀等奉诏编制《四库全书总目》,成为四分法的集大成者,把四分法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荀勖对目录学的创新
关于对题解的继承。汉刘向刘欲所著《别录》、《七略》为后世所称道的是其为每部书都做有题解,也即叙录用以考证作者生平,叙述学术源流,辨别书的真伪并对其内容进行分析评价。这对“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很有参考价值。但据《隋书·经籍志》记载,《中经新簿》“但录题及言,……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辩”。即是说,荀勖在《晋中经簿》中,并没有像《别录》、《七略》一样,为每书撰写详尽的叙录。而只列图书题名和简略的说明,只登记清册以备寻检,著录简约。正如余嘉锡先生说:“甲乙丙丁者,其藏书之处所用之标题符号耳。”其后的几部国家书目,如李充的《晋元帝四部书目》、刘宋谢灵运的《四部目录》、王俭的《四部书目录》、梁殷钩的《四部书目录》等,也是都只著录书名、卷数和著者没有叙录。每部之下也没有种类之分,即或有,也很粗略。但荀勖的这种“但录题及言,……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辩”的解题方法,对后人还是影响很大的。王俭著《七志》,“不述作者之意,但于书名之下,每立一传”的做法,就是对这种题解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可以认为荀勖开创了目录学史上传录体提要目录之先河,这一体例对当时和以后均有一定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说,其贡献是应该肯定的。
开创经、子、史、集四部分类法的体例。荀勖的主要成就在于对分类体系的变革,反映了《七略》以后的300多年间,由于学术的发展,所引起文化典籍变化的情况。如清代学者钱大昕在《补元史艺文志序》中说:“晋荀勖撰《中经新簿》,始分甲、乙、丙、丁四部,而子犹先于史。”姑且不说诸家之论,单就其所创造甲、乙、丙、丁为类号之标识,为后世编目录者多所采用,这是事实。尽管子犹先于史,可是,第一次确立史书的大类地位,是文献编目史上具有开创性的工作,也是学术史上的创举。虽然这个四分法还很粗陋,四个类目仅以甲乙丙丁为部次,既无类目名称,又无小类,各部内容也没有给予明确规定,概念很模糊,但它为后世的发展、创新奠定了基础。大约半个世纪后,中书侍郎李充在编《晋元帝四部书目》时,考虑到学术发展的情况和需要,将乙丙两部所容纳的著作,调换了位置,即乙部收录史部书,丙部收录子部书,使原来经、子、史、集之次,变为经、史、子、集之序。自此以降,经、史、子、集之次始定。甚有条贯,秘阁以为永制,成为历代宫修目录的楷模。就是今天整理古籍的时候,如顾廷龙主编的《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仍沿用其分类体系。
关于“汲冢书”的著录。据《晋书》记载,西晋武帝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汲郡人不准盗发战国时期魏安麓王(一说魏襄王)墓冢。在墓中发现大量竹书,当时盗墓人烧竹简照明以盗取宝物,后来官府搜集时,许多已成为断简残篇了,但仍得竹书数十车。这便是后世所称的“汲冢书”。荀勖、束哲等奉诏对竹书进行整理,并将其译成当时的文字,“以为中经,列在秘府”,成为国家藏书的一部分。“汲冢书”的内容十分丰富,既有六艺、诸子书,又有史书、文集,本应归入四部有关各类。但是,在《中经新簿》中,荀勖却将“汲冢书”归入丁部,列于诗赋、图赞之后,对此,后世目录学界存在不同看法,也为荀勖引来许多非议。从文献分类的规范性来说,“汲冢书”应归入四部各类,但《中经新簿》约成书于西晋武帝咸宁五年(公元279年),而“汲冢书”发现于两年之后。从时间上说,发现“汲冢书”时,国家藏书已基本整理完毕,《中经新簿》已大体完成,在当时的条件下,打乱原有分类体系,把两者重新组合成一体,应该是比较困难的。再者,“汲冢书”的载体为竹简,文字为蟒鲜文,作为一个整体庋藏和编辑,更有利于后人研究、保管,即类似现今图书馆的特种文献。整理国家藏书。编制藏书目录的基本目的之一,是方便查检和利用,荀勖将“汲冢书”置于丁部之后,既保证了《中经新簿》原有分类体系不乱,又使“汲冢书”单独成为一个整体,应该说是一个不错的创意。荀勖的四部分类中,汲冢书和诗赋图赞同属丁部,表明这是按照图书插架的方便而作的图书分类,新近入库的汲冢书和有图的图赞被放在最末,也是对图书分类的一种创新。
关于目录书著存亡。《中经新簿》收书丰富,不仅记录流传的图书,还记录亡佚的图书,如“汲冢书”。可以说,为后世目录书著存亡提供了先例,便于查考图书存佚流传及辨别图书真伪。
关于拂经著录。“拂经书簿”实为附录,不可将附录强入正文作为一个大类,以后的《七志》、《隋书》都是如此。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中经新簿》在著录之时,仅载书名、卷数、撰者,而未编提要,既不利于学术研究,又给后世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但荀勖在四分法、著录图书等方面有一定的贡献,不仅是西晋在目录学研究成果的反映,而且也为我国目录学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荀勖的《中经新簿》现已失传。根据文献记载,《中经新簿》虽然只记书名、卷数,对撰写人略作释语,并无提要,著录方法也比较简单,但由于它根据《七略》以后300年中的学术变迁,各类图书数量的增减和庋藏的方便,因袭郑默的《中经》,将经、子、史、集四部按甲、乙、丙、丁排列,已突破了《七略》的文献分类格局,构画出四部分类法的雏形。一方面,书籍四部分类的产生,表明史学无论从其实质内容还是史书的书籍形式上,都已经彻底摆脱了经学附庸的地位,成为完全独立的学术门类。另一方面,书籍四部分类的产生,也对中国目录学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房玄龄等:《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
2.申畅:《中国目录学家传略》,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3.朱华平:《试论荀勖对我国目录学的贡献》,《图书馆论坛》,2006(1)。
4.乔好勤:《中国目录学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作者单位: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
编校:杨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