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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配置地方的税收决策权是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重要问题。在OECD成员国,中央集中主要的税收决策权和税收收入,同时地方保有一定的税收决策权及自主性税收收入是普遍现象,限定范围的税率选择成为地方运用最为广泛的决策权。我国目前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决策权及税收收入分配格局与多数OECD成员国基本相当,地方能够较为规范有效地运用现有税收决策权。未来有必要在一段时期内保持我国税收决策权配置格局基本稳定,但可渐进扩展地方在特定税种的税率选择和有限减免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