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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浒传》的悖论意蕴主要体现在:以反抗和招安为特征的冲突旨归。对《水浒传》冲突旨归的探讨,有助于认识文学本身的特征,昭示小说人物悖论存在的本质和作家创作的心路历程。
【关键词】水浒传;冲突旨归;悖论意蕴
情节是小说构成的最重要要素,它是小说表现人物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系列生活事件的发展过程,由一组以上能显示人和人、人和环境之间关系的具体事件和矛盾冲突构成。作为情节,必须有行为之间的冲突,而人物命运的幸与不幸就系于人的行为与外界的矛盾冲突及其后果上。所以,黑格尔认为,情节应“动作、反动作和矛盾的解决的一种本身完整的运动。”《水浒传》的情节建构方式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其不仅把反抗和招安的矛盾冲突作为情节发展变化的冲突旨归,更是成功地借助这种冲突旨归,深刻地阐释了梁山好汉悖论存在的本质和作家创作的悖论心态。
一、冲突旨归悖论意蕴的基础
《水浒传》以反抗和招安为特征的冲突旨归,根本的原因在于思想方面“忠”与“义”的悖论存在。“忠”与“义”是中国古代儒家伦理观念中的重要范畴,白宋元以来在社会上特别流行。北宋末年,为抵御外族入侵,朝廷曾颁布了忠义巡社制度。龚开作《宋江三十六人赞》,就称宋江“不假称王,而呼保义”。到《大宋宣和遗事》,“宋江为帅”等36人就是“广行忠义,殄灭奸邪”的好汉。《水浒传》的作者就沿着这一长期形成的思维格局写成了一部“忠义传”。
综观整部《水浒传》,“义”不仅是小说人物性格的基础,而且也是整部小说框架体系的基础。梁山事业从发生、发展到壮大。与一百单八人共同的人格追求,关系极大。这一人格目标就是他们所共同遵奉的“义”字。他们既在“义”的感召下,从四面八方汇聚拢来,此即所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又在“义”的纽带下,团结一致,此即所谓“交情浑似股肱,义气真同骨肉”,从而形成水泊梁山上这样一个带有绿林特色、江湖风格的军事集团。但“义”和“忠”毕竟又是截然不同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两种思想。顾及了对侠义英雄的“义”,就不可能顾及对封建王朝的“忠”。“忠”和“义”的矛盾本来就潜在着,比如宋江給晁盖通风报信,只不过在侠义英雄时期没有明朗化罢了。
落草梁山以后,“忠”和“义”的矛盾终于明朗化。特别是宋江上山掌权后,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标志着他们思想上的重大转变。在“义”前加一“忠”字,这“义”便有了严格的规定性。这样一来,他们既在“义”的召唤下济困扶弱,对抗官府;又在“忠”的驱使下,为虎作伥,去打方腊。还是鲁迅先生说得好:“一部《水浒》说得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三闲集·流氓的变迁》)这种思想矛盾,不仅造成了的水浒英雄的个人悲剧,也造成了整个梁山队伍的悲剧。
二、冲突旨归的社会悖论意蕴
《水浒传》是在宋元以来广泛流传的民间故事、话本、戏曲的基础上,经作家的再创造,至元末明初初步编定成书,其后又经过不断完善加工到明中叶嘉靖初百回本《水浒传》最终定型。梁山好汉人物的塑造既继承了以往说唱文学、戏曲文学的成果,又在此基础上有所创造、有所发展,使其形象的内涵更加复杂,矛盾冲突更加深刻。总体来说,梁山好汉不仅仅是如元杂剧水浒戏那样,是作者乃至下层民众心目理想中的人物,是社会弱势群体所期望的救世者,也是作为中国传统社会里代表强盗土匪或日“贼寇”这一人群意识的集中体现。也就是说,在梁山好汉的身上,既有反抗社会的黑暗不公的英雄形象一面,也有追求物欲,用非理性方式的解决社会矛盾的贼寇形象的一面。梁山好汉“大闹中原,纵横海内。直教农夫背上添心号,渔父舟中插认旗”,有一种“兀自要和大宋皇帝作个对头”的气概和“杀上东京,夺了鸟位”的反抗精神,但是也有李逵式的反文明行为——他那不分不分良莠排头砍去的两把板斧成为梁山军队的开路先锋,活割黄文炳、斧劈小衙内头颅、残杀狄太公女儿并加以虐尸,这种种令人发指的做法,很难说是替天行道,而是出于纯粹原始本能的反文明行为。《水浒传》歌颂了摧毁黑暗势力的英雄力量,但这种好汉行为不符合人类文明社会的基本规范,它在令普通民众“大快人心”的背后,只是以一种极端去反对另一种极端,并且最终投归了另一种极端,很难起到推动历史前进的进步作用。
《水浒传》呈现出的这种社会冲突形象,是当时历史条件下民众文化心理变化的结果。自南宋至明朝建立这二百多年的民族激烈冲突中,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国社会经受了前所未有的严重打击,不仅仅是土地的丧失、百姓的被屠杀,更为重要的是对民族心理的重大打击,对民族文化传统的极大摧残。而这二百多年有恰恰是《水浒传》成书前重要的积累发展时期。在渴望英雄改变汉人历史命运的同时,外来民族漠视众生的贼寇观念也同样影响着汉人。于是在《水浒传》中经常出现的极为血腥的场面其实都是那个时代幸存的人们所司空见惯的,故事的讲说者和听者都并不觉得多么难以接受,当然也包括《水浒传》的作者。《水浒传》最大的价值不在于题材的深刻意义,而在于塑造了特定历史时期一大批悖论英雄形象以及反映了这些形象所承载的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内涵,更在于揭示了雨果所说的:“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背后,恶与善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
三、冲突旨归的主观悖论意蕴
招安是由宋江提出并推广的,但决不是他一人能够能够确立这种思想的主导位置,主要还是梁山泊中众人根深蒂固的招安思想。多数水浒英雄在上梁山之前就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一定经济基础的人,根子里有很深德忠君报国思想,他们的反抗,本身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朱武劝史进落草,史进说:“我是个清白好汉,如何肯把父母遗体来点污了!你劝我落草,再也休题。”林冲遭遇横祸却一味忍耐,忍到极处只是因为要生活在现实中的想法;杨志心中想:“王伦劝俺,也见得是,只是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将父母遗礼来点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不想又吃这一闪!——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宋江、卢俊义等人更是多次都走投无路,但多次都没有痛下决心上了梁山,到最后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才上了梁山。他们被逼上梁山,但是却又渴望被朝廷所接纳,他们的反抗,是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捞到更多的与朝廷讨价还价的政治资本。另一部分上粱山的是低下阶层。他们生于乱世、生活潦倒、境遇惨淡。但是他们思想和历史的局限决定了他们的反抗始终是有限的,那就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在他们的思想中,皇帝是真命天子,是上天注定的,他们没错,即使有错也只是暂时受了奸臣的蒙蔽。而每个和他们有真实接触的官府中的官吏却在实实在在地对老百姓实施着压迫,实实在在的干着腐败和祸乱纲纪的勾当。因此他们的反抗矛头不是指向造成这一切的根子——皇帝和制度身上,而是指向了造成这一切的现象 上——贪官和污吏。尽管在正式提到招安的时候,各位好汉都有程度不同的反对和意见,可是骨子里面的忠君思想最终让他们接受了招安。
四、冲突旨归的客观悖论意蕴
梁山好汉之所以招安,除自身原因之外,也有官府这一客观原因。因为对梁山力量不断扩大的束手无策,使得最高统治者不得不作出一定程度的妥协。这种妥协促使招安思想迅速占到主导地位,并快速的实施了招安的行动。从一开始黄安带领一千人马对梁山第一次进攻的失利,到呼延灼、关胜、董平的被擒,直至两败童贯,三败高俅,这一切都使统治者感到惶惶不安却又无计可施。最终御史大夫崔靖提出招安的想法。朝廷的真实想法是,既然是一支忠义的队伍,写的又是“替天行道”的招牌,而且民心所向,这支队伍就有了招安的理由;同时辽兵犯境,边防吃紧,既然剿灭不了梁山,刚好梁山一帮人可以用来抵御辽兵的侵略。招安政策就这样几经周折实施。从朝廷的角度说,招安的只不过是政治斗争的权宜之计罢了。
五、冲突旨归的文化悖论意蕴
梁山集团从反抗到招安,与梁山“忠义双全”的集体人格追求密切相关。大而言之,既然“忠”,就得归顺朝廷;只有归顺朝廷,才能保住“忠义双全”。小而言之,在梁山这样带有绿林特色的江湖集团中,大伙是义气极重之人,只有忠于首领宋江,也才是“忠义双全”。
其次,在当时社会中,为要洗刷梁山好汉“盗贼”的罪名,保持他们人格的清正。只有“招安”一条路可走,才能实现所谓的日后“去边上一枪一刀,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得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但面对“自古权奸害善良,不容忠义立家邦”这一客观存在,作者无法违背历史的真实,只有在他们死后,采用历史追认的方式,给梁山人格以伟大而崇高的价值许诺,使他们虽死犹生,永垂不朽。然而,这却更加清楚地暴露了作者的良苦用心,因为“真正严肃的宗教哲学家都认为‘人不可能永驻圣殿’,他不得不一次次重返人间。”
上面,我们从五个方面探讨了《水浒传》的冲突旨归的悖论意蕴。這种冲突现象,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作者世界观的矛盾。出于对封建正统思想的考虑,作者一方面痛苦地在“忠”和“义”、反抗和招安之间抉择,以使之合乎忠君爱国的理想,另一方面又以清醒的现实主义态度大力鞭挞封建制度的黑暗腐朽,使造反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水浒传》所呈现出这种悖论意蕴,恰恰证实了高尔基的断言:“文学是社会诸阶层和集团底意识形态——感情、意见、企图和希望——之形象化的表现。”
参考文献
[1]黑格尔,美学(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78
[2]鲁迅,三闲集,流氓的变迁[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125
[3]雨果,世界文学,克伦威尔,序言[J],1961,第三辑:92
[4]李泽厚,美学四讲[M],北京:三联书店,1989:126
[5]高尔基,俄国文学史,序言[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59:1
【关键词】水浒传;冲突旨归;悖论意蕴
情节是小说构成的最重要要素,它是小说表现人物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系列生活事件的发展过程,由一组以上能显示人和人、人和环境之间关系的具体事件和矛盾冲突构成。作为情节,必须有行为之间的冲突,而人物命运的幸与不幸就系于人的行为与外界的矛盾冲突及其后果上。所以,黑格尔认为,情节应“动作、反动作和矛盾的解决的一种本身完整的运动。”《水浒传》的情节建构方式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其不仅把反抗和招安的矛盾冲突作为情节发展变化的冲突旨归,更是成功地借助这种冲突旨归,深刻地阐释了梁山好汉悖论存在的本质和作家创作的悖论心态。
一、冲突旨归悖论意蕴的基础
《水浒传》以反抗和招安为特征的冲突旨归,根本的原因在于思想方面“忠”与“义”的悖论存在。“忠”与“义”是中国古代儒家伦理观念中的重要范畴,白宋元以来在社会上特别流行。北宋末年,为抵御外族入侵,朝廷曾颁布了忠义巡社制度。龚开作《宋江三十六人赞》,就称宋江“不假称王,而呼保义”。到《大宋宣和遗事》,“宋江为帅”等36人就是“广行忠义,殄灭奸邪”的好汉。《水浒传》的作者就沿着这一长期形成的思维格局写成了一部“忠义传”。
综观整部《水浒传》,“义”不仅是小说人物性格的基础,而且也是整部小说框架体系的基础。梁山事业从发生、发展到壮大。与一百单八人共同的人格追求,关系极大。这一人格目标就是他们所共同遵奉的“义”字。他们既在“义”的感召下,从四面八方汇聚拢来,此即所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又在“义”的纽带下,团结一致,此即所谓“交情浑似股肱,义气真同骨肉”,从而形成水泊梁山上这样一个带有绿林特色、江湖风格的军事集团。但“义”和“忠”毕竟又是截然不同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两种思想。顾及了对侠义英雄的“义”,就不可能顾及对封建王朝的“忠”。“忠”和“义”的矛盾本来就潜在着,比如宋江給晁盖通风报信,只不过在侠义英雄时期没有明朗化罢了。
落草梁山以后,“忠”和“义”的矛盾终于明朗化。特别是宋江上山掌权后,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标志着他们思想上的重大转变。在“义”前加一“忠”字,这“义”便有了严格的规定性。这样一来,他们既在“义”的召唤下济困扶弱,对抗官府;又在“忠”的驱使下,为虎作伥,去打方腊。还是鲁迅先生说得好:“一部《水浒》说得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三闲集·流氓的变迁》)这种思想矛盾,不仅造成了的水浒英雄的个人悲剧,也造成了整个梁山队伍的悲剧。
二、冲突旨归的社会悖论意蕴
《水浒传》是在宋元以来广泛流传的民间故事、话本、戏曲的基础上,经作家的再创造,至元末明初初步编定成书,其后又经过不断完善加工到明中叶嘉靖初百回本《水浒传》最终定型。梁山好汉人物的塑造既继承了以往说唱文学、戏曲文学的成果,又在此基础上有所创造、有所发展,使其形象的内涵更加复杂,矛盾冲突更加深刻。总体来说,梁山好汉不仅仅是如元杂剧水浒戏那样,是作者乃至下层民众心目理想中的人物,是社会弱势群体所期望的救世者,也是作为中国传统社会里代表强盗土匪或日“贼寇”这一人群意识的集中体现。也就是说,在梁山好汉的身上,既有反抗社会的黑暗不公的英雄形象一面,也有追求物欲,用非理性方式的解决社会矛盾的贼寇形象的一面。梁山好汉“大闹中原,纵横海内。直教农夫背上添心号,渔父舟中插认旗”,有一种“兀自要和大宋皇帝作个对头”的气概和“杀上东京,夺了鸟位”的反抗精神,但是也有李逵式的反文明行为——他那不分不分良莠排头砍去的两把板斧成为梁山军队的开路先锋,活割黄文炳、斧劈小衙内头颅、残杀狄太公女儿并加以虐尸,这种种令人发指的做法,很难说是替天行道,而是出于纯粹原始本能的反文明行为。《水浒传》歌颂了摧毁黑暗势力的英雄力量,但这种好汉行为不符合人类文明社会的基本规范,它在令普通民众“大快人心”的背后,只是以一种极端去反对另一种极端,并且最终投归了另一种极端,很难起到推动历史前进的进步作用。
《水浒传》呈现出的这种社会冲突形象,是当时历史条件下民众文化心理变化的结果。自南宋至明朝建立这二百多年的民族激烈冲突中,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国社会经受了前所未有的严重打击,不仅仅是土地的丧失、百姓的被屠杀,更为重要的是对民族心理的重大打击,对民族文化传统的极大摧残。而这二百多年有恰恰是《水浒传》成书前重要的积累发展时期。在渴望英雄改变汉人历史命运的同时,外来民族漠视众生的贼寇观念也同样影响着汉人。于是在《水浒传》中经常出现的极为血腥的场面其实都是那个时代幸存的人们所司空见惯的,故事的讲说者和听者都并不觉得多么难以接受,当然也包括《水浒传》的作者。《水浒传》最大的价值不在于题材的深刻意义,而在于塑造了特定历史时期一大批悖论英雄形象以及反映了这些形象所承载的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内涵,更在于揭示了雨果所说的:“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背后,恶与善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
三、冲突旨归的主观悖论意蕴
招安是由宋江提出并推广的,但决不是他一人能够能够确立这种思想的主导位置,主要还是梁山泊中众人根深蒂固的招安思想。多数水浒英雄在上梁山之前就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一定经济基础的人,根子里有很深德忠君报国思想,他们的反抗,本身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朱武劝史进落草,史进说:“我是个清白好汉,如何肯把父母遗体来点污了!你劝我落草,再也休题。”林冲遭遇横祸却一味忍耐,忍到极处只是因为要生活在现实中的想法;杨志心中想:“王伦劝俺,也见得是,只是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将父母遗礼来点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不想又吃这一闪!——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宋江、卢俊义等人更是多次都走投无路,但多次都没有痛下决心上了梁山,到最后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才上了梁山。他们被逼上梁山,但是却又渴望被朝廷所接纳,他们的反抗,是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捞到更多的与朝廷讨价还价的政治资本。另一部分上粱山的是低下阶层。他们生于乱世、生活潦倒、境遇惨淡。但是他们思想和历史的局限决定了他们的反抗始终是有限的,那就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在他们的思想中,皇帝是真命天子,是上天注定的,他们没错,即使有错也只是暂时受了奸臣的蒙蔽。而每个和他们有真实接触的官府中的官吏却在实实在在地对老百姓实施着压迫,实实在在的干着腐败和祸乱纲纪的勾当。因此他们的反抗矛头不是指向造成这一切的根子——皇帝和制度身上,而是指向了造成这一切的现象 上——贪官和污吏。尽管在正式提到招安的时候,各位好汉都有程度不同的反对和意见,可是骨子里面的忠君思想最终让他们接受了招安。
四、冲突旨归的客观悖论意蕴
梁山好汉之所以招安,除自身原因之外,也有官府这一客观原因。因为对梁山力量不断扩大的束手无策,使得最高统治者不得不作出一定程度的妥协。这种妥协促使招安思想迅速占到主导地位,并快速的实施了招安的行动。从一开始黄安带领一千人马对梁山第一次进攻的失利,到呼延灼、关胜、董平的被擒,直至两败童贯,三败高俅,这一切都使统治者感到惶惶不安却又无计可施。最终御史大夫崔靖提出招安的想法。朝廷的真实想法是,既然是一支忠义的队伍,写的又是“替天行道”的招牌,而且民心所向,这支队伍就有了招安的理由;同时辽兵犯境,边防吃紧,既然剿灭不了梁山,刚好梁山一帮人可以用来抵御辽兵的侵略。招安政策就这样几经周折实施。从朝廷的角度说,招安的只不过是政治斗争的权宜之计罢了。
五、冲突旨归的文化悖论意蕴
梁山集团从反抗到招安,与梁山“忠义双全”的集体人格追求密切相关。大而言之,既然“忠”,就得归顺朝廷;只有归顺朝廷,才能保住“忠义双全”。小而言之,在梁山这样带有绿林特色的江湖集团中,大伙是义气极重之人,只有忠于首领宋江,也才是“忠义双全”。
其次,在当时社会中,为要洗刷梁山好汉“盗贼”的罪名,保持他们人格的清正。只有“招安”一条路可走,才能实现所谓的日后“去边上一枪一刀,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得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但面对“自古权奸害善良,不容忠义立家邦”这一客观存在,作者无法违背历史的真实,只有在他们死后,采用历史追认的方式,给梁山人格以伟大而崇高的价值许诺,使他们虽死犹生,永垂不朽。然而,这却更加清楚地暴露了作者的良苦用心,因为“真正严肃的宗教哲学家都认为‘人不可能永驻圣殿’,他不得不一次次重返人间。”
上面,我们从五个方面探讨了《水浒传》的冲突旨归的悖论意蕴。這种冲突现象,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作者世界观的矛盾。出于对封建正统思想的考虑,作者一方面痛苦地在“忠”和“义”、反抗和招安之间抉择,以使之合乎忠君爱国的理想,另一方面又以清醒的现实主义态度大力鞭挞封建制度的黑暗腐朽,使造反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水浒传》所呈现出这种悖论意蕴,恰恰证实了高尔基的断言:“文学是社会诸阶层和集团底意识形态——感情、意见、企图和希望——之形象化的表现。”
参考文献
[1]黑格尔,美学(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78
[2]鲁迅,三闲集,流氓的变迁[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125
[3]雨果,世界文学,克伦威尔,序言[J],1961,第三辑:92
[4]李泽厚,美学四讲[M],北京:三联书店,1989:126
[5]高尔基,俄国文学史,序言[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