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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道德意识是衡量教师职业道德的标准和基本准则,教师在教学、工作、生活的过程中能否体现一种本身固有的职业信仰和职业品质,是体现一名教师职业道德最朴素、最真实的素质和内涵。教师道德意识其着眼点正是为了阐释这种职业品质。
一 教师道德意识的内涵
1 道德
尼采认为,道德是与生命结合在一起的。如果离开了生命,也就失去了道德。如果没有生命对人的一切做出指向,那么人的生命当中就无法挥洒出这样或那样的道德样式。道德,只有同生命相互参照,才能称得上道德。因此,衡量道德的标准,是看它对社会是否起到了作用,对人类的发展是否彰显了生命的勇气和智慧。
在老子的《道德经》中,道和德不仅是两个最重要的哲学范畴,而且它们相互联系、密不可分。老子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在老子的道德视域中,道与世界万事万物是分不开的。道法自然,浑然天成。道之若水,至清至纯,如果人为地破坏了道的本则,也就破坏了道的意义,也就不再称之为道。
孔子概念中的道是在人的基础上的道,是以人为中心的道。与老子的万事万物的道相比,孔子的道仅侧重于人,万物以人为中心,即人之道。
可以看出,道和德是联系在一起的,有道就是事物的本原,事物的客观规律;而有德则是同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把生命的价值同客观规律结合起来,在遵循客观规律的情况下,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万物的和谐,最终做到天人合一,这才是道与德的合二为一,相互融合。也才是真正意义的道德。
2 道德意识
有学者将意识视为“个体生命活力的象征……是个体在知识、理性、情感、实践等多个层面上生发,在教育过程和人生历练中形成的应对社会、自然和人生的一种综合能力系统……是个体安身立命、直面生活的一种品质、状态和境界。道德意识是在道德的基础上所迸发出来的人的一种本能的而非外在约束力强制的一种自然意识。它要求人首先在有德,有了职业道德的基础上所给予别人的帮助与关怀。它不同于智力,更不同于感性和思维,它是在理性基础上,把道德理性上升为一种感性的有结合,使职业道德理性上升为一种纯朴的感性的东西。这中间也反对为了道德而道德,为了炫示所谓道德而彰显的道德外象。这里所倡导的道德意识,是内在的、本能的、潜意识的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跨越时空的、积极自觉的、整体性的、直觉意识的道德实践与创造活动。当一个人有了这种道德意识时,所表现出来的气质和情操是庸俗之人所难以模仿和表现的;当一个人有了这种道德意识时,也就有了高尚与庸俗,平凡与卓越的区别。
3 教师道德意识
教师道德意识是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原则、规范及其关系的认识、理解、体验和反应的总和,包括教师道德认识、教师道德情感、教师道德意志。
道德认识是教师对职业道德关系及处理这种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认识。主要是指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集体、与学校领导、学生之间、与学校、与学生家长、与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种教育团体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系的总和。
道德情感是教师的道德需要能否得以满足的一种体验与感觉。只有具备了这种情感,才能真正体会到何谓一个教师,何谓教师职业。才能真正体会到“教师职业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才能真正甘于“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道德意志是教师在履行职业道德义务的过程中遇到困难,遇到挫折时所彰显出来的一种应急机智和不怕困苦的精神。教师在履行道德义务的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而克服这些困难则需要坚强的道德意志。我国一批批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正说明了这一点。
二 教师道德意识的构成要素
1 儒学的“人学”主旨
首先,儒学研究的是人的生命,孔子关心的是人自身的问题,对人的关心成为儒学的主调。其次,儒学重人,儒家重为己安人之道,这都是人道。儒学的天道观不在于提供关于自然界的总图景,而在于为性善说和成人说提供依据,它是关于生命学说的一部分。其三,儒学关注的生命是德性生命,关注的人是伦理中的人。儒家人生哲学积极人世的基本精神与现代化建设所要求的人生哲学是相合的,其中许多基本原则在今天仍然是适用的。有论者着重先秦儒家人生观作出评价:认为它包括和孕育了后来一切合理人生观的萌芽,较之先秦道、墨、法各家人生观具有明显的优点,较西方古代人生观主张更系统、更全面、更深刻,在现代生活中仍具有重要意义。
2 墨家的“兼爱学”
邢兆良在《墨子评传》中认为兼爱学说是墨子的理想社会蓝图,在这一理想社会中,人人平等,有财相分,有利相交,彼此互爱。与儒家相比,墨子的兼爱互利是从“生”来讲人性和社会,在现实社会中比较实用。墨家在人性的认识上,侧重于人的自然属性。是理智的思辩方法;在认证方法上,即有心理学基础,又能以知识论、名辩学方法作为基础。墨家兼爱的根据是人类的确有自爱而爱人、自利而利人之心,因而是可以发扬光大的。自私自利并不是人的本性,只是人性的一种扭曲,因而是可以克服的。人人互相尊重、爱护、帮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 道教的“生命哲学”
重生性。一般道教教徒回避舍生取义的问题,道教把修炼生命、获取不死看作是大丈夫建功立业的象征,故它以“生”为价值目标。道教将其生命哲学与本体论接通,形成本体型的宗教哲学。从宇宙本体论向下落实到人的生命现象,两相贯通,便有永恒生命存在,这就是道教神仙不死的生命本体论哲学。
主体性。从神仙的长生出发,道教建立起我命在我,神仙可学的主体论,主张在生命化教育过程中奋进不息,激发主体能动性的追求,把生命看作是个人自己不断作出各种价值选择的历程。这种主体性突出地表现为对儒家天命观的否定,对“我命在我”的调扬。
超越性。所谓超越性对道教来说,就是超越死亡,超越人与自然的对立。这里的生命本质指生命是抗拒死亡,不死是生物的本能意识。道教对不死的追求,在这里可以找到生物意义的解释。换言之,道教的不死实际上是出于生物本能的追求,以缓解内心的焦虑,其超越性的另一个表现是超越天人对立,实现天人合一。
三 教师道德意识的构成
1 教师首先要“有德”
这要求教师首先是要有德的。所谓德,也可称为德性。老子《道德经》里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这就是说,有德之人不需要为了显示道德而去做一些道德的事,他依然有德。因为他本身就是“上德”,即道德高尚的人;下德之人,为了让别人感觉他是有道德的,所以就要做一些“施德”的事,去做一些“做秀”的场面,或做一些政绩工程;为了让人们感觉他是有德的,但既便如此,他依然无德。因为他本身是无德之人,下德之人。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有道德的人不需要做什么,或不需要为了显示道德而去做什么,因为他本身是有道德的,这种道德是积蓄已久的,是内在的。而下德之人,或无德之人则需要做一些事来显示他是有德的,这恰恰说明了他是无德的。因为他做一些显示自己道德的事是有原因的,其原因就是为了显示自己是有德的。借此来达到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
2 教师职业道德意识离不开“仁、义意识”
老子《道德经》说:“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无以为。”有仁爱之心的人做一些仁慈的事不是为了什么,也不是有什么原因,因为这是“上仁”的本能,是他们发自内心的一种潜在的,难以割舍的“仁爱”情节。一个人做一种选择不需要理由,一个仁者做仁者之事更不需要理由,因为向仁是他们的本能。同样的道理,上义之人做一些仁义之事也不是为了什么,也不需要什么原因,因为他们的仁和义已经形成一种意识,一种习惯。教师只有具备了仁和义的意识,才之所谓为教师。
3 生命体验是教师道德意识建设的价值与核心
“真正意义上的生活世界是一种未被科学抽象、未被逻辑思辨、未被数字化的世界。”回归生活世界就是回归人的生命存在的真实而具体的、充满活力、充满魅力的和温情的人的世界。生命的意义不是一种凌驾于个人日常生活体验的建构,而是一种来自个体日常生活的心领神会。教师当前由于受课业压力,升学压力,职称压力的影响,很难抽出时间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科研素质、专业素质,道德修养等。他们的生活被各式各样的外在压力中占有一空,使教师失去了对生命价值的探求和生命意义的追寻。因此,回归教师生命体验,找回教师生活闲暇是提高教师道德意识的一个重要因素。
教育要“走进生活”,“现实生活世界”是人的个体生命存在的根基,生命通过体验感知自我,认知他人,解读生活;生命通过体验获得意义,升华情感,净化灵魂。相反,体验不到生命活力释放的快感和意义所在的人,就不可能有积极主动的表现;而越是感到生命的可贵与美好,人就越会热爱生命并使生命表现出最大的意义。
一 教师道德意识的内涵
1 道德
尼采认为,道德是与生命结合在一起的。如果离开了生命,也就失去了道德。如果没有生命对人的一切做出指向,那么人的生命当中就无法挥洒出这样或那样的道德样式。道德,只有同生命相互参照,才能称得上道德。因此,衡量道德的标准,是看它对社会是否起到了作用,对人类的发展是否彰显了生命的勇气和智慧。
在老子的《道德经》中,道和德不仅是两个最重要的哲学范畴,而且它们相互联系、密不可分。老子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在老子的道德视域中,道与世界万事万物是分不开的。道法自然,浑然天成。道之若水,至清至纯,如果人为地破坏了道的本则,也就破坏了道的意义,也就不再称之为道。
孔子概念中的道是在人的基础上的道,是以人为中心的道。与老子的万事万物的道相比,孔子的道仅侧重于人,万物以人为中心,即人之道。
可以看出,道和德是联系在一起的,有道就是事物的本原,事物的客观规律;而有德则是同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把生命的价值同客观规律结合起来,在遵循客观规律的情况下,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万物的和谐,最终做到天人合一,这才是道与德的合二为一,相互融合。也才是真正意义的道德。
2 道德意识
有学者将意识视为“个体生命活力的象征……是个体在知识、理性、情感、实践等多个层面上生发,在教育过程和人生历练中形成的应对社会、自然和人生的一种综合能力系统……是个体安身立命、直面生活的一种品质、状态和境界。道德意识是在道德的基础上所迸发出来的人的一种本能的而非外在约束力强制的一种自然意识。它要求人首先在有德,有了职业道德的基础上所给予别人的帮助与关怀。它不同于智力,更不同于感性和思维,它是在理性基础上,把道德理性上升为一种感性的有结合,使职业道德理性上升为一种纯朴的感性的东西。这中间也反对为了道德而道德,为了炫示所谓道德而彰显的道德外象。这里所倡导的道德意识,是内在的、本能的、潜意识的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跨越时空的、积极自觉的、整体性的、直觉意识的道德实践与创造活动。当一个人有了这种道德意识时,所表现出来的气质和情操是庸俗之人所难以模仿和表现的;当一个人有了这种道德意识时,也就有了高尚与庸俗,平凡与卓越的区别。
3 教师道德意识
教师道德意识是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原则、规范及其关系的认识、理解、体验和反应的总和,包括教师道德认识、教师道德情感、教师道德意志。
道德认识是教师对职业道德关系及处理这种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认识。主要是指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集体、与学校领导、学生之间、与学校、与学生家长、与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种教育团体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系的总和。
道德情感是教师的道德需要能否得以满足的一种体验与感觉。只有具备了这种情感,才能真正体会到何谓一个教师,何谓教师职业。才能真正体会到“教师职业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才能真正甘于“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道德意志是教师在履行职业道德义务的过程中遇到困难,遇到挫折时所彰显出来的一种应急机智和不怕困苦的精神。教师在履行道德义务的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而克服这些困难则需要坚强的道德意志。我国一批批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正说明了这一点。
二 教师道德意识的构成要素
1 儒学的“人学”主旨
首先,儒学研究的是人的生命,孔子关心的是人自身的问题,对人的关心成为儒学的主调。其次,儒学重人,儒家重为己安人之道,这都是人道。儒学的天道观不在于提供关于自然界的总图景,而在于为性善说和成人说提供依据,它是关于生命学说的一部分。其三,儒学关注的生命是德性生命,关注的人是伦理中的人。儒家人生哲学积极人世的基本精神与现代化建设所要求的人生哲学是相合的,其中许多基本原则在今天仍然是适用的。有论者着重先秦儒家人生观作出评价:认为它包括和孕育了后来一切合理人生观的萌芽,较之先秦道、墨、法各家人生观具有明显的优点,较西方古代人生观主张更系统、更全面、更深刻,在现代生活中仍具有重要意义。
2 墨家的“兼爱学”
邢兆良在《墨子评传》中认为兼爱学说是墨子的理想社会蓝图,在这一理想社会中,人人平等,有财相分,有利相交,彼此互爱。与儒家相比,墨子的兼爱互利是从“生”来讲人性和社会,在现实社会中比较实用。墨家在人性的认识上,侧重于人的自然属性。是理智的思辩方法;在认证方法上,即有心理学基础,又能以知识论、名辩学方法作为基础。墨家兼爱的根据是人类的确有自爱而爱人、自利而利人之心,因而是可以发扬光大的。自私自利并不是人的本性,只是人性的一种扭曲,因而是可以克服的。人人互相尊重、爱护、帮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 道教的“生命哲学”
重生性。一般道教教徒回避舍生取义的问题,道教把修炼生命、获取不死看作是大丈夫建功立业的象征,故它以“生”为价值目标。道教将其生命哲学与本体论接通,形成本体型的宗教哲学。从宇宙本体论向下落实到人的生命现象,两相贯通,便有永恒生命存在,这就是道教神仙不死的生命本体论哲学。
主体性。从神仙的长生出发,道教建立起我命在我,神仙可学的主体论,主张在生命化教育过程中奋进不息,激发主体能动性的追求,把生命看作是个人自己不断作出各种价值选择的历程。这种主体性突出地表现为对儒家天命观的否定,对“我命在我”的调扬。
超越性。所谓超越性对道教来说,就是超越死亡,超越人与自然的对立。这里的生命本质指生命是抗拒死亡,不死是生物的本能意识。道教对不死的追求,在这里可以找到生物意义的解释。换言之,道教的不死实际上是出于生物本能的追求,以缓解内心的焦虑,其超越性的另一个表现是超越天人对立,实现天人合一。
三 教师道德意识的构成
1 教师首先要“有德”
这要求教师首先是要有德的。所谓德,也可称为德性。老子《道德经》里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这就是说,有德之人不需要为了显示道德而去做一些道德的事,他依然有德。因为他本身就是“上德”,即道德高尚的人;下德之人,为了让别人感觉他是有道德的,所以就要做一些“施德”的事,去做一些“做秀”的场面,或做一些政绩工程;为了让人们感觉他是有德的,但既便如此,他依然无德。因为他本身是无德之人,下德之人。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有道德的人不需要做什么,或不需要为了显示道德而去做什么,因为他本身是有道德的,这种道德是积蓄已久的,是内在的。而下德之人,或无德之人则需要做一些事来显示他是有德的,这恰恰说明了他是无德的。因为他做一些显示自己道德的事是有原因的,其原因就是为了显示自己是有德的。借此来达到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
2 教师职业道德意识离不开“仁、义意识”
老子《道德经》说:“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无以为。”有仁爱之心的人做一些仁慈的事不是为了什么,也不是有什么原因,因为这是“上仁”的本能,是他们发自内心的一种潜在的,难以割舍的“仁爱”情节。一个人做一种选择不需要理由,一个仁者做仁者之事更不需要理由,因为向仁是他们的本能。同样的道理,上义之人做一些仁义之事也不是为了什么,也不需要什么原因,因为他们的仁和义已经形成一种意识,一种习惯。教师只有具备了仁和义的意识,才之所谓为教师。
3 生命体验是教师道德意识建设的价值与核心
“真正意义上的生活世界是一种未被科学抽象、未被逻辑思辨、未被数字化的世界。”回归生活世界就是回归人的生命存在的真实而具体的、充满活力、充满魅力的和温情的人的世界。生命的意义不是一种凌驾于个人日常生活体验的建构,而是一种来自个体日常生活的心领神会。教师当前由于受课业压力,升学压力,职称压力的影响,很难抽出时间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科研素质、专业素质,道德修养等。他们的生活被各式各样的外在压力中占有一空,使教师失去了对生命价值的探求和生命意义的追寻。因此,回归教师生命体验,找回教师生活闲暇是提高教师道德意识的一个重要因素。
教育要“走进生活”,“现实生活世界”是人的个体生命存在的根基,生命通过体验感知自我,认知他人,解读生活;生命通过体验获得意义,升华情感,净化灵魂。相反,体验不到生命活力释放的快感和意义所在的人,就不可能有积极主动的表现;而越是感到生命的可贵与美好,人就越会热爱生命并使生命表现出最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