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疆教育历史可谓源远流长,“自周秦之世,既已分部落,立国度,建君长,以行其教化”,然确立今日学校之基础者,始于清代。乾隆皇帝统一新疆后,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官方教育在新疆部分地区开始推行起来。本文拟对清代新疆省前官方的教育状况进行探究,以便为今日新疆教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多元的教育政策
清代建立以来,经过三代经营,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统一新疆天山南北,自此新疆成为清王朝版图上的一部分。清代采取“因俗而治”的政策,建立了以军府制为主导,以郡县制、伯克制和札萨克制为辅助的三元共存行政管理体制。特殊的管理方式决定了清政府在新疆各地采取多元的教育政策:
1.在乌鲁木齐以东地区设立学额,推行科举制度
清朝自建立以来,镇西、迪化就归甘肃管领,由于这一地区离关内较近,汉满维蒙各族杂居,学校在此发展起来。乾隆平定新疆以后,“迪化、昌吉、绥来、阜康、奇台各县逐次增设,渐有进步”;同治回乱期间“疆域糜烂,学宫荡然,惟镇西一城较为完善,故学校甲于全疆,而他属不及焉”。这一时期的学校多为义学、书院,推行儒学教育,为新疆培养统治人才,满足了新疆驻兵和汉人子弟得需求。
2.在伊犁等处实行重武轻文策略:加强武备,巩固统治
伊犁地处极边,多系索伦、锡伯、察哈尔、额鲁特游牧之地,迥非乌鲁木齐建立府厅州县、设立学额者可比。该处毗连外域,自当以娴习武备为重。若令其诵读汉文,势必荒疏艺勇,风气日趋于弱,于边防大有关碍。
3.在南疆地区,清政府禁止汉人进入,汉文化在南疆发展缓慢,伊斯兰教经堂教育在非常盛行
《乌鲁木齐政略》曰:自来治新疆者每图近功而昧远略,对于回族舍羁縻束缚之外别无政策。教育以致人民之志气蜷伏而不能发舒,见闻孤陋而无从扩大,终其身崇拜一部可兰经视阿訇为教主,久之饮食衣服与汉人殊,言语不相通,文字不适用,则教育未能普及之所致也。因此,新疆建省前,清政府在南疆的统治基本上以羁縻为主,主要通过伯克制度统治缠回,儒学教育基本为零,下层人民对汉文化知之甚少,与汉族官员处于零交流状态。
二、建省前新疆的教育状况
乾隆皇帝平定新疆后,儒学教育主要集中在施行郡县制度的镇西迪化等地。清政府在镇西迪化等地陆续设立很多教育机构,例如书院,旗学,义学,社学等,推广儒学教育,培养人才,加强内地与新疆的沟通,对巩固清政府在新疆的统治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1.营学
清代的新疆的学校教育首先是从旗学开始的。旗学又叫营学,以满汉文化的基础知识,翻译技能和骑射等基本军事技能为教学内容,是清朝八旗军队的随营学校。1766年(乾隆三十一年),伊犁将军明瑞奏请在伊犁八旗中“每旗各设清书学房一所,每学房教习二人,分司教书教弓,学生无定额,派满营官管理,年终派员考课”。后来,哈密也建立了以教训兵家子弟为主的营学和以教训民人子弟为主的乡学。例如:哈密厅城内营学一处,系哈密营中设立原为教训兵家子弟,每年束修银四十两,于道光年间减去银十两。
根据当时伊犁官学总管、满洲佐领格琫额的记载:当时学校额定学生六十四人,教习两人,从旗下及废员中选拔;以《国语十二字暨四十条》《连珠集十条》《七训》《圣谕广训》等为教科书。学校的经费由军队支付,由军队派军官管理,因此这一时期的学校,深深打上了清王朝的烙印,几乎所有军营学校都必须把忠于皇帝、清政府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向学生灌输忠君思想。
此外,为了培养更高一级的人才,1803年伊犁将军松筠在伊犁惠远城设立敬业官学一所,这是一所高于普通旗学的学校,也是只有满族人才能进入的学校。
2.义学与书院
义学是清代康熙年间才创造性地建立起来的边疆民族地区的官办初等教育学校体制,边以疆地区少数民族子弟为教育对象。义学在新疆的出现,早在清朝的乾、嘉时期,就已经由官府在一些地方兴办起来。1769年(乾隆三十四年),将军伊勒图奏明:两满营特设义学一所,派协领等官管理满洲蒙古汉字教习各一人,官学生三十二名,按年考拔,如果启迪有方,该教习于薪水外赏给盐菜,其学生分别等次月给纸笔银两。由此可见,义学首先为教养八旗、绿营子弟而设立的。后来,逐渐推广为教育少数民族子弟的教育机构。
在新疆书院是义学的分流,是清朝统一新疆后才开始设置的。清朝在新疆的地方大员在乾隆年间创办了8所书院:桐华书院、虎峰书院、昌吉县书院、绥来县书院、阜康县书院、济木萨书院、呼图壁书院和奇台县书院。
新疆地方兵民子弟,教演技艺固属要务,而讲习文理亦当稍知文墨,请与每城置方数间,各设一所,于民内择其品行端方,文理通顺,堪以教读,并于年老辞粮兵丁内择其弓马娴熟者,每学拣选二名,作为教习。其应需膏火,令各该处于附城空闲地内量其支用,拨给田亩,雇人耕种,每年所获粮石作为教习之费。
3.外语学校的建立
18世纪末,俄国人涉足我国西北地区,为了满足新疆涉外工作的需要,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伊犁将军保宁奏准设立俄罗斯学校一所。学校教员请自京城俄罗斯馆,学生选自伊犁官兵子弟,教学内容为俄罗斯文和厄鲁特文,学期为五年,五年期满后将通过考试,成绩优异者将被报请军机处备案,第一者准充本处笔帖式,遇缺坐补。
三、新疆科举的发展
随着新疆教育的发展,科举制度在新疆开始推行。乾隆三十九年开始,在新疆迪化,昌吉,奇臺,绥宁,镇西等地陆续设置学额,岁科两试分别錄取文童,武童各四名。所有考试事宜按临肃州,由乌鲁木齐都统扃试。自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以后,迪化、昌吉绥来奇台各县,以次建学宫,设训导,设廪增,附缺额。每县设训导一员,廪增、缺各二,岁试取文武生各四,课试取文武生四。镇西府设教授,廪增、缺各五;岁试取文武生各六,科试取文武生六,盖镇西彼时设重镇,为西征孔道,旗、汉人居多,故文风甲于全疆,学额亦因此增多。由此可以看出,新疆建省前的科举制度只在教育发展比较完善的镇西迪化施行。新疆考试,自咸丰十年以后,回匪倡乱,概行停止。至光绪四年年肃清后,始復开办小试。
总之,建省前新疆的官方教育主要在镇西、迪化等实行郡县制度的地区推行,以八旗绿营子弟为主要教育对象,通过儒家文化的熏陶,培养他们的忠君爱国思想。另外,建省前新疆的官方教育虽然为新疆培养了很多人才,但对少数民族民众的教育有所忽略。
一、多元的教育政策
清代建立以来,经过三代经营,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统一新疆天山南北,自此新疆成为清王朝版图上的一部分。清代采取“因俗而治”的政策,建立了以军府制为主导,以郡县制、伯克制和札萨克制为辅助的三元共存行政管理体制。特殊的管理方式决定了清政府在新疆各地采取多元的教育政策:
1.在乌鲁木齐以东地区设立学额,推行科举制度
清朝自建立以来,镇西、迪化就归甘肃管领,由于这一地区离关内较近,汉满维蒙各族杂居,学校在此发展起来。乾隆平定新疆以后,“迪化、昌吉、绥来、阜康、奇台各县逐次增设,渐有进步”;同治回乱期间“疆域糜烂,学宫荡然,惟镇西一城较为完善,故学校甲于全疆,而他属不及焉”。这一时期的学校多为义学、书院,推行儒学教育,为新疆培养统治人才,满足了新疆驻兵和汉人子弟得需求。
2.在伊犁等处实行重武轻文策略:加强武备,巩固统治
伊犁地处极边,多系索伦、锡伯、察哈尔、额鲁特游牧之地,迥非乌鲁木齐建立府厅州县、设立学额者可比。该处毗连外域,自当以娴习武备为重。若令其诵读汉文,势必荒疏艺勇,风气日趋于弱,于边防大有关碍。
3.在南疆地区,清政府禁止汉人进入,汉文化在南疆发展缓慢,伊斯兰教经堂教育在非常盛行
《乌鲁木齐政略》曰:自来治新疆者每图近功而昧远略,对于回族舍羁縻束缚之外别无政策。教育以致人民之志气蜷伏而不能发舒,见闻孤陋而无从扩大,终其身崇拜一部可兰经视阿訇为教主,久之饮食衣服与汉人殊,言语不相通,文字不适用,则教育未能普及之所致也。因此,新疆建省前,清政府在南疆的统治基本上以羁縻为主,主要通过伯克制度统治缠回,儒学教育基本为零,下层人民对汉文化知之甚少,与汉族官员处于零交流状态。
二、建省前新疆的教育状况
乾隆皇帝平定新疆后,儒学教育主要集中在施行郡县制度的镇西迪化等地。清政府在镇西迪化等地陆续设立很多教育机构,例如书院,旗学,义学,社学等,推广儒学教育,培养人才,加强内地与新疆的沟通,对巩固清政府在新疆的统治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1.营学
清代的新疆的学校教育首先是从旗学开始的。旗学又叫营学,以满汉文化的基础知识,翻译技能和骑射等基本军事技能为教学内容,是清朝八旗军队的随营学校。1766年(乾隆三十一年),伊犁将军明瑞奏请在伊犁八旗中“每旗各设清书学房一所,每学房教习二人,分司教书教弓,学生无定额,派满营官管理,年终派员考课”。后来,哈密也建立了以教训兵家子弟为主的营学和以教训民人子弟为主的乡学。例如:哈密厅城内营学一处,系哈密营中设立原为教训兵家子弟,每年束修银四十两,于道光年间减去银十两。
根据当时伊犁官学总管、满洲佐领格琫额的记载:当时学校额定学生六十四人,教习两人,从旗下及废员中选拔;以《国语十二字暨四十条》《连珠集十条》《七训》《圣谕广训》等为教科书。学校的经费由军队支付,由军队派军官管理,因此这一时期的学校,深深打上了清王朝的烙印,几乎所有军营学校都必须把忠于皇帝、清政府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向学生灌输忠君思想。
此外,为了培养更高一级的人才,1803年伊犁将军松筠在伊犁惠远城设立敬业官学一所,这是一所高于普通旗学的学校,也是只有满族人才能进入的学校。
2.义学与书院
义学是清代康熙年间才创造性地建立起来的边疆民族地区的官办初等教育学校体制,边以疆地区少数民族子弟为教育对象。义学在新疆的出现,早在清朝的乾、嘉时期,就已经由官府在一些地方兴办起来。1769年(乾隆三十四年),将军伊勒图奏明:两满营特设义学一所,派协领等官管理满洲蒙古汉字教习各一人,官学生三十二名,按年考拔,如果启迪有方,该教习于薪水外赏给盐菜,其学生分别等次月给纸笔银两。由此可见,义学首先为教养八旗、绿营子弟而设立的。后来,逐渐推广为教育少数民族子弟的教育机构。
在新疆书院是义学的分流,是清朝统一新疆后才开始设置的。清朝在新疆的地方大员在乾隆年间创办了8所书院:桐华书院、虎峰书院、昌吉县书院、绥来县书院、阜康县书院、济木萨书院、呼图壁书院和奇台县书院。
新疆地方兵民子弟,教演技艺固属要务,而讲习文理亦当稍知文墨,请与每城置方数间,各设一所,于民内择其品行端方,文理通顺,堪以教读,并于年老辞粮兵丁内择其弓马娴熟者,每学拣选二名,作为教习。其应需膏火,令各该处于附城空闲地内量其支用,拨给田亩,雇人耕种,每年所获粮石作为教习之费。
3.外语学校的建立
18世纪末,俄国人涉足我国西北地区,为了满足新疆涉外工作的需要,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伊犁将军保宁奏准设立俄罗斯学校一所。学校教员请自京城俄罗斯馆,学生选自伊犁官兵子弟,教学内容为俄罗斯文和厄鲁特文,学期为五年,五年期满后将通过考试,成绩优异者将被报请军机处备案,第一者准充本处笔帖式,遇缺坐补。
三、新疆科举的发展
随着新疆教育的发展,科举制度在新疆开始推行。乾隆三十九年开始,在新疆迪化,昌吉,奇臺,绥宁,镇西等地陆续设置学额,岁科两试分别錄取文童,武童各四名。所有考试事宜按临肃州,由乌鲁木齐都统扃试。自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以后,迪化、昌吉绥来奇台各县,以次建学宫,设训导,设廪增,附缺额。每县设训导一员,廪增、缺各二,岁试取文武生各四,课试取文武生四。镇西府设教授,廪增、缺各五;岁试取文武生各六,科试取文武生六,盖镇西彼时设重镇,为西征孔道,旗、汉人居多,故文风甲于全疆,学额亦因此增多。由此可以看出,新疆建省前的科举制度只在教育发展比较完善的镇西迪化施行。新疆考试,自咸丰十年以后,回匪倡乱,概行停止。至光绪四年年肃清后,始復开办小试。
总之,建省前新疆的官方教育主要在镇西、迪化等实行郡县制度的地区推行,以八旗绿营子弟为主要教育对象,通过儒家文化的熏陶,培养他们的忠君爱国思想。另外,建省前新疆的官方教育虽然为新疆培养了很多人才,但对少数民族民众的教育有所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