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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中石兽》这篇文章,表面上看是在说一件趣闻异事,其寓意似乎也很简单,即做事应考虑全面,不能想当然,要有亲身经历。如此理解,不仅使文章的内涵变得浅薄,也无法与本单元的其他课文内容联系起来。如果我们细细品读这篇文章,探究文章的核心内容,比较讲学家与老河兵所说的核心内容,就会发现,这篇文章还有着更加深刻的内涵,这一内涵不仅可以体现出中国儒家知识分子所奉行的最核心的学习方式,也可以与本单元所体现的科学精神联系起来。
本文的核心是一个“理”字。讲学家“闻之笑曰”,他嘲笑寺僧等人“尔辈不能究物理”,老河兵在听了讲学家的意见后同样“笑曰”,他也在嘲笑讲学家并没有能够真正“究物理”,结果一样“颠乎”。作者由此得出“可据理臆断欤”的结论,其实就是在讥讽讲学家“但知其一,不知其二”,并不能真正做到“究物理”。“理”在这里指事物的道理、规律,如果我们从这个字本身的含义出发,并且结合文章的内容,就可以发现“究物理”必须具备的几点认识。
首先,“究物理”的基础是对事物自身特点的研究。“理”是一个形声字,“玉”为其形旁,对此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如此解释:“《战国策》‘郑人谓玉之未理者为璞’,是理为剖析也。”从外形上看,玉璞与石头差别不大,只有将之剖析开,才能发现藏在其中的玉,因此“理”就是指剖析的过程,这个过程少不了对玉璞特点的分析,因此剖析本身就包含了分析、推究的意思。
对照讲学家与老河兵的话,我们可以发现,两人都注意到了“石性坚重,沙性松浮”这一特点,并且都用了“渐”字说明石在沙上的位置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寺僧等人仅仅在石兽落水处寻找,找不到就想当然地往下游去寻找,说明他们根本没有考虑石与沙的特点,更没有推究这一特点对其位置所造成的变化,因此讲学家嘲笑他们“不能究物理”。
“究”是探究之义,同样也是儒家知识分子学习的基础。朱熹将“格物致知”作为学习的至高境界,这里的“格”就是推究之意。朱熹就认为,“天下之物莫不有理”,也就是世上万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及特点,要想认清事物的变化,就必须了解这一规律,这就是“格物”的内涵。也只有先“格物”方能“致知”,“格物”是“致知”的基础,由此可见,认识“理”必须要探究研究对象自身的特点与规律。
其次,“究物理”时不能忽略事物的细微变化。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还引用他的老师戴震的话来阐释“理”的含义:“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也就是在研究“理”时,不能放过任何细微之处,找到不同事物的区别,这才能真正了解事物之“理”。从玉的角度来说,剖析出来的玉只是一块美丽的石头,玉与玉之间形状大致相同,颜色差异也不大。但能工巧匠通过自身的技艺,结合玉石自身的色泽,精雕细琢,将其雕刻成精美的艺术品,玉石的美才能得以完全体现。可见,认识玉仅仅是一个开始,从细节上雕琢玉才是使玉成型的必然途径。
对照本文的内容,我们可以发现,虽然讲学家与老河兵都注意到了石与沙的特点,但唯有老河兵认识到了在石与沙之外,水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水的特性是顺流而下,但水遇到“坚重”的石兽,在无法推动它的情况下,就会向回流去,由此产生一种回荡之力。而“轻浮”的沙很容易被这种回荡之力带动,这样就在石兽迎着水流的方向形成了一个洞穴,随着时间的推移,洞穴越来越大,最终使石兽“倒掷坎穴中”,此处的“倒”是指石兽倒下的方向正好与水流的方向相反,因此石兽也就向上流移动了。水流的回荡力在河底是无法看见的,它所起的作用也是很细微的,但正是这细微的活动最终决定了石兽移动的方向,可见细节的重要性。细小的雕琢成就了玉石之美,穷尽每一个细节方能真正认识事物的“理”。
儒家知识分子同样关注细节的变化,要求学习者穷尽每一个细节。在《中庸》开篇就指出真正的“修道”者不应忽略每一个细节,“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意思是没有比藏于幽暗之中更为显著,没有比细小之处更为明显。停留在事物的表面,往往会被迷惑。讲学家的话“众服为确论”也就是这个原因。因此,正如朱熹所言,“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也就研究“物理”必须穷尽每一个细节。因此,仅仅了解事物表面的道理远远不够,真正的“格物”还要推究事物的细节,去探究更深层次的境界。《礼记·学记》中认为,善于提问的人应当如此提出问题:“善问者,如攻坚木,先其易者,后其节目,及其久也,相说以解。”先解决容易的问题,但绝不就此止步不前,还需要继续一步步地深入下去,最终经历了长时间的思考后,达到“相说以解”的境界,这才是学习者应有第三,“究物理”离不开实践经验。明代大儒王阳明,在年轻时就渴望做圣人,他的方法是“格”竹子,结果是面对竹子思考了七天,不只没有收获,且生了一场大病。杨振宁先生指出,王阳明的失败是必然的。因为他“是要用人世间的‘理’追求自然界的‘理’,这样当然格不出近代科学。近代科学一个特点,就是要摆脱掉‘天人合一’这个观念,承认人世间有人世间的规律,有人世间复杂的现象;自然界有自然界的规律与自然界的复杂现象,这两者是两回事,不能把它合在一起。”用在我们这篇文章中,我们就发现,老河兵之所以能够发现这一规律,是因为他有长期在河堤上工作的经验,知道水流对河堤的侵蚀作用,由此也能明白“河中失石”最终的走向。而讲学家“但知其一,不知其二”,是因为他没有实践的经验,只能通过事物的特点“臆断”。实际上,朱熹也强调“格物”的基础是“因其已知之理”,也就是有一定的实际经验,以此为基础来进行探究。由此可见,“格物”是不能脱离实际经验的,否则就成了空想。
儒家的知识分子早就指出了这一点,荀子在《劝学》篇中指出,要达“全之尽之”的境界,必须做到“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以持养之”。前两者指理论上的学习,后两者指在实践上的施行。只有通过实践,方能真正通晓事物之“理”。
众所周知,纪昀是《四库全书》的总编官,曾经编写了二百卷的《四库全书总目》。但其本人的著作仅有这一部《阅微草堂笔记》,作为儒家知识分子的代表,他本人是非常熟悉儒家知识分子对于“理”的追求,以及达到“理”的必由之径,因此,这篇课文虽然是一篇看似平常的杂记,但同样渗透了传统的学习观。而本单元的文章均与科技有关,本文看似与科技无关,但其阐述的“理”正是科学研究的精神。没有对事物特点的研究,没有对细节的探究,没有实践的探索,何来科学呢?这也是本文与本单元其他课文的关联之处。
(作者单位:南京市弘光中学)
本文的核心是一个“理”字。讲学家“闻之笑曰”,他嘲笑寺僧等人“尔辈不能究物理”,老河兵在听了讲学家的意见后同样“笑曰”,他也在嘲笑讲学家并没有能够真正“究物理”,结果一样“颠乎”。作者由此得出“可据理臆断欤”的结论,其实就是在讥讽讲学家“但知其一,不知其二”,并不能真正做到“究物理”。“理”在这里指事物的道理、规律,如果我们从这个字本身的含义出发,并且结合文章的内容,就可以发现“究物理”必须具备的几点认识。
首先,“究物理”的基础是对事物自身特点的研究。“理”是一个形声字,“玉”为其形旁,对此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如此解释:“《战国策》‘郑人谓玉之未理者为璞’,是理为剖析也。”从外形上看,玉璞与石头差别不大,只有将之剖析开,才能发现藏在其中的玉,因此“理”就是指剖析的过程,这个过程少不了对玉璞特点的分析,因此剖析本身就包含了分析、推究的意思。
对照讲学家与老河兵的话,我们可以发现,两人都注意到了“石性坚重,沙性松浮”这一特点,并且都用了“渐”字说明石在沙上的位置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寺僧等人仅仅在石兽落水处寻找,找不到就想当然地往下游去寻找,说明他们根本没有考虑石与沙的特点,更没有推究这一特点对其位置所造成的变化,因此讲学家嘲笑他们“不能究物理”。
“究”是探究之义,同样也是儒家知识分子学习的基础。朱熹将“格物致知”作为学习的至高境界,这里的“格”就是推究之意。朱熹就认为,“天下之物莫不有理”,也就是世上万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及特点,要想认清事物的变化,就必须了解这一规律,这就是“格物”的内涵。也只有先“格物”方能“致知”,“格物”是“致知”的基础,由此可见,认识“理”必须要探究研究对象自身的特点与规律。
其次,“究物理”时不能忽略事物的细微变化。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还引用他的老师戴震的话来阐释“理”的含义:“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也就是在研究“理”时,不能放过任何细微之处,找到不同事物的区别,这才能真正了解事物之“理”。从玉的角度来说,剖析出来的玉只是一块美丽的石头,玉与玉之间形状大致相同,颜色差异也不大。但能工巧匠通过自身的技艺,结合玉石自身的色泽,精雕细琢,将其雕刻成精美的艺术品,玉石的美才能得以完全体现。可见,认识玉仅仅是一个开始,从细节上雕琢玉才是使玉成型的必然途径。
对照本文的内容,我们可以发现,虽然讲学家与老河兵都注意到了石与沙的特点,但唯有老河兵认识到了在石与沙之外,水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水的特性是顺流而下,但水遇到“坚重”的石兽,在无法推动它的情况下,就会向回流去,由此产生一种回荡之力。而“轻浮”的沙很容易被这种回荡之力带动,这样就在石兽迎着水流的方向形成了一个洞穴,随着时间的推移,洞穴越来越大,最终使石兽“倒掷坎穴中”,此处的“倒”是指石兽倒下的方向正好与水流的方向相反,因此石兽也就向上流移动了。水流的回荡力在河底是无法看见的,它所起的作用也是很细微的,但正是这细微的活动最终决定了石兽移动的方向,可见细节的重要性。细小的雕琢成就了玉石之美,穷尽每一个细节方能真正认识事物的“理”。
儒家知识分子同样关注细节的变化,要求学习者穷尽每一个细节。在《中庸》开篇就指出真正的“修道”者不应忽略每一个细节,“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意思是没有比藏于幽暗之中更为显著,没有比细小之处更为明显。停留在事物的表面,往往会被迷惑。讲学家的话“众服为确论”也就是这个原因。因此,正如朱熹所言,“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也就研究“物理”必须穷尽每一个细节。因此,仅仅了解事物表面的道理远远不够,真正的“格物”还要推究事物的细节,去探究更深层次的境界。《礼记·学记》中认为,善于提问的人应当如此提出问题:“善问者,如攻坚木,先其易者,后其节目,及其久也,相说以解。”先解决容易的问题,但绝不就此止步不前,还需要继续一步步地深入下去,最终经历了长时间的思考后,达到“相说以解”的境界,这才是学习者应有第三,“究物理”离不开实践经验。明代大儒王阳明,在年轻时就渴望做圣人,他的方法是“格”竹子,结果是面对竹子思考了七天,不只没有收获,且生了一场大病。杨振宁先生指出,王阳明的失败是必然的。因为他“是要用人世间的‘理’追求自然界的‘理’,这样当然格不出近代科学。近代科学一个特点,就是要摆脱掉‘天人合一’这个观念,承认人世间有人世间的规律,有人世间复杂的现象;自然界有自然界的规律与自然界的复杂现象,这两者是两回事,不能把它合在一起。”用在我们这篇文章中,我们就发现,老河兵之所以能够发现这一规律,是因为他有长期在河堤上工作的经验,知道水流对河堤的侵蚀作用,由此也能明白“河中失石”最终的走向。而讲学家“但知其一,不知其二”,是因为他没有实践的经验,只能通过事物的特点“臆断”。实际上,朱熹也强调“格物”的基础是“因其已知之理”,也就是有一定的实际经验,以此为基础来进行探究。由此可见,“格物”是不能脱离实际经验的,否则就成了空想。
儒家的知识分子早就指出了这一点,荀子在《劝学》篇中指出,要达“全之尽之”的境界,必须做到“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以持养之”。前两者指理论上的学习,后两者指在实践上的施行。只有通过实践,方能真正通晓事物之“理”。
众所周知,纪昀是《四库全书》的总编官,曾经编写了二百卷的《四库全书总目》。但其本人的著作仅有这一部《阅微草堂笔记》,作为儒家知识分子的代表,他本人是非常熟悉儒家知识分子对于“理”的追求,以及达到“理”的必由之径,因此,这篇课文虽然是一篇看似平常的杂记,但同样渗透了传统的学习观。而本单元的文章均与科技有关,本文看似与科技无关,但其阐述的“理”正是科学研究的精神。没有对事物特点的研究,没有对细节的探究,没有实践的探索,何来科学呢?这也是本文与本单元其他课文的关联之处。
(作者单位:南京市弘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