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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职业教育教师培养机制不完善,缺乏教师专业化的制度保障,导致目前高职环保类专业教师来源十分复杂: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或综合大学的环境、化学、生物等专业的毕业生,有普通中学化学专业的教师,还有的是从环保企业聘请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社会上的能工巧匠。由于在职前培养过程中没有完整的培养规划,多数教师缺乏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理解和对其内在规律的把握,更谈不上对教学规律、课程安排、专业设置等问题的认识了。因而,建立高职环保专业教师职业准入体系势在必行。
一、高职环保类专业教师职业准入基本标准
高职环保类新进专业教师应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不少于一种与所教专业及课程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及企业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一些条件。详细分析如下:
1.环保专业学历证书
根据访谈结果,大多数学校对新进教师的要求是: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一些国家及省级示范性院校要求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在学历教育非常重要的今天,各高职院校环保专业教师基本都能符合学历门槛的要求。
2.教师资格证
目前,教师资格证的颁布一般是在高校毕业生踏上工作岗位以后,这是很不科学的。应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与教师教育的资格证书区别开来,大学教师的资格证书不能等同于教师教育的资格证书,应该“先持证,后上岗”,在成为教师之前就要拿到教师资格证。
由于我国教师资格基本没有按学科和专业划分,没有规定不同学科之间是否可以融通及何种程度的融通,所以笔者认为高职环保专业教师应具备本专业独特的教师资格证。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师资缺乏),不同级别学科的教师资格可以融通。融通的条件是:高级别教师资格向低级别教师资格且性质相近学科间的融通。
环保专业教师资格证的认定除设立全国性的认证机构外,还应建立地方的认证机构,以达到多层次、全方位连贯认证的目的。应建立全国教师教育认可和质量评估中心,因为统一的全国教师教育认证标准,有助于用人单位、学生及各省颁发证书机构鉴别选择教师教育机构,对实行教师培养和培训计划的教育机构,依中心标准进行不同评估。创建环保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向达标教师颁发资格证书。为了保证高校教师认证的民主性,认证机构不但包括专家,还应包括教师和学生,应建立由专家、教师、学生三方组成的“三位一体”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评审监督检查机构。
3.职业资格证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资格认证只有国家认证标准一种。国家认证在保证高校教师最低质量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有很大的粗略性、概括性特征,并不能真正地反映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同一专业内不同水平高校教师间的差异。因此,高职环保专业应建立起自己的认证标准,不仅包括必要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还要与高职教育的职业性相联系,应取得环保类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调研结果,目前许多高职环保专业新进教师无职业资格证书。笔者认为,在现有国家公布的环境监测工、污水处理工、环境生物监测工、土壤环境监测工、废水处理员/工、水工监测工、水处理工艺员/工、分析工、污水化验监测工、化工检修电工、分析仪器维修工、水环境监测工、大气环境监测工、化学检验员/工、化学分析工、环境噪声监测工、安全防范设计师、水质分析化验员、化工工艺试验工、三废处理工、无机反应工、环保设施运营管理员等职业资格鉴定工种中,新进教师应根据应聘的专业课程,具备不少于一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4.环保企业工作经验
笔者认为,高职环保专业新进教师应具备环保企业工作经验。特别是从高校毕业生直接成为高职环保专业教师的,在走上讲台之前应有企业实习实践经验,而且企业工作岗位要与将要教授的课程相关且联系紧密。目前,一些教师虽然在企业工作过,但做着与本专业无关的事情,实际上对教授相关专业课程没有多大帮助。
5.其他条件
调研结果显示,一些院校对职称还有要求,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时对最后学历的毕业学校还有要求,要求必须是国家“211”或含省重点实验室的高校毕业生。这些条件可根据不同的学校而决定。譬如,现有师资水平较高的一些国家示范性院校或师资已经饱和的高职院校,相对来说对教师准入条件可适当苛刻一些。
二、高职环保类专业新进教师聘任程序
根据调研结果,目前高职环保专业新进教师的聘任主要按以下程序:人事处登记和核查基本条件(如学历、职称等)——人事处筛选满足条件人员进入相应专业的系部——参加笔试考试或试讲——按照笔试成绩或试讲成绩高低和一定人数比例进入面试——计算总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聘用。大部分学校有新教师试用期,但公办学校教师根本上没多大区别。
笔者认为,对于高职环保类新进专业教师的聘任可以借鉴美国新教师的聘任程序,把入门指导计划作为改革教师资格准入的措施。在美国,现在不少州实行“新教师试用制”,即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入门指导计划学习。只有当新教师的实际教学水平达到标准,而不只是“笔头”考试合格,方能取得正式证书和继续任教的资格。新教师入门指导计划的期限是2—3年,教师必须在第二年或者第三年通过评估达到标准,取得正式资格证书方能继续任教。
还可以借鉴美国新教师资格鉴定的实用测评系列:Praxis Series(普瑞细斯系列)。普瑞细斯系列涵盖了三类测验:普瑞细斯之一(Praxis I:学术技能测试)是一种职前技能评估,普瑞细斯之二(Praxis Il:学科知识测试)是一种初任执照鉴定或专业评估鉴定,普瑞细斯之三(Praxis III:课堂行为评价)则是一种续任执照鉴定。其中Praxis I和II旨在评价学生获取教师资格证前的知识和技能,成功通过这两次考试对于学生在当地获得教师岗位是相当关键的。当毕业生在高等教育机构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教育项目,并通过Praxis I和lI测试之后,高等教育机构就会推荐他们成为两年的临时教师。毕业生如果得到了临时教师认证的话,就可以到规定的任何一个当地学校任教。在第一年的时候,PraxisIII体系的评价人员将观察和评价临时教师的教学行为,以及诸如教学计划、反思、合作等专业活动。如果临时教师在第一年未表现出令人满意的教学行为的话,他就必须在第二年继续接受观察和评价。但要是第二年仍未通过的话,其临时教师资格就会被取消。当地学校必须终止对他的聘用,而临时教师又必须再次接受一定的教师教育项目来弥补自己的不足,直到得到下一次的推荐。
三、高职环保类专业初任教师的培养
高职环保类初任教师的专业结构欠缺主要有:缺乏关于“怎样做”的程序性知识以及教学发生的背景知识;也缺乏制定教学计划,实施课堂教学,进行课后评估以及应付各种突发课堂教学事件的程序化、自动化的技能系统;教学计划缺乏灵活性和预见性;教学倾向于对学生实行严格管理和控制;主要依靠讲授法进行教学;个人教学效能感较低,对教学在学生发展中的作用及自己的教学能力缺乏信心。总的来说,初任教师在现实工作中的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教学和班级管理方面的困难;二是对学校社会系统的适应,如人际关系上的困难、融入学校文化的困难等。根据书面调研结果及与环保高职院校教师的交流,目前各高职院校对初任教师的有效培训方式主要有:
1.重视教师岗前培训,下企业锻炼
改变传统的教师岗前培训方式,不仅教授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也应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及早渗透“工学结合,校企融合”的思想。在教师(主要是缺乏企业工作经验的大学毕业生及转行的中学教师)走上讲堂之前,去环保企业进行至少一个月的锻炼。
去环保企业锻炼不仅要求初任教师熟悉工作流程,了解各岗位对人才的需求情况,更重要的是要参与企业的真实项目。这能为环保专业初任教师提供一个全新的实践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初任教师充分发挥其特长与优势,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为了使各项目小组能科学、高效地工作,教学与科研应有效结合,项目管理中心定期组织项目开发与教学研讨会。研讨会上将项目开发的情况全面通报,及时解决各项目小组在项目开发中的实际问题,总结项目开发及专业课教学中的经验教训,深入探讨将这些经验、方法和策略充分应用到实际教学中的思路和方法。
2.采用导师制,一对一进行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培训
各环保高职院校一方面大力实施“青蓝工程”,试行导师制,即采取“老带新”的方式,开展“一帮一”的结对活动,对教学基本内容、科研、制度等进行培训,初任教师全程参与导师的教学和批改作业。另一方面,根据新专业教师的爱好、特长,有目的地训练其专业技能,导师帮助他们尽快熟练运用教学设备、设施。这些举措有利于加快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科专业技能的快速提高。
3.鼓励各种专业进修培训
由于高职环保专业初任教师来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许多环保专业教师在实际工作中所教授的课程与其本身所学的专业有所不同。因而,需要参加各种专业进修培训来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还应根据专业发展前景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
注:本文为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环保与气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09年环保与气象类教改科研重点项目“高职环保类专业教师专业技能认证体系研究与实践”(编号:30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一、高职环保类专业教师职业准入基本标准
高职环保类新进专业教师应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不少于一种与所教专业及课程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及企业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一些条件。详细分析如下:
1.环保专业学历证书
根据访谈结果,大多数学校对新进教师的要求是: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一些国家及省级示范性院校要求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在学历教育非常重要的今天,各高职院校环保专业教师基本都能符合学历门槛的要求。
2.教师资格证
目前,教师资格证的颁布一般是在高校毕业生踏上工作岗位以后,这是很不科学的。应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与教师教育的资格证书区别开来,大学教师的资格证书不能等同于教师教育的资格证书,应该“先持证,后上岗”,在成为教师之前就要拿到教师资格证。
由于我国教师资格基本没有按学科和专业划分,没有规定不同学科之间是否可以融通及何种程度的融通,所以笔者认为高职环保专业教师应具备本专业独特的教师资格证。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师资缺乏),不同级别学科的教师资格可以融通。融通的条件是:高级别教师资格向低级别教师资格且性质相近学科间的融通。
环保专业教师资格证的认定除设立全国性的认证机构外,还应建立地方的认证机构,以达到多层次、全方位连贯认证的目的。应建立全国教师教育认可和质量评估中心,因为统一的全国教师教育认证标准,有助于用人单位、学生及各省颁发证书机构鉴别选择教师教育机构,对实行教师培养和培训计划的教育机构,依中心标准进行不同评估。创建环保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向达标教师颁发资格证书。为了保证高校教师认证的民主性,认证机构不但包括专家,还应包括教师和学生,应建立由专家、教师、学生三方组成的“三位一体”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评审监督检查机构。
3.职业资格证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资格认证只有国家认证标准一种。国家认证在保证高校教师最低质量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有很大的粗略性、概括性特征,并不能真正地反映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同一专业内不同水平高校教师间的差异。因此,高职环保专业应建立起自己的认证标准,不仅包括必要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还要与高职教育的职业性相联系,应取得环保类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调研结果,目前许多高职环保专业新进教师无职业资格证书。笔者认为,在现有国家公布的环境监测工、污水处理工、环境生物监测工、土壤环境监测工、废水处理员/工、水工监测工、水处理工艺员/工、分析工、污水化验监测工、化工检修电工、分析仪器维修工、水环境监测工、大气环境监测工、化学检验员/工、化学分析工、环境噪声监测工、安全防范设计师、水质分析化验员、化工工艺试验工、三废处理工、无机反应工、环保设施运营管理员等职业资格鉴定工种中,新进教师应根据应聘的专业课程,具备不少于一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4.环保企业工作经验
笔者认为,高职环保专业新进教师应具备环保企业工作经验。特别是从高校毕业生直接成为高职环保专业教师的,在走上讲台之前应有企业实习实践经验,而且企业工作岗位要与将要教授的课程相关且联系紧密。目前,一些教师虽然在企业工作过,但做着与本专业无关的事情,实际上对教授相关专业课程没有多大帮助。
5.其他条件
调研结果显示,一些院校对职称还有要求,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时对最后学历的毕业学校还有要求,要求必须是国家“211”或含省重点实验室的高校毕业生。这些条件可根据不同的学校而决定。譬如,现有师资水平较高的一些国家示范性院校或师资已经饱和的高职院校,相对来说对教师准入条件可适当苛刻一些。
二、高职环保类专业新进教师聘任程序
根据调研结果,目前高职环保专业新进教师的聘任主要按以下程序:人事处登记和核查基本条件(如学历、职称等)——人事处筛选满足条件人员进入相应专业的系部——参加笔试考试或试讲——按照笔试成绩或试讲成绩高低和一定人数比例进入面试——计算总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聘用。大部分学校有新教师试用期,但公办学校教师根本上没多大区别。
笔者认为,对于高职环保类新进专业教师的聘任可以借鉴美国新教师的聘任程序,把入门指导计划作为改革教师资格准入的措施。在美国,现在不少州实行“新教师试用制”,即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入门指导计划学习。只有当新教师的实际教学水平达到标准,而不只是“笔头”考试合格,方能取得正式证书和继续任教的资格。新教师入门指导计划的期限是2—3年,教师必须在第二年或者第三年通过评估达到标准,取得正式资格证书方能继续任教。
还可以借鉴美国新教师资格鉴定的实用测评系列:Praxis Series(普瑞细斯系列)。普瑞细斯系列涵盖了三类测验:普瑞细斯之一(Praxis I:学术技能测试)是一种职前技能评估,普瑞细斯之二(Praxis Il:学科知识测试)是一种初任执照鉴定或专业评估鉴定,普瑞细斯之三(Praxis III:课堂行为评价)则是一种续任执照鉴定。其中Praxis I和II旨在评价学生获取教师资格证前的知识和技能,成功通过这两次考试对于学生在当地获得教师岗位是相当关键的。当毕业生在高等教育机构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教育项目,并通过Praxis I和lI测试之后,高等教育机构就会推荐他们成为两年的临时教师。毕业生如果得到了临时教师认证的话,就可以到规定的任何一个当地学校任教。在第一年的时候,PraxisIII体系的评价人员将观察和评价临时教师的教学行为,以及诸如教学计划、反思、合作等专业活动。如果临时教师在第一年未表现出令人满意的教学行为的话,他就必须在第二年继续接受观察和评价。但要是第二年仍未通过的话,其临时教师资格就会被取消。当地学校必须终止对他的聘用,而临时教师又必须再次接受一定的教师教育项目来弥补自己的不足,直到得到下一次的推荐。
三、高职环保类专业初任教师的培养
高职环保类初任教师的专业结构欠缺主要有:缺乏关于“怎样做”的程序性知识以及教学发生的背景知识;也缺乏制定教学计划,实施课堂教学,进行课后评估以及应付各种突发课堂教学事件的程序化、自动化的技能系统;教学计划缺乏灵活性和预见性;教学倾向于对学生实行严格管理和控制;主要依靠讲授法进行教学;个人教学效能感较低,对教学在学生发展中的作用及自己的教学能力缺乏信心。总的来说,初任教师在现实工作中的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教学和班级管理方面的困难;二是对学校社会系统的适应,如人际关系上的困难、融入学校文化的困难等。根据书面调研结果及与环保高职院校教师的交流,目前各高职院校对初任教师的有效培训方式主要有:
1.重视教师岗前培训,下企业锻炼
改变传统的教师岗前培训方式,不仅教授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也应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及早渗透“工学结合,校企融合”的思想。在教师(主要是缺乏企业工作经验的大学毕业生及转行的中学教师)走上讲堂之前,去环保企业进行至少一个月的锻炼。
去环保企业锻炼不仅要求初任教师熟悉工作流程,了解各岗位对人才的需求情况,更重要的是要参与企业的真实项目。这能为环保专业初任教师提供一个全新的实践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初任教师充分发挥其特长与优势,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为了使各项目小组能科学、高效地工作,教学与科研应有效结合,项目管理中心定期组织项目开发与教学研讨会。研讨会上将项目开发的情况全面通报,及时解决各项目小组在项目开发中的实际问题,总结项目开发及专业课教学中的经验教训,深入探讨将这些经验、方法和策略充分应用到实际教学中的思路和方法。
2.采用导师制,一对一进行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培训
各环保高职院校一方面大力实施“青蓝工程”,试行导师制,即采取“老带新”的方式,开展“一帮一”的结对活动,对教学基本内容、科研、制度等进行培训,初任教师全程参与导师的教学和批改作业。另一方面,根据新专业教师的爱好、特长,有目的地训练其专业技能,导师帮助他们尽快熟练运用教学设备、设施。这些举措有利于加快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科专业技能的快速提高。
3.鼓励各种专业进修培训
由于高职环保专业初任教师来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许多环保专业教师在实际工作中所教授的课程与其本身所学的专业有所不同。因而,需要参加各种专业进修培训来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还应根据专业发展前景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
注:本文为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环保与气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09年环保与气象类教改科研重点项目“高职环保类专业教师专业技能认证体系研究与实践”(编号:30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