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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教师必须注意处理好五种关系。
1.在教育孩子的目标任务上,要“教”“育”并重。孩子的成长教育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不可急功近利、随心所欲,“教书”“育人”不能偏废。“教书”为了“育人”,但“育人”不仅仅局限于“教书”。目前不少家庭和教师仍然存在着重“教”轻“育”的问题:重应试知识教育,轻思想品德教化;重语数科目学习,轻综合素质培育;重学习成绩优劣,轻心身健康成长。对“育”的过程长期不够重视、准备不足,对“育”的内容的系统性有所忽视,舍本求末,特别是对思想品德和优良传统教育的轻视,是有伤孩子未来心身全面健康发展的根本。
2.在教育孩子的情感投入上,要“严”“爱”有度。没有关心爱护,就谈不上教育,关心和爱护是孩子前进的最佳动力;没有严格要求,就没有教育,从严要求是学校和家庭教育的具体体现。“爱”是对孩子应有的一种情感,“严”也是“爱”的一种延伸和体现。在当下许多家庭里,“严”“爱”失衡现象严重。要么“望子成龙”心切,对孩子过分地溺爱,使孩子自私任性,成为孩子走上不幸道路的开端;或过度地满足,使孩子不知辛苦,难以受累,缺乏幸福感,心理素质差,身体体质弱。要么“恨铁不成钢”,对孩子过于严厉,错误地认为,“严”就是“严厉”,只有让孩子害怕,才能教育好。不是责骂加压,便是冷面以对,缺少沟通交流,使孩子的情感和心灵受到摧残,变得冷漠、自卑和缺乏自尊心,甚至难以忍受而离家出走。这就要求我们在“爱”中含“严”,“严”中见“爱”,既要让孩子感受到一定的约束,又要让孩子体会到一定的温暖;既严肃紧张,又亲情活泼;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真正做到爱而不溺,严而不厉,“严”“爱”有度,和谐统一。
3.在教育孩子的情趣培育上,要“苦”“乐”相宜。“不经风雨,何以见彩虹。”无“苦”的体验何来“乐”的感受,反之亦然。小孩子自制力弱、自主性和自觉性差是他们心身发育过程中必须经历的特性。但不少家长和教师为让孩子学习,热衷于用“逼”的方式、“督”的手段,造成孩子学得又苦又累,对学习既无责任心,也无自觉性,更无进取心,往往与良好的愿望背道而驰。“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了兴趣,就有了学习的动力,就会自主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从而呈现出一个良好的求知状态,并产生惊人的学习成效。因此,作为家长和教师,需要懂得给孩子的学习以适度地“苦”中寓“乐”,让孩子从“乐”中寻“趣”,从而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和品质,或许将不失成功教育之机。
4.在教育孩子的管理约束上,要“管”“理”结合。没有管理的教育等同于对孩子放任自流。如果把“管”作为一种硬的规范约束,那么“理”就是一种软的人文调节,重视或淡化任何一方,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只“管”不“理”,就会越管越难,越对立,最终陷入僵局,还要以“理”破局;只“理”不“管”,容易造成刚性不足,人情太浓,有失公正,最终形成乱象,还需用“管”治乱。目前对孩子总体上是“管”多“理”少。因此,必须在“管”“理”结合上下功夫,在破解教育孩子的自身问题上做文章,以“理”当先,提前疏导,及时了解孩子的所思所想,把问题解决在未萌之时。同时以“管”跟进,严明纪律,教孩子对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培养孩子的责任心和自主性。值得注意的是:不要以大人的价值观来衡量孩子的所作所为。当你把孩子的好动当成浮躁、纯真当无知、好奇当幼稚、自我意识成长当成冥顽不化时,孩子的行为动机很容易被抵制。
5.在教育孩子的激励措施上,要“赏”“罚”并行。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激励如同植物需要的水分一样,可以给孩子信心和勇气,并改变人生。激励可分为正激励(鼓励)与负激励(惩罚)。由此,在孩子教育中便出现了两类大的偏差。即:“赏识教育”和“惩罚教育”。其中,有的认为“好孩子是夸出来的”,一味地夸奖、迎合孩子没有底线,造成孩子虚荣、自负、自满、自大,经不起挫折和打击;有的承袭了“棍棒底下出孝子”和“不打不成才”,一味地体罚、教训孩子不讲客观因素,造成孩子悲观冷漠,缺乏自尊、自信、自立。作为家长和教师,完整的教育应该是奖罚并行。鼓励是赏识孩子的行为,但不要以鼓励控制孩子,随着孩子的成长会不再灵验;不要因鼓励而剥夺孩子的自豪感,忽视孩子内心的情感和思维,让孩子真正的动机得不到表现而没了自我意识。惩戒是对孩子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种积极干预,让孩子在意识中形成对错误的震撼、有是非感。这正是我们现在孩子教育中所缺少的。这些年,我们把教育中的体罚与惩罚等同,学校不敢管,教师不敢抓,以求相安,导致学校纪律和教师威严弱化,学生难以管理成为社会现象。适当的惩戒是教育需要的,但必须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惩戒要讲究方法,因事因人而异。强度要适当,充分考虑孩子的承受能力;切记情绪化,能够有分寸;必须讲原则,保持一贯和一致。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教育好我们的孩子。
刘小燕,教师,现居甘肃庄浪。
1.在教育孩子的目标任务上,要“教”“育”并重。孩子的成长教育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不可急功近利、随心所欲,“教书”“育人”不能偏废。“教书”为了“育人”,但“育人”不仅仅局限于“教书”。目前不少家庭和教师仍然存在着重“教”轻“育”的问题:重应试知识教育,轻思想品德教化;重语数科目学习,轻综合素质培育;重学习成绩优劣,轻心身健康成长。对“育”的过程长期不够重视、准备不足,对“育”的内容的系统性有所忽视,舍本求末,特别是对思想品德和优良传统教育的轻视,是有伤孩子未来心身全面健康发展的根本。
2.在教育孩子的情感投入上,要“严”“爱”有度。没有关心爱护,就谈不上教育,关心和爱护是孩子前进的最佳动力;没有严格要求,就没有教育,从严要求是学校和家庭教育的具体体现。“爱”是对孩子应有的一种情感,“严”也是“爱”的一种延伸和体现。在当下许多家庭里,“严”“爱”失衡现象严重。要么“望子成龙”心切,对孩子过分地溺爱,使孩子自私任性,成为孩子走上不幸道路的开端;或过度地满足,使孩子不知辛苦,难以受累,缺乏幸福感,心理素质差,身体体质弱。要么“恨铁不成钢”,对孩子过于严厉,错误地认为,“严”就是“严厉”,只有让孩子害怕,才能教育好。不是责骂加压,便是冷面以对,缺少沟通交流,使孩子的情感和心灵受到摧残,变得冷漠、自卑和缺乏自尊心,甚至难以忍受而离家出走。这就要求我们在“爱”中含“严”,“严”中见“爱”,既要让孩子感受到一定的约束,又要让孩子体会到一定的温暖;既严肃紧张,又亲情活泼;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真正做到爱而不溺,严而不厉,“严”“爱”有度,和谐统一。
3.在教育孩子的情趣培育上,要“苦”“乐”相宜。“不经风雨,何以见彩虹。”无“苦”的体验何来“乐”的感受,反之亦然。小孩子自制力弱、自主性和自觉性差是他们心身发育过程中必须经历的特性。但不少家长和教师为让孩子学习,热衷于用“逼”的方式、“督”的手段,造成孩子学得又苦又累,对学习既无责任心,也无自觉性,更无进取心,往往与良好的愿望背道而驰。“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了兴趣,就有了学习的动力,就会自主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从而呈现出一个良好的求知状态,并产生惊人的学习成效。因此,作为家长和教师,需要懂得给孩子的学习以适度地“苦”中寓“乐”,让孩子从“乐”中寻“趣”,从而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和品质,或许将不失成功教育之机。
4.在教育孩子的管理约束上,要“管”“理”结合。没有管理的教育等同于对孩子放任自流。如果把“管”作为一种硬的规范约束,那么“理”就是一种软的人文调节,重视或淡化任何一方,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只“管”不“理”,就会越管越难,越对立,最终陷入僵局,还要以“理”破局;只“理”不“管”,容易造成刚性不足,人情太浓,有失公正,最终形成乱象,还需用“管”治乱。目前对孩子总体上是“管”多“理”少。因此,必须在“管”“理”结合上下功夫,在破解教育孩子的自身问题上做文章,以“理”当先,提前疏导,及时了解孩子的所思所想,把问题解决在未萌之时。同时以“管”跟进,严明纪律,教孩子对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培养孩子的责任心和自主性。值得注意的是:不要以大人的价值观来衡量孩子的所作所为。当你把孩子的好动当成浮躁、纯真当无知、好奇当幼稚、自我意识成长当成冥顽不化时,孩子的行为动机很容易被抵制。
5.在教育孩子的激励措施上,要“赏”“罚”并行。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激励如同植物需要的水分一样,可以给孩子信心和勇气,并改变人生。激励可分为正激励(鼓励)与负激励(惩罚)。由此,在孩子教育中便出现了两类大的偏差。即:“赏识教育”和“惩罚教育”。其中,有的认为“好孩子是夸出来的”,一味地夸奖、迎合孩子没有底线,造成孩子虚荣、自负、自满、自大,经不起挫折和打击;有的承袭了“棍棒底下出孝子”和“不打不成才”,一味地体罚、教训孩子不讲客观因素,造成孩子悲观冷漠,缺乏自尊、自信、自立。作为家长和教师,完整的教育应该是奖罚并行。鼓励是赏识孩子的行为,但不要以鼓励控制孩子,随着孩子的成长会不再灵验;不要因鼓励而剥夺孩子的自豪感,忽视孩子内心的情感和思维,让孩子真正的动机得不到表现而没了自我意识。惩戒是对孩子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种积极干预,让孩子在意识中形成对错误的震撼、有是非感。这正是我们现在孩子教育中所缺少的。这些年,我们把教育中的体罚与惩罚等同,学校不敢管,教师不敢抓,以求相安,导致学校纪律和教师威严弱化,学生难以管理成为社会现象。适当的惩戒是教育需要的,但必须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惩戒要讲究方法,因事因人而异。强度要适当,充分考虑孩子的承受能力;切记情绪化,能够有分寸;必须讲原则,保持一贯和一致。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教育好我们的孩子。
刘小燕,教师,现居甘肃庄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