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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重理轻证据有不少人到法院打官司时,总认为自己有理,而对方是无理搅三分。但当法官让其举证时,往往没有证据或只有孤证。由于举证困难,在庭审时常被对方“逼”得哑口无言,满头大汗。庭审后,经法庭合议因无证据或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或败诉时,他们又会发牢骚说法官不是“清官”。其实,在法庭上,证据比情理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