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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国家电监会通过网站等媒体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对《居民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的意见,笔者同时获悉制定并出台《居民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是电监会今年工作要点中明确的一项工作。笔者曾在刊于2003年《电业政策研究》第7期上的《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对策》一文中提出“供电企业必须注重签订居民供用电合同”这一观点,为电监会此举由衷叫好。制定《居民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是电监会认真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职责的重要表现,有利于维护供用电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减少用电纠纷,有利于构建和谐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