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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昨天,有个朋友在我的公众号留言:写字的人好性感。
性感?我只知道写作者的肉身大多不丰满,因为写字有瘾,您见过哪个瘾君子不是面如土色,形如枯槁?我的老乡林则徐为了救治大清烟民,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在东莞整整忙活了23天,搞得当地PM2.5爆表。所以“瘾”,自古有害,写字太多也是一种病,好比原来只是内急,随便找个坑疏通一下,结果逐渐发展成尿频尿急……我当然明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纵欲过度于健康无益,年纪大了更要量力而行——那些写到半夜不睡觉的、抱着桌腿不放手的,不叫坚持梦想,叫不自爱、输不起。
我就是输不起。
斗地主摸不到王炸誓不离场,下象棋不把对方车马炮杀光就不围将,文章不写到半夜就不撒手,K歌不吼到烟嗓就不弃麦。你爱咋咋地啊。
反正写字的人也不会抛媚眼,挤乳沟,谄媚观者;也不想故作矜持,欲迎还拒,让你爱恨纠葛。我只会守候在长路尽头,猛地用一篇热血的文字壁咚你,再任由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你看到的,只有我对社会现实血淋淋的mind fuck,对生存困境的无尽自嘲。性感吗?如果你觉得是,那就是吧。
二
在我眼中,性感不是锥子脸与烟熏妆,不是胸大肌与露点照;不是掐灭一支烟,迷离看世界;不是喝光马蒂尼,撩起蕾丝裙。性感是在烟酒不可荒废的华年,躲在记忆中踩踏的雨花,是大夏天晚上,风扇冲着屁股吹的爽,是吃西瓜从中间挖下去,一口一口,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中学课堂上,我和同桌偷下五子棋,酣战之际,老师突然喊我同桌写板书,我俩当时估计连上什么课都搞不清楚,更别提当众解题。两人面面相觑,顿失滔滔,恨不得给自己的脸打上马赛克。要说关键时候还是男人沉得住气,只见我同桌迅速翻了翻课本,思索片刻,便岸然迈向讲台,“刷刷刷”在黑板上写下几行狂草,最终得出正确答案。那一刻,我觉得他很性感。
回到福州,朋友请我喝茶。我很没文化地坐在一堆紫砂壶当中,猥琐地冲着沏茶人傻笑。他没有受我影响,一丝不乱地烧水、烫杯、冲茶、闻香、品茗……半空中的流线,芬芳的茶香,沉稳的手势,氤氲的水汽……我远走他乡的影徒随身,他少年激情的沉沙折戟,此时无声胜有声。夕阳残照,朋友额前的白发竟已显现,反观自己也愈发消瘦,但任凭岁月无情,人心弥坚,还需勇往向前。那一刻,我想我们都很性感。
1993年狮城大专辩论会,我坐在黑白电视机前吃红薯,老妈在我身后织毛衣。时年53岁的美国哈佛大学东方语言系教授杜维明担任决赛点评嘉宾,这个中年学者语气平缓,幽默犀利,简短的评语引发满堂喝彩,笑声不断。中国当代几无大师,杜维明使我中华儒学一阳来复。那一刻,毫无矫饰、西装在身的他着实胜过油头粉面的偶像帅哥,成了我心中的性感男神。
上个月,我带着1989年的同事去听“台湾民谣之父”胡德夫演唱会,被誉为“海水巨钟”的老头子坐在高大的钢琴前,粗圆的手指敲出了如同来自生命源头的乐音。当他吟唱那首著名的《牛背上的小孩》,一个瘦削青年用口琴吹起前奏,他衣着白衬衫,随着悠扬的乐曲摆动身形,“海洋蓝调”刹那间倔强飞翔,身边的小妹热泪盈眶。那一刻,全场上下都随之性感。
在每天都要挤爆的一号线地铁里,一个民工抱着孩子踉跄而立,浑身汗臭引起一车人的嫌弃,怀中的婴儿更是大声哭闹,惹人心烦意乱。大多数人紧闭双眼,默默忍受,我前方的眼镜男却站起身来,快速拉过民工坐在他的位置上,一米八的大块头俯下身躯,认真地幫民工大哥逗弄啼哭的小孩。我诧异地看着他的侧脸,那一刻,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堪称性感。
在刚刚结束的NBA总决赛上,詹皇陛下率领骑士队杀入总决赛,在层出不穷的质疑声中面对老鹰单场投中25记三分球,刷新季后赛历史纪录。我身边的男性球迷多数不喜欢他,但我始终觉得不完美才有趣,这个24岁就拿到MVP、在成长途中被寄予太多厚望的不世英才,在捧起总冠军奖杯的那一刻终于展现出王者的性感。
古龙《欢乐英雄》中倒挂在房梁上喝酒的女侠燕七,电影《汉尼拔》中饰演嗜血狂魔的安东尼·霍普金斯,杨丽萍最新舞剧《十面埋伏》中的领舞者裘继戎,来自利物浦的摇滚先驱歌手约翰·列侬,一生戎马却兼诗人情怀的千古枭雄曹操,前半生学渣后半生拿下图灵奖、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奇才赫伯特·西蒙,画中鱼鸟总以白眼向天的一代宗师八大山人……在我的眼中、心中,十分sexy,足够吸引异性的钦慕,启发人们灵魂的深造。
三
万能的度娘是这样解读性感的:“性感”是某个人的文化气质、身材、相貌或穿着打扮或动作,唤醒他人“感性意识认知的魅力美”。“性感”即能对异性具有亲和力以致引起异性爱恋的感觉。
不错,这样的解读算是与时俱进。
人像摄影中提倡裸而不露的万种风情,全球内衣巨头“维多利亚的秘密”深谙此理,把女人的性感诠释到极致。而我的另一个老乡林语堂在《谈女人》一文中却说:“‘感觉’是女人的最高法院。”所以性感为何,在我心中是以上生活中的点滴片段,而每个人都有自己丰富不同的理解,也许在情侣眼中,对方的一颗痣、一个屁、一个喷嚏也很性感。
此刻当我坐在颠簸的出租车上,用手机备忘录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对生活的所见所闻时,虽远远无法企及须弥介子之功,也无力以满纸荒唐言捞取名利双收,但肯在时下这浮躁多变的空气里坚持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是不是也算性感呢?
昨天,有个朋友在我的公众号留言:写字的人好性感。
性感?我只知道写作者的肉身大多不丰满,因为写字有瘾,您见过哪个瘾君子不是面如土色,形如枯槁?我的老乡林则徐为了救治大清烟民,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在东莞整整忙活了23天,搞得当地PM2.5爆表。所以“瘾”,自古有害,写字太多也是一种病,好比原来只是内急,随便找个坑疏通一下,结果逐渐发展成尿频尿急……我当然明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纵欲过度于健康无益,年纪大了更要量力而行——那些写到半夜不睡觉的、抱着桌腿不放手的,不叫坚持梦想,叫不自爱、输不起。
我就是输不起。
斗地主摸不到王炸誓不离场,下象棋不把对方车马炮杀光就不围将,文章不写到半夜就不撒手,K歌不吼到烟嗓就不弃麦。你爱咋咋地啊。
反正写字的人也不会抛媚眼,挤乳沟,谄媚观者;也不想故作矜持,欲迎还拒,让你爱恨纠葛。我只会守候在长路尽头,猛地用一篇热血的文字壁咚你,再任由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你看到的,只有我对社会现实血淋淋的mind fuck,对生存困境的无尽自嘲。性感吗?如果你觉得是,那就是吧。
二
在我眼中,性感不是锥子脸与烟熏妆,不是胸大肌与露点照;不是掐灭一支烟,迷离看世界;不是喝光马蒂尼,撩起蕾丝裙。性感是在烟酒不可荒废的华年,躲在记忆中踩踏的雨花,是大夏天晚上,风扇冲着屁股吹的爽,是吃西瓜从中间挖下去,一口一口,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中学课堂上,我和同桌偷下五子棋,酣战之际,老师突然喊我同桌写板书,我俩当时估计连上什么课都搞不清楚,更别提当众解题。两人面面相觑,顿失滔滔,恨不得给自己的脸打上马赛克。要说关键时候还是男人沉得住气,只见我同桌迅速翻了翻课本,思索片刻,便岸然迈向讲台,“刷刷刷”在黑板上写下几行狂草,最终得出正确答案。那一刻,我觉得他很性感。
回到福州,朋友请我喝茶。我很没文化地坐在一堆紫砂壶当中,猥琐地冲着沏茶人傻笑。他没有受我影响,一丝不乱地烧水、烫杯、冲茶、闻香、品茗……半空中的流线,芬芳的茶香,沉稳的手势,氤氲的水汽……我远走他乡的影徒随身,他少年激情的沉沙折戟,此时无声胜有声。夕阳残照,朋友额前的白发竟已显现,反观自己也愈发消瘦,但任凭岁月无情,人心弥坚,还需勇往向前。那一刻,我想我们都很性感。
1993年狮城大专辩论会,我坐在黑白电视机前吃红薯,老妈在我身后织毛衣。时年53岁的美国哈佛大学东方语言系教授杜维明担任决赛点评嘉宾,这个中年学者语气平缓,幽默犀利,简短的评语引发满堂喝彩,笑声不断。中国当代几无大师,杜维明使我中华儒学一阳来复。那一刻,毫无矫饰、西装在身的他着实胜过油头粉面的偶像帅哥,成了我心中的性感男神。
上个月,我带着1989年的同事去听“台湾民谣之父”胡德夫演唱会,被誉为“海水巨钟”的老头子坐在高大的钢琴前,粗圆的手指敲出了如同来自生命源头的乐音。当他吟唱那首著名的《牛背上的小孩》,一个瘦削青年用口琴吹起前奏,他衣着白衬衫,随着悠扬的乐曲摆动身形,“海洋蓝调”刹那间倔强飞翔,身边的小妹热泪盈眶。那一刻,全场上下都随之性感。
在每天都要挤爆的一号线地铁里,一个民工抱着孩子踉跄而立,浑身汗臭引起一车人的嫌弃,怀中的婴儿更是大声哭闹,惹人心烦意乱。大多数人紧闭双眼,默默忍受,我前方的眼镜男却站起身来,快速拉过民工坐在他的位置上,一米八的大块头俯下身躯,认真地幫民工大哥逗弄啼哭的小孩。我诧异地看着他的侧脸,那一刻,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堪称性感。
在刚刚结束的NBA总决赛上,詹皇陛下率领骑士队杀入总决赛,在层出不穷的质疑声中面对老鹰单场投中25记三分球,刷新季后赛历史纪录。我身边的男性球迷多数不喜欢他,但我始终觉得不完美才有趣,这个24岁就拿到MVP、在成长途中被寄予太多厚望的不世英才,在捧起总冠军奖杯的那一刻终于展现出王者的性感。
古龙《欢乐英雄》中倒挂在房梁上喝酒的女侠燕七,电影《汉尼拔》中饰演嗜血狂魔的安东尼·霍普金斯,杨丽萍最新舞剧《十面埋伏》中的领舞者裘继戎,来自利物浦的摇滚先驱歌手约翰·列侬,一生戎马却兼诗人情怀的千古枭雄曹操,前半生学渣后半生拿下图灵奖、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奇才赫伯特·西蒙,画中鱼鸟总以白眼向天的一代宗师八大山人……在我的眼中、心中,十分sexy,足够吸引异性的钦慕,启发人们灵魂的深造。
三
万能的度娘是这样解读性感的:“性感”是某个人的文化气质、身材、相貌或穿着打扮或动作,唤醒他人“感性意识认知的魅力美”。“性感”即能对异性具有亲和力以致引起异性爱恋的感觉。
不错,这样的解读算是与时俱进。
人像摄影中提倡裸而不露的万种风情,全球内衣巨头“维多利亚的秘密”深谙此理,把女人的性感诠释到极致。而我的另一个老乡林语堂在《谈女人》一文中却说:“‘感觉’是女人的最高法院。”所以性感为何,在我心中是以上生活中的点滴片段,而每个人都有自己丰富不同的理解,也许在情侣眼中,对方的一颗痣、一个屁、一个喷嚏也很性感。
此刻当我坐在颠簸的出租车上,用手机备忘录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对生活的所见所闻时,虽远远无法企及须弥介子之功,也无力以满纸荒唐言捞取名利双收,但肯在时下这浮躁多变的空气里坚持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是不是也算性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