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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校心理咨询;辅导伦理;困惑
一、知情同意
以前我曾辅导过一个学生,该生在校不和他人说话(主要是不和男生说话),常和同学打架,上课时经常跑出去玩。班主任无可奈何,把他领到学校咨询室接受咨询辅导。经过几次接触,我才取得她的信任。为了了解她的家庭情况,我请班主任跟家长联系。家长知道后,表示不愿意孩子再接受辅导。家长认为孩子从小就不爱和男生说话,刚上幼儿园时也不愿意待在教室,这不是心理问题,不需要心理辅导,只要班主任多多教育就好。
如果是社会咨询,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家长不愿意,咨询关系也就结束了。但在学校就是个大问题,家长不愿意孩子接受心理辅导,班主任又无力处理这个问题,终止还是继续,让我很矛盾。终止,好不容易建立的信任关系将被摧毁,学生在学校依旧让人头疼;继续,家长又不愿意。
权衡再三,我决定继续辅导,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家长替孩子作出不辅导的决定侵犯了孩子的权利。其次,从关怀的角度讲,学生无法适应学校生活,班主任又无力解决,具备心理专业知识的心理教师,应当为学生提供心理帮助。
所以,我继续和家长进行艰难的沟通,了解到家长拒绝的缘由。后来,孩子的问题有所好转,家长才勉强同意。最后孩子的问题得到解决,家长才高兴起来。
这次咨询让我深思,学校心理辅导之前要征得家长同意吗?家长有权拒绝学校心理教师辅导孩子吗?
如果家长完全拒绝孩子接受学校心理教师的辅导,由于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既会给学校心理教师带来困扰,也会损害学生利益,希望这方面的制度能不断完善。
二、保密挑战
保密原则是心理咨询最重要的原则,它是鼓励来访者畅所欲言的基础,也是对来访者人格和隐私的最大尊重。在学校咨询中,由于是熟人环境,保密原则经常受到巨大挑战。
挑战一:同事压力。一名学生因为多次偷同学东西又不承认,班主任也没证据,于是带来心理辅导室,并悄声说:“你审审看,还有没有其他的偷东西的事。”在辅导过程中,我了解到他的偷窃历史,包括在教师办公室偷老师几百块钱,没有被发现。后来班主任来了解情况,我严守保密原则,没有透露,但是明显感受到了来自同事的巨大压力。
其他教师、家长经常想了解学生心理咨询的内容,这种情况在学校心理咨询辅导中经常遇到,由于他们不太了解心理咨询的保密原则,所以当心理教师拒绝他们的要求时,他们会不高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利用一切机会宣讲心理咨询的理念、原则,如果他们渐渐接受,心理教师的压力也就化解了。
挑战二:不对等保密。心理咨询师被要求严格保守来访者情况,对来访者却没有这样的硬性约束。在辅导一个单亲家庭学生情绪行为问题时,在分析后认为对来访学生有帮助的情况下,我开放了自身的一些经历。后在与其父沟通中,发现学生对他父亲说了具体的咨询内容,泄露了我的个人经历,这让我感到尴尬。由于年龄小,认知、情感还不成熟等客观原因,学生经常无法做到完全保密。所以,心理教师在自我开放时,应当有这样的心理准备:这个经历我已经处理好,可以和人分享了。不能押宝在学生帮你保密上。
挑战三:上级检查。在一次工作检查中,校长陪同检查的领导来到咨询室,要求查看学生心理档案和咨询记录。初生牛犊的我根据保密原则直接拒绝了,当时吓得一身汗。现在为了防止造假,很多考评细则都要求检查心理咨询的原始记录,在客观上会造成信息外泄。要么学校检查被扣分,要么学生信息可能外泄,考虑到这两方面,在整理材料时,可以把复印件中可能泄密的地方涂黑,这样既满足了检查要求,也保护了学生隐私。
三、利益冲突
心理教师,既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的老师,也是学生的心理辅导老师,在咨询时常会碰到双重关系引起的麻烦。
一位因同学矛盾引发情绪问题前来咨询的学生,在班级中暴露咨询情况,说心理教师对其怎么关心,引发了和其有矛盾的学生对心理教师的不满,导致他上心理健康课时有抵触心理。针对这种情况,我专门上了两节课介绍心理辅导。但是这个年龄段的学生无法理解心理咨询中的“积极关注”并不是“老师偏心”。
在学校辅导中,很容易碰到这种双重关系。很多时候这种关系是有利的,如在收集来访者背景信息、快速建立咨询关系等方面。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上述个案中遇到的情况并不是个例。
所以,在处理这样的问题时,还是要从咨询本身入手,可以向学生坦承自己的担忧,直接和学生探讨这种做法是否有利于解决其困境,或许这才是咨询的突破口。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曽营小学,厦门,361022)
编辑 / 黄才玲 终校 / 于 洪
一、知情同意
以前我曾辅导过一个学生,该生在校不和他人说话(主要是不和男生说话),常和同学打架,上课时经常跑出去玩。班主任无可奈何,把他领到学校咨询室接受咨询辅导。经过几次接触,我才取得她的信任。为了了解她的家庭情况,我请班主任跟家长联系。家长知道后,表示不愿意孩子再接受辅导。家长认为孩子从小就不爱和男生说话,刚上幼儿园时也不愿意待在教室,这不是心理问题,不需要心理辅导,只要班主任多多教育就好。
如果是社会咨询,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家长不愿意,咨询关系也就结束了。但在学校就是个大问题,家长不愿意孩子接受心理辅导,班主任又无力处理这个问题,终止还是继续,让我很矛盾。终止,好不容易建立的信任关系将被摧毁,学生在学校依旧让人头疼;继续,家长又不愿意。
权衡再三,我决定继续辅导,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家长替孩子作出不辅导的决定侵犯了孩子的权利。其次,从关怀的角度讲,学生无法适应学校生活,班主任又无力解决,具备心理专业知识的心理教师,应当为学生提供心理帮助。
所以,我继续和家长进行艰难的沟通,了解到家长拒绝的缘由。后来,孩子的问题有所好转,家长才勉强同意。最后孩子的问题得到解决,家长才高兴起来。
这次咨询让我深思,学校心理辅导之前要征得家长同意吗?家长有权拒绝学校心理教师辅导孩子吗?
如果家长完全拒绝孩子接受学校心理教师的辅导,由于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既会给学校心理教师带来困扰,也会损害学生利益,希望这方面的制度能不断完善。
二、保密挑战
保密原则是心理咨询最重要的原则,它是鼓励来访者畅所欲言的基础,也是对来访者人格和隐私的最大尊重。在学校咨询中,由于是熟人环境,保密原则经常受到巨大挑战。
挑战一:同事压力。一名学生因为多次偷同学东西又不承认,班主任也没证据,于是带来心理辅导室,并悄声说:“你审审看,还有没有其他的偷东西的事。”在辅导过程中,我了解到他的偷窃历史,包括在教师办公室偷老师几百块钱,没有被发现。后来班主任来了解情况,我严守保密原则,没有透露,但是明显感受到了来自同事的巨大压力。
其他教师、家长经常想了解学生心理咨询的内容,这种情况在学校心理咨询辅导中经常遇到,由于他们不太了解心理咨询的保密原则,所以当心理教师拒绝他们的要求时,他们会不高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利用一切机会宣讲心理咨询的理念、原则,如果他们渐渐接受,心理教师的压力也就化解了。
挑战二:不对等保密。心理咨询师被要求严格保守来访者情况,对来访者却没有这样的硬性约束。在辅导一个单亲家庭学生情绪行为问题时,在分析后认为对来访学生有帮助的情况下,我开放了自身的一些经历。后在与其父沟通中,发现学生对他父亲说了具体的咨询内容,泄露了我的个人经历,这让我感到尴尬。由于年龄小,认知、情感还不成熟等客观原因,学生经常无法做到完全保密。所以,心理教师在自我开放时,应当有这样的心理准备:这个经历我已经处理好,可以和人分享了。不能押宝在学生帮你保密上。
挑战三:上级检查。在一次工作检查中,校长陪同检查的领导来到咨询室,要求查看学生心理档案和咨询记录。初生牛犊的我根据保密原则直接拒绝了,当时吓得一身汗。现在为了防止造假,很多考评细则都要求检查心理咨询的原始记录,在客观上会造成信息外泄。要么学校检查被扣分,要么学生信息可能外泄,考虑到这两方面,在整理材料时,可以把复印件中可能泄密的地方涂黑,这样既满足了检查要求,也保护了学生隐私。
三、利益冲突
心理教师,既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的老师,也是学生的心理辅导老师,在咨询时常会碰到双重关系引起的麻烦。
一位因同学矛盾引发情绪问题前来咨询的学生,在班级中暴露咨询情况,说心理教师对其怎么关心,引发了和其有矛盾的学生对心理教师的不满,导致他上心理健康课时有抵触心理。针对这种情况,我专门上了两节课介绍心理辅导。但是这个年龄段的学生无法理解心理咨询中的“积极关注”并不是“老师偏心”。
在学校辅导中,很容易碰到这种双重关系。很多时候这种关系是有利的,如在收集来访者背景信息、快速建立咨询关系等方面。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上述个案中遇到的情况并不是个例。
所以,在处理这样的问题时,还是要从咨询本身入手,可以向学生坦承自己的担忧,直接和学生探讨这种做法是否有利于解决其困境,或许这才是咨询的突破口。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曽营小学,厦门,361022)
编辑 / 黄才玲 终校 / 于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