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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我国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严重破坏了国家经济,社会体制的正常运转,影响社会道德和人们的精神世界。腐败现象的产生有历史根源,思想根源,社会根源,但其中支配领导干部腐败的根本原因是腐败心理。本文从领导干部腐败的心理因素出发,从心理学上的需要,自我意识,个性三个层面分析研究腐败心理。
关键词:腐败心理 需要 自我意识 个性
从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世界上就产生了腐败,这是一种社会历史情况。有权力的地方,就有腐败。在心理学角度来讨论,腐败现象是一种病态现象,是在极端反社会的变态心理驱动下,利用手里职权满足变态的私心和欲望,属于变态心理学范畴。本文从预防腐败的源头上分析,从腐败心理方面掌握领导干部腐败的原因。
一、分析腐败心理的需要层面
人类生理或者心理上某种缺少或或者不平衡状态就是需要。个体因为内部与外在环境出现了失调或者不平衡,就产生了个体的需要。个体需要通过一定的行为活动满足自身需要,从而达到心理上的平衡。所以可以用需要来解释领导干部因为腐败产生的各种行为。因为生理或心理上的不平衡甚至缺少,为满足需要,激发了领导干部的腐败动机,从而产生行动去满足需要,产生腐败行为。需要有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下面从生存需要,权欲需要,攀比需要进行分析:
1.生存需要。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生存是最基本、最低级的需要,越低级的需要力量越大。在今天这个物质的社会,人们对金钱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更何况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在一些贫困地区的领导干部收入有限,住房,教育,医疗环境都极需要改善,在经济发达地区的领导干部,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要后,想要更高更好的环境,这些强烈的需要都会变成内在驱动力,使人对物质金钱产生畸形的占有欲。当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从正常渠道得不到满足,就会从非正常渠道出发,满足自己的畸形欲望。例如:领导干部的小孩想出国留学,但留学费用不够,有想靠领导手中权力办事的,过来送红包,领导干部可能就收下了。
2.权力的需要。个体想在某个方面取得一定的支配地位的需要就是权力需要。每个人都不同程度的追求权力。做为领导干部,对权力动机的需要就更加明显。在我国现阶段,一些领导干部采取一些不正当方法来满足权欲的需要。物质条件丰富的人,想得到权力,会采用金钱的方法买到权力,从而继续为自己聚敛财富。已经握有权力的人,用权力获取丰富的利益。因为犯罪成本低,利益诱人,促进了领导干部的欲望增大,腐败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3.攀比的需要。人做为社会性动物,在阶级社会中,都会有高低之分,从而出现了比较。在生存和发展中,人类的满足感会从周围各方面不如自己的人得到。中国刚进入小康社会,经济发展起来了,拥有丰富财富的人群成为大家羡慕和追求,向往的对象,做为拥有政治地位的领导干部也深陷其中。同时在同一部门中,各个领导干部因为地位的不同,所获利也不同。这就造成了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了心理不平衡,想通过一些不正当渠道改变这种状态,从而走上了腐败的犯罪道路。
二、分析自我意识层面
自我意识是个体对自身身心状态及与周围客观世界关系的意识。领导干部的自我意识就是对自己的行为,对周围环境及事物的认识和把握。领导干部的自我意识如果存在盲目性,歪曲性,不确定性,幼稚性等不成熟表现,就会出现主观,任性,放纵,固执等一系列心理活动,领导干部就不能正确的认识和调控自己,从而发生了腐败行为。
1.荣誉意识的误解。我们的自我意识一直受中国几千年来传统荣辱意识的影响,荣辱意识有精华也有糟粕,我们需要学会区别对待和采用。一些领导干部自我意识不成熟,对于传统中功成名就,光宗耀祖,扬名万里等传统荣辱观念不能很好把握。认为做官就是为了衣锦还乡,为了光宗耀祖,而不是为了人民服务,在这种思想支配下,领导干部发生了心理扭曲,当大官赚大钱,从而腐败现象也就发生了。
2.道德意识的扭曲。人们在长期的道德实践中形成的道德观念,情感,意识,信念就是道德意识。道德意识有不同种类,有些是相对对立的。个体的行为方式由个体道德意识支配,但也会受到社会道德标准物制约。个体根据自身的需求来选择道德意识,一些领导干部奉行,权力大过天,现在不用,过期作废,唯金钱论,不拿白不拿等扭曲的道德意识,这是践踏、蔑视社会公认的是非善恶标准。领导干部道德意识的扭曲,加速了其心理活动的冲突,支撑着他的腐败行为。
3.法律意识的错误认识。法律知识,对法律的态度,守法的行为素养构成了法律意识,即对社会法律关系和法律观念体系的总和。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相辅相成,为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调节。法律知识的缺乏,让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着错误的法律观念,甚至无视法律的存大,从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不自知。有一部分腐败的领导干部认为办事收钱,天经地义,无视法律法规,无视规章制度,收了钱,帮了忙,这些都是不懂法,造成法律意识扭曲引起的贪污腐败。
4.信仰意识的歪曲。习近平同志曾经说过:现在,我们有些党员在矛盾面前畏缩不前,在困难面前悲观失望,在诱惑面前不能保持应有的纯洁以致腐败坠落,说到底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腐败的领导干部认为整体系统都在腐败,甚至执政党也在腐败,在这种信念下,认为自己也应该跟随大流。一旦这种错误信仰意識形成,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就更肆无忌惮。
三、个性层面的分析
人的个性心理活动稳定性,独特性的行为方式就是个性,由人的气质,性格,能力等方面组成。从个性层面分析腐败心理,也就是区分个体腐败行为与其他行为的某些个性结构。这样能更系统的预防和控制具有某些个性特殊的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
1.特殊的气质类型。气质是个人心理活动稳定性的驱动力,从犯罪心理学角度分析,犯罪心理中的动力特征就是气质。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个体的气质能够影响其它行为方式的改变,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不同的气质特征,表现出的犯罪类型也不相同:胆汁质气质类型的人,在暴力犯罪中较多;多血质气质类型的人,易诈骗犯罪;胆汁质与粘液质混合气质类型的人,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中较多;粘液质的人,在贪污贿赂犯罪中最多。
2.性格倾向过于极端。性格就是个人对现实态度及行为方式中稳定的心理特征,是个体对现实态度和相适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性格决定命运,性格决定行为。一些物欲型及侵财型犯罪,都是追求享受,贪婪自私,虚伪猥亵,好逸恶劳,缺乏社会,集体责任感的性格特征的人;容易犯贪污受贿罪的领导干部一般都是品质薄弱,能力差,重面子,虚荣心强,情绪冲动,内向,容易被诱惑。
3.相应的行为能力。个体依靠一定的生活技能,具备一定的行为能力,才能适合社会生活。贪污腐败也是一样。在网络科技日益发展的今天,要具备一定的技能和智力水平才能完成贪污受贿。现在高智商的贪污犯,都有专业的财务知识,精通财务制度,有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完美的处理财务账目。目前受贿方式多种多样,领导干部已从送钱送财务等传统受贿模式转为消费受贿,职务受贿,同时他们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研究法律,走在法律边缘,同时制衡行贿者,具有很强的行为能力。
4.不良的行为习惯。行为习惯是个体在一定时间内养成的自动化的行为定式。腐败分子,从第一次贪污受贿开始,经过多次重复,形成了一种特殊形态,不断对个人进行影响,这种不良的行为习惯加强了个体的腐败动机。贪污腐败的领导干部都有侥幸心理,在第一次成功的钱权交易过程中,如果没有被发现,这就加强了他贪污腐败的动机,从而促使他进行下一次交易。如果下一次交易的筹码更有吸引力,更强化了腐败的心理动机,从而再交出手。随着一次次贪污腐败行为的成功,害怕不安的焦虑减少,贪婪的心理动机更加强大,从而进一步促进其不良行为,最后形成相对稳定的心理定势和习惯。
参考文献:
[1]李浩根 《官员腐败心理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11.
[2]马晓琴 腐败心理源头及防治,人文杂志,2009,6.
[3]庞若龙,项传军 腐败的心理机制及其防治探讨,长春大学学报,2009,7.
关键词:腐败心理 需要 自我意识 个性
从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世界上就产生了腐败,这是一种社会历史情况。有权力的地方,就有腐败。在心理学角度来讨论,腐败现象是一种病态现象,是在极端反社会的变态心理驱动下,利用手里职权满足变态的私心和欲望,属于变态心理学范畴。本文从预防腐败的源头上分析,从腐败心理方面掌握领导干部腐败的原因。
一、分析腐败心理的需要层面
人类生理或者心理上某种缺少或或者不平衡状态就是需要。个体因为内部与外在环境出现了失调或者不平衡,就产生了个体的需要。个体需要通过一定的行为活动满足自身需要,从而达到心理上的平衡。所以可以用需要来解释领导干部因为腐败产生的各种行为。因为生理或心理上的不平衡甚至缺少,为满足需要,激发了领导干部的腐败动机,从而产生行动去满足需要,产生腐败行为。需要有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下面从生存需要,权欲需要,攀比需要进行分析:
1.生存需要。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生存是最基本、最低级的需要,越低级的需要力量越大。在今天这个物质的社会,人们对金钱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更何况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在一些贫困地区的领导干部收入有限,住房,教育,医疗环境都极需要改善,在经济发达地区的领导干部,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要后,想要更高更好的环境,这些强烈的需要都会变成内在驱动力,使人对物质金钱产生畸形的占有欲。当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从正常渠道得不到满足,就会从非正常渠道出发,满足自己的畸形欲望。例如:领导干部的小孩想出国留学,但留学费用不够,有想靠领导手中权力办事的,过来送红包,领导干部可能就收下了。
2.权力的需要。个体想在某个方面取得一定的支配地位的需要就是权力需要。每个人都不同程度的追求权力。做为领导干部,对权力动机的需要就更加明显。在我国现阶段,一些领导干部采取一些不正当方法来满足权欲的需要。物质条件丰富的人,想得到权力,会采用金钱的方法买到权力,从而继续为自己聚敛财富。已经握有权力的人,用权力获取丰富的利益。因为犯罪成本低,利益诱人,促进了领导干部的欲望增大,腐败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3.攀比的需要。人做为社会性动物,在阶级社会中,都会有高低之分,从而出现了比较。在生存和发展中,人类的满足感会从周围各方面不如自己的人得到。中国刚进入小康社会,经济发展起来了,拥有丰富财富的人群成为大家羡慕和追求,向往的对象,做为拥有政治地位的领导干部也深陷其中。同时在同一部门中,各个领导干部因为地位的不同,所获利也不同。这就造成了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了心理不平衡,想通过一些不正当渠道改变这种状态,从而走上了腐败的犯罪道路。
二、分析自我意识层面
自我意识是个体对自身身心状态及与周围客观世界关系的意识。领导干部的自我意识就是对自己的行为,对周围环境及事物的认识和把握。领导干部的自我意识如果存在盲目性,歪曲性,不确定性,幼稚性等不成熟表现,就会出现主观,任性,放纵,固执等一系列心理活动,领导干部就不能正确的认识和调控自己,从而发生了腐败行为。
1.荣誉意识的误解。我们的自我意识一直受中国几千年来传统荣辱意识的影响,荣辱意识有精华也有糟粕,我们需要学会区别对待和采用。一些领导干部自我意识不成熟,对于传统中功成名就,光宗耀祖,扬名万里等传统荣辱观念不能很好把握。认为做官就是为了衣锦还乡,为了光宗耀祖,而不是为了人民服务,在这种思想支配下,领导干部发生了心理扭曲,当大官赚大钱,从而腐败现象也就发生了。
2.道德意识的扭曲。人们在长期的道德实践中形成的道德观念,情感,意识,信念就是道德意识。道德意识有不同种类,有些是相对对立的。个体的行为方式由个体道德意识支配,但也会受到社会道德标准物制约。个体根据自身的需求来选择道德意识,一些领导干部奉行,权力大过天,现在不用,过期作废,唯金钱论,不拿白不拿等扭曲的道德意识,这是践踏、蔑视社会公认的是非善恶标准。领导干部道德意识的扭曲,加速了其心理活动的冲突,支撑着他的腐败行为。
3.法律意识的错误认识。法律知识,对法律的态度,守法的行为素养构成了法律意识,即对社会法律关系和法律观念体系的总和。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相辅相成,为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调节。法律知识的缺乏,让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着错误的法律观念,甚至无视法律的存大,从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不自知。有一部分腐败的领导干部认为办事收钱,天经地义,无视法律法规,无视规章制度,收了钱,帮了忙,这些都是不懂法,造成法律意识扭曲引起的贪污腐败。
4.信仰意识的歪曲。习近平同志曾经说过:现在,我们有些党员在矛盾面前畏缩不前,在困难面前悲观失望,在诱惑面前不能保持应有的纯洁以致腐败坠落,说到底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腐败的领导干部认为整体系统都在腐败,甚至执政党也在腐败,在这种信念下,认为自己也应该跟随大流。一旦这种错误信仰意識形成,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就更肆无忌惮。
三、个性层面的分析
人的个性心理活动稳定性,独特性的行为方式就是个性,由人的气质,性格,能力等方面组成。从个性层面分析腐败心理,也就是区分个体腐败行为与其他行为的某些个性结构。这样能更系统的预防和控制具有某些个性特殊的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
1.特殊的气质类型。气质是个人心理活动稳定性的驱动力,从犯罪心理学角度分析,犯罪心理中的动力特征就是气质。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个体的气质能够影响其它行为方式的改变,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不同的气质特征,表现出的犯罪类型也不相同:胆汁质气质类型的人,在暴力犯罪中较多;多血质气质类型的人,易诈骗犯罪;胆汁质与粘液质混合气质类型的人,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中较多;粘液质的人,在贪污贿赂犯罪中最多。
2.性格倾向过于极端。性格就是个人对现实态度及行为方式中稳定的心理特征,是个体对现实态度和相适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性格决定命运,性格决定行为。一些物欲型及侵财型犯罪,都是追求享受,贪婪自私,虚伪猥亵,好逸恶劳,缺乏社会,集体责任感的性格特征的人;容易犯贪污受贿罪的领导干部一般都是品质薄弱,能力差,重面子,虚荣心强,情绪冲动,内向,容易被诱惑。
3.相应的行为能力。个体依靠一定的生活技能,具备一定的行为能力,才能适合社会生活。贪污腐败也是一样。在网络科技日益发展的今天,要具备一定的技能和智力水平才能完成贪污受贿。现在高智商的贪污犯,都有专业的财务知识,精通财务制度,有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完美的处理财务账目。目前受贿方式多种多样,领导干部已从送钱送财务等传统受贿模式转为消费受贿,职务受贿,同时他们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研究法律,走在法律边缘,同时制衡行贿者,具有很强的行为能力。
4.不良的行为习惯。行为习惯是个体在一定时间内养成的自动化的行为定式。腐败分子,从第一次贪污受贿开始,经过多次重复,形成了一种特殊形态,不断对个人进行影响,这种不良的行为习惯加强了个体的腐败动机。贪污腐败的领导干部都有侥幸心理,在第一次成功的钱权交易过程中,如果没有被发现,这就加强了他贪污腐败的动机,从而促使他进行下一次交易。如果下一次交易的筹码更有吸引力,更强化了腐败的心理动机,从而再交出手。随着一次次贪污腐败行为的成功,害怕不安的焦虑减少,贪婪的心理动机更加强大,从而进一步促进其不良行为,最后形成相对稳定的心理定势和习惯。
参考文献:
[1]李浩根 《官员腐败心理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11.
[2]马晓琴 腐败心理源头及防治,人文杂志,2009,6.
[3]庞若龙,项传军 腐败的心理机制及其防治探讨,长春大学学报,2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