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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韩非之所以是先秦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是因为他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自己的学说。这固然不错,但对于此中曲折,却有些未能说尽,尤其是韩非与三位前辈的思想之间具体关系如何,也很难明白看出。关于这个问题,韩非自己曾做过集中的论述。在《定法》《难势》两篇中,他采用问答的方式,层层推进,阐明了他对于法、术、势的理解,从而使我们了解到商、申、慎、韩思想的差异,也使我们明白韩非如何后出而转新。
《定法》一篇讨论的是商鞅之法与申不害之术,甫一开篇,提问者便抛出了“对于治国而言,申不害和商鞅的学说哪个更加重要”这一问题。对此,应答者给出了一个反问,人不吃饭,十天即死,不穿衣,寒冬则亡,问者所提的问题就像在问食物和衣服哪个对于人来说更重要一样,实际上,对于治国而言,申不害与商鞅的学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在这段问答中,韩非顺势给出了自己对于“法”和“术”的理解:法主要是官吏遵守并用以治理民众的,而术是人主用以管理官吏的方法。
衣食不可缺少,容易理解,但是法、术只用其一而不用另一个,为什么不可以呢?这即是第二段所讨论的内容,韩非举了申不害只用术和秦国只用法所导致的恶果来论证自己的观点。申不害曾用术辅佐韩昭侯,当时的韩国乃是从晋国中分离出来的,故而继承了晋国的一些法律,韩国列为诸侯以后又制定了一些不同于晋法的新法律,除此以外,每次韩王更迭,新王总会颁布一些与旧王不同的新法令。按理,英明的治国者应当理清法律内容,使臣民只遵守一种法律,然而由于申不害不知“法”的理论,所以未能做到统一法令。这种情况下,新法、旧法都在使用,当旧法对自己有利时,臣民便使用旧法,而假使新法有利,则依照新法办事,如此一来,不论何时,奸臣贼子总能够以法令为借口来逃避惩罚,因而,韩昭侯在申不害的辅佐之下,虽使韩国获得了“劲韩”的美称,然而终究未能称霸诸侯,实现真正的富强。另一方面,商鞅在秦国变法,设立赏罚制度来促使民众努力耕作、奋勇争战,使秦国一跃而起,让东方六国不敢小觑,但是却无“术”来管理臣下,孝公、商鞅死后,秦惠王在位之时任用张仪,张仪亦以纵横之术为秦国谋得了利益,惠王之后,秦武王以甘茂为相,曾攻入周王王畿之地,使天下震动,这两任秦王在位期间,秦国尚有所发展;武王之后,魏冉、范雎先后辅佐昭襄王,掌握权柄,然而魏冉治秦,实欲谋取私利,为了扩大自己的封邑陶邑,魏冉便提出攻打齐国,秦、齐并不接壤,所夺的土地最终只会成为魏冉的私人封地,其结果便是空耗国力而秦国领土未增加分毫,范雎为秦国谋划,亦怀有私心,为了夺回自己的封地汝南,多次劝谏秦王出兵攻韩。自昭襄王开始,秦国所任用的大臣都与魏冉、范雎一样,秦国战胜,则谋臣加官进爵、获得封地,于秦国实无利益可言。商鞅变法,本是为了谋求国家兴盛,然而如今所获得的富强之资却转变为了大臣的私利,之所以会如此,皆是因为秦国只用商鞅之法,却没有察奸治吏之术,这就是为何秦国以法治国已逾数十年,实力冠绝诸侯,却始终未能覆灭六国,一统天下的原因。
法、术既然不能单独使用,那么是否只要君主用好申不害之术、官吏遵守商鞅之法,便可以实现国家大治呢?韩非的答案是否定的,他认为不论是申不害的术还是商鞅的法都有所欠缺,因此,韩非对于二人的学说提出了修正。
申不害的学说强调“治不踰官,虽知弗言”。“治不踰官”是要求官吏恪守自己的职责,韩非认为这是正确的,但是“知而弗言”,即要求臣下不对自己职责外的事情发言,这一主张则有误,君主治国,应当视天下人的耳目为自己的耳目,通过他人来帮助自己监管探查国家的治理情况,如果大家都如申不害所言,知道情况却不向君主汇报,君主又如何能借他人之耳目了解实情。
商鞅之法中有“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的规定,这是将官爵的升迁与作战时的功绩关联起来,有功则赏,理所应当,然而任官选吏,还需职能相称才可。假使设立这样的法律:只有立下斩首之功的人才能担任医生与工匠,这样一来,恐怕房屋永远盖不成,而疾病再难医好,担任工匠需要的心灵手巧,出任医生则需要了解药物功效,通过斩首之功来获得担任工匠和医生的资格,这是职位与能力不相匹配。如今,担任官吏需要的是智慧,而斩获敌首需要的是过人的勇气和力量,商鞅之法却让勇猛强壮之人担任官吏,这与让其担任工匠医生是同样的问题。针对此两点,韩非认为申不害之术与商鞅之法都未能达至完善。
在《定法》一文中,韩非对申不害和商鞅的学说进行了阐发,既申明了不能偏用其一,又说明了不能固守二家之说。而在另一篇《难势》中,韩非对于慎到的学说亦有所发展。
《难势》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慎到在论说关于“势”的内容,第二部分则是对于慎到学说的质疑,而第三部分则是针对前文质疑的回应。文章开头,韩非便假托慎到之口,将慎到之势的主张呈现给了读者: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有势的存在。在自然中,龙乘云而飞,蛇借雾以游,云雾就是为龙蛇所用的势,一旦云消雾散,失去可以凭借的势,那么龙蛇便于与蚯蚓、蚂蚁无异。在人类社会中,势便是指权位,有了权位,不肖者就可以使贤者服从自己。慎到之势的提出,所针对的正是当时求贤的政治风尚,他的目的是要说明就治理天下而言,势的有无比个人德行更为重要,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慎到舉出了尧和桀的故事作为例子,尧尚未成为天子时,仅仅只是一个普通民众,虽有圣贤之德,却无人听从他,待其成为天子以后,才能令行禁止,天下皆服,这就说明了单靠贤德智慧并不足以使他人听从自己,与此相对,夏桀虽然残暴无德,但是因为其为天子,所以他的臣子虽比他有德,但是却仍不能反抗他的命令,这就意味着,只要拥有了权位,就连比自己贤能的人都要服从自己。 慎到之势的主张强调在治国方面,势比贤更加重要,针对此点,韩非构拟了一位“应慎子”者提出了这样的质疑:是否能够抛开贤能之才,只靠势位来治理国家呢?与这一问题相对应,应慎子者认为势具有中立的性质,势既能便于治国,也能导致动乱,治乱的关键不在势,而应当在治国者的贤能与否上。
应慎子者首先指出了慎到言论中的误区,龙蛇凭云雾以飞游,这无须否定,然而龙蛇之所以能够腾云驾雾,则是因为龙蛇自身资质良美,与之相反,材薄资浅的蚯蚓、蚂蚁等,即便在云盛雾浓的环境中,亦无法乘云游雾。对于治国同样如此,夏桀、商纣为天子而天下大乱,正是因为他们德薄才浅,不足以安居君主之位,而尧为天子时,天下则实现了大治。同样都是君主之势,一者大乱,一者大治,何以产生如此不同的结果呢,这正是因为居于天子之位的人不同。
虽然无德之人难以久处高位,但是势本身却无法主动选择由谁来使用它。单独的势具有中立的性质,势本身与治乱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势既能够便于治国,同样也能够带来动乱。中立的权位之势就如同马车一样,驾驭马车需要专门的技巧,倘若使蔵获一类的不肖者驾车,只会惹人耻笑,而若让王良这样的好手来御车,则能够日行千里,车马虽相同,却因为驾车之人的技术相差甚远,所带来的结果也完全不同。车马是寸步难行还是日行千里,并不取决于车马本身,而是要看驾车之人的水平,同样的,君主之位给天下带来的是大治还是大乱,也并不取决于权位本身,而是要看谁来担任君主。
不同品性的人拥有权位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而势本身则是被动的,它既无法自己挑选贤能之人来使用自己,又不能拒绝不肖之人居于高位,如此一来,势的使用会带来何种结果,要取决于人本身的良莠如何了。但是,就人们本身的品性而言,恰恰是贤能之人少,而不肖之人多,若真如慎到所言,不去关注贤能不肖之别,而只强调势的作用,带来的更多的结果便是不肖之人成为天子,而给天下万民带来痛楚。经过这一番论述,应慎子者给出了自己的最终结论:治国应当选贤任能。
慎到主张依靠势位治国,应答之人则提出只有贤者居于势位才能实现大治,针对二人的论辩,韩非认为二人之说皆有不足,并设立了第三位对话者“复应”者来给出回应。复应者将应慎子者的观点截作两头看,一部分是应慎子者对于慎到学说的批评,复应者对此表示同意,其同样认可仅仅有势,不一定能够为天下帶来大治,但是,要利用势来实现治理的目标,是否一定要采取应慎子者的第二部分内容——等待贤能呢?复应者认为不然。在当时,虽然世卿世禄的贵族制已经被打破,但是最高的统治者——君主仍然是采取继承制,假若继位者是尧、舜一样的贤君,自然天下安乐,若继位者是桀、纣一样的人物,那么天下万民就要倒霉了。然而在血缘继承制度下,若真如应慎子者所说,王族子孙同样是不肖者占多数而贤能之人极少,那么应慎子者所提出的等待贤能出世治理天下,就如同现有一人溺水急需救援,围观之人却跑到遥远的越国寻求擅长游泳的人来施救一样,还未等到贤能之君出现,黎民早已痛苦不堪了。
既然不能坐等天降贤君,又该如何实现天下大治,避免天下大乱呢?韩非开出了这样的药方:还是要依靠势,但是要对于慎到之势的学说进行改进。身为民众的我们不必担心没有贤人的情况下,势一定会带来危害,这是因为虽然圣贤难得,但是像夏桀、商纣这样的残暴之君同样是千世一出,大部分的君主是上不及尧舜、下不为桀纣的中等之人,这样的中人之君,在掌握了正确的治国方法时就能治理好国家,但如果违背了治国之道那么则会带来祸乱。而这里所言的正确的方法,便是抱法守势,意即中等之人以君主之势来实施治国之法,所谓的治国之法,便是韩非经商鞅之法发展而来的关于“法”的学说。对于这种中人之君抱法守势治理天下的情况,韩非给出了十分形象的比喻,每50里设置一辆车马,让中等水平的御手来驾驭马车,同样可以实现日行千里,类似的,想要实现天下大治,不一定需要圣贤之君,只要有一名中等之人,按照正确的治国之法,同样可以实现天下大治。
(作者系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韩学文献整理与研究”(18ZDA250)阶段性成果之一。)
壹
《定法》一篇讨论的是商鞅之法与申不害之术,甫一开篇,提问者便抛出了“对于治国而言,申不害和商鞅的学说哪个更加重要”这一问题。对此,应答者给出了一个反问,人不吃饭,十天即死,不穿衣,寒冬则亡,问者所提的问题就像在问食物和衣服哪个对于人来说更重要一样,实际上,对于治国而言,申不害与商鞅的学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在这段问答中,韩非顺势给出了自己对于“法”和“术”的理解:法主要是官吏遵守并用以治理民众的,而术是人主用以管理官吏的方法。
衣食不可缺少,容易理解,但是法、术只用其一而不用另一个,为什么不可以呢?这即是第二段所讨论的内容,韩非举了申不害只用术和秦国只用法所导致的恶果来论证自己的观点。申不害曾用术辅佐韩昭侯,当时的韩国乃是从晋国中分离出来的,故而继承了晋国的一些法律,韩国列为诸侯以后又制定了一些不同于晋法的新法律,除此以外,每次韩王更迭,新王总会颁布一些与旧王不同的新法令。按理,英明的治国者应当理清法律内容,使臣民只遵守一种法律,然而由于申不害不知“法”的理论,所以未能做到统一法令。这种情况下,新法、旧法都在使用,当旧法对自己有利时,臣民便使用旧法,而假使新法有利,则依照新法办事,如此一来,不论何时,奸臣贼子总能够以法令为借口来逃避惩罚,因而,韩昭侯在申不害的辅佐之下,虽使韩国获得了“劲韩”的美称,然而终究未能称霸诸侯,实现真正的富强。另一方面,商鞅在秦国变法,设立赏罚制度来促使民众努力耕作、奋勇争战,使秦国一跃而起,让东方六国不敢小觑,但是却无“术”来管理臣下,孝公、商鞅死后,秦惠王在位之时任用张仪,张仪亦以纵横之术为秦国谋得了利益,惠王之后,秦武王以甘茂为相,曾攻入周王王畿之地,使天下震动,这两任秦王在位期间,秦国尚有所发展;武王之后,魏冉、范雎先后辅佐昭襄王,掌握权柄,然而魏冉治秦,实欲谋取私利,为了扩大自己的封邑陶邑,魏冉便提出攻打齐国,秦、齐并不接壤,所夺的土地最终只会成为魏冉的私人封地,其结果便是空耗国力而秦国领土未增加分毫,范雎为秦国谋划,亦怀有私心,为了夺回自己的封地汝南,多次劝谏秦王出兵攻韩。自昭襄王开始,秦国所任用的大臣都与魏冉、范雎一样,秦国战胜,则谋臣加官进爵、获得封地,于秦国实无利益可言。商鞅变法,本是为了谋求国家兴盛,然而如今所获得的富强之资却转变为了大臣的私利,之所以会如此,皆是因为秦国只用商鞅之法,却没有察奸治吏之术,这就是为何秦国以法治国已逾数十年,实力冠绝诸侯,却始终未能覆灭六国,一统天下的原因。
法、术既然不能单独使用,那么是否只要君主用好申不害之术、官吏遵守商鞅之法,便可以实现国家大治呢?韩非的答案是否定的,他认为不论是申不害的术还是商鞅的法都有所欠缺,因此,韩非对于二人的学说提出了修正。
申不害的学说强调“治不踰官,虽知弗言”。“治不踰官”是要求官吏恪守自己的职责,韩非认为这是正确的,但是“知而弗言”,即要求臣下不对自己职责外的事情发言,这一主张则有误,君主治国,应当视天下人的耳目为自己的耳目,通过他人来帮助自己监管探查国家的治理情况,如果大家都如申不害所言,知道情况却不向君主汇报,君主又如何能借他人之耳目了解实情。
商鞅之法中有“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的规定,这是将官爵的升迁与作战时的功绩关联起来,有功则赏,理所应当,然而任官选吏,还需职能相称才可。假使设立这样的法律:只有立下斩首之功的人才能担任医生与工匠,这样一来,恐怕房屋永远盖不成,而疾病再难医好,担任工匠需要的心灵手巧,出任医生则需要了解药物功效,通过斩首之功来获得担任工匠和医生的资格,这是职位与能力不相匹配。如今,担任官吏需要的是智慧,而斩获敌首需要的是过人的勇气和力量,商鞅之法却让勇猛强壮之人担任官吏,这与让其担任工匠医生是同样的问题。针对此两点,韩非认为申不害之术与商鞅之法都未能达至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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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法》一文中,韩非对申不害和商鞅的学说进行了阐发,既申明了不能偏用其一,又说明了不能固守二家之说。而在另一篇《难势》中,韩非对于慎到的学说亦有所发展。
《难势》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慎到在论说关于“势”的内容,第二部分则是对于慎到学说的质疑,而第三部分则是针对前文质疑的回应。文章开头,韩非便假托慎到之口,将慎到之势的主张呈现给了读者: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有势的存在。在自然中,龙乘云而飞,蛇借雾以游,云雾就是为龙蛇所用的势,一旦云消雾散,失去可以凭借的势,那么龙蛇便于与蚯蚓、蚂蚁无异。在人类社会中,势便是指权位,有了权位,不肖者就可以使贤者服从自己。慎到之势的提出,所针对的正是当时求贤的政治风尚,他的目的是要说明就治理天下而言,势的有无比个人德行更为重要,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慎到舉出了尧和桀的故事作为例子,尧尚未成为天子时,仅仅只是一个普通民众,虽有圣贤之德,却无人听从他,待其成为天子以后,才能令行禁止,天下皆服,这就说明了单靠贤德智慧并不足以使他人听从自己,与此相对,夏桀虽然残暴无德,但是因为其为天子,所以他的臣子虽比他有德,但是却仍不能反抗他的命令,这就意味着,只要拥有了权位,就连比自己贤能的人都要服从自己。 慎到之势的主张强调在治国方面,势比贤更加重要,针对此点,韩非构拟了一位“应慎子”者提出了这样的质疑:是否能够抛开贤能之才,只靠势位来治理国家呢?与这一问题相对应,应慎子者认为势具有中立的性质,势既能便于治国,也能导致动乱,治乱的关键不在势,而应当在治国者的贤能与否上。
应慎子者首先指出了慎到言论中的误区,龙蛇凭云雾以飞游,这无须否定,然而龙蛇之所以能够腾云驾雾,则是因为龙蛇自身资质良美,与之相反,材薄资浅的蚯蚓、蚂蚁等,即便在云盛雾浓的环境中,亦无法乘云游雾。对于治国同样如此,夏桀、商纣为天子而天下大乱,正是因为他们德薄才浅,不足以安居君主之位,而尧为天子时,天下则实现了大治。同样都是君主之势,一者大乱,一者大治,何以产生如此不同的结果呢,这正是因为居于天子之位的人不同。
虽然无德之人难以久处高位,但是势本身却无法主动选择由谁来使用它。单独的势具有中立的性质,势本身与治乱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势既能够便于治国,同样也能够带来动乱。中立的权位之势就如同马车一样,驾驭马车需要专门的技巧,倘若使蔵获一类的不肖者驾车,只会惹人耻笑,而若让王良这样的好手来御车,则能够日行千里,车马虽相同,却因为驾车之人的技术相差甚远,所带来的结果也完全不同。车马是寸步难行还是日行千里,并不取决于车马本身,而是要看驾车之人的水平,同样的,君主之位给天下带来的是大治还是大乱,也并不取决于权位本身,而是要看谁来担任君主。
不同品性的人拥有权位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而势本身则是被动的,它既无法自己挑选贤能之人来使用自己,又不能拒绝不肖之人居于高位,如此一来,势的使用会带来何种结果,要取决于人本身的良莠如何了。但是,就人们本身的品性而言,恰恰是贤能之人少,而不肖之人多,若真如慎到所言,不去关注贤能不肖之别,而只强调势的作用,带来的更多的结果便是不肖之人成为天子,而给天下万民带来痛楚。经过这一番论述,应慎子者给出了自己的最终结论:治国应当选贤任能。
慎到主张依靠势位治国,应答之人则提出只有贤者居于势位才能实现大治,针对二人的论辩,韩非认为二人之说皆有不足,并设立了第三位对话者“复应”者来给出回应。复应者将应慎子者的观点截作两头看,一部分是应慎子者对于慎到学说的批评,复应者对此表示同意,其同样认可仅仅有势,不一定能够为天下帶来大治,但是,要利用势来实现治理的目标,是否一定要采取应慎子者的第二部分内容——等待贤能呢?复应者认为不然。在当时,虽然世卿世禄的贵族制已经被打破,但是最高的统治者——君主仍然是采取继承制,假若继位者是尧、舜一样的贤君,自然天下安乐,若继位者是桀、纣一样的人物,那么天下万民就要倒霉了。然而在血缘继承制度下,若真如应慎子者所说,王族子孙同样是不肖者占多数而贤能之人极少,那么应慎子者所提出的等待贤能出世治理天下,就如同现有一人溺水急需救援,围观之人却跑到遥远的越国寻求擅长游泳的人来施救一样,还未等到贤能之君出现,黎民早已痛苦不堪了。
既然不能坐等天降贤君,又该如何实现天下大治,避免天下大乱呢?韩非开出了这样的药方:还是要依靠势,但是要对于慎到之势的学说进行改进。身为民众的我们不必担心没有贤人的情况下,势一定会带来危害,这是因为虽然圣贤难得,但是像夏桀、商纣这样的残暴之君同样是千世一出,大部分的君主是上不及尧舜、下不为桀纣的中等之人,这样的中人之君,在掌握了正确的治国方法时就能治理好国家,但如果违背了治国之道那么则会带来祸乱。而这里所言的正确的方法,便是抱法守势,意即中等之人以君主之势来实施治国之法,所谓的治国之法,便是韩非经商鞅之法发展而来的关于“法”的学说。对于这种中人之君抱法守势治理天下的情况,韩非给出了十分形象的比喻,每50里设置一辆车马,让中等水平的御手来驾驭马车,同样可以实现日行千里,类似的,想要实现天下大治,不一定需要圣贤之君,只要有一名中等之人,按照正确的治国之法,同样可以实现天下大治。
(作者系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韩学文献整理与研究”(18ZDA250)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