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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一身兼三种性质:政府性、国际性和民间性,三种性质交织在一起,因此红会是复合型的。红会参公管理、纳入到政府体制、财政拨款,在这个意义上红会具有政府性;红会是国际红十字会的成员,毫无疑问是国际的;红会要募款并进行各种各样的慈善活动,又是社会组织。
因为红会一身兼具三重性质,红会的改革一定会是改革的交汇点。大家对红会改革的要求是多重的:一种是要求红会去“行政化”,和民间组织一样;一种是从红会的政府性出发,要求红会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改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给公众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因此,红会的改革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交汇点,也是中国体制改革的交汇点。
要加强开放性和社会性
大家希望红会改革,实际上是希望整个公共管理体制能进一步改革,这是全社会对改革的一种呼唤,集中体现在红会上。
至于红会该如何改革,红会是一个带有公共管理性质的机构,我认为红会没有必要立即也不可能和政府切断关系,即所谓的“去行政化”,相反红会可以凭借和政府的关系,撬动政府资源的杠杆,研究公众的需求,利用好这个渠道,建立一些普惠和公益的服务项目,一定要做几件老百姓能感受到的事情,让公众从身边感受到红会的项目。
利用政府投入做公益活动的情况在各个国家及地区都有,中国也有。比如上海红会给儿童办了一个大病医疗保险,儿童交50块钱,上海红会动员财政拿50元,这基本解决了上海儿童的医疗问题。红会具有政府背景,可以从财政要到钱,可以多做一些这样的救助。
与此同时,红会的开放性和社会性也要加强。在社会性方面,社监委成立之后,下一步是不是可以考虑让一些社会贤达进入决策层面,在决策之时让他们在场并提出批评意见。扩大社会性之后,行政化就自然而然地减弱了。当红会有几百万的志愿者之后,你还能按照政府管理部门的管理方法管理吗?
先向社会开放还是先和政府切断,我认为这是存在争议的,我个人赞同先向社会开放的,因为这样的改革可以操作。如此也可以达到红会最终的改革方向:社会性和国际性大发展,政府性相对弱化。
社监委只是咨询性监督
在郭美美炫富事件之后,红会的公信力持续下降,其实郭美美事件只是压垮红会的“最后一根稻草”。2008年之后,公益行业飞速发展,整个格局都改变了。公益组织的进步会直接和间接地推动红会的改革。直接的促进作用表现在救灾过程中红会与其他公益组织的如何合作、对口以及合作机制如何优化。间接地表现为红会和其他公益组织是一种慈善业的竞争,你愿意向红会捐款还是向壹基金捐款,这是一种捐款竞争。民间组织的发展对红会的改革是一种良性竞争的推动,红会做得慢,全社会舆论都在批评它,最后导致大家意见总爆发的就是郭美美事件。
据我所知,在郭美美炫富事件之后,红会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总体来说成效不大。一是成立了社监委,二是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成效不大的原因,我觉得大家有点急躁,有时候总想着去行政化。
要想扭转红会的诚信危机,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可能不妥。我也看到网上70%的人不赞成启动对郭美美事件的调查,另外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做出了深入的调查。社监委又不是一个行政机构,并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我希望大家慎重启动。
我同意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也未必能重塑红会公信力的看法,关键还是红会要进行改革,给公众做一些从身边能感受到的公益事业。
作为社监委的一员,社监委是咨询性监督,并非体制性监督,这是一种改革的尝试。社监委是沟通公众和红会的一个桥梁,把社会的意见归纳出来向红会反映。
因为红会一身兼具三重性质,红会的改革一定会是改革的交汇点。大家对红会改革的要求是多重的:一种是要求红会去“行政化”,和民间组织一样;一种是从红会的政府性出发,要求红会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改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给公众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因此,红会的改革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交汇点,也是中国体制改革的交汇点。
要加强开放性和社会性
大家希望红会改革,实际上是希望整个公共管理体制能进一步改革,这是全社会对改革的一种呼唤,集中体现在红会上。
至于红会该如何改革,红会是一个带有公共管理性质的机构,我认为红会没有必要立即也不可能和政府切断关系,即所谓的“去行政化”,相反红会可以凭借和政府的关系,撬动政府资源的杠杆,研究公众的需求,利用好这个渠道,建立一些普惠和公益的服务项目,一定要做几件老百姓能感受到的事情,让公众从身边感受到红会的项目。
利用政府投入做公益活动的情况在各个国家及地区都有,中国也有。比如上海红会给儿童办了一个大病医疗保险,儿童交50块钱,上海红会动员财政拿50元,这基本解决了上海儿童的医疗问题。红会具有政府背景,可以从财政要到钱,可以多做一些这样的救助。
与此同时,红会的开放性和社会性也要加强。在社会性方面,社监委成立之后,下一步是不是可以考虑让一些社会贤达进入决策层面,在决策之时让他们在场并提出批评意见。扩大社会性之后,行政化就自然而然地减弱了。当红会有几百万的志愿者之后,你还能按照政府管理部门的管理方法管理吗?
先向社会开放还是先和政府切断,我认为这是存在争议的,我个人赞同先向社会开放的,因为这样的改革可以操作。如此也可以达到红会最终的改革方向:社会性和国际性大发展,政府性相对弱化。
社监委只是咨询性监督
在郭美美炫富事件之后,红会的公信力持续下降,其实郭美美事件只是压垮红会的“最后一根稻草”。2008年之后,公益行业飞速发展,整个格局都改变了。公益组织的进步会直接和间接地推动红会的改革。直接的促进作用表现在救灾过程中红会与其他公益组织的如何合作、对口以及合作机制如何优化。间接地表现为红会和其他公益组织是一种慈善业的竞争,你愿意向红会捐款还是向壹基金捐款,这是一种捐款竞争。民间组织的发展对红会的改革是一种良性竞争的推动,红会做得慢,全社会舆论都在批评它,最后导致大家意见总爆发的就是郭美美事件。
据我所知,在郭美美炫富事件之后,红会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总体来说成效不大。一是成立了社监委,二是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成效不大的原因,我觉得大家有点急躁,有时候总想着去行政化。
要想扭转红会的诚信危机,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可能不妥。我也看到网上70%的人不赞成启动对郭美美事件的调查,另外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做出了深入的调查。社监委又不是一个行政机构,并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我希望大家慎重启动。
我同意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也未必能重塑红会公信力的看法,关键还是红会要进行改革,给公众做一些从身边能感受到的公益事业。
作为社监委的一员,社监委是咨询性监督,并非体制性监督,这是一种改革的尝试。社监委是沟通公众和红会的一个桥梁,把社会的意见归纳出来向红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