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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说以感动为先”。《捕蛇者说》一文按“缘起——访查——询问——感情”的顺序来写的。通过与蒋氏的对话揭示赋敛之毒甚于捕蛇。点明“赋敛之毒有甚是蛇”的主旨。
关键词:《捕蛇者说》教学 随想
本文共写了两件事,即捕蛇之危险和赋敛之毒害,以写后者为主。教学本文我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引导探究 认识文章的表现手法
1,运用反衬手法 卒章显志。文章形象介绍“永州之野产异蛇”,“触草木,尽死;以哨人,无御之者”,但永州人却“争奔走焉”,这一矛盾现象,就为读者设置了一个悬念。接着作者通过一个典型人物的身世经历,解剖了这一奇怪现象的本质。蒋氏已三代人得到捕蛇的“好处”,但说起来却“甚戚”;作者建议他免去这种苦差,他却“汪然出涕”,于是通过他的诉说,我们看到了一幅惊心动魄的社会黑暗图画,这是以“捕蛇”来反衬“赋敛之毒”。在蒋氏的谈话中也处处运用了反衬手法。如用“斯役(捕蛇)之不幸”反衬“复吾赋之不幸”,用蒋氏“独存”反衬乡邻 “非死则徙”,用自己能“弛然而卧”反衬乡民之鸡犬不宁,用“一岁之犯死者二”反衬乡邻的“旦旦有是”等。经过层层反衬铺垫,作者最后感叹“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卒章显志,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主题思想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2,运用对比手法 突出主题。文中写了毒蛇和赋敛之毒两方面的内容。而写毒蛇之毒主要是为了通过对比来突出赋敛之毒的。
为了说明“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之不幸之甚”这一情况,作者又把捕蛇和纳税作了一系列对比。例如:文中写出乡邻们被赋税逼得走投无路,到处“死者相藉”,而蒋氏却能“以捕蛇独存”。乡邻们被逼税的悍吏们责骂骚扰,“哗然而骇”,被弄得鸡犬不宁;而蒋氏尚能“弛然而卧”,“熙熙而乐”,“甘食其土之有”。乡邻们遭受折磨熬煎“旦旦有是”,蒋氏“一岁犯死者”仅仅两次。纳税或者捕蛇,最终都是死路一条,可是蒋氏因捕蛇,可以死在交纳租税的乡邻们之后。
通过具体的对比,有力地突出了“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这一主题。
二、拓展空间 思考富有争议问题
《捕蛇者说》一文中有这样一句:“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课本对这句的解释为:苛酷的统治比老虎还要凶啊!
“显然,注者是把“苛政”解释为“苛酷的统治”,就连现行的一些文言注本,也都将“苛政”解释为“苛酷的统治”,“残酷苛刻的政治统治”或“残酷的统治”,这些注释,既没有弄清“苛政”的具体意义,也不符合文章的主题,看似通顺,实质上并不准确。
“苛政猛于虎也”源于《礼记·檀弓下》中的一段文字。从“苛政”本身的意义来看,“苛”,许慎《说文解字》释为“小草也。从草,可声”,可见“苛”的本义只表示“小草”,由这一本义又可引申为“琐碎、细小、繁荣”等义项,如《后汉书·陈宠传》:“肃宗初,为尚书。是时承水平故事,吏政尚严切,尚书决事率近于重。宠以帝新即位,宜改前苛俗。”“苛俗”即指繁琐的社会风俗。“苛”当作“繁琐、细小”之义。
“苛政”的“政”也不应解释为“政治”“统治”或“政令”,从音韵学的角度来看,“政”和“征”同属上去声母系统中的“照”母,韵母系统中的“耕”韵,根据主音通假的原则,即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近音的字可以通用和假借,“政”可作“征”的假借字,“征”所表示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政”的意义,即“政”和“征”在“赋税、征用”这一意义上是相同的。在古代汉语中,“政”和“征”相通也是不乏其例的。所以,“苛政”即“苛征”,意思是“繁琐的赋税”。
从《捕蛇者说》所反映的内容来看,文章是作者被贬到永州任司马时写的,虽然作者在政治上失意,但他仍关心人民疾苦,对于给当时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苛捐杂税,作者尤为憎恨,《捕蛇者说》正反映了作者这一爱憎分明的思想,尽管永州的“异蛇”是“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而,“永州之人”却“争奔走焉”,唯一的原因是捕蛇可以“当其租人”,可见,为了逃避租税,人们要冒多大的风险!作者对《礼记》中“苛政猛于虎”一句的引用,正是为了揭露杂捐重税给人们带来深重灾难这一社会现实。所以,把“苛政”解释为“繁杂的赋税”更能具体地反映作者的写作意图。
三、精读全文 反复推敲解释疑难
以啮人,无御之者。假设而兼有连贯关系的复句。这类复句通常的次序是假设偏句在前,结果在后。“以”,有人认为用法同“而”,连词,这里不取。因为从文气来看,并不通畅。我们以为,或可看成作“用”讲的介词,后面省去“以”的连带成分“毒牙”一类的东西,也可以用代词“之”代替“毒牙”等。
饥渴而顿路。 因果复句的紧缩形式,“而”表示承接,有人曾经认为因果本身就包含着承接的因素。此句意思是:因为饥饿(到极点),口渴(到极点),就停下来向前面一倒。
往往而死者相藉也。 “往往”不同于今天作频率副词用的“往往”,而是作“从这里到那里,从那里到这里”讲,《说文》:“往,之也。”就是“到”。《陈涉世家》有“卒中往往语”,用法相同。“往往”的后面有连词“而”连接它后面的动词“死”,是“往往”作为动词的句法环境。
吾恂恂而起。“恂”,《说文》:“信心也。”“恂恂”意思是很有信心。上文说“虽鸡狗不得宁焉”,那是由于没有干捕蛇的事,“捕蛇者”由于有“蛇”,就怀有信心。
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人。①包孕句。主语“太医”因承前者,及物动词“募”的宾语又是假设复句,“有能捕之者”是无主句,“当其租入”的主语“莅事者”明显可知,因此省略。 ②“租人”不当“税收”讲,不是一个词,《柳河东集》其他地方也不见“租人”。“当其租人”是兼语短语,“租”是兼语,“入”是兼语后面的调语,音义同“纳”,亦即“缴纳”。有人把“当其租”作为“入”的状语,恐属欠妥。“当”前面或可加上介词结构“以之”。此句意思是招募有能够捕到蛇的,就(把蛇)当作那个租税交给国家。
文中难句不止上述,举例之衷在于,与同行共同探究。
《捕蛇者说》带有杂文、杂感的性质,因事发论,抒发感触,行文自由灵活。文中蕴含着感情,文中蕴含着柳宗元当时的悲愤之情。
关键词:《捕蛇者说》教学 随想
本文共写了两件事,即捕蛇之危险和赋敛之毒害,以写后者为主。教学本文我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引导探究 认识文章的表现手法
1,运用反衬手法 卒章显志。文章形象介绍“永州之野产异蛇”,“触草木,尽死;以哨人,无御之者”,但永州人却“争奔走焉”,这一矛盾现象,就为读者设置了一个悬念。接着作者通过一个典型人物的身世经历,解剖了这一奇怪现象的本质。蒋氏已三代人得到捕蛇的“好处”,但说起来却“甚戚”;作者建议他免去这种苦差,他却“汪然出涕”,于是通过他的诉说,我们看到了一幅惊心动魄的社会黑暗图画,这是以“捕蛇”来反衬“赋敛之毒”。在蒋氏的谈话中也处处运用了反衬手法。如用“斯役(捕蛇)之不幸”反衬“复吾赋之不幸”,用蒋氏“独存”反衬乡邻 “非死则徙”,用自己能“弛然而卧”反衬乡民之鸡犬不宁,用“一岁之犯死者二”反衬乡邻的“旦旦有是”等。经过层层反衬铺垫,作者最后感叹“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卒章显志,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主题思想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2,运用对比手法 突出主题。文中写了毒蛇和赋敛之毒两方面的内容。而写毒蛇之毒主要是为了通过对比来突出赋敛之毒的。
为了说明“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之不幸之甚”这一情况,作者又把捕蛇和纳税作了一系列对比。例如:文中写出乡邻们被赋税逼得走投无路,到处“死者相藉”,而蒋氏却能“以捕蛇独存”。乡邻们被逼税的悍吏们责骂骚扰,“哗然而骇”,被弄得鸡犬不宁;而蒋氏尚能“弛然而卧”,“熙熙而乐”,“甘食其土之有”。乡邻们遭受折磨熬煎“旦旦有是”,蒋氏“一岁犯死者”仅仅两次。纳税或者捕蛇,最终都是死路一条,可是蒋氏因捕蛇,可以死在交纳租税的乡邻们之后。
通过具体的对比,有力地突出了“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这一主题。
二、拓展空间 思考富有争议问题
《捕蛇者说》一文中有这样一句:“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课本对这句的解释为:苛酷的统治比老虎还要凶啊!
“显然,注者是把“苛政”解释为“苛酷的统治”,就连现行的一些文言注本,也都将“苛政”解释为“苛酷的统治”,“残酷苛刻的政治统治”或“残酷的统治”,这些注释,既没有弄清“苛政”的具体意义,也不符合文章的主题,看似通顺,实质上并不准确。
“苛政猛于虎也”源于《礼记·檀弓下》中的一段文字。从“苛政”本身的意义来看,“苛”,许慎《说文解字》释为“小草也。从草,可声”,可见“苛”的本义只表示“小草”,由这一本义又可引申为“琐碎、细小、繁荣”等义项,如《后汉书·陈宠传》:“肃宗初,为尚书。是时承水平故事,吏政尚严切,尚书决事率近于重。宠以帝新即位,宜改前苛俗。”“苛俗”即指繁琐的社会风俗。“苛”当作“繁琐、细小”之义。
“苛政”的“政”也不应解释为“政治”“统治”或“政令”,从音韵学的角度来看,“政”和“征”同属上去声母系统中的“照”母,韵母系统中的“耕”韵,根据主音通假的原则,即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近音的字可以通用和假借,“政”可作“征”的假借字,“征”所表示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政”的意义,即“政”和“征”在“赋税、征用”这一意义上是相同的。在古代汉语中,“政”和“征”相通也是不乏其例的。所以,“苛政”即“苛征”,意思是“繁琐的赋税”。
从《捕蛇者说》所反映的内容来看,文章是作者被贬到永州任司马时写的,虽然作者在政治上失意,但他仍关心人民疾苦,对于给当时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苛捐杂税,作者尤为憎恨,《捕蛇者说》正反映了作者这一爱憎分明的思想,尽管永州的“异蛇”是“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而,“永州之人”却“争奔走焉”,唯一的原因是捕蛇可以“当其租人”,可见,为了逃避租税,人们要冒多大的风险!作者对《礼记》中“苛政猛于虎”一句的引用,正是为了揭露杂捐重税给人们带来深重灾难这一社会现实。所以,把“苛政”解释为“繁杂的赋税”更能具体地反映作者的写作意图。
三、精读全文 反复推敲解释疑难
以啮人,无御之者。假设而兼有连贯关系的复句。这类复句通常的次序是假设偏句在前,结果在后。“以”,有人认为用法同“而”,连词,这里不取。因为从文气来看,并不通畅。我们以为,或可看成作“用”讲的介词,后面省去“以”的连带成分“毒牙”一类的东西,也可以用代词“之”代替“毒牙”等。
饥渴而顿路。 因果复句的紧缩形式,“而”表示承接,有人曾经认为因果本身就包含着承接的因素。此句意思是:因为饥饿(到极点),口渴(到极点),就停下来向前面一倒。
往往而死者相藉也。 “往往”不同于今天作频率副词用的“往往”,而是作“从这里到那里,从那里到这里”讲,《说文》:“往,之也。”就是“到”。《陈涉世家》有“卒中往往语”,用法相同。“往往”的后面有连词“而”连接它后面的动词“死”,是“往往”作为动词的句法环境。
吾恂恂而起。“恂”,《说文》:“信心也。”“恂恂”意思是很有信心。上文说“虽鸡狗不得宁焉”,那是由于没有干捕蛇的事,“捕蛇者”由于有“蛇”,就怀有信心。
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人。①包孕句。主语“太医”因承前者,及物动词“募”的宾语又是假设复句,“有能捕之者”是无主句,“当其租入”的主语“莅事者”明显可知,因此省略。 ②“租人”不当“税收”讲,不是一个词,《柳河东集》其他地方也不见“租人”。“当其租人”是兼语短语,“租”是兼语,“入”是兼语后面的调语,音义同“纳”,亦即“缴纳”。有人把“当其租”作为“入”的状语,恐属欠妥。“当”前面或可加上介词结构“以之”。此句意思是招募有能够捕到蛇的,就(把蛇)当作那个租税交给国家。
文中难句不止上述,举例之衷在于,与同行共同探究。
《捕蛇者说》带有杂文、杂感的性质,因事发论,抒发感触,行文自由灵活。文中蕴含着感情,文中蕴含着柳宗元当时的悲愤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