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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强烈的责任意识会产生强大的精神动力,使高中学生将自己成才、个人命运与社会发展、国家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把自己培养成为受社会欢迎的合格人才。 现实中,中学生的责任意识已严重弱化,具体表现为:
一、自我意识浓重、个人责任淡化
一些学生平时以自我为中心,只考虑自己,不乐于助人,只求权利,不尽义务,希望别人尊重自己,却不能以礼待人,对社会要求过高,对自己要求低;以个人为主体,注重个人奋斗、个人发展,集体和协作观念、服务和奉献精神不足。在社会活动中,愿当主角,而不愿当配角,不愿做重复性、输出性工作,总担心自己被埋没、被大材小用、把个人得失看得过重。曾有学者作过抽样调查,18.5%的学生赞同“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又有11.4%的学生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天经地义的。又有调查资料显示:中国有60.12%的学生不会洗衣做饭,47.19%的家长把洗脚水端到孩子面前。孩子们从小就以“我”为中心,习惯于把责任推给父母和他人,而自己对自身、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却在不经意间就抛在了脑后。
二、公德、纪律意识低下,角色责任弱化
作为新世纪中学生,学会知識、学会做事、学会做人是他们的主要任务和职责。然而,一些高中学生学习风气不浓,厌学现象严重。这和当今的打着素质教育牌子变本加厉搞应试教育的教育方式不无关系。很多学校教育者又把成绩看做是学生优劣的最重要甚至唯一标准。因此部分成绩差的学生自暴自弃,迟到、旷课,习以为常;考试舞弊,引以为荣而不以为耻;着奇装异服,烫发染发,并竞奇炫耀;将破坏公物视为儿戏;用水不关水龙头,人走灯不关。在学校,“厕所文学”、“课桌文学”等文化垃圾蔓延,屡禁不止。学生做出这些行为,大部分是明知故犯的。他们对老师提出的纪律要求表现得很反感,认为老师小题大做,吹毛求痴,抱着对抗的情绪,有意不遵守纪律。
三、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错位
责任感是人们所体验自己对社会或他人所负的道德责任感情,青年学生因长期沉浸在家庭的关怀中,形成对自己以及家庭比较明确、强烈的责任意识,并随着进人高中和自我意识的发展加以强化,但因其认识水平的局限及社会交往的贫乏,使之在高中阶段并未使这种责任意识的内涵、外延得到扩大和深化,不能把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统一起来,这种缺乏社会责任的责任意识,过分强调自我的人格缺陷,导致青年学生责任意识的狭隘和近视,摆不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为好心不得好报,于是个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对人对事都比较冷淡,自私自利。当二者发生利益冲突时,更多的强调自我需要,忽略甚至抛弃社会责任,表现出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严重错位。
对于这些不良现象,我们必须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可喜的是,现在很多学校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逐渐加强对中学生的德育工作,很多学校甚至重开思想品德课,老师在上课时也会注意到渗透德育。我们必须注意到,责任意识淡薄已经不是只是校园教育的问题,更是当今社会的一个大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联系社会现实,对一些美好或丑恶的现象进行深入地分析,让学生辨明是非,明确方向。要让中学生尽可能在实践中了解自己应当肩负的社会责任,认识这种社会责任,从而逐渐树立起社会责任意识。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真正成为有素质的人,才能在以后复兴中华的宏伟事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自我意识浓重、个人责任淡化
一些学生平时以自我为中心,只考虑自己,不乐于助人,只求权利,不尽义务,希望别人尊重自己,却不能以礼待人,对社会要求过高,对自己要求低;以个人为主体,注重个人奋斗、个人发展,集体和协作观念、服务和奉献精神不足。在社会活动中,愿当主角,而不愿当配角,不愿做重复性、输出性工作,总担心自己被埋没、被大材小用、把个人得失看得过重。曾有学者作过抽样调查,18.5%的学生赞同“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又有11.4%的学生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天经地义的。又有调查资料显示:中国有60.12%的学生不会洗衣做饭,47.19%的家长把洗脚水端到孩子面前。孩子们从小就以“我”为中心,习惯于把责任推给父母和他人,而自己对自身、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却在不经意间就抛在了脑后。
二、公德、纪律意识低下,角色责任弱化
作为新世纪中学生,学会知識、学会做事、学会做人是他们的主要任务和职责。然而,一些高中学生学习风气不浓,厌学现象严重。这和当今的打着素质教育牌子变本加厉搞应试教育的教育方式不无关系。很多学校教育者又把成绩看做是学生优劣的最重要甚至唯一标准。因此部分成绩差的学生自暴自弃,迟到、旷课,习以为常;考试舞弊,引以为荣而不以为耻;着奇装异服,烫发染发,并竞奇炫耀;将破坏公物视为儿戏;用水不关水龙头,人走灯不关。在学校,“厕所文学”、“课桌文学”等文化垃圾蔓延,屡禁不止。学生做出这些行为,大部分是明知故犯的。他们对老师提出的纪律要求表现得很反感,认为老师小题大做,吹毛求痴,抱着对抗的情绪,有意不遵守纪律。
三、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错位
责任感是人们所体验自己对社会或他人所负的道德责任感情,青年学生因长期沉浸在家庭的关怀中,形成对自己以及家庭比较明确、强烈的责任意识,并随着进人高中和自我意识的发展加以强化,但因其认识水平的局限及社会交往的贫乏,使之在高中阶段并未使这种责任意识的内涵、外延得到扩大和深化,不能把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统一起来,这种缺乏社会责任的责任意识,过分强调自我的人格缺陷,导致青年学生责任意识的狭隘和近视,摆不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为好心不得好报,于是个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对人对事都比较冷淡,自私自利。当二者发生利益冲突时,更多的强调自我需要,忽略甚至抛弃社会责任,表现出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严重错位。
对于这些不良现象,我们必须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可喜的是,现在很多学校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逐渐加强对中学生的德育工作,很多学校甚至重开思想品德课,老师在上课时也会注意到渗透德育。我们必须注意到,责任意识淡薄已经不是只是校园教育的问题,更是当今社会的一个大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联系社会现实,对一些美好或丑恶的现象进行深入地分析,让学生辨明是非,明确方向。要让中学生尽可能在实践中了解自己应当肩负的社会责任,认识这种社会责任,从而逐渐树立起社会责任意识。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真正成为有素质的人,才能在以后复兴中华的宏伟事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