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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披露一般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以及其他披露文件,向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披露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对决策有用的信息。会计信息披露一方面能提供在经济决策中有助于一系列外部使用者关于经济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数量化信息;另一方面向管理当局提供控制信息或报告出资源的保管工作或核算工作责任的成果的信息。
“充分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当事人依法充分完整地公开所有法定项目的信息,不得有遗漏和短缺”。几乎所有的资本市场都将充分性作为信息披露的首要条件。但是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却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利于公司利益的信息过量的披露,甚至炒作;不利于公司切身利益的信息轻描淡写,甚至隐藏,有些还存在不真实问题。二是不及时。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职责。由于证券信息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和敏感度以及容易被内部人利用等特点,这便要求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有关规则在规定的期限内以法定方式披露有关信息。三是不规范。许多公司在信息披露方式、披露内容和披露时机的选择上很随便,以致造成大量的小道消息和内幕信息。这种做法客观上助长了部分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
针对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人提出治理措施及建议如下:
一、加强会计队伍的素质建设
首先是公司内部的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不仅要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更要提高的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其次,是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有待提高。许多投资者就是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为依据,来决定是否投资被审计公司。有些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玩忽职守,对本应该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误导了投资者。
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坚决制止管理者任意违反财务规定,自行支配企业财产物资和经营行为。实行委派制,是对会计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尝试。它可以摆脱会计与单位负责人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依附与从属关系,增强会计工作的独立性,可以把会计人员放到市场竞争的氛围中去,这将促使会计人员认真努力工作,更加勤奋地钻研业务、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
提高独立董事的比重,增强董事会中有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时,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内部人或大股东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不应由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董事会选择或决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一是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相结合,制定严密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不断调整企业内部各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为会计人员实施内部会计监督提供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是改善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机构的设置。设置合理并运行良好的会计及其会计监督机构是实现有效的会计监督的前提和基础。要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达到真实、充分、及时的要求,就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信息披露规范化体系。
四、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⑴ 加强对相关中介机构人员的管理。首先要有效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道德水平。另外还要规范证券评估师的行为。⑵要想保证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质量,作为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要真正担负起约束中介机构行为的责任;一旦中介机构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行为,作为管理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
二是加强社会和政府监督。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审计。⑴坚持国家的统一领导,合理协调国家各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能,避免重复监督而又监督不力。⑵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尤其是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作用。⑶充分发挥独立审计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建立规范、完善的会计中介市场,强化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道德意识。同时,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教育、执业监管及惩处力度,建立职业风险机制和禁入制度。
三是建立以证监会抽查复审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再监督体系。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不理想,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尚不能有效运作的情况下,加大证券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力度就显得十分必要。
四是加大证券市场监管力度。首先,随着《证券法》的出台,相对于市场规范的要求来说,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其次,改变多头管理的体制。必须参照国际惯例,对现行证券市场管理体制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相应改革。
五是切实加强上市公司的监督审计和审计约束责任。以外部审计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是会计信息到达外部信息使用者的最后一道关卡。政府对信息市场进行适度管理,通过行政手段强化企业外部监督,通过政府审计机构、财税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并与会计管理部门合作,建立会计信息规范体系规范企业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披露会计政策选择与变更、重大环境变化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六是对会计信息披露进行规范。主要是对日常会计信息披露,定期会计信息披露,会计信息披露监督的规范。
五、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
一是健全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立法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制订出具体的会计法规实施细则,明确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判断标准和惩处方法,避免执法上的混乱,使有关法规更具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堵住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法律漏洞;其次,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严加追究违规公司领导人责任,强迫那些私欲膨胀、以身试法者能反省和收敛自己的趋利行为,使会计信息在法制的维护下恢复其本来面目。
二是完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规范证券市场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根本保障。
六、加快软件开发,全面实现相关工作的电子化
一是传统的财务报表格式需要改进。首先,设计的表格必须控制在普通打印机的范围内,同时也应符合计算机屏幕显示的要求。其次,报表的名称和表内数据标识要格式化,在实际工作中,名称应予以编码(纯数字式的),以便于计算机处理;其表内数据,一要编码,二要公式化。
二是提高财务报告软件的兼容和可操作性。兼容与可操作能方便于用户的浏览和打印,如果兼容性不够,可适当提供给用户一些软件指南。
三是尽量保证传输网上地址的稳定,这样既方便于老用户使用,也能吸引新的信息用户。
四是应给信息用户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请求获得更多信息的要求的功能。
新世纪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将大规模走集约化道路,业务范围宽广灵活,国际化程度提高,企业经营将以集团经营、跨国公司经营、股份制经营三者为一体的方式进行。因此对企业集团、跨国公司、股份制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必将是未来研究的重点。
(作者单位: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充分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当事人依法充分完整地公开所有法定项目的信息,不得有遗漏和短缺”。几乎所有的资本市场都将充分性作为信息披露的首要条件。但是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却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利于公司利益的信息过量的披露,甚至炒作;不利于公司切身利益的信息轻描淡写,甚至隐藏,有些还存在不真实问题。二是不及时。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职责。由于证券信息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和敏感度以及容易被内部人利用等特点,这便要求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有关规则在规定的期限内以法定方式披露有关信息。三是不规范。许多公司在信息披露方式、披露内容和披露时机的选择上很随便,以致造成大量的小道消息和内幕信息。这种做法客观上助长了部分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
针对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人提出治理措施及建议如下:
一、加强会计队伍的素质建设
首先是公司内部的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不仅要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更要提高的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其次,是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有待提高。许多投资者就是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为依据,来决定是否投资被审计公司。有些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玩忽职守,对本应该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误导了投资者。
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坚决制止管理者任意违反财务规定,自行支配企业财产物资和经营行为。实行委派制,是对会计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尝试。它可以摆脱会计与单位负责人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依附与从属关系,增强会计工作的独立性,可以把会计人员放到市场竞争的氛围中去,这将促使会计人员认真努力工作,更加勤奋地钻研业务、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
提高独立董事的比重,增强董事会中有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时,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内部人或大股东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不应由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董事会选择或决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一是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相结合,制定严密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不断调整企业内部各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为会计人员实施内部会计监督提供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是改善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机构的设置。设置合理并运行良好的会计及其会计监督机构是实现有效的会计监督的前提和基础。要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达到真实、充分、及时的要求,就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信息披露规范化体系。
四、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⑴ 加强对相关中介机构人员的管理。首先要有效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道德水平。另外还要规范证券评估师的行为。⑵要想保证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质量,作为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要真正担负起约束中介机构行为的责任;一旦中介机构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行为,作为管理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
二是加强社会和政府监督。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审计。⑴坚持国家的统一领导,合理协调国家各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能,避免重复监督而又监督不力。⑵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尤其是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作用。⑶充分发挥独立审计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建立规范、完善的会计中介市场,强化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道德意识。同时,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教育、执业监管及惩处力度,建立职业风险机制和禁入制度。
三是建立以证监会抽查复审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再监督体系。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不理想,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尚不能有效运作的情况下,加大证券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力度就显得十分必要。
四是加大证券市场监管力度。首先,随着《证券法》的出台,相对于市场规范的要求来说,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其次,改变多头管理的体制。必须参照国际惯例,对现行证券市场管理体制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相应改革。
五是切实加强上市公司的监督审计和审计约束责任。以外部审计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是会计信息到达外部信息使用者的最后一道关卡。政府对信息市场进行适度管理,通过行政手段强化企业外部监督,通过政府审计机构、财税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并与会计管理部门合作,建立会计信息规范体系规范企业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披露会计政策选择与变更、重大环境变化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六是对会计信息披露进行规范。主要是对日常会计信息披露,定期会计信息披露,会计信息披露监督的规范。
五、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
一是健全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立法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制订出具体的会计法规实施细则,明确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判断标准和惩处方法,避免执法上的混乱,使有关法规更具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堵住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法律漏洞;其次,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严加追究违规公司领导人责任,强迫那些私欲膨胀、以身试法者能反省和收敛自己的趋利行为,使会计信息在法制的维护下恢复其本来面目。
二是完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规范证券市场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根本保障。
六、加快软件开发,全面实现相关工作的电子化
一是传统的财务报表格式需要改进。首先,设计的表格必须控制在普通打印机的范围内,同时也应符合计算机屏幕显示的要求。其次,报表的名称和表内数据标识要格式化,在实际工作中,名称应予以编码(纯数字式的),以便于计算机处理;其表内数据,一要编码,二要公式化。
二是提高财务报告软件的兼容和可操作性。兼容与可操作能方便于用户的浏览和打印,如果兼容性不够,可适当提供给用户一些软件指南。
三是尽量保证传输网上地址的稳定,这样既方便于老用户使用,也能吸引新的信息用户。
四是应给信息用户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请求获得更多信息的要求的功能。
新世纪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将大规模走集约化道路,业务范围宽广灵活,国际化程度提高,企业经营将以集团经营、跨国公司经营、股份制经营三者为一体的方式进行。因此对企业集团、跨国公司、股份制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必将是未来研究的重点。
(作者单位: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