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具有必要性,法律职业道德维系着法律职业的正义性,是保证法律职业群体社会公信力的核心因素。至今我国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仍未进入规范化轨道。未来面向大学生应开设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并探索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独特有效的教学方法。
关键词: 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 必要性 现状 对策
我国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在实践中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但大学学习阶段正是伦理道德培养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本文以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为例,探讨我国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与完善途径,希望对完善我国大学生职业教育有所助益。
一、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职业道德又称职业伦理,而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律工作者在其职业范围内所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道德伦理要求的总和。法律职业道德是内容丰富的行为规范和主流意识,包括法律职业理想、法律职业荣誉、法律职业态度和法律职业纪律等因素。[1]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属于道德教育体系中的一种,但有学者主张道德是无法教育的,因为道德是人内心价值取向的表现,是潜移默化形成的,传统的课程教学对学生的主观价值观难以产生影响。但也有人认为,法律职业道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职业伦理外在行为规范性的要求,二是法律职业者内在的道德选择和道德观念。前者可以进行行为规范的知识传授,后者可以进行引导干预,间接地进行渗透教育。其实,完整的教育就包括教书育人,知识传授和道德培养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成年人主要通过从事有道德的、体验角色的代理活动获得美德。学生从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天起开始逐渐拥有与自身角色相关的道德……法学院在这方面将对学生的道德水平产生或好或坏的影响”。“法律职业道德教学的目的之一是尽可能地进行道德教育,或至少应当降低不道德行为发生的频率”。[2]具体来说,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在于:
其一,对于大学生来说,大学学习阶段正是伦理道德情感培养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从学习法律之时起,就对未来的法律职业者即大学生进行道德形成干预和影响,对于这些年轻人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职业道德,具有重要的意义。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也可以使法律职业者在毕业后更容易获得社会认同,实现学习与法律从业的完美衔接。
其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有赖于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保障。社会不仅需要公平的法律,而且需要公平执法才能实现法律内涵的公平、正义等伦理价值。执法活动中往往需要执法者的裁量,比如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其中如何认定情节较轻,就需要公安机关的裁量,可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就给予处罚,也给予办案人员极大的或调或罚的裁量权,这些权力如何行使就取决于法律从业者的知识和道德。因此法律职业者只有有高度的道德认知能力,才能将公平、正义等道德理念加以贯彻,如果法律职业者缺乏道德,其掌握的知识反而会成为其徇私枉法的工具。法律职业道德的存在维系着法律职业的正义性,约束着法律工作者的权力行使行为,是保证法律职业群体社会公信力的核心因素。
其三,我国已经将法律职业道德予以规范化,制定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规范予以保障,比如我国《法官法》第7条就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法官应当具备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并要求法官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严格自律,行为检点,培养高尚的道德操守,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7条规定: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学习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包括上述规范性文件是法律院系大学生的必修课,大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也就要按照上述规范要求确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目标、教学内容。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的规定,使学生掌握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并将之内化到自己的职业操守中也是贯彻法律的一个步骤。
二、我国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
2002年我国司法统一考试已经将法律职业道德作为正式考试科目,然而遗憾的是至今我国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仍未进入规范化轨道。比如我国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其中并没有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目前在设置法律院系的大专院校中很少有专门开设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的,即使有少数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也是将法律职业道德作为考察课设置,这与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在培养法律人才方面的重要性是远不能适应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大学教育对法学教育按照普通高等教育来对待,在教学中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更没有意识到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导致许多大学生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其直接后果就是,大学毕业后的许多法律职业者法律职业道德欠缺,为当下愈演愈烈的司法腐败推波助澜。
我国大多数院校没有专门教授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老师,一般是由教授公共课如哲学伦理学的老师、或者教授法理学的老师担任,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教学需要糅合法律知识与伦理道德知识,这些老师对法律职业道德缺乏专门的研究,要么对法律缺乏研究,要么对道德教育缺乏研究,不能结合司法实践和法学职业特点进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由于缺乏专门的老师,高校又不重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因此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缺乏深入研究。现有的教学只是注重要求学生对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识记,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是培养法律至上、公平正义的道德情感,这种道德素质不是通过简单的说教和识记就能够培养的。
三、我国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完善对策
完善我国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首先必须意识到职业道德教育对于培养有用人才的重要性,“高校法学教育必须正视现实,法律知识技能传授和法律职业道德修养两手都要抓,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学生的道德自觉,以培养真正合格的法律人才、促进大学生健康发展作为教育的基本目标”。[3]大学应开设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系统、全面地向学生传授法律职业伦理和道德规范,并培育大学生的职业道德情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要以培养法律信仰为核心,使学习法律的大学生将司法正义看成是自己的内在行为取向,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职业行动;要配备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教学老师,而法律职业道德老师应是法律和伦理学的复合型人才。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要探索自己独特的教学方法,“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态度或情感教育,它以职业伦理道德知识的传授为基础,结合人格养成规律,通过运用不同于一般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的教育方式,将伦理道德知识内化为学生的道德自觉”[4]。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的品行,这不是仅仅依靠课堂教育就能完成的,也无法通过考试来测量法律人的道德素质,只有同时进行耳濡目染的教育、道德体验才能够使道德是非观念融入个人的人生观。鉴于传统的课题讲授法在培养法律信仰、法律素养、道德品行方面的作用有限,在我国案例教学法中,可以让学生进行不同的角色体验,比如担任法官、律师、公诉人等,使学生亲身体验法律职业中的道德要求和道德冲突,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道德认知,比如法官不能以情代法,律师不能为了当事人利益伪造证据;最后课堂讨论辩论法也可以使学生通过争辩和对是非善恶的鞭策,培养法律伦理感和正义感。
参考文献:
[1]张浪.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中正义观的培养[J].教育评论,2009,(3):86.
[2]James E Molierno.法学院的职业道德教育分析[A].杨欣欣.法学教育与诊所式教学方法[C].法律出版社,2002:183.
[3][4]韩慧.高校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J].思想教育研究,2008,(9):65.
关键词: 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 必要性 现状 对策
我国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在实践中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但大学学习阶段正是伦理道德培养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本文以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为例,探讨我国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与完善途径,希望对完善我国大学生职业教育有所助益。
一、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职业道德又称职业伦理,而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律工作者在其职业范围内所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道德伦理要求的总和。法律职业道德是内容丰富的行为规范和主流意识,包括法律职业理想、法律职业荣誉、法律职业态度和法律职业纪律等因素。[1]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属于道德教育体系中的一种,但有学者主张道德是无法教育的,因为道德是人内心价值取向的表现,是潜移默化形成的,传统的课程教学对学生的主观价值观难以产生影响。但也有人认为,法律职业道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职业伦理外在行为规范性的要求,二是法律职业者内在的道德选择和道德观念。前者可以进行行为规范的知识传授,后者可以进行引导干预,间接地进行渗透教育。其实,完整的教育就包括教书育人,知识传授和道德培养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成年人主要通过从事有道德的、体验角色的代理活动获得美德。学生从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天起开始逐渐拥有与自身角色相关的道德……法学院在这方面将对学生的道德水平产生或好或坏的影响”。“法律职业道德教学的目的之一是尽可能地进行道德教育,或至少应当降低不道德行为发生的频率”。[2]具体来说,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在于:
其一,对于大学生来说,大学学习阶段正是伦理道德情感培养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从学习法律之时起,就对未来的法律职业者即大学生进行道德形成干预和影响,对于这些年轻人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职业道德,具有重要的意义。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也可以使法律职业者在毕业后更容易获得社会认同,实现学习与法律从业的完美衔接。
其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有赖于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保障。社会不仅需要公平的法律,而且需要公平执法才能实现法律内涵的公平、正义等伦理价值。执法活动中往往需要执法者的裁量,比如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其中如何认定情节较轻,就需要公安机关的裁量,可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就给予处罚,也给予办案人员极大的或调或罚的裁量权,这些权力如何行使就取决于法律从业者的知识和道德。因此法律职业者只有有高度的道德认知能力,才能将公平、正义等道德理念加以贯彻,如果法律职业者缺乏道德,其掌握的知识反而会成为其徇私枉法的工具。法律职业道德的存在维系着法律职业的正义性,约束着法律工作者的权力行使行为,是保证法律职业群体社会公信力的核心因素。
其三,我国已经将法律职业道德予以规范化,制定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规范予以保障,比如我国《法官法》第7条就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法官应当具备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并要求法官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严格自律,行为检点,培养高尚的道德操守,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7条规定: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学习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包括上述规范性文件是法律院系大学生的必修课,大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也就要按照上述规范要求确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目标、教学内容。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的规定,使学生掌握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并将之内化到自己的职业操守中也是贯彻法律的一个步骤。
二、我国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
2002年我国司法统一考试已经将法律职业道德作为正式考试科目,然而遗憾的是至今我国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仍未进入规范化轨道。比如我国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其中并没有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目前在设置法律院系的大专院校中很少有专门开设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的,即使有少数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也是将法律职业道德作为考察课设置,这与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在培养法律人才方面的重要性是远不能适应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大学教育对法学教育按照普通高等教育来对待,在教学中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更没有意识到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导致许多大学生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其直接后果就是,大学毕业后的许多法律职业者法律职业道德欠缺,为当下愈演愈烈的司法腐败推波助澜。
我国大多数院校没有专门教授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老师,一般是由教授公共课如哲学伦理学的老师、或者教授法理学的老师担任,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教学需要糅合法律知识与伦理道德知识,这些老师对法律职业道德缺乏专门的研究,要么对法律缺乏研究,要么对道德教育缺乏研究,不能结合司法实践和法学职业特点进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由于缺乏专门的老师,高校又不重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因此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缺乏深入研究。现有的教学只是注重要求学生对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识记,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是培养法律至上、公平正义的道德情感,这种道德素质不是通过简单的说教和识记就能够培养的。
三、我国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完善对策
完善我国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首先必须意识到职业道德教育对于培养有用人才的重要性,“高校法学教育必须正视现实,法律知识技能传授和法律职业道德修养两手都要抓,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学生的道德自觉,以培养真正合格的法律人才、促进大学生健康发展作为教育的基本目标”。[3]大学应开设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系统、全面地向学生传授法律职业伦理和道德规范,并培育大学生的职业道德情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要以培养法律信仰为核心,使学习法律的大学生将司法正义看成是自己的内在行为取向,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职业行动;要配备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教学老师,而法律职业道德老师应是法律和伦理学的复合型人才。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要探索自己独特的教学方法,“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态度或情感教育,它以职业伦理道德知识的传授为基础,结合人格养成规律,通过运用不同于一般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的教育方式,将伦理道德知识内化为学生的道德自觉”[4]。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的品行,这不是仅仅依靠课堂教育就能完成的,也无法通过考试来测量法律人的道德素质,只有同时进行耳濡目染的教育、道德体验才能够使道德是非观念融入个人的人生观。鉴于传统的课题讲授法在培养法律信仰、法律素养、道德品行方面的作用有限,在我国案例教学法中,可以让学生进行不同的角色体验,比如担任法官、律师、公诉人等,使学生亲身体验法律职业中的道德要求和道德冲突,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道德认知,比如法官不能以情代法,律师不能为了当事人利益伪造证据;最后课堂讨论辩论法也可以使学生通过争辩和对是非善恶的鞭策,培养法律伦理感和正义感。
参考文献:
[1]张浪.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中正义观的培养[J].教育评论,2009,(3):86.
[2]James E Molierno.法学院的职业道德教育分析[A].杨欣欣.法学教育与诊所式教学方法[C].法律出版社,2002:183.
[3][4]韩慧.高校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J].思想教育研究,2008,(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