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3月5日,水利部部长陈雷对“山东潍坊深井偷排污染地下水”事件做出了回应,称虽然不属实,但“地下水污染已经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水利部将和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共同打击非法排污。
水源地的污染状况已经严重威胁到了饮用安全,而水资源的多头管理造成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飞地。企业偷排由此而生。
中国地下水污染有多严重,现状如何,有哪些污染方式,除了等待漫长的自然修复,现在可以做些什么?本刊记者专访了一直在关注,并且对中国地下水污染有深入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
《南风窗》:国土资源部最近公布了地下水污染的具体数据,华北平原浅层几乎无Ⅰ类地下水,直接可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仅占22.2%。为什么直接控制污染源的环保部反而没有特别扎实的调研?
马中:因为国土资源部有地下水的监测系统,而环保部没有。另外,国土资源部之所以敢于公布数据是因为它是涉及水管理的部门中最没有直接责任的,污染源不归它管。
环境保护的管理授权有法律和国务院两个层面,《环保法》里只提到了对大气、水、土地和矿藏的保护,而没有涉及地质环境。所以,在立单项法的时候,有《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防治法》,而没有一部法律是地质环境和保护地下水的,在法律上是个空白。
再从国务院授权的层面来说,明确了空气、水和土壤包括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保护都属于环保部,并没有把地质保护的职责划归环保部。地质的监测权属于国土资源部,但是污染控制属于环保部,国土资源部没有权力管污染源,环保部也觉得这事不归它管,就形成了一个空白。
《南风窗》:空白的形成仅仅是由于地质环境的复杂性吗?
马中:我认为首先是一个认识问题。长久以来,我们一直不认为地质环境是环保问题,因为它不构成跟人的直接接触,从物质的循环来说,大气、水跟土壤有物质的交流和循环,是一个生物圈,而跟地质环境是没有这个循环的,煤炭和石油的形成虽然是循环,但那是几千万年的过程。我们对地质的利用只是开采资源。
《南风窗》:地下水污染的一个重要源头是企业偷排,您曾经也披露过企业每年偷排的污水量能达到160亿吨,这个数据是怎么算出来的,具体到不同的地域有差别吗?
马中:我们做这个研究的初衷是源于一个关于水价的国家课题。水价的制定离不开水量的测算。水资源收费的参照一个是水价标准,一个是用水量。收的水费一定是水价乘以水量,知道用了多少水,才能收钱。
所以,我们研究的第一步就是统计水量,一个是用水,一个是排水。在计算的过程中,就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全国一年的工业用水800多亿吨,但是环保部的排水统计只有200多亿吨。还有600多亿吨到哪里去了,这不是一个小数,就引起我们的重视了。于是开始进一步计算,发现工业用水从源头到排放,中间有很多损耗,在水的输送和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导致的损耗能占到45%左右,即使刨除正常的、不可避免的挥发和损耗,依然有160多亿吨没有了,怎么找也找不到。
我们在地方和全国层面都做过统计。在地方调研的时候,专门把这两个数据算了一下,结果发现,有些城市用水和排水差距更惊人。有的城市一年的工业用水量是7亿吨,但是排水只有2000万吨,这个就更极端了。为此我们还专门向某个城市环保局核实过,他们承认这个数据,因为一年的排污费才收了200万,1吨水的排污费大约是1毛钱,2000万吨不就是200万吗?中间的那部分水到底哪里去了,我们就进一步查数据,发现还有一些水没有直排,是经过污水处理厂了,但是这部分也才7000多万吨。7亿多吨水怎么可能只剩9000万吨呢,即使水用来制造饮料,按照物质平衡的原理,也得排污。所以,按照我们的推测,合肥至少有1亿吨污水偷排掉了。
而且,如果按照前面所说的那个城市环保局的统计,排水只有2000万吨的话,地表环境应该是越来越好。但河中游和下游从1990年代开始就一直是五六类的水,到现在也是。这只能证明污水排放量很大、污染物浓度很高。事实的环境质量跟当地环保部门污染治理的成绩对不上号。最近,北京的清河被发现每天至少有10多万吨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到了河里,又一次证明了我们的判断。
《南风窗》:环保部门对于偷排的打击和惩处现在基本上是靠举报,在技术上能做到有效监测偷排吗?
马中:监督管理其实是很容易的。因为一个企业的水平衡不难核算,只需要用水和排水两个数据。另一个是事后的处罚。企业被举报或者抓住之后,对他们的处罚太轻了,罚款标准定得太低,每次修改《环保法》的时候,都遇到阻力。加上现在偷排的方式更多,以前是向地表排,现在是向地下,所以也很难发现。
向地下偷排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浅地层,一种是向深地层。浅地层的有可能渗到地下,但是不会很深;深地层排放就得依靠深井了,需要几百米甚至几千米。但是井排有一个问题,不光需要深度,还得有空间。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地方其实是很多的,因为采矿打了很多井,这些井如果离企业不远,他们甚至可以把排水管道直接伸到矿井里去。企业为偷排打井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现有的矿井。广西2011年发生的水污染,就是企业利用了以前的溶洞偷排造成。当污水被排到矿井和其他地下空间,就更难被发现了。
《南风窗》:向地下排放污水现在是普遍情况吗?如果经过严格的处理,把废物废水灌注到地下是否必然会造成污染?
马中:有些化工废水是很难被完全处理的,毒性极强,这种水基本不能在地表处理,或者处理成本非常高。所以,美国在1960年代发明了一项深井储水的技术,就是把高浓度的污水灌注到地下2000米的位置。这项技术首先要做地质勘探,确保周围的岩层完全密封,其次对打井技术的要求非常高,要保证灌注过程中不能有渗漏,此外还需要严密的评价和监测,以及配套的管理法规。 2003年,美国杜邦公司要来山东东营投资,他们希望能够利用这项深井储水技术防止对当地环境的破坏,整个项目的环境研究花了2000万美元,做了10年,主要是论证深井储水到底是否可行,如果可行就可以当作一项环保技术来推广了。最后,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的环评和审批通过了,但是当地政府没有批下来,他们觉得这个项目不符合标准。
项目虽然没有做成,但是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中国的很多企业早就已经在深井排放了。2004年,四川自贡一家盐化工厂就是把废水灌注到了地下,他们跟杜邦公司的想法一样,认为把不能处理的高浓度污水储存到地下是一项新技术,是有效处理工业废水的途径。这个项目当年还报告国家发改委,发改委还把它作为环境友好技术推广。企业自认为是安全的,但并没有经过地质勘探和监测评价,其实是不安全的。而且,由于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能说企业违法。所以说,向地下进行污水排放不一定是有意或恶意的,利用地质环境处置废物废水在中国已经很普遍了,如果不加管理的话,这是一个很大的风险。
《南风窗》:也就是说,非恶意的排放和储存形成的隐性危害还没有被关注到?
马中:从我们调研的几个地方来看,有这么几种非恶意的地下排放。一种是处置废弃物,企业自己认为是合法、安全的,至少没有污染地表环境,他们甚至觉得这是技术探索,而不知道会对地下水形成污染;第二种是出于生产目的,最普遍的是油田,采油的过程中要往油井里压水,以前是用价格昂贵的新水。现在发现,污水正好没地方处理,就把污水压到油井里去,企业认为这样一举两得,既能降低采油成本,还能减少污水的处理成本,但却没想到对地下水有污染,页岩气的开采有可能也存在这个问题。
这两种情况都属于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模糊地带;而第三种则是合法利用地质环境处置废物,也就是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废物污染防治法》允许将核废料埋在地下,但其实这也是有风险的,美国和日本都发生过泄漏事故;第四种是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储存,比如用盐枪把石油灌注到地下。等于把地下当成了仓库,虽然能够节省空间和成本,一旦泄漏,后果也会很严重。这几种都不属于偷排,但却对地下水构成了污染的风险。
《南风窗》:中国从去年开始实施新的饮用水标准,将卫生检测标准由35项提高到了106项,但是如果地下水受到偷排和明放的双重污染,是不是提高标准也不能够完全保障饮用水的安全?
马中:是的,如果饮用水的源头是被污染的,再提高标准也没有用。水源越来越差的话,处理技术渐渐就跟不上了。现在建设部也很头疼,因为它不能管水源,只负责供应。水管理的部门分工完全是割裂的。106项标准在技术上是能做到的,严重污染的水源即使也能被处理,但是将来饮用水的成本就会高得喝不起。而且,谁能保证饮用水的指标就是106项呢?随着饮用水源污染的加重,会有更多科学认识无法达到的未知污染物。
《南风窗》:曾经有学者指出“净化地下水污染需要1000年”,您也认同这个说法。那么人为修复是可行的吗?
马中:地下水的修复要比地表水难得多。因为地下水是封闭的,很大程度上要靠自然净化。它本身的流动性也很复杂,流向是不确定的,不像地表水那么明显。还有一个就是技术问题,这么大的水体,怎么修复,成本会非常高。因此,才要特别保护。
美国对地下水的保护,一方面是防止被污染,另一方面就是保护水量,水量充分才能保证水质。美国在工业污染方面已经控制住了,现在还防止自然污染。比如沿海地区洛杉矶,为了避免海水倒灌使得地下水咸化,就把处理到接近纯净水的污水打到地下,补充地下水量。灌注的时候,又怕有不安全的未知指标,就把水打到岩石里,让水通过岩石慢慢渗透到地下,把未知的污染物隔离到岩石里,这个过程要保证至少有半年的时间。但是这项技术非常昂贵,灌注1吨水大概需要1美元。但是政府为了保护地下水,宁可花这个钱。
《南风窗》:控制偷排目前最直接有效的治理方法是什么?
马中:中国现在的污水排放标准和水价过低。排放标准、污水处理成本和水价是一个连带关系。现在的情况是花很少的钱,就能把污水处理成达标水排放了。处理之后排出去污水的污染物浓度要比地表水环境浓度高3到4倍,也就是说,达标排放的水依然是污水。长期以来,我们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都是按照低标准排放。这些水都有可能渗透到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
按照环保部公布的数据,工业污水处理排放达标率连续几年都在90%以上。问题是这个成绩是在低标准处理下完成的。提高标准的话,肯定要花比以前多好几倍的钱。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会觉得高标准排放的成本会加重企业的负担。
经过我们的测算,如果按照最高标准排放,企业就得多花2000亿元,但是这个数字仅仅占企业成本的不到1%,等于企业纯利润的大约5%。也就是说,企业少挣5%,问题就能缓解了。
水是生命之源。但今天的地下水污染,正在威胁着中国人的健康,甚至生命。一个个“癌症村”,一种种怪病,接连出现,触目惊心。
作为GDP主义的一个恶果,地下水污染的背后是一个作恶的利益链。链条或远或近,偷排的企业,袒护的权力,法律的空白,监管的缺位,列于其中。没有被注意到的,还有在法律上模糊的,或合法的污染方式。
很清楚,这是“谋杀”,也是“自杀”。为了“发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当不可以漠视健康和生命到如此地步。
3月8日,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表示,将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的调查和评估,有计划对地下水污染进行修复。这是不够的,失责的政府权力当承担责任,治理方案当尽快着手,对于排污,更当形成法律的震慑。
本期专题,揭示、探讨地下水污染的现状、治理路径、利益链,还有受害者维权的艰难。它是触目惊心的现象背后,我们应该去看到的更大的真相。
水源地的污染状况已经严重威胁到了饮用安全,而水资源的多头管理造成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飞地。企业偷排由此而生。
中国地下水污染有多严重,现状如何,有哪些污染方式,除了等待漫长的自然修复,现在可以做些什么?本刊记者专访了一直在关注,并且对中国地下水污染有深入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
管理空白
《南风窗》:国土资源部最近公布了地下水污染的具体数据,华北平原浅层几乎无Ⅰ类地下水,直接可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仅占22.2%。为什么直接控制污染源的环保部反而没有特别扎实的调研?
马中:因为国土资源部有地下水的监测系统,而环保部没有。另外,国土资源部之所以敢于公布数据是因为它是涉及水管理的部门中最没有直接责任的,污染源不归它管。
环境保护的管理授权有法律和国务院两个层面,《环保法》里只提到了对大气、水、土地和矿藏的保护,而没有涉及地质环境。所以,在立单项法的时候,有《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防治法》,而没有一部法律是地质环境和保护地下水的,在法律上是个空白。
再从国务院授权的层面来说,明确了空气、水和土壤包括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保护都属于环保部,并没有把地质保护的职责划归环保部。地质的监测权属于国土资源部,但是污染控制属于环保部,国土资源部没有权力管污染源,环保部也觉得这事不归它管,就形成了一个空白。
《南风窗》:空白的形成仅仅是由于地质环境的复杂性吗?
马中:我认为首先是一个认识问题。长久以来,我们一直不认为地质环境是环保问题,因为它不构成跟人的直接接触,从物质的循环来说,大气、水跟土壤有物质的交流和循环,是一个生物圈,而跟地质环境是没有这个循环的,煤炭和石油的形成虽然是循环,但那是几千万年的过程。我们对地质的利用只是开采资源。
隐秘的偷排
《南风窗》:地下水污染的一个重要源头是企业偷排,您曾经也披露过企业每年偷排的污水量能达到160亿吨,这个数据是怎么算出来的,具体到不同的地域有差别吗?
马中:我们做这个研究的初衷是源于一个关于水价的国家课题。水价的制定离不开水量的测算。水资源收费的参照一个是水价标准,一个是用水量。收的水费一定是水价乘以水量,知道用了多少水,才能收钱。
所以,我们研究的第一步就是统计水量,一个是用水,一个是排水。在计算的过程中,就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全国一年的工业用水800多亿吨,但是环保部的排水统计只有200多亿吨。还有600多亿吨到哪里去了,这不是一个小数,就引起我们的重视了。于是开始进一步计算,发现工业用水从源头到排放,中间有很多损耗,在水的输送和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导致的损耗能占到45%左右,即使刨除正常的、不可避免的挥发和损耗,依然有160多亿吨没有了,怎么找也找不到。
我们在地方和全国层面都做过统计。在地方调研的时候,专门把这两个数据算了一下,结果发现,有些城市用水和排水差距更惊人。有的城市一年的工业用水量是7亿吨,但是排水只有2000万吨,这个就更极端了。为此我们还专门向某个城市环保局核实过,他们承认这个数据,因为一年的排污费才收了200万,1吨水的排污费大约是1毛钱,2000万吨不就是200万吗?中间的那部分水到底哪里去了,我们就进一步查数据,发现还有一些水没有直排,是经过污水处理厂了,但是这部分也才7000多万吨。7亿多吨水怎么可能只剩9000万吨呢,即使水用来制造饮料,按照物质平衡的原理,也得排污。所以,按照我们的推测,合肥至少有1亿吨污水偷排掉了。
而且,如果按照前面所说的那个城市环保局的统计,排水只有2000万吨的话,地表环境应该是越来越好。但河中游和下游从1990年代开始就一直是五六类的水,到现在也是。这只能证明污水排放量很大、污染物浓度很高。事实的环境质量跟当地环保部门污染治理的成绩对不上号。最近,北京的清河被发现每天至少有10多万吨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到了河里,又一次证明了我们的判断。
《南风窗》:环保部门对于偷排的打击和惩处现在基本上是靠举报,在技术上能做到有效监测偷排吗?
马中:监督管理其实是很容易的。因为一个企业的水平衡不难核算,只需要用水和排水两个数据。另一个是事后的处罚。企业被举报或者抓住之后,对他们的处罚太轻了,罚款标准定得太低,每次修改《环保法》的时候,都遇到阻力。加上现在偷排的方式更多,以前是向地表排,现在是向地下,所以也很难发现。
向地下偷排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浅地层,一种是向深地层。浅地层的有可能渗到地下,但是不会很深;深地层排放就得依靠深井了,需要几百米甚至几千米。但是井排有一个问题,不光需要深度,还得有空间。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地方其实是很多的,因为采矿打了很多井,这些井如果离企业不远,他们甚至可以把排水管道直接伸到矿井里去。企业为偷排打井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现有的矿井。广西2011年发生的水污染,就是企业利用了以前的溶洞偷排造成。当污水被排到矿井和其他地下空间,就更难被发现了。
非恶意排放的风险
《南风窗》:向地下排放污水现在是普遍情况吗?如果经过严格的处理,把废物废水灌注到地下是否必然会造成污染?
马中:有些化工废水是很难被完全处理的,毒性极强,这种水基本不能在地表处理,或者处理成本非常高。所以,美国在1960年代发明了一项深井储水的技术,就是把高浓度的污水灌注到地下2000米的位置。这项技术首先要做地质勘探,确保周围的岩层完全密封,其次对打井技术的要求非常高,要保证灌注过程中不能有渗漏,此外还需要严密的评价和监测,以及配套的管理法规。 2003年,美国杜邦公司要来山东东营投资,他们希望能够利用这项深井储水技术防止对当地环境的破坏,整个项目的环境研究花了2000万美元,做了10年,主要是论证深井储水到底是否可行,如果可行就可以当作一项环保技术来推广了。最后,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的环评和审批通过了,但是当地政府没有批下来,他们觉得这个项目不符合标准。
项目虽然没有做成,但是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中国的很多企业早就已经在深井排放了。2004年,四川自贡一家盐化工厂就是把废水灌注到了地下,他们跟杜邦公司的想法一样,认为把不能处理的高浓度污水储存到地下是一项新技术,是有效处理工业废水的途径。这个项目当年还报告国家发改委,发改委还把它作为环境友好技术推广。企业自认为是安全的,但并没有经过地质勘探和监测评价,其实是不安全的。而且,由于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能说企业违法。所以说,向地下进行污水排放不一定是有意或恶意的,利用地质环境处置废物废水在中国已经很普遍了,如果不加管理的话,这是一个很大的风险。
《南风窗》:也就是说,非恶意的排放和储存形成的隐性危害还没有被关注到?
马中:从我们调研的几个地方来看,有这么几种非恶意的地下排放。一种是处置废弃物,企业自己认为是合法、安全的,至少没有污染地表环境,他们甚至觉得这是技术探索,而不知道会对地下水形成污染;第二种是出于生产目的,最普遍的是油田,采油的过程中要往油井里压水,以前是用价格昂贵的新水。现在发现,污水正好没地方处理,就把污水压到油井里去,企业认为这样一举两得,既能降低采油成本,还能减少污水的处理成本,但却没想到对地下水有污染,页岩气的开采有可能也存在这个问题。
这两种情况都属于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模糊地带;而第三种则是合法利用地质环境处置废物,也就是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废物污染防治法》允许将核废料埋在地下,但其实这也是有风险的,美国和日本都发生过泄漏事故;第四种是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储存,比如用盐枪把石油灌注到地下。等于把地下当成了仓库,虽然能够节省空间和成本,一旦泄漏,后果也会很严重。这几种都不属于偷排,但却对地下水构成了污染的风险。
提高排污标准
《南风窗》:中国从去年开始实施新的饮用水标准,将卫生检测标准由35项提高到了106项,但是如果地下水受到偷排和明放的双重污染,是不是提高标准也不能够完全保障饮用水的安全?
马中:是的,如果饮用水的源头是被污染的,再提高标准也没有用。水源越来越差的话,处理技术渐渐就跟不上了。现在建设部也很头疼,因为它不能管水源,只负责供应。水管理的部门分工完全是割裂的。106项标准在技术上是能做到的,严重污染的水源即使也能被处理,但是将来饮用水的成本就会高得喝不起。而且,谁能保证饮用水的指标就是106项呢?随着饮用水源污染的加重,会有更多科学认识无法达到的未知污染物。
《南风窗》:曾经有学者指出“净化地下水污染需要1000年”,您也认同这个说法。那么人为修复是可行的吗?
马中:地下水的修复要比地表水难得多。因为地下水是封闭的,很大程度上要靠自然净化。它本身的流动性也很复杂,流向是不确定的,不像地表水那么明显。还有一个就是技术问题,这么大的水体,怎么修复,成本会非常高。因此,才要特别保护。
美国对地下水的保护,一方面是防止被污染,另一方面就是保护水量,水量充分才能保证水质。美国在工业污染方面已经控制住了,现在还防止自然污染。比如沿海地区洛杉矶,为了避免海水倒灌使得地下水咸化,就把处理到接近纯净水的污水打到地下,补充地下水量。灌注的时候,又怕有不安全的未知指标,就把水打到岩石里,让水通过岩石慢慢渗透到地下,把未知的污染物隔离到岩石里,这个过程要保证至少有半年的时间。但是这项技术非常昂贵,灌注1吨水大概需要1美元。但是政府为了保护地下水,宁可花这个钱。
《南风窗》:控制偷排目前最直接有效的治理方法是什么?
马中:中国现在的污水排放标准和水价过低。排放标准、污水处理成本和水价是一个连带关系。现在的情况是花很少的钱,就能把污水处理成达标水排放了。处理之后排出去污水的污染物浓度要比地表水环境浓度高3到4倍,也就是说,达标排放的水依然是污水。长期以来,我们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都是按照低标准排放。这些水都有可能渗透到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
按照环保部公布的数据,工业污水处理排放达标率连续几年都在90%以上。问题是这个成绩是在低标准处理下完成的。提高标准的话,肯定要花比以前多好几倍的钱。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会觉得高标准排放的成本会加重企业的负担。
经过我们的测算,如果按照最高标准排放,企业就得多花2000亿元,但是这个数字仅仅占企业成本的不到1%,等于企业纯利润的大约5%。也就是说,企业少挣5%,问题就能缓解了。
关注地下污水
水是生命之源。但今天的地下水污染,正在威胁着中国人的健康,甚至生命。一个个“癌症村”,一种种怪病,接连出现,触目惊心。
作为GDP主义的一个恶果,地下水污染的背后是一个作恶的利益链。链条或远或近,偷排的企业,袒护的权力,法律的空白,监管的缺位,列于其中。没有被注意到的,还有在法律上模糊的,或合法的污染方式。
很清楚,这是“谋杀”,也是“自杀”。为了“发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当不可以漠视健康和生命到如此地步。
3月8日,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表示,将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的调查和评估,有计划对地下水污染进行修复。这是不够的,失责的政府权力当承担责任,治理方案当尽快着手,对于排污,更当形成法律的震慑。
本期专题,揭示、探讨地下水污染的现状、治理路径、利益链,还有受害者维权的艰难。它是触目惊心的现象背后,我们应该去看到的更大的真相。